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六要点”详细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六要点”详细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六要点”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722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六要

点”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六要点”详细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基础建设、维修服务等活动中,经常需要动土作业。一般来说,地面动土深度超过0.5m的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筑物拆除等各项动土作业,都应该严格管理,实施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人员安全,防止地下隐蔽设施受到破坏。笔者就如何做好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做如下探讨,以供参考。

要点一:要明确组织及责任。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单位,做事必须有章程,动土作业管理也不例外。一是

要明确归口管理组织、部门及责任。管理部门要未雨绸缪,做好动土作业许可制度的制定、管理、维护和督导实施工作;监督部门要做好动土作业过程的管理、运行督导、咨询支持和审核工作;实施单位要做好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组织推行、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作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制度,规范全过程管理,确保安全。二是要明确动作业主要人员的安全职责。动土作业技术负责人要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规范制定施工方案,选择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动土作业申请人要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对作业人员要进行相关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动土作业,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动土作业批准人要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核实安全措施,提供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负责动土作业现场安

全管理,按要求批准或取消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要拒绝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迅速撤离现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

要点二: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

动土作业就其存在的危险性,应严格实行作业许可。作业开始前要通过工作安全分析,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动土作业方案,并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和取消,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落实动土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动土作业许可证要明确有效期限,一般就风险控制来说,不应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

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但不能超过24小时。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各相关方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

要点三:要严格执安全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开始前,要根据作业区域的交通状况、附近的振动源、隐蔽电气(燃气、供暖)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土质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的污染、架空的公用设施、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使用的工器具、气候等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动土作业开始前,应保证现场相关人员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

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在社会公共设施附近进行动土作业,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作业单位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作业时,应使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禁止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

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要点四:要保证保护系统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对于挖掘深度6m以内的动土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 的动土作业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的动土作业,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按照GB 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由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在动土作业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

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要点五:要保证进、出口防护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

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距作业点横向距离不大于7m 的地方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当允许员工、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要点六:要保证排水及环境安全。

雷雨天气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动土现场,正确使用排水设备,检查土

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动土作业。对深度超过1.2m,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动土现场,应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执行进入受限空间有关管理规范;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施工区域动土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的;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二条动土作业的范围: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动土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六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九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第十一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 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 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

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 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3.2.2.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2.3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作业;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两人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 名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制度 编号/ 制度 文号采气〔〕号 制度 版本/ 主办 部门HSE办公室 所属业务类别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作 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会签 部门 生产办公室、技术管理办 公室、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备管理办公室、工程管 理办公室 监督检查者HSE办公室审核部门 解释权归属HSE办公室签发 日期4月12日 废止说明关于印发采气厂HSE管 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采 气〔〕25号) 中的动土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废止 生效 日期4月12日 制定目的规范采气厂动土作业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适用范围采气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约束对象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涉及的相关 制度/业务 类别/所属 层级/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站场( 含生活基地) 或油气管线地面及其它埋地电缆、埋地电信、地下管道、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 以及消防通道( 或矿区道路) 上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作业, 或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1.1 经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2.1.2 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见附件)。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33390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工程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 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工程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5.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5.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5.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5.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5.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5.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5.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5.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 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6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具体实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和要求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保护公司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不受施工破坏。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动土作业管理。 3 职责 3.1工程部 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和现场的专业检查考核工作。 3.2安环部消防站 参与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在消防道路进行的动土作业进行归口管理。 3.3生产、技术、电仪中心等部门

参与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确认和作业许可管理。 3.5生产中心 负责制定落实与动土作业相关的工艺、设备及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到位情况,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6施工(检维修、建设项目)作业单位 负责制定和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做好动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工作。 3.7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或终止作业。 (2)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8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经批准的、有效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符合规定。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及项目延展区域的地面和道路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活动实施前,应做好危险环境与条件的观察识别、作业任务与时机、风险控制措施确认工作。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动土作业是指在xx 油田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地上构筑物、以及道路通行安全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职责与分工 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二级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2.4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5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

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6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7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3.1 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 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 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 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961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动土地工人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的(如电缆、管道及隐蔽工程等)调查工作,挖土深度超过0.8米,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许可证,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方可施工。 2、动土申请单位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填写动土的时间、范围、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交施工单位。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弄清情况,才能继续工作,施工点应设置围栏及警告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有限公司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工作票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动土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门存留,第二联交动土作业施工单位执行。动土作业要由施工单位填写,送安全部审批。在各项目装置界区内的动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各项目装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厂区内公用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厂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并签字;厂际间公用区域或厂区外有本公司地下隐蔽设施的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建设部根据情况组织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电力科、设备科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相关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的正常维护、检维修动土作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界区内动土作业,承担作业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到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动土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 动土作业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动土作业要重新办理“动土作业票”(续批)。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 证》的管理。 二、、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 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 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1.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1.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82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1.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⑴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⑵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⑶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⑷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

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⑸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施工。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5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1目的:为了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动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高处作业: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3动土作业危害识别 3.1进行动土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动土作业方案,方案

中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2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作业许可证》内。 3.3动土作业方案和《动土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动土作业许可制 动土作业实行许可办法,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动土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动土作业办理程序 5.1动土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详细动土作业方案并填 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5.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 6动土作业方案 6.1动土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动土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动土作业特殊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确保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订动土作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分工与职责 3.1 安环部是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 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生产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3动土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土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四、基本要求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 响的作业。 五、作业安全要求 5.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要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安全措施。 5.2 作业前,安全员或办证申请人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教 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5.2.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 安全措施; 5.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5.2.4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2.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3 作业前,生产单位要确认如下工作: 5.3.1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设施进行交底; 5.3.2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的洁净冲洗水源; 5.3.3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3.4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作 业内容、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存放 位置及使用方法,查看应急疏散路线。 5.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5.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 理干净; 5.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 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5.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5.5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 编码: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版本:A 页码:1/5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确保动土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以及界区外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动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入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进行施工的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职责 3.1厂级主管领导职责:负责对本单位界区内动土作业进行管理和审批职责范围内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重大危险动土施工。 3.1.1安全环保部:负责参加动土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查,负责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 3.1.2设备部:参加施工方案的审查,对可能损坏管线、电力、邮电通讯、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等设施和需要临时停水、停电的动土作业进行审查;负责向施工单位对动土作业区域的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3.1.3生产部:负责参加对施工方案的审查。 3.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 4 文件内容 4.1 动土作业要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要求,进行厂级审批后,在施工前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见附表一。《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保运站(电气车间)、生产、安全、保卫、消防等主管部门、动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工艺物料管道、埋地电力和电信电缆、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不明物和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规定是在《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原则下,对在天津分公司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的专项安全管理规定。3 职责 3、1项目所在二级单位主管工程检修的领导负责《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批准。 3、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破土作业危害识别的组织和会签破土作业。 3、3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车间、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参加破土作业的会签。 3、4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4 文件内容 4、1 破土作业系指在分公司区域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4、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办理完《天津石化工程项目动土申请审批表》后,办理《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 4、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4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作业前,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基层车间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危害识别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安全措施要求。 4、5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危害识别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后,填写《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经施工主管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业务制度-执行类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 〕 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

证》(见附件)。 2.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4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5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涉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 3.2.1 厂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办理厂级《动土作业许可证》。 (1)集输管道中心线两侧五米范围内动土; (2)爆破开挖。

3.2.2 区级:除厂级许可管理以外的其它动土作业。 3.3 作业安全措施 3.3.1 生产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组织确定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并组织编制施工方案。 (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3.6 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机械开挖;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 工单位应设专人监护。 3.4.2 动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共页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1目的 保证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保护公司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不受施 工破坏。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 3.1 工程部 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和现场的专业检查考核工作。 3.2 安环部消防站 参与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在消防道路进行的动土作业进行归口管理。 3.3 生产、技术、电仪中心等部门 参与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确认和作业许可管理。 3.5 生产中心 负责制定落实与动土作业相关的工艺、设备及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到位情况,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 消除事故隐患。

3.6 施工(检维修、建设项目)作业单位 负责制定和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做好动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工作。 3.7 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 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或终止作业。 (2)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8 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经批准的、有效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 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 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符合规定。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及项目延展区域的地面和道路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 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厂区的动土作业定义、作业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动土作业要求 3.1 作业前,动土现场作业人员和动土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 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3 作业单位根据需要,在作业现场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3.4 在破土开挖前,作业单位要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3.5 作业前作业人员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要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3.6 动土作业时由动土作业单位设专人监护。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要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时要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能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要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m处,挖出的泥土不

能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不能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不能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4)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要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要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要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不能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7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要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要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个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要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3.8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要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3.9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生产单位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3.10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动土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动土单位负责人要进行完工验收,并签字。 4、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申请单位与作业单位共同制定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并由申请单位与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2)作业前,动土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动土单位负责人要对动土安全措施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