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及法律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及竞业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六)公司内部竞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简章的制定。招聘简章内容必须如实列明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

公司招聘对象的选择不得存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歧视。因特殊岗位工作内容需要对招聘对象性别、年龄、身高、婚姻状况等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于岗位介绍中进行说明。

第七条公司招用员工时,不得扣押受聘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受聘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受聘者收取财物。

第八条公司综合采用笔试、面试的测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一般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自主能力、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予以确定。

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公司不予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品行不良或因劣迹受行政部门或企业处罚尚未超过3年者;

(五)年龄不满十六岁者;

(六)体检结果不适合拟招聘岗位需求者;

(七)应聘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

(八)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第十条新员工录用后,设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长短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标准予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员工在本公司再次就业的,只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公司招用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员工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三个月的员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员工试用期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公司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试用期员工进行业务指导,由试用部门定期对该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其告知评价结果。对于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员工,公司应当帮助其提升业务技能,尽早适应工作岗位。

试用期结束公司结合往期的评价结果对试用人员进行最终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该员工。

第十三条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一)存在第九条情形之一者

(二)试用期结束考核结果显示其工作技能及素质不能胜任任职工作岗位;

(三)2次以上(含本数)无故矿工或单次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含本数);(四)打架斗殴,破坏团队的安定团结;

(五)迟到、早退等工作态度不好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六)故意损坏公司财务的;

(七)及其他公司或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

(八)及其他公司或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在竞业期限内的;

(九)曾患有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且隐瞒病史者;(十)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其他行为,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十一)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基于工作需要确需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的,必须保证新岗位福利待遇不低于调动前岗位的待遇水平,新工作地点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原则上不劣于原工作地点的工作条件,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的应以提高相关待遇的形式予以补足。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在满足第十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下,应当及员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未达成协商一致的,除存在原工作岗位撤销或原工作地点已不存在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外,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同意公司调动的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或新工作地点报到,无合理理由逾期未报到且连续旷工超过7天的,公司可以及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事实履行工作调动后的岗位职责并领取工作报酬的,则其在新岗位的工作履行及领取报酬的支付依据,视同为劳动合同约定变更的依据。

第十七条员工不适应现在工作岗位的,公司可以选择为其调动岗位或依员工申请为其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员工因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司调动岗位或变换工作地点的,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员工利益,做出是否同意工作调动申请的决定。不同意工作调动申请的,应当向请调员工说明理由。

请调申请未被通过的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选择行使法定辞职权,即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处于试用期的提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

第十九条员工要求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调离公司的,应办理如下手续:(一)向本部门提出书面请调报告;

(二)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填写员工调离表;

(三)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换、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四)办理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德、能、勤、绩,选择晋升员工。(一)德,是指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能,是指员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员工在组织协调、完成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勤,是指勤奋,考核员工是否努力工作;

(四)绩,是指工作成果,是否有成效。

结合第一款四项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设定具体的晋升考核指标和晋升规则。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二十一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培训类型包括:(一)新员工入职培训;

(二)岗前培训;

(三)在岗培训;

(四)外派培训。

公司可结合岗位需求另行制定详细的培训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涉及专业技术培训的须及该员工签订书面服务期合同。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在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范围内确定。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工资报酬,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参加公司培训的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外,不得请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工资构成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根据每年当地发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包括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等。其中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效益情况发放。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支付可采用委托银行代发的形式,按月将个人工资存入员工的账户。

第二十六条公司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员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

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公司支付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度,每月定期发薪,在发薪周期中途及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给付员工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公司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尽量安排相同时间调休,的确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基础工资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医疗期内的,公司支付病伤假工资。病假工资按基础工资的70%扣发。当月病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第三十一条员工因工负伤,在接受工伤医疗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待遇。第三十二条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产假(含流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实际月平均缴费基数的标准计发。

第三十三条女工哺乳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的80%,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三十四条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三十五条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或者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第一个月按基础工资发放,第二个月起,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按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第三十六条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金的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及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不同工种,劳动合同分为: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再录用。员工已付出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公司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及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7日内书面告知公司是否续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告知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及其续签劳动合同。

已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本人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及其一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除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内容外,还应当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另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以及特殊福利待遇条款等。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公司及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四十一条公司及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各项情形的,员工可以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在合理期限(超过工资给付期限7天以内的)内未及时给付员工工资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履行提前30天的告知义务。

第四十四条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是指本规章制度第十三条所列举的情形。该条所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

(一)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通知约定,或违反个人承诺,或作出虚假个人陈述,或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的,或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违犯财经纪律、违犯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挪用公款或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管理和销售、工程技术等业务活动中,收取客户回扣、佣金、礼金、财物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公司声誉、产品形象、生产经营秩序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未经公司备案或批准,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有固定收入的兼职工作,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有利益冲突,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存在旷工行为,经公司书面通知或批评教育后未改正的或连续旷工达7个工作日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15日以上的;

(七)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有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诬蔑诽谤、造谣生事、侮辱他人等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的;

(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治安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不能到岗履行工作职责达到5个工作日以上的;

(九)为个人利益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的;

(十)盗窃公司资金、产品及物资的;

(十一)非法侵占或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物资,拒不归还的;

(十二)一年内受到除严重违规、旷工外的违纪处理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的;

(十三)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的;

(十四)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后仍不合格的;

(十五)存在本制度第九条(一)至(六)项情形且该情形尚未消失的。

第四十五条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公司纠正。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对于不服从公司合理调动安排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法定续签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十七条公司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分别实行标准工作制、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岗位,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经劳动部门批准,公司的特定岗位可根据生产需求实行以季或半年为计算周期的工作制。在生产进度繁忙时连续上班,空闲时安排轮休。每周保证员工有1天休息时间。

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主要包括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司机等。

具体工时制度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十八条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及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九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加班的,必须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日期及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五十条不经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或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自愿加班的,不视作加班。公司在工作时间以外(下班后、休息日、节假日)组织的培训、旅游或娱乐活动不视作加班。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带薪年休假、产假、

病假和事假。

第五十二条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五十三条员工结婚应给予婚假3天。

第五十四条申请婚假的员工需提前10天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婚假结束后提供书面结婚证明。

第五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申请最长为3天的丧假。员工赴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奔丧地点给予适当路程假。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七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十九条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

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十条依据《湖北省人口及计划生育条例》公司为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女员工增加产假到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女员工,可增加产假:

(一)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

第六十二条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十三条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应立即通知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并提供医保指定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对其怀孕不知情的状况或无法提供指定医院相关证明的员工,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六十四条女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十五条女员工产后,在子女周岁前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第六十六条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六十七条凡员工申请事假(含续假)的,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如遇特

殊情况无法填写,应通过电话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口头告知请假或续假的时间及日期,返岗后五天内(若遇月末,须在请假当月月底前)必须补办手续。每年可申请原则上不超过15天(含本数)的事假。

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六十八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十九条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十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十二条对涉及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员工,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七十三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为止。

第七十四条员工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用具、器材是否处于安全正常状态。员工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内的机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十五条结合岗位需求公司可另行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第四节:保密及竞业限制

第七十六条掌握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商业秘密的员工,有保守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员工须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任何时候,对劳动合同期内知悉的或可能知悉的,或劳动合同期内做出的有关本公司的业务、财务或其他任何买卖、交易或事务的商业秘密或保密资料,不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或团体透露。

第七十七条公司可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及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依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公司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七十八条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按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该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十九条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所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向员工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但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双方可参照损失大小另行约定违约金赔偿数额。

第八十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曾接触或掌有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以及各公司各部门认为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第八十一条竞业限制期内,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员工不得到及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业务或及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提供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及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不得从事及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第八十二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员工到及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

第四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范本及劳动合同范本一并构成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的制度范本。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参考Word)

目录 一、前言 二、文化篇 三、制度篇 (一)员工守则 职工守则 (二)管理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 2、工资管理制度 3、奖励制度 4、惩罚制度 5、考勤制度 6、休假制度 7、财务管理制度 8、财务报销制度 9、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0、医疗费报销管理制度 11、工伤事故处理 12、卫生制度 13、档案管理制度 14、公文办理制度 15、学习及培训制度

前言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在运作规范化的企业组织中,体现其管理模式特性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调控企业行为,保证稳健、快速、健康运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公司要建立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正如一个人要有健全的四肢及协调性,各司其职,按章办事。一个企业更是如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这尤其重要,制度是企业发展之根本,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制度其发展空间是非常狭隘的,更 重要是企业形象却是在一系列看似繁杂的制度中体现出来的。因此建立一套健全并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发展的法宝。 创新是灵魂、是动力、是源泉。21世纪是创新制胜的世纪,成功的企业背后必定有一套规范性与创新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在实施。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鼓励一切创新的因素充分涌流。我们遵从市场行为准则,遵从政策法规要求,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致力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涵盖公司组织和运行、企业文化,提供产品以及营销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公司内部创业、资源分配,资源吸引的有效重组和整合,最大程度挖掘公司的潜力,发挥公司的效能。 要确立企业的品牌意识:首先要推崇企业的文化建设,我们倡导社会的诚实守信,我们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公司要想永立潮头就要以品牌占领市场。品牌是一个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之一。品牌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产品、质量、特色、管理、服务、技术、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信息进行全面的宣传所形成的一个企业的公众形象,这就要求我们作为一个“仁易人”的言行举止要始终有一个衡量的尺度,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已不只是你个人,同时你所代表的是仁易形象。要使“仁易人”这个品牌深入人心,使“仁易人”感到自豪不仅仅是喊几句口号、做做样子,而是要求每一个员工把这种精神贯彻到实际行动中。 公司要确立企业发展信念:凝聚力是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长久动力,作为一个仁易的员工要时刻充满自信,对

江阴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江阴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要求 (1) 第三章招聘录用 (2)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3) 第五章工作时间 (6) 第六章休息休假 (7) 第七章劳动报酬 (11)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 (13)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14) 第十章培训管理规定 (15) 第^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16) 第十二章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 (17) 第十三章奖励与惩戒 (19) 第十四章劳动争议 (27) 第十五章附则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集团公司的,应明确适用子公司、分公司范围)。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行为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 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公司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越级呈报。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第九条 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6

第九章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车辆管理补充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交通费用补贴制度. . . . . . . . . . . . . . 23 第十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 . . 29 第十六章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32 第十七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32 第十八章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 . . . . . . .34 第十九章计算机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36 第二十章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36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1 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2 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劳务工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工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鑫鑫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无 4.管理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5.具体内容 5.1.总则: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 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5.2.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2.1.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 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2.2.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 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5.2.3.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 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5.2.4.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5.3.劳动合同

5.3.1.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条劳 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5.3.2.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 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5.3.3.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 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5.3.4.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 同。 5.4.纪律 5.4.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 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5.4.3.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5.4.4.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 护企业良好形象。 5.4.5.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5.4. 6.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 骂、打架斗殴。 5.4.7.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5.5.考勤和请假制度 5.5.1.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全)

企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1) 第二章员工守则 (2)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3) 第一节总则 (3)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3)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4) 第一节总则 (4)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4) 第三节辞职、辞退、开除 (5) 第五章研发部管理制度 (5) 第六章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6) 第七章安全生产制度 (6) 第八章仓库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最新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版)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1 2 3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4 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5 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6 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7 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8 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9 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与法律10 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11 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12 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13 14 第一章:总则 15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16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17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18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19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20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21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22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23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24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 25 第四章:附则 26 27 第一章总则 28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29 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30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31 定本制度。 32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33 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34 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35 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36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37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38 规章制度执行。 39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40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41 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小型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doc

小型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宜昌市国炬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Yichang guoju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D,LTD 录目 3 ……………………………………………管理总则第一章 4 ……………………………………………第二章员工守则 4 ………………………………………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章 7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四章

8 ……………………………………………考勤制度第五章 安全生产制度 8 ……………………………………第六章 第七章 10 ………………………………………仓库管理制度 2 管理总则第一章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 1 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 细则。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 2 项决定。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3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4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 人利益而损害公司 5 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 6 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 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7 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 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8 以奖励、表彰。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9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XX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范本使用说明: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本规章制度范本可作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模板使用,目的在于指导企业能够依法合规制定符合本企业特色的规章制度。本范本的内容没有覆盖劳动法律的全部内容,只是把法律上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具体化的内容,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在规章制度里明确。企业可以参照本范本所拟定的各项条款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删、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并须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方能生效。规章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法律为准,若规章制度存在及法律冲突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参照此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不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适用参照本范本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及竞业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 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食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一、厂区卫生要求 1、厂区无垃圾,杂物,每天设专人整理卫生区。 2、路面整洁干净,排水通畅。 3、定期消毒,除虫、灭鼠。 二、车间卫生 1、车间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其他有异味物品。 2、车间内做到无蚊、蝇、鼠害,地面干净整洁,无脏物,无积水。 3、生产前对关键设备进行维护、检查、调试,做好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车间、设备、器具定期消毒。 5、车间、设备、器具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残留的消毒剂应在车间和设备等重新使用前彻底冲洗干净。 6、装罐车间班后无人时进行紫外灯消毒。 7、存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其中废物,避免外溢,要经常对存放废物的设施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8、下班后10—15分钟,对整个车间进行卫生整理,对设备工具、用具进行清洁,并关闭所有电器,水管道闸门。 三、个人卫生要求

1、在本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吐痰,不准乱扔下脚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不准串岗),“三必须”(必须正确更衣,必须在更衣后检查身上是否有头发等杂物,必须洗手消毒)。 3、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指甲长度小于3毫米,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化妆,工作时不戴首饰、手表。 4、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5、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装罐工作。 6、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鞋、工作服穿出生产车间。 7、下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工作服挂齐,鞋帽摆放整齐。 8、上班期间员工需配戴健康证明。 9、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 制度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管理准则与员工行为守则,保障劳动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依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上海携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直营门店。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员工,指依法与公司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雇员统称。 第四条: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依据本条例制订。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五条: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尊重宗教自由,提倡种族平等,明令禁止招聘人员在招聘作业中,存在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地区等方面的就业歧视。 第六条:招聘员工时,严禁以任何名义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严禁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二)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证件 (三)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符合行业特殊规定及岗位基本要求

(四)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机构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五)无犯罪记录,非涉案在逃人员或国家明令取缔的非法组织成员 (六)员工一经录用,须办理《健康证》,持证方可上岗 第八条:劳动者应保证提供的证件、证明等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并保证与其它用人单位没有同时存在劳动关系。 对提供虚假证照信息;刻意隐瞒严重疾病者;参与邪教、散播反党反社会言论者;私藏管制刀具、枪支、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者,一经查出即时辞退,构成犯罪条件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招募流程及聘用原则如下: (一)管理技术类岗位提前30日招聘,一般岗位提前15日招聘(二)招聘作业流程(详见下表一) (三)招募员工时,内部介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管理岗位原则上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并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条:招用劳动者时,人力资源部门严格依照《岗位职务说明书》标准进行甄选,对重要岗位应聘人员必须进行人才测评和职业背景调查。并就公司的劳动条件、薪资待遇、工时休假、规章制度及行业安全卫生要求等劳动者需要了解的情况作如实介绍。 第十一条:原则上禁止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某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893某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Labor management system of a training center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培训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培训中心使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培训中心是用工单位。 2、被录用的所有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 3、所有员工在被聘用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员工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培训中心将立即与其终止劳务关系,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前30天,培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继续劳务关系,员工应在15日内答复培训中心。 6、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务关系或劳动合同,须按国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满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离店。 7、员工在辞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培训中心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9、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培训中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退回的劳务人员必须办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续方可离店;否则,培训中心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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