2019年中小学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19年中小学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19年中小学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综合防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及周边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领导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二)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构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四)构建学校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安全预防水平;

(五)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提升安全隐患治理能力;

(六)构建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七)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八)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各区政府全面落实本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责任,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本区平安建设规划,明确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乡镇组织落实、社会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各街道乡镇落实属地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联合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

第八条宣传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加强学校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及周边“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涉政(宗教)、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政法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将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北京建设工作考核体系;

(二)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重大涉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第十条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和本规定要求,在教育系统编制总量范围内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第十一条网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学校网络安全管理;

(二)负责指导协调涉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

(三)负责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管控网上各类有害信息,为学生成长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二条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统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三)负责指导组织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配置安全监察员队伍;

(四)负责本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五)负责组织开展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校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二)负责定期入校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

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

(三)负责落实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

(四)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和科技监控设备,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执勤制度,对易发生交通拥堵或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周边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和执法处罚力度;

(五)负责依法对校车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和对校车标牌进行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认定工作,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负责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支出。

第十五条人力社保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将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设置纳入管理岗位序列;指导教育部门在学校绩效工资中适度加大对安全管理岗位的分配力度;

(二)负责加强对服务学校的劳务派遣公司、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合法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生态环境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校园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政策指导,对放射源管理提供指导支持;

(三)负责查处危害校园的环境污染案事件。

第十七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对校舍使用安全开展检查和评估鉴定工作;

(三)负责依法加强对校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

第十八条交通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合理调整学校周边公交线路,加大公交供给;

(二)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实施疏堵工程,优化道路设施;

(三)负责依法对校车许可申请进行道路旅客运输资质审核,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校车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照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和非法出版物。

第二十条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依法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对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安全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监测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四)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校园安全事故中的伤患人员;

(五)负责协助开展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

第二十一条应急管理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学校安全生产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

(二)负责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

第二十二条消防救援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

(三)负责开展学校火灾的处置与救援,并依法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学校外供餐企业供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建立学校食堂、学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指导学校、学校外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负责对学校周边各类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负责学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床上用品、校服等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流动无照经营、店外经营、违法建设、乱堆物料、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第二十五条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涉校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

第三章学校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首要任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直接分管安全工作,学校可设一名校级干部协助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结合岗位设置,明确其他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部门),统筹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师生员工总人数800人(不含)以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800人(含)以上每增加8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学校参照班主任补贴标准给予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待遇。

第二十九条学校按照师生员工总人数1000人(不含)以下至少配备6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制的学校至少配备8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含)以上每增加5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制学生的学校每增加3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第三十条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开展法治安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等宣传教育培训;协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涉校安全问题;联合心理专家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阳光餐饮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严格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和校外供餐管理,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食堂物资采购索证、查验、登记和饭菜留样、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饮用水安全卫生标准,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和饮水设备维护清洗消毒。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驾驶员管理,保证学校车辆安全有效;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租用校外车辆组织师生参加活动,须租用有资质的租车服务单位的车辆,并签订租车安全责任书;校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须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如校内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须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不得出租出借校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教育,严格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公开工作机构和举报电话;对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及时处置突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严格落实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规范仪器设备和药品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危险废物处置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水、电、气、热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老化或损毁

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管理的单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第三十八条寄宿制学校建立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专门配备宿舍安全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宿舍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教室、宿舍、楼道、楼梯等场所的照明符合标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实行24小时值守,门卫由配备专业器械的专职保安员持械上岗,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实行外来人员出入校登记、检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车辆进校,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器具和动物等带入校园。

第四十条学校实行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值班制度;组织带班干部、值周老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等,配合公安机关共同维护校园门前安全秩序;小学上下学实行小黄帽路队制和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安防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按要求覆盖所有重点部位,幼儿园实现公共活动区域全覆盖,并与属地公安、教育部门联网;建立安防视频监控值班监看、信息保存、调用调取、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安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达到法定时长;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与属地接警平台联网。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活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物资设备,配齐安全、医护等管

理保障人员,提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未按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学生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校内相关负责人员。

第四十四条学校加强学生日常和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上下楼道顺序,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查,防止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后勤维修工具、食堂厨房用具和体育器械等使用安全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建立合法用工和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学校领导要与劳务用工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状况;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和内部矛盾排查;新录用教职工和外聘人员要进行身份核查和背景审查,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入校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按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寄宿制和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置保健室;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遇疑难病症及时送医救治。

第四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学生体检和心理健康排查,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第四十八条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访、日常通风消毒、免疫规划管理、疫情报告、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和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四十九条学校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保证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值守,开展网络系统安全监测管理与检查维护,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由专业人员或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将场地出租出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商业广告进入校园。

第五十二条学校加强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学校举办者应当按规定为学校购买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第四章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十四条学校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作为重要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以及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五条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后,应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帮助新生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制度规定。

第五十六条学校通过渐进式安全教育,在幼儿园和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对学生的基本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普及任务,确保学生掌握与年龄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安全知识、避险逃生能力以及自救互救技能。

第五十七条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实训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教育。

第五十八条学校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重点针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和防溺水、防踩踏、防侵害、防暴恐袭击、防黑恶势力渗透、防极端天气、防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使学生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和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第五十九条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专门的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教室,配备多个主题的安全体验设施设备,组织学生开展体验式学习,增强安全教育实效。各区加强对本区安全教育基地、场馆、教室资源的统筹,有条件的区可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教育课外活动基地。

第六十条学校充分利用政府、社会、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博物馆、体验馆等资源,组织学生开展参观、宣传教育和实训体验活动。

第六十一条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第六十二条学校将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学分;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保安员开展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突专业训练;提高教职员工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能力。

第六十三条学校结合本校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进校园活动,帮助师生掌

握初级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

第六十四条学校开展家校安全共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对孩子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关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支持配合学校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学校周边安全管理

第六十五条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相关部门按职责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服务活动监管以及治安状况、交通秩序整治;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会商研判、信息互通共享、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涉校矛盾问题隐患排查化解;加强反恐防暴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巡逻防控。

第六十七条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建立涉校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恶性伤害、欺凌和暴力、性侵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

第六十八条公安机关建立警校合作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和民警入校指导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网上快速巡查系统。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加大对学

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公交设施。

第七十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禁止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加强学校周边食杂店、便利店、小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学校周边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农村市场等场所的整治力度,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

第七十一条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非法经营行为治理;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不合格文体用具、儿童玩具的游商和摊点;严格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在学校围墙或建筑物边建设工程。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

第七十三条学校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快速反应、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以应急处置为核心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学校建立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乡镇相衔接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乡镇应加强对学校应急工作的指导和预案的衔接。

第七十五条学校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安全事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杜绝瞒报、谎报、漏报、迟报。

第七十六条学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在相关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十七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区政府及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

第七十八条学校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治安案件等突发安全事件以及自然灾害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第一时间救治受伤学生,对受伤学生开展心理干预辅导,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十九条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须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结合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及时实施救助;严禁借学生伤害事故,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

第八十条学校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部门牵头组建市相关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专业机构、专家参加的突发事件调查组,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必要时,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对较大、一般学校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

第八十一条学校安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应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造成的后果,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

第七章考核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八十二条市政府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各区政府和各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和组织实施由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区政府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区教育部门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

第八十三条市、区教育部门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乡镇和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

第八十四条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十五条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六十一条规定,政府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六十二条规定,学校不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长期不整改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八十七条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六十三条规定,校外单位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八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经查实已经全面履行有关职责,并全面落实了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保障机制

第八十九条建立由市、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第九十条建立由市、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带队,由市教育、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联合检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执法,严格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九十一条市、区政府建立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第九十二条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合理调整学校安全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投入比例,加大对人防、物防、技防经费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投入。

第九十三条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机构服务机制;采取政府采购、

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组织机构,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风险防控提供相关服务。

第九十四条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制度,规范保险范围、投保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严禁以学校名义指定学生家长购买或向学生直接推销保险产品;鼓励社会组织机构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

第九十五条完善校园伤害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件。

第九十六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积极参与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秩序。

第九十七条强化家长对孩子的依法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要求学生服从学校安全管理,管教孩子不得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活动,约束孩子的不良行为。

第九十八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不得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九十九条本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外合作举办的高中和幼儿园参照执行。

第一〇〇条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燃油库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三、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填写《校园大型活动审批表》,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

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保卫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四、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园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保卫处参加。 七、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保卫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保卫处备案。 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九、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十、学生宿舍、教室和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十二、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招堤街道三岔小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伟 副组长:王大林 成员:全体教职工 2、食品卫生管理员:王大林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王大林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2、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完整版)学校卫生室管理制度(最新整理)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室应按标准现代化标准配齐应有的卫生器材和必备的药品,以保证卫生保健的需要。 2、各种医疗卫生器材放置有序,妥善保管和使用卫生器械和药品,并建立健全卫生室器材托管帐,账目要清楚。 3、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4、每年组织学生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有统计,有分析,并做好健康指导。 5、大力普及保护视力知识,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的保健操,每学期为学生检查视力,并做好统计分析和监督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学生卫生保健能力。 7、做好学生日常小伤小病的处理,遇特殊情况,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卫生保健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部门关于卫生工作的规定。 2.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防止出错。 3.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4.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5.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6.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7.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8.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开展定期的体育卫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9.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10.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完善药品入库和使用的登记造册工作,严防药品流失和浪费。 11.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由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12.模范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熊德龙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分管。 2 学校、处室、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消除。 5 每月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级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 开设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校内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7 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每学期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 各校要有门卫值班室,有门卫人员、门卫值班制度。 2 中学必须有专职门卫,小学如无专职门卫要由教职工轮流值班负责门卫工作,上课期间关门落锁。 3 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来访人经被访人确认后签字登记,方可入校。 4 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严禁进校。 5 门卫值班室要有安保器材 6 门卫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着保安服上岗,不脱岗,不空岗,严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严禁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内,确需出入校园的机动车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及课外活动时间。 8 不准私自将校内财物带出校园,必须经校长签字后门卫方可放行。学 校治安保卫制度 1 学校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组,加强学校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2 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不空岗不缺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学校要对外来从业人员审查、登记、备案,外来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校内,严禁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校内住宿 4 要加强校内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器材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防破坏管理 5 校内的贵重物品要登记造册,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防止丢失损坏。 6 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或不健康的书籍进校,定时宣传排查,随时发 现随时收缴 7 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案件、事件消防安全管理 1 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 制定财务室、寝室、微机室、图书室、电教器材室等部位消防制度。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

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学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学校医务室(卫生室)管理制度汇编

医务室(卫生室)管理制度汇编 XXXX学校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录 1.医务室管理制度 2.学生因病缺课管理制度 3.学生因病休、退学制度 4.学生健康检查制度 5.学生常见病预防实施制度 6.卫生室用药制度 7.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8.卫生室规章制度 9.卫生检查与评比制度 10.卫生室工作制度 11.公共场所及物品定期清扫消毒制度 12.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制度 13.晨检制度

1.医务室管理制度 1.卫生室应建立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药品使用及处理疾病要进行登记。 2.各类药物应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使用剂量和有效期。外用药物要有醒目标志,以免误服。保管药品时,应注意避免日光曝晒及潮湿。 3.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 处理,并补充新药。药品不应贮存在纸袋内以免受潮变质。 4.对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进行登记+建立账卡,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校正,并掌握其性能和简单的故障处理方法,按要求统计仪器完好率和使用率。 5.医务室必须建立相应的学生健康档案和保健资料。 6.为使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有序、有效,必须建全卫生保健制度。包括:卫生岗位责任制、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制度、公共卫生监督制度、卫生保洁评比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等。

2.学生因病缺课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教育部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管理制度,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上课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班主任请假,卫生室登记,由班长告知相关任课教师。 2、学生在校生病、在校医门诊后视学生病情给予病假,联系家长及时去医院就诊,学生向班主任请假登记。 3、学生生病不能到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向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病情,学生复课时,向班主任老师上交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家长的请假条,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4、学校卫生室每月一次汇总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了解学生病假情况,并做好病假登记。 5、学校卫生室每月一次统计各年级以及全校学生因病缺课率,并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958-41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用膳。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

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编版)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 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 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 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我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做到: 1、由专人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 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 定期接受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 防止人为破坏水源, 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由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水塘小学学校管理办法 前言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向管理要质量。根据《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三要八不准》、《义务教育法》、《鲁甸县研训中心备课改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水塘村小学学校管理办法汇编》的编辑工作,从2016年1月启动,经过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终于编写成册。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办法》编辑了我校现行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制度、教学工作管理常规、常规工作管理制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五个部分。本汇编是我校在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产物;是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综合素质,全面加强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材料。 强化制度建设是科学管理学校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校各方面在制度建设中不断加大力度,经过精心探索,认真总结,形成了目标明确,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各类规章制度,这对提高我校的科学管理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将各项良好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我校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我们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学校管理办法汇编》,自觉遵守

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管理高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校风优良、环境优雅、成绩优异的一流学校而努力工作。 总要求 全体教师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言行举止要树立教育形象,堪为师生表率。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政策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德、能、勤、绩、廉”上下功夫,发扬团结战斗、创先争优、勇于负责、乐于奉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创一流管理水平。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顾全大局,工作相互支持,提倡自动补位、候课,领导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自觉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形成合力。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咬定目标,拼搏前进,做到“腿脚勤、眼睛明、耳朵尖,头脑清”,人人肩上挑担子,个个奋勇做贡献。领导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既要严于律已,禁止职工做的,领导保证不做,要求职工做的,领导首先去做;又要严于律自、律他(她),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领导成员要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实现由重视评价、督促向加强管理、服务的转变,多订措施,多在过程上下功夫,多做实在事,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电脑、打印机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6、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峰上龙小学校长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 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招堤街道三岔小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伟 副组长:王大林 成员:全体教职工 2、食品卫生管理员:王大林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王大林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灞桥镇小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行政例会制度 学校行政例会定期按时召开 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是周一上午8:00,由学校领导及各主管主任参加。 二、行政例会要设专人负责记录。 三、行政例会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并研究步署本周的具体工作。 值日行政制度 一、学校日常检查实行值日行政制度。 二、学校每周依次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为卫生、眼操、课间操、课间纪律、静校五方面,每项基础为分5分。 四、学校领导检查结果,与值日教师、学生检查结果相加得分,做为月发放流动红旗的依据。 五、每周小结由值日行政负责。 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请假一天,由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均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教育办批准。

二、凡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要写好请假条上报教导处,以便调课。 三、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不得私自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旷会、旷课、旷工的老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五、各年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多出勤、出满勤,加强对教职工因私请假的管理,结合学校人员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主动填写《灞桥镇小学教职工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教导处备存,并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二、凡请假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只扣除全勤奖,不扣工资。 四、禁止私自代课、调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为提高班主任素质,把班主任工作推向深入,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教研组长为副组长的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

学校医务室制度

上察隅镇中心小学医务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应在学校、卫生院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卫生院的指导,工作纪律、工作职责接受学校和卫生院的监督管理,为全体师生服务。 二、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和分析。 三、有目的、有计划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培训工作。 四、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 五、积极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感染、营养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六、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七、做好师生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八、保持工作室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医务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对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保健及卫生常识教育。 2.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举办卫生讲座,接受健康知识咨询等。 3.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的教学、教室、环境、体育、劳动、饮食卫生、膳食卫生等各项卫生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4.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积极做好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5.热情为师生服务,认真对待每一位病人,做好师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和重大伤病事故的转诊工作。 6.负责学校医务室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管理。健全药品账册,做好药品入账、出帐、存放保管工作。 7.按医疗常规定期消毒医疗器械,做好处置室、治疗室空气的消毒,医疗垃圾的销毁,并做好记录。 8.监督、检查日常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大扫除和卫生评比工作。 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场地必须封闭管理。要求施工方将施工场地与学生公寓、教学区域隔离,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非公不得进入校园内的其他场所。学校师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工地周边、出入口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5、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6、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8、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9、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

10、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1、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2、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相关单位颁发或安检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13、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4、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15、在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学校现场代表的督查。 16、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17、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18、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19、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xx。 20、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现场代表要求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小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欢乐,涉及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任务十分繁重,十分重要,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为了保证我校师生有安全卫生的工作和学习条件,创造一个适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沙塘小学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教育管理制度: 1 、按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开设《健康安全教育课》。担任该课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使学生学会常用的健康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健康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健康安全防护能力。 2 、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至少邀请我校共建单位沙塘交警中队干警,给全校师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 1~2 次。使全校师生了解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 、学校校会、集会,必须强调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宣传教育,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都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员和教员。 5 、体育教师必须对每节室外课提出具体的安全防护要求,以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6 、其他学科教师因教学需要,要组织学生到室外或校外进行实践活动的,要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事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要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实践活动的年级、班级,要事先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7 、上实验课前的教师,如果学生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实验前,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说明有害物质的严重危害性,向学生提出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要求,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二、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上课前,必须对教学用房、供电线路、防雷设施、师生住房、体育设施、围墙、食堂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期结束,放假前,要对学校所有公共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施,在开学前要整改完毕,并做好书面记录。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制度汇编 XX小学

2016.9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籍管理,特别制定本制度: 1、新生入学。 每学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统编学号,造具花名清册, 建立学生档案。 2、转学和借读。 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办理转学手续,转学证,学生档案。 3、休学和退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经学校审查同意,报教委核准后,准予休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除丧失学习能力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按《义务教育法》处理。 4、实行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一、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其他监护人入学。每学期开学都要了解学生到校情况。 二、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办理转进转出手续,加强学籍管理。在师生和家长中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和家长的守法意识。 三、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指定的医

疗机构证明,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备案待查。 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他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要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由市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其子女或监护人入学。 五、班主任必须了解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履行学生请假制度,学生事假、病假由家长写请假条或有关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上由教导处负责,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向校长室报告。班、科任教师严格控制无故旷课现象。若有不明情况, 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六、每天清点人数,由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学生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确保人身安全。 七、教导处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要配合班主任走访了解情况,说服动员,使学生尽快上学。 八、不管有无辍学学生,班主任都要及时上报学生人数。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卫生室管理制度

**中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卫生室要保持清洁,各种物品陈列整齐。 二、服务态度要和蔼可亲,对待来客有礼貌。 三、按时参加每周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有事向领导请假。 四、在处理伤病时,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防交叉感染和医疗事故发生。 五、常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凡过期药品,按规定随时消毁。 六、对危险药品,毒品要严格保管,确保安全。 七、随时添补常用医药器材器械,摆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修更换。 八、凡购入药品,器械等设帐目,消耗药品要有记录。

灌云县杨集初级中学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疫情况报告制度,一旦病情发生,随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二、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对传染病疑似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检查,及时控制流行。 三、各班要健全疫情况报告制度,在流行期间,可把晨检做为检疫时间。 四、对疫区及时投药、注射、消毒、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 五、根据传染病情趋势,可暂时停止大型集会。 六、教室要进行每周或每二周一次定期紫外线照射消毒,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七、疫区转入,转出的学生,要严格控制。

灌云县杨集初级中学卫生人员职责 一、学校卫生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当好领导的参谋,使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逐步达到标准。 二、按《条例》要求,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每学年都要制度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提交校长审定,每常年做出工作总结。 三、定期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学生体检资料,生长发育四项指标(身高、胸围、体重、肺活量),视力构成比,疾病消长绘制图表,分析和积累资料对学生发育水平,健康状况,做出评价,使用和管理好学生健康卡。 四、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习从小养成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青少年十字卫生员培训工作。 五、按《条例》规定,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防治。 六、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病的预防和管理,并协助业务部门组织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七、进行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等监督,促进学校卫生条件的改善。 八、做好学生一般伤病的初诊和转诊工作。 九、对特殊疾病(先天性心脏、心肌炎、癫痫、残疾)要有登记,有管理。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信庄小学 目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八)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九)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突发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一)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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