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格式

一、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数据结构

舱单电子数据一律使用文本平文件传输,一个文件中含一份舱单。

1、文件名约定

1)文件名长度8字节,具体规定如下:

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关别代号,关别代号由接受申报海关向传输企业提供;

5-6位保留使用,暂用于表示传输月份;

7-8位为舱单申报企业的标识,由当地海关与企业商定,对同一海关各个传输企业标识不重复。

2)文件扩展名3位:

为每一企业自编顺序号,每个舱单文件逐次递增,周而复始。

例如:220112WY.384表示上海某WY公司12月份向浦江海关传输的第384份舱单文件。

2、文件格式

文件结构:(顺序平文件,变长记录)

3、进出口舱单数据格式

(1) 舱单记录:(记录格式1)

一个文件包含一条舱单头记录,记录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及传输舱单的公司的信息

(2)提运单记录:(记录格式2)

一个舱单文件中可包括多条提运单记录,每条记录为一张提运单(空运有分运单时填分运单,无分运单时填总运单)内容。

(3) 提运单_集装箱记录:(记录格式3)

一份提运单可以含有多个集装箱,即对应多条提运单一集装箱记录。反之,多份提运单的货物可能拼装于一个集装箱,因此同一集装箱号也可能对应多个提运单号,出现多条记录。

二、说明:

1、运输工具编号:海运填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空运填航班号加日期;汽车运输填车牌号;铁路运输填车次或车厢号;邮运填邮政包裹单号。

2、航运记录编号:海运填航次号;空运填总运单号;汽车、铁路、邮政运输填进出口时间“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

3、“运输工具编号”+“航运记录编号”唯一地确定和标识一份舱单,其填报内容与报关单“运输工

具代码及名称”一栏填报内容必须完全对应一致。

4、数据描述采用COBOL语言格式,X表示字符型,左对齐右补空;9表示数字型,右对齐左补零;括号()内数表示字节长度,V表示小数点所在位置,不占长度。

例如:X(15)表示字符型,长度15字节;

9(6)表示数字型,长度6字节;

9(9)V9(3)表示数字型,整数部分9位,小数部分3位,小数点不占位置,共12位长;

9(8)V9表示数字型,整数部分8位,小数部分1位,小数点不占位置,共9位长。

《海关法》试题 及答案

《海关法》试题精编及答案 一、选择: 1、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公安机构的职责包括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 A ) A 侦查 B 行政拘留 C 决定逮捕 D 提起公诉 2、根据《海关法》规定的设关原则,海关在设关。( C ) A 省政府所在市 B 经济特区 C 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和对外开放口岸 3、新《海关法》确立的国家缉私体制是、统一处理、综合治理。( A ) A 联合缉私 B 协同缉私 C 共同缉私 4、海关对走私犯罪嫌疑人行使扣留权的要件表述错误的是。( D ) A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

B 经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C 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 特殊情况可延长48小时 5、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海关无权行使的是权力。( C ) A 查阅证件权 B 查问权 C 检查违规嫌疑人身体 D 对走私犯罪嫌疑人的扣留权 6、调查走私案件时,海关可查询涉嫌单位和人员。( C ) A 在保险公司的保金 B 在证券公司的股票 C 金融机构的存款 7、走私犯罪公安机构设置分支机构是。( B ) A 必须设立 B 可以设立 C 不必设立

8、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报关手续,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进行审查。( C ) A 合法性 B 完整性 C 真实性 D 合理性 9、进出口收发货人不享有权利。 ( C ) A 有正当理由经海关同意,可以修改、撤销报关单证 B 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 C 不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 10、经收发货人申请,经批准,其进出口货物可以免验。 ( B ) A 国务院 B 海关总署 C 国家口岸办 11、超期进口货物海关变卖后,款项依以下顺序分配。( D )

2019年0712海关新舱单 报文数据项填制规范(含国际转运准单).doc

中国海关舱单数据填制规范 (20100712稿) 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有主要数据申报、其他数据申报、增加、修改和删除报文 1、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另外的数据项必须也要填写。 ●件数,包装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通讯方式号码 ●托运货物价值,金额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收货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通知人名称,通知人地址(街道,邮箱) ●中间承运人标识,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2、修改报文 空运: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总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代码、承运人货物分批到/发货标识和运输工具名称不能修改。 水运: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和集装箱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3、删除报文 空运: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更改原因代码、总提运单号和分提运单号(条件)必填,其余不填写。

水运:舱单传输人名称、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总提单号、变更原因代码、分单号(条件)必填,其余不填写。 4、更改原因代码只有在修改和删除报文中填写,其他不填写。 5、暂时进出空集装箱传输 重箱与暂时进出空集装箱不得在同一提单号项下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进出空集装箱提单中的托运货物序号、货物包装种类、货物件数、货物简要描述、货物描述补充信息、货物毛重、危险品编号、唛头、海关手续代码、海关税则编号、原产地代码、唯一托运编号不填。 二、运抵报告和分拨、疏港分流货物、物品运抵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不提供修改报文 1、申报报文 1)空运:集装箱(器)编号、集装箱(器)尺寸和类型、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封志号码,类型和施加封志人数据段不填写; 2)水运: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散杂货只填写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2、删除报文 1)空运: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航班航次号、总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条件)、其余数据项不填; 2)水运: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号,散杂货只填写总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条件),其余数据项不填写。 三、分拨货物、物品申请数据项和疏港分流申请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 1、申报报文 分流分拨申请报文以总提(运)单为单位,不填报集装箱信息段。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8年12月

目录 第一篇前言 (3) 第二篇系统介绍 (4) 第三篇操作说明 (5)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 (5) 1.1系统登录 (5) 第二章海运进口 (6) 2.1操作介绍 (6) 2.3按钮功能简介 (31) 第三章海运出口 (32) 3.2操作介绍 (32) 3.3按钮功能简介 (43) 第四章空运进口 (44) 4.2操作介绍 (44) 4.3按钮功能简介 (63) 第五章空运出口 (64) 5.2操作介绍 (64) 5.3按钮功能简介 (77) 第七章查询功能 (78) 7.1运输工具动态查询 (78) 7.2舱单回执查询 (82)

第一篇前言 为了配合海关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便利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进出境,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电子口岸在原有Quickpass基础上开发设计了“运输工具动态”及“新舱单申报”系统。 进出口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是海关物流信息监控系统与H2000有机连接的监管链。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为了满足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等相关单位进行舱单录入/申报、及通过安全交换平台向数据中心申报舱单电子数据的需求,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数据中心”作为H2000数据交换的平台,将提供H2000系统数据结构的舱单预录入申报系统,以配合海关总署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在全国各关的推广工作顺利展开,有力地保障海关监管系统的合法性。数据中心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建成后:能够为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公司完成进出口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装箱清单、理货报告、货物分流/疏港/转栈申请、分拨申请的相关单据的录入/查询及回执查询的功能。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D.1998年11月9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保税货物下列哪组业务,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储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7.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海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并处何种罚款: A.进口货物等值以下 B.偷逃税款一倍以下 C.进口货物价值三倍以下 D.偷逃税款三倍以下 9.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D.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当关税纳税义务人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税额的征税、减免税、补税或退税等持有异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列》的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附件三海关新舱单常见回执及处理办法 关于海关新舱单业务操作中一些异常回执,常见解决办法如下: 一、运抵异常 1. 45202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传输成功。比对结果为:运抵异常可能原因: a.预配舱单未发送, b.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 解决办法: a.查询代理人预配舱单是否已发送,未发送请代理补发, b.如预配舱单已发送查看下是否收到回执,如果没有回执需要请代理联系海关确认是否收到,没有收到请代理补发, c.如果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需检查是预配还是运抵的航班日期传输错误,需要先将错误的航班信息的报文发送删除报告,人工审核通过后在发送新增报告。 2. 45103 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重复申报,海关审核不通过可能原因: 运抵报告发送多次,第一次海关已成功接收,后续的运抵报告海关拒收。解决办法:可通过海关平台运单具体信息查看运抵报告“收发明细”: a.如果明细中已经显示一条回执是运抵正常或异常的回执,则说明之前已发送过运抵报告, 3. 45102同类型报文正在等待人工审核,退单 可能原因:已有同样类型的报文处于等待海关人工审核的状态,海关不接受最新报文; 解决办法:请客户联系海关人工审核。 4. 46103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不存在,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

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系统中不存在此运单的运抵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不需处理 5. 46105提,运,单已理货,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已经发送理货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 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删除理货报告,再删除装载舱单,之后联系海关解除放行,最后删除理货报告。 6. 46106 总提,运,单已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 原因:运单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已放行,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解决办法:视 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联系海关解除放行。 7. 46201 已接受运抵报告删除申请,请等待人工审核,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已经收到运抵报告删除报,自动转为人工审核, 解决办法:此时请客户联系海关进行审核。 二、装载异常 1. 47104 该提,运,单未申报预配舱单,海关审核不通过。可能原因:代理人 未向海关申报预配舱单, 解决办法: 代理人需要向海关申报预配舱单,申报完成并放行后需要重新发送装载舱单。 2. 47106 该提,运,单未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 可能原因:运单未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放行, 解决办法:海关放行后需要重新发送装载舱单, 3. 47201 已接受装载舱单申请,请等待人工审核。 可能原因:可能海关接收装载舱单的时间晚于装载舱单中的开始装机时间,

《海关法》及相关知识讲座要领.

《海关法》及相关知识讲座要领 一、海关法的性质和任务 (一)什么是海关,如何设立 海关的定义:根据《海关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首先是行政机关,是需要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是什么性质的行政管理机关,就是对进出关境(简称进出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 海关的设立:根据《海关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设立的原则:1、海关机构层级关系一般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垂直设立;2、海关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3、设关原则与行政区划无必然的联系。他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设立海关应当经国务院许可。海关总署下辖直属海关,直属海关管理隶属海关,什么是直属海关:根据《海关法》第一百条的规定,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海关业务的海关。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以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海关事务属于中央事权;2、采取垂直领导体制;3、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二)海关的任务 根据《海关法》第二条的规定,海关依据《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一)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二)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三)查缉走私。(四)编制海关统计。(五)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三)海关的权力及行使原则 海关的权力是指国家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所给予海关的权力,是一种公共行政职权,具有强制性、执行性、权力和职责统一性。 1、检查权; 2、查阅权 3、查问权 4、查阅、复制权 5、查验权 6、扣留权 7、调查权 8、查询存款、汇款权 9、追缉权 10、配备和使用武器权。 以上权力在海关法第六条有详细的规定,行使上述权力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 2、适当原则 3、依法独立行使的原则 4、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四)缉私体制和缉私警察的地位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1.关于发送预配舱单:我司建议客户在集装箱进港后,读取运抵报 告箱信息后再发送预配舱单。因为集装箱不进港也无法进行报关,早发预配舱单也毫无意义。而且不读取运抵报告而是自行填写箱信息错误率并不低,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改和删除操作,根据现有操作情况,删除报文发送后海关总署网站显示会十分晚,发生过下午2点发送删除报文第二天才删除成功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导致报关不成功的话,客户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因此,我司还是建议各家订舱代理使用运抵报告数据,运抵报告为集装箱进港码头信息,可以确保正确(除非车队进港数据就是错误)。 2.关于删除舱单:如果发送预配舱单后不出运,需要删除已发送的 预配舱单。根据海关要求,应该在船开前进行删除,请客户一旦发现退关,立即发送删除报文。一旦船开后再去进行删除,是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人工删除,具体操作参考《舱单删除操作流程》,将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 班轮部邮件地址: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4318440339.html, 3.近期有不少客户反映海关总署显示的内容和系统中发送的内容不 一致。因此我司提示客户,在发送报文的时候,会提示是否保存报文,请客户保存此报文,以便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有原始报文可以查找到原因。 4.系统中箱信息只可以提交一次,即如果使用了未进港清单等自行 输入的方式,就不可以再读取运抵报告,也不可以第二次提交未

进港清单进行数据覆盖。因此,我司要求客户第一次提交的箱信息必须确保正确。如果不正确造成的预配舱单问题,请自行承担责任。 5.近期发现有客户在拼箱预配舱单没有全部海关接受前就进行其中 提单的海关报关。请注意,一旦报关,那海关还没有接受成功的预配舱单将不能再进入海关系统,如果还需要出运,必须将已经报关的提单进行报关注销后才可以再发送其余提单。因此,请提醒各家的报关业务员不要犯类似错误。 6.再次提醒各位客户,尽量不要进行混拼。近期已经发生不少混拼 导致的没有电子放关信息,即无法发送装载舱单,这样客户以后将无法进行核销退税。请各家订舱代理提醒这些客户可能承受的风险。 7.我司要求客户在第一次提交海关预配舱单时数据即保证正确。如 果因为数据错误,最终导致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更改或者删除,将会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根据情况复杂程度,如果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将按正常计费,如果不能一次解决,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收费)。 8.关于拼箱删除垃圾舱单。如果一个箱子中所发送的预配舱单其中 有一票不报关不出运要做舱单删除,请在其他提单报关前进行删除。不然必须要客户自行去做完报关单反核销后,然后才可以删除该票舱单。

海关法

1、判例和学说也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对司法实践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2、我国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适用于一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仅包括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且包括沿海货物运输合同。 3、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海难救助等章节的规定均不适用于沿海运输中发生的上述活动。 4、船舶是动产,但是常常作为不动产处理。 5、海事法律规范按其形式可以分为: (1)冲突规范;(2)实体法规范;(3)程序法规范;(4)时效规范 6、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不包括下列内容: (1)用于军事目的的船舶;(2)用于政府公务目的的船舶;(3)河船或江船;(4)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 7、船舶作为一个整体,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船体、船机;(2)锚和锚链;(3)救生艇、筏;(4)各种索具等 8、下列内容,那些不是我国海商法的形式? (1)与海事、海商有关的我国法律、法规;(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海事条约;(3)国际航运惯例;(4)司法判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9、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含义明确不包括下列船舶: (1)20总吨以上的海船;(2)5000吨的远洋运输油轮;(3)军舰(4)远洋实习船舶 10、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A、船旗国法 B、船舶所在地法 C、船舶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所在地法 11、在海商法中,当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同时存在时,其受偿顺序应如何安排?() A、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 B、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 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 12、依据中国海商法,船舶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受偿顺序正确的是:( ) A救助报酬按时间先后顺序受偿B港口规费不足受偿按比例受偿 C港口规费按倒序原则受偿D以上说法均不对 13、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工资,在船只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的手续并进行了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务后,该轮遇难。为救该轮又发生了一笔救助费。下列选项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A、港务费应该排在第一位优先受偿 B、如该船舶所有人将该轮转让,则上述优先权消失 C、发生在船员工资项之后的救助费应在船员工资之前受偿 D、船舶灭失,则船舶优先权消灭 14、在开航前,如果船长因故不能承担船长的职责,船舶不能开航。 15、有引航员在船时,船长不得再驾驶船舶,一切听引航员指挥。 16、我国《海商法》中规定的承运人运送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 A.接收到交付 B.装船至卸船 C. 登船至离船 D. 仓库至仓库 17、依据中国海商法,关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主要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提供绝对适航的船舶B妥善地和谨慎地管理货物 C船舶不得进行绕航D以上均不对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 新舱单软件 操作手册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1.新舱单业务简介 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1.3.1.新舱单的内容 新舱单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国际转运准单和空箱快速验放单: 1.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应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 载旅客的信息的舱单。 传输时限:集装箱装船的24小时以前 2.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旅客信息的舱单。 传输时限: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关于海关舱单新规则的通知

关于宁波船代启用货代新订舱报文的通知 致:各家订舱货代 按照中国海关总署第17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及海关相关文件的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将试运行新的海运舱单规则。试运行期间,海关新老预配舱单格式并行。新舱单规则对现行的舱单报文以及业务流程做了一些变化,因此,我司将有关报文调整和业务操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附件为新的订舱报文格式和海关新舱单的相关规定: 一、报文调整方面 1、旧的订舱单报文中报文功能只有正式订舱功能,功能代码为9,新的订舱报文必须把报文功能分成原始预配、预配修改、预配删除,考虑到目前货代通过船代向船公司发送订舱报文的情况,再增加一个向船公司订舱的报文功能,以示与预配舱单区分。 2、新的订舱报文必须标注报文版本号2.0,以便与旧的报文区分。 3、请参考我们船期表中的船舶IMO号在报文中提供船舶IMO代码,以便船代能对照成在海关备案的规范的船名。 4、报文中涉及的箱型、港口及地名、包装,运输条款代码必须严格按海关颁布的UN代码标准执行,海关相关代码表我司将在宁波船代网站上公布。 5.增加了总分提单的关联。如果是总分提单关系,目前由于海关系统对总分发送鉴别有局限,建议货代总分提单一起发送,避免部分分单无法报送成功。 6、报文中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等数据项必须将名称与地址分开,有条件的还应将电话、传真、城市、邮编等数据项分开。 7、对于危险品,报文中必须提供联合国危险品编号UNDG No.、危险品联系人、联系方式。 8、恢复原交通部格式中对箱号相关信息的要求,同时要求箱型采用海关规定的代码,必须在报文中提供集装箱数据,包括箱号、箱型尺寸、封号、整/拼/空箱状态、集装箱来源(货主自备箱、承运人提供箱、拼箱人提供箱、拆箱人提供箱、第三方提供箱)、铅封类别、施封人。 9、舱单的修改、删除需要使用相应的修改,删除报文。对于更改、删除报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DOC)

附件三海关新舱单常见回执及处理办法 关于海关新舱单业务操作中一些异常回执,常见解决办法如下: 一、运抵异常 1.45202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传输成功。比对结果为:运抵异常 可能原因: a.预配舱单未发送; b.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 解决办法: a.查询代理人预配舱单是否已发送,未发送请代理补发; b.如预配舱单已发送查看下是否收到回执,如果没有回执需要请代理联系海关确认是否收到,没有收到请代理补发; c.如果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需检查是预配还是运抵的航班日期传输错误,需要先将错误的航班信息的报文发送删除报告,人工审核通过后在发送新增报告。 2.45103 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重复申报,海关审核不通过 可能原因: 运抵报告发送多次,第一次海关已成功接收,后续的运抵报告海关拒收。 解决办法:可通过海关平台运单具体信息查看运抵报告“收发明细”: a.如果明细中已经显示一条回执是运抵正常或异常的回执,则说明之前已发送过运抵报告;

3.45102同类型报文正在等待人工审核,退单 可能原因:已有同样类型的报文处于等待海关人工审核的状态,海关不接受最新报文; 解决办法:请客户联系海关人工审核。 4.46103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不存在,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 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系统中不存在此运单的运抵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解决办法:不需处理 5.46105提(运)单已理货,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已经发送理货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删除理货报告,再删除装载舱单,之后联系海关解除放行,最后删除理货报告。 6.46106 总提(运)单已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已放行,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联系海关解除放行。 7.46201 已接受运抵报告删除申请,请等待人工审核(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可能原因:海关已经收到运抵报告删除报,自动转为人工审核;

海关法练习题

练习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海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关境就是国境,是世界海关通用的一个概念 B.我国关境是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C.目前我国尚未存在法律已明确的单独关境 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2.下列不属于《海关法》明确规定的海关执法任务的是哪一项? A.查缉走私B.编制海关统计C.流通领域的商品监管D.办理其他海关业务3.下列关于海关监管货物的监管期限错误的是: A.一般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结关放行止 B.一般出口货物自申报起至出境止 C.过运、转运、通运货物自进境起至出境止 D.保税货物自进境起至监管年限期满止 4.关于进出口货物的申报,错误的是: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四十八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C.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D.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5.有关保税货物监管的规定,错误的是: A.保税是指对应进口商品在海关事务担保制度下暂不征税进口,在海关监管下存放或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境或转办其他海关手续 B.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按保税状态实施监管的进口货物 C.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经海关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D.保税货物可以自由进出保税场所,无须办理手续,但必须接受海关监管 6.有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的规定,错误的是: A.“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为半成品或成品再返销出口的一种对外贸易方式 B.“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又叫“进料加工贸易”,是“加工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 C.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 D.《海关法》对加工贸易的监管规定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海关备案;单耗核定;出口核销;内销补税补证 7.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以下单证:A.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B.进出口许可证件 C.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D.有关单证 8.海关接受申报后,未经海关同意,报关单证及其内容: A.只能修改,不能撤消B.不能修改,只能撤消 C.可以修改也可以撤消D.不得修改或者撤消 9.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制定?

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资料

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第1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3 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2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7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 传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

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以下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 第三条海关对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以及公路车辆舱单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海关可以暂不予办理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手续。 因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经海关同意,可以采用纸质形式在规定时限向海关递交有关单证。 第五条海关以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的时间为进口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间;海关以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的时间为出口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时间。

海关法教学案例

海关法教学案例 [案例一] 亿X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走私手机案 1998年4月13日下午,A市保税区亿X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向A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申报GC87C手机19000只出口,出口口岸文锦渡海关,转关运输,目的地香港。由于该批货物转关的陆运费用比从A市到香港的海运费贵,同时转关的陆运运输速度比海运慢,基于上述疑点,A海关严格按转关运输要求办理手续。同时,立即采用特快传递将邮路关封寄往文锦渡海关。在收到转关回执后,立即发传真向对方海关进行确认,发现转关回执为假。经调查,申报出口的手机已被擅自销售牟利。 【问题】 1、海关对保税货物的税费管理? 2、案件二中,亿X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的性质。 [案例二] 某保税库擅自销售海关监管货物案件 某保税库是1998年1月16日设立的,从当年2月4日第一次申报保税货物入库,到1999年底共申报入库货物361票,价值人民币3192万元,申报出库货物价值人民币448万元。依此计算,该库库存货物价值应为2744万元人民币。库内的保税货物绝大多数为计算机网络备件、电源、网卡、路由器、集线器等,这些商品的平均关税税率在15%左右,加上17%的增值税,应缴税款约802万元。但2000年底北京海关在对该库进行实际盘点时发现,该库虽然存有少量物品,却均非当初申报入库的物品,该库实际库存为零。由于涉嫌保税货物出库超期未申报、故意逃税、走私等违法行为,此案移交缉私局侦查处理。

[问题] 1、案例一保税仓库的类型? 2、案例一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最低容积是多少? 3、案例二中,该保税仓库行为的性质是否违反海关法? [案例三] 2005年5月19日,甲有限公司向A海关隶属B海关申报出口洗衣粉至美国纽约。海关人员对该票货物进行分析,认为存在4个风险点:一、A关区近期低端化工产品出口增长较快;二、低端化工产品一般是销往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往往因其技术标准高,难于打入市场,而这次出口国却是美国;三、要打入发达国家的市场一般只能通过定牌生产的方式,而定牌生产较容易产生侵权情况;四、低端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低,容易被仿冒。基于上述4个疑点,海关决定对该票货物进行开箱查验。查验关员发现货物的数量、品名、规格与申报相符,但货物是定牌生产货物,商标为“ARIEL”,产地注明为墨西哥,外包装标有P$G字样,初步认定该批货物是宝洁公司的产品,经查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发现“ARIEL”是宝洁公司向海关申请保护的商标,中文商标为“碧浪”。经宝洁公司代理人现场取样鉴定为假冒产品,于5月27日向海关提出保护。至此,A 海关一举查获出口至美国纽约港的两个集装箱共1900箱总计36吨的假冒“碧浪”洗衣粉,是中国境内查获的最大一起侵犯美国宝洁公司商标权案件。 B海关通过对甲有限公司侵权案的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该票货物是由一个名叫Robert的美国商人通过网上向当事人订购,这次交易共有4个集装箱的洗衣粉,分两个交货港口发运,另一个交货港是亚特兰大港。为查明另两个货柜去向,关员向当事人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教育,讲明海关政策。经海关说服教育,当事人承认另有两个出口去美国亚特兰大的集装箱的洗衣粉已向海关申报但还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海关法论文

从ipad事件解读海关法54公告的尴尬境地 内容摘要:2010年8月1日起,中国海关开始全面执行《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54号公告),其中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对ipad的征税。这一公告不仅引发了民众的大讨论,也罢海关总署推到了风口浪尖。 关键词:ipad 个人自用物品征税海关法54号公告 正文:“给朋友从美国带回来iPad的被收了1000元,从国内带出去的iPad忘记申报又被收了1000元!”在纽约大学读书的陈春荣见到记者时抱怨连篇,也对海关新规表示不满,“海关征税的目的是防走私,对个人使用的商品征税太不合理;而且如今中国的经济这么发达,5000元的征税标准太离谱;我的iPad有明显的使用痕迹,不分青红皂白只因忘记申报就强行征税太不近人情。” 尽管iPad的部分机型售价在5000元以下,但其被中国海关归列为电脑产品类,最终还是被列为需缴纳关税的类别,征收1000元人民币的定额税,即征税比例高达20%。陈春荣的经历并非个案,他的抱怨和质疑同样也并非是个别声音。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将海关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海关新规也饱受质疑。 2010年8月1日起,中国海关开始全面执行《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54号公告),规定: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此前为了打击利用个人物品名义拆分货物邮寄,逃避国家管制及偷逃税款的商业性走私行为,海关总署发布的“43号公告”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进口税免征额由此前的最低400元降低为50元。此前,免征的额度是港澳台地区400元,日本等国家500元。海关总署表示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需要照章纳税。 上述规定本意在于加大对“水客”的打击力度,规范“代购”等行为。但有些海关法专家表示,由于“54号令”对如何界定“个人自用物品”并无细致而可操作性强的判断标准,因此当前主要依靠海关关员在现场的自由裁量而定。“个人自用物品”不仅在…54号令?中,甚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都没有明确界定,这就为海关关员留下了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执法者主观判断的余地太大,就难免有滥用职权、滋生腐败的可能。此种含糊性规范在操作层面,可能令“个人自用物品”和“货物”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而商务部也表示海关总署此法令和世贸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ITA)的规定相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铁路舱单数据项填制规范

附件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铁路舱单数据项填制规范 第一部分:数据项填制要求 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有电子数据申报、修改和删除报文 (一)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另外的数据项必须也要填写。 1.件数,包装种类; 2.通讯方式类别代码,联系号码; 3.托运货物价值,金额类型代码; 4.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 (二)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应当以运单为单元,按照时限要求分别传输原始舱单的主要数据和其他数据;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人应当以运单为单元,按照时限要求一次性传输预配舱单的主要数据和其他数据。 (三)修改报文。 舱单传输人代码、运输方式代码、运单号、车号(仅原始舱单)、进境/出境关区代码、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必填。原始/预配舱单的传输人代码、运单号、车号(仅原始舱单)、舱单的进境/出境口岸代码、进境/出境关区代码、货物海关状态代码、中欧班列标识、运输方式代码不允许修改。 (四)删除报文。 舱单传输人代码、进境/出境口岸代码、进境/出境关区代码、车号(仅原

始舱单)、运单号、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必填,其余不填写。 (五)变更原因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只有在修改和删除报文中填写,其他不填写。 二、运抵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不提供修改报文。 (一)申报报文。 集装箱货物和裸装散货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裸装散货只填写托运货物件数和货物总毛重等信息。 (二)删除报文。 只填写运单号、出境关区代码、运输方式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其余不填写。 三、理货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 (一)申报报文。 集装箱货物和裸装散货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裸装散货只填写托运货物件数和货物总毛重信息。 (二)删除报文。 只填写车号(仅原始舱单)、运单号、关区代码、运输方式代码、变更原因描述、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其余不填写。 四、舱单归并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 (一)申报报文。 只有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进/出境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海关货物状态代码的舱单可以归并。海关接收归并申请人提交的舱单归并申请后,向申请人反馈归并后运单号、归并后车号(仅原始舱单)。 (二)删除报文。 只填写归并申请人代码、归并后车号(仅原始舱单)、归并后运单号、关区

新舱单落货流程

新舱单落货流程 落货--主要针对拼箱中某一票(或多票)因查验扣货,为不影响其他正常的提单出运而做的操作。 1、发送落货电子申请:根据海关要求,需要在船开前发送落货电子申请,因此一旦确认落货请尽快通知船代发送报文。 请注意,一旦发生落货,如果此集装箱其他提单正常出运的,请切记不要在落货操作前去删除该票提单报关信息,这样会导致其他提单号无法发送装载舱单,最终无法核销退税。 2、海关窗口现场提交纸面申报资料 客户所需的资料: 1)上海海关落装货物清单(电子版本发送我司公共邮箱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4318440339.html,)(可以在在线服务-下载中心) 2)暂不放行通知书(两份复印件)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3)货物未出运证明(两份)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4)入库单(两份复印件)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5)报关单(一份) 6)情况说明 7)上港集团箱信息 现场配载地址:港建路999号客户服务部附楼2楼Q234室 资料送至后由我司配载人员与该票提单报关员去口岸海关(外高桥海关)做落装操作。

口岸海关落装操作完成后,所有资料会交予保管员,然后需要报关员删除落装提单的报关信息。同时,还需要去口岸海关人工放行其他拼票。(如果票数过多,有可能海关不给客户自行办理重新放行,需要船代去进行办理。此时,需要客户提供提单号和每一票相应的报关号,以条形码给我司,做成EXCEL,格式如附件:落装总单放行,发送到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4318440339.html,,注明需要协助办理落装总单重新放行。同时,将正本报关单送至我司现场后一起去海关办理。) 落装总单放行表格可以在我司官网下载中心中下载。 条形码生成器:https://www.360docs.net/doc/4318440339.html,/360app/barcode/ 注意,必须选择COD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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