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1)

(2017版)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1)
(2017版)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1)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有关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监督管理。

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应当遵循与医疗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临床路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负责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应当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和实施小组)。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医疗工作的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临床、护理、药学、医技等专家任成员。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审定本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审定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三)审定本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各项相关制度;

(四)审议指导评价小组提交的有关意见建议;

(五)协调解决临床路径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审定本医疗机构中临床路径管理所需的关键数据、监测指标、考核指标。

(七)其他需要管理委员会承担的职责。

第九条指导评价小组由医疗机构分管医疗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护理、药学、医技等专家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是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在医疗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评价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二)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床路径管理有关意见、建议,制度草案,规划、计划草案,评价结果或报告;

(三)对各实施小组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审定各实施小组上报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及文本,涉及伦理学问题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相关培训工作;

(六)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结果运用;

(七)临床路径管理过程中关键数据统计与汇总等数据和档案管理;

(八)其他需要指导评价小组承担的职责。

第十条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药学、医技等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指导评价小组指导下,开展本科室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二)制定科室临床路径实施目标及方案,并督促落实;

(三)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四)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管理方面的培训;

(五)向指导评价小组提出本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调整及临床路径文本制修订的建议;

(六)分析变异的原因及提出解决或修正的方法;

(七)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八)其他需要实施小组承担的职责。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

(一)常见病、多发病;

(二)诊断治疗方案明确,技术成熟,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较少;

(三)优先选择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已经印发临床路径的病种。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可以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临床路径文本为基本框架,遵循循证医学原则,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最新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及基本药物目录等对其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本地化临床路径。

第十三条临床路径文本应当包括医师版、护理版和患者版,各版本应当相互关联,形成统一整体。患者版临床路径文本应具备诊疗流程告知和健康教育功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完成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需要的时间,包括总时间和主要诊疗阶段的时间范围。

第四章临床路径的实施

第十五条临床路径实施前医疗机构应当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三)新的临床路径使用前的培训。

第十六条拟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先进行入径评估,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临床路径:

(一)诊断明确;

(二)没有严重的合并症;

(三)预期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临床路径的实施应当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规定的流程进行。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流程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一)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需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二)患者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

(三)对入院第一诊断进行修正的;

(四)因合并症或检查发现其他疾病,需转科治疗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危急值管理制度。当患者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退出路径,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临床路径变异的记录、分析、报告和讨论工作。对反复发生同一变异,可能影响此病种临床路径实施的,应及时、仔细查找原因,必要时通过修改临床路径等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物价管理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按照临床路径做好费用测算,推进单病种付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第五章临床路径的信息化

第二十二条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信息化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纳入医疗机构信息化整体建设,做到有机统一,互联互通。

第二十四条开展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临床路径有关文本嵌入信息系统。

第二十五条鼓励医疗机构将智能终端、物联网技术等,运用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减轻临床科室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化,对临床路径管理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提高医疗管理质量和水平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要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临床科室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

第六章临床路径的监督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完善临床路径管理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制度与评价标准,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情况的监督与评价。

第二十九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

第三十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不断总结和推广临床路径先进管理经验,组织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医疗机构交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改进。

第三十一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以医疗机构为依托,建立省级临床路径管理培训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实施、管理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临床路径管理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由指导评价小组和绩效考核部门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持续改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卫医管发〔2009〕99号)同时废止。

[管理制度]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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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xx 医院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壹、临床路径管理组织机构:临床路径组织机构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及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组成。 (壹)、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及指导评价小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订适合我院临床路径实施的规划和关联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展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关联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 (三)、指导评价小组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展、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四)、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职责: 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人)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关联科室人员为成员。 1、负责临床路径关联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和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和分析,且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整合。 (五)、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职责: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住院总医师或科室副主任担任。 1、负责实施小组和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和患者的沟通; 4 、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且向实施小组方案。 二、临床路径的开展和制订 (壹)、临床路径的病种选择: 1、常见病、多发病; 2、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3、结合我院实际,参照卫生部已经制定的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二)、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分类: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1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及职责

关于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的通知 医务处发[2014]第9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各相关科室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根据医院实际,特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普外科1病区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吴柏华 副组长:殷秀玲 个案管理员:张立飞 医师医疗组成员:祝凯华、黄超、韩建旭、王丰强 护理医疗组成员:黄丽、冯敏、王舒、顾银星 普外科2病区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徐本文 副组长:蒋明丽 个案管理员:杨晨曦 医师医疗组成员:周飞、丁辉、殷均山、葛荣忠 牛四龙、黄昌明、任船 护理医疗组成员:仲婷婷、周红娟、蔡红艳、费学娥 妇产科1病区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董艳 副组长:夏明 个案管理员:汤同会 医师医疗组成员:张松英、张力敏、汪源源、焦艳 鲍明珠、张珍、卢良花、胡芬芳

护理医疗组成员:宋考明、陆金华、王茂芹、魏迁 妇产科2病区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周东霞 副组长:谢青 个案管理员:赵丹玲 医师医疗组成员:陈晓超、刘爱玲、葛志娟、左罗、仲苏静 程怡、钱兆珠、陈汝英、张红梅 护理医疗组成员:刘玉娟、张林玲、陈祝祝、吴庭 泌尿烧伤科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郁全胜、王庆明 副组长:祝雪青 个案管理员:崔勇 医师医疗组成员:陈志永、范建华、陈猛、孙继才、王宗南 张守俊、王湘臻 护理医疗组成员:李姗、方竹雅、陈茜茜、单海薇 五官科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张一航 副组长:梁玉伟、李强、潘铮 个案管理员:陆婷婷、刘志元 医师医疗组成员:王亮、王全芝 护理医疗组成员:张晓莉、刘珊珊、徐锦 神经外科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刘连松 副组长:刘晓鸿

个案管理员:吕茂洲 医师医疗组成员:周大志、杜春雷、章超、李光波、刘冬红 翟晓雷、卢志林 护理医疗组成员:耿芹、张薇、胡美媛、任丽梅 胸心外科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郁松 副组长:姜玉 个案管理员:汤井双 医师医疗组成员:汤成刚、周杰、戴绍兴、蒋浩、季中华护理医疗组成员:王园、蒋健、张亚琼、张会进 骨二科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吴勇 副组长:赵宏 个案管理员:燕好军 医师医疗组成员:王洪俊、胡绵虎、黄林海、鲍恩虎、张大威 於睿 护理医疗组成员:单苏阳、胡敏利、胡珊、钱芳 心内科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长:周长高 副组长:仲谨、赵守静 个案管理员:马超、胡敏 医师医疗组成员:高新春、葛恒松、李勇、吴开霞、马超 费金雷、蔡东东 护理医疗组成员:蒋捷、李如、李会、臧娟、陈莉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最新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和措施

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州卫字【201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单病种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三级医疗控制体系负责开展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督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隶属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我院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相关科室成立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主管医师主要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临床路径实施过程的效果评价和分析,医务科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五、质量控制,评估改进 (一)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 1.诊断明确; 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病; 3.病人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明显并发症、合并症。 (二)实施过程控制与变异分析 (三)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 2.治疗质量指标:治愈率、好转率、未愈率、并发症发生率、抗生素使用率、病死率、一周内再住院率。 3.住院日指标: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 4.费用指标:平均住院费用、每床日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 (四)单病种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按照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规程;2.健全落实诊断、治疗、护理各项制度; 3.合理检查,使用适宜技术,提高诊疗水平; 4.合理用药、控制院内感染; 5.加强危重病人和围手术期病人管理;

临床路径管理规定及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规定及实施 方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最新临床路径工作总结

2017年临床路径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临床路径工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规范了临床医疗行为,体现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缩短了住院天数,降低了医疗费用,同时医疗活动公开透明,密切了医患关系。现将我院一年临床路径工作总结如下:

二、2017年1-10月临床路径信息统计

三、存在的问题 1.临床路径变异率高。 能成功完成临床路径的病例较少,分析原因主要是临床纯粹的单病种患者较少,多数病人都合并其他疾病,或有并发症,无法完全按照路径要求实施诊治。 2.实施临床路径以来,平均住院费没有逐年降低,因为我院本身次均费用低,收费标准由县级标准调为市级标准,且每年平均住院费用与前一年比较的增长率在逐年下降。 3.部分科室临床路径工作执行力度缺乏。 由于实施临床路径增加了管理成本,临床路径需要专人审核,流程需要不断维护升级,增加了科室的工作量,导致部分科室对临床路径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有抵触情绪。同时,一些部门之间支持协调不到位,出现手术不能按期安排、药品断货等,导致路径变异率高。试点科室之间工作推进程度参差不齐,部分试点科室进入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病例数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滞后,工作执行不到位。 4.临床路径评估、评价、统计分析还不到位。 由于我院未设立独立的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且无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自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以来,虽在临床路径的评估审核工作上作了许多的工作,但仍有一定的不足,如:

未对临床路径病历进行逐一检查,对变异情况无分析总结等。 5.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起步晚、水平低,未达到全覆盖。 临床路径工作开展以来,仍有部分临床科室未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如:外四科、中医科。且实施的临床路径病种仍为单一病种,未开展合并路径病种,处于临床路径管理的起步阶段,水平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省卫计委的要求,结合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实施细则》,对我院临床路径管理作如下安排。 1.科主任、管理员认真履职,结合科室实际,优先制定院部规定的各科室临床路径(各科室拟实施路径见附件),重新核准已实施的临床路径模板,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病种覆盖面。 2.进一步优化路径表单,增加护理版和患者版临床路径文本。医师版、护理版、患者版文本应当相互关联,形成统一整体。患者版文本应具备诊疗流程告知和健康教育功能。 3.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其入组率不得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成病历数须达到本科出院病例数的50%以上。各科主任、个案管理员要加强对变异病历的管理,要定期组织对变异原因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变异发生较为集中的环节,分析变异原因,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逐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体系,力争临场路径实施的变异率≤15%。

(完整版)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单病种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单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

疗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在院领导的领导下,科室内成立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主管医师主要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临床路径实施过程的效果评价和分析,质控科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及信息上报。 五、质量控制,评估改进。 (一)进入路径病历的选择要求: 1.诊断明确; 2.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和伴发病; 3.病人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诊疗过程中未出现其他明显并发症、合并症。 (二)实施过程控制与变异分析 (三)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 2.治疗质量指标:治愈率、好转率、未愈率、并发症发生率、抗生素使用率、

病死率、一周内再住院率。 3.住院日指标: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 4.费用指标:平均住院费用、每床日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 (四)单病种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按照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规程; 2.健全落实诊断、治疗、护理各项制度; 3.合理检查,使用适宜技术,提高诊疗水平; 4.合理用药、控制院内感染; 5.加强危重病人和围手术期病人管理; 6.调整医技科室服务流程,控制无效住院日。 六、高度重视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完成单病种每例诊疗后要对病例进行登

(管理制度)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办法

英xx医院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路径管理组织机构: 临床路径组织机构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及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组成。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及指导评价小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订适合我院临床路径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展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三)、指导评价小组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展、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四)、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职责: 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人)任组长,该临床

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整合。 (五)、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职责: 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住院总医师或科室副主任担任。 1、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二、临床路径的开展与制订 (一)、临床路径的病种选择: 1、常见病、多发病; 2、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3、结合我院实际,参照卫生部已经制定的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二)、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分类: 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1、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

LC─053:临床路径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 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概念: 临床路径是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专业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以后,针对某种疾病或某 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诊疗计划。工作核心是 将某种疾病(手术)所涉及的关键性检查、治疗、护理等活动标准化,确保患者在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得到正确的诊疗服务,以期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1.3 开展目的: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合理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控制医疗成 本,降低不合理费用,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 医疗服务。 1.4 我院临床路径管理以循证医学为基础,遵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严进严出、持 续改进”的原则。推行工作要以逐个突破、以点带面的形式在我院逐步、全面铺开。 2 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为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我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评价小组与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 和“实施小组”)。 2.1 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信息科、 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 职责: a 制定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 b 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试点工作机制; c 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d 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e 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2.2 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指导 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a 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b 组织对相关试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试点科室开展工作; c 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d 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e 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f 定期向医院、市卫生局及省卫生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 组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2.3 各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该科室医疗、护 理人员、临床药学人员和关科室人员任成员。各科室成员名单要上报医务科备案。 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a 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和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工作; b 在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上,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同药剂、检验

临床路径工作手册

临床路径 管理工作手册 科别: 年度: 东郭中心卫生院

工作手册使用说明 1、本记录本严格遵循巨野县人民医院《2013年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制作。 2、本工作手册分为九部分:第一部分是《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第二部分是全院实施的单病种临床路径病种名称;第三部分是《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流程图》;第四部分是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小组名单及职责;第五部分是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及表单; 第六部分是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计划;第七部分是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培训与会议记录;第八部分是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变异登记表和记录单;第九部分是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实施评价记录及管理工作的汇总与分析;第十部分是附件,《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督导反馈单》及《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登记表》(登记表已经单独装订成册)。 3、科室每实行1例单病种临床路径病例,都要进行登记;对发生变异的病例要进行分析、讨论与总结,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要进行一次单病种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汇总、分析与评价,同时做好记录。 4、职能科室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每月对各科室实施的单病种临床路径病例都要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科室(反馈表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存档,一份主管部门存档)。 5、本工作手册内容作为对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考核依据,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如实填写。 6、科室主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工作手册,检查督导其填写情况,要求各种填报字迹清晰。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 7、记录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注意保管。已填写的工作手册由本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为3年。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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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3—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4—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doc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1 资中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特制订《资中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认真落实临床路径,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临床路径组织管理 医疗质量委员会下设中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刘晓平 副主任:王挺 成员:黄德玖、王育东、黄平、杨远高、王永红、邹华、龚建、田波、池发勇、范邦雄、尹智、刘亚辉、兰元军、刘盛国、李英、庞胜、张勇军、唐敏、曾列、李开发、易贵祥、郑涛、张子光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临床路径管理及持续改进具体工作,主任为尹智。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批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7)、在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临床路径伦理符合性的审查工作。 (8)、协调解决临床路径工作中出现的其他主要问题。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 1、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成 组长:王挺 副组长:杨远高、王永红 成员:邹华、范邦雄、尹智、刘亚辉、兰元军、庞胜、唐敏、曾列、易贵祥、郑涛、张群、余菊贞 2、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的职责 (1)、对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临床路径知情同意相关制度及流程

民权县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知情同意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改善医疗服务管理的有效措施。按照卫生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临床路径病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有创操作、使用贵重物品或药品、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医疗活动时,应由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

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2、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3、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直系亲属、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四、病人存有疑虑拒绝接受检查、治疗,主管医师应进一步做出解释,告知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并记录;如病人仍拒绝接受,应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则不可实行,由病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五、由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履行告知义务,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2020实用】医院制度-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的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我院应按以下条件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一)常见病、多发病; (二)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三)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第九条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第十条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和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格,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三)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 的表单。 实用医院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 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热烈欢迎三甲评审工作组莅临检查指导 全院参与,共创“三甲”。 加班加点只争朝夕时不我待誓过三甲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转以评促管 三甲目标困难大,创建要靠你我他。 争创三甲院,全员齐努力。 树岗位新风,争“三甲”荣誉。 加强细节管理,推进学科建设。 提高医疗质量,构建和谐医院。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合阳县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制定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科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原则 1、我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在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指导评价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承担指导评价小组的工作。 3、各临床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长为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成员为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4、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指定本科室医师担任,原则上要求为主治医师以上。 二、工作职责(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三、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一)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1、常见病、多发病; 2、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3、优先选择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二)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_百度文库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工作开展是在医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试点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三、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五、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六、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护理人员按路径流程实施。

七、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并对变异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于变异病例,科内进行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讨论情况应写入病程记录。 九、对于因各种情况必须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应进行告知,根据病人情况,按相关诊疗常规实施后续治疗,病人退出情况应有记录并定期分析总结。

上半年临床路径会议记录

精心整理 XXXXX)医院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会议日期:2011628 会议地点:七楼会议室 主持人:XXX I / _ ---------- . 参加人员: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成员、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临床路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会议内容: 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病人满意度,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在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特召开绵阳万江眼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会议。 会议议程: 一、X院长发言:根据医院实际、结合前期调查工作,我院已于2011年X月X 日下发了《XXXXXX1院临床路径病种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和《XXXXXXI院临床路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成立了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小组和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现在再次明确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批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精心整理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7、在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临床路径伦理符合性的审查工作; 8协调解决临床路径工作中出现的其他主要问题。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长XX同志,结合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工作实际,在会议上汇报小组工作职责并表示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工作:(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考核、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试点科室XXX负责人发言,表示坚决支持并全力推进临床路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一)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具体实施科室被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临床路径病种; 2、负责临床路径病种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结合临床路径病种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病种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病种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病种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提出难点,解决思路和措施并实施持续改进。 (二)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实施小组与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病种文本的修正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病种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统计实施数量,并上报医务科。 4、根据临床路径病种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病种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管理小组报告。 四、X院长总结发言,阐述临床路径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一、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实施小组。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组长,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职责: 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提出病种选择建议制订临床路径文本并及时进行修订。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价与分析 三、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 四、个案管理员职责: 负责与医务科日常联络;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 五、实施小组负责对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2、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六、临床路径实施流程 1、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 2、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3、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4、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5、医师版临床路径表中的诊疗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当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七、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1、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2、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3、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4、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八、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变异的处理步骤: 1、记录。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医师版临床路径表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 2、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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