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Ⅰ、Ⅰ等级。

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七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输许可

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五)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

托书。

第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注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和项别、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运输性质;并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已获得其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专用车辆符合许可要求、罐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应

当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一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十六条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章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二十三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

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四条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二十五条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四章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七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二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第三十条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三十一条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

第三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三十四条专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第三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六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三十七条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第三十八条严禁专用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第三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四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第四十三条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四条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第四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专用车辆有超载行为且具备安全卸载和储存条件的,应当要求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到具备所运输危险货物储存条件的场所卸货。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二)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四章驾驶人“五统一”管理制度 (41) 第五章客运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49) 第六章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51) 第七章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52) 第八章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52) 第九章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 (5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客运车辆驾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三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驾驶人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一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做好行车安全工作。

《危险货物道路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货物道路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深圳市速蓝传世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速蓝传世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0日,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营范围是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是胡正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胡正娟,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罗冬梅,职务:副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抵制违章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

危险货物运输调度管理制度23876

为加强危险货物车辆的管理,保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有序进行,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统一调度,合理调配,节约运力,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及相关运营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在调度危险货物车辆时,必须掌握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安全运输要求;掌握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三、调度使用的车辆、设备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规定要求。 四、调度使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物托运人、承运人都应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准备工作。 五、调度员应以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指导车辆运营调度,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以全局观念调度车辆,公正、公平、合理,不徇私情,大公无私。 六、调度员应熟练掌握调度环节的安全程序,准确掌握货物性质、流量、路线、运输注意事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生理、心理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及是否配备押运员。 七、调度员应根据任务性质和轻重缓急,科学灵活调度车辆。合理调配运营车辆的运行时间和运行路线,千方百计提高车辆安全周转率。 八、驾、押人员应凭从业资格证和车辆安检合格证等安全运行有效证件报调度室,经调度核实确认后待命。驾、押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九、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驾、押、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安全操作。 十、运行途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预定指令的,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调度员接报后,应根据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安排。 十一、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从出车至完成运输收车时,必须严格服从公司GPS 卫星平台在运输途中的全程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拖延规定的运输时间。 十二、调度员要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和路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晚上22 时至次日凌晨6 时严禁在三级以下的道路上行驶。 十三、完成运输任务后,驾驶员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运输手续的交接。完成车辆安检和清洁后按指定方位停放车辆,严禁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十四、凡违反本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物流公司运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运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 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

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科长: 孙海涛安全副科长: 高天碧职员: 欧俊美孙仁海潘添博马健孙小青重庆森涛物流有限公司全文结束》》年5月重庆森涛物流有限公司岗位安全职责 一、法人、总经理职责: 1、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工作方针,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公司安全营运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科长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对制度的实施; 3、在重大节日假及季节性安全管理活动中,组织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督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4、、指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 三、副科长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2、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3、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参与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拟定和修改;

5、负责交通事故的出险、调解、审验索赔资料和事故罚金的审核; 6、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协助科长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员职责: 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月检工作,统计、填报各类报表; 2、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处理交通事故的出险,做好事故双方的调解工作; 4、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及档案管理; 五、安全稽查员职责: 1、负责车辆的安全稽查工作; 2、配合技安员处理交通事故;六、保险员职责: 1、负责填写公司车辆的投保单和投保车辆的保险解释工作; 2、负责交通事故索赔资料的初审工作; 3、配合客户处理保险索赔的疑难问题; 4、负责车辆保险的宣传工作;七、车管员职责: 1、负责办理车辆证件、牌照和车辆微机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 2、负责公司车辆的年审工作; 3、负责通知和解释车辆的审核工作; 4、负责办理(补办)新、旧车辆的各类证件手续; 5、负责车辆的照相和附属设施卡的制作; 6、负责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报停车辆、过户、转籍车辆手续的办理及统审工作; 7、负责公司旧车牌照交回的登记工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东营市汇东物流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篇、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第六篇、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第七篇、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第八篇、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九篇、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十篇、GPS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三)、分管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四)、安全科室岗位职责 (五)、车辆调度人员岗位职责 (六)、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确定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计划。 4、组织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设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6、制定劳动保障措施,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制定定期健康检查计划。 7、定期向企业职工、驾驶员、押运员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总经理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组织领导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组织制定本企业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并与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严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封锁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闭现场,阻止一切可能产生事故源头,防止危险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运输。 4、要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样本)下载使用声明1、本制度样本仅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使用,请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下载后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安全管理制度不局限于本文本中罗列的制度,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 (x)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岗位职责、一岗双责) (x)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x) 四、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x) 五、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x) 六、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x) 七、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x) 八、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安全行车制度) (x) 九、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x) 十、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x) 十一、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x) 十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x) 十三、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x) 十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x) 十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x) 十六、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制度 (x) 十七、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x) 十八、隐患排查措施 (x) 十九、职业健康防护管理制度 (x)

样本(仅供参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为加强本公司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主任(组长):xxx,总经理 副主任(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xxx,车队队长(安全科长) xxx,办公室主任 xxx,财务科科长 xxx,物流中心主任 ……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部),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最新参考版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 准名称)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为 是,法定代表人是。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法人)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

危险品货物运输行车管理制度

危险品货物运输行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运输车辆的运行管理,提高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以适应成品油公路运输配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经营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行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放行制度 1、车辆放行必须经归厂检查合格,经生产调度中心签发路单,审批油料后方可放行。根据生产的需要24小时之内均属放车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早晨八点以前,运行车辆必须放行。 2、生产安全管理员要组织司机安全讲话,并坚持保一趟车安全签字活动。 3、生产安全管理员派车要及时,掌握情况要准确,合理调配车辆,保证配送生产有序进行。路单填写要准确、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车辆运行制度 1、车辆运行从始发点到装卸点都必须按正常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不得随意擅自离开正常路线,造成损失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追究责任。超过规定时间行驶的车辆,贻误工作造成用户损失以及加油站断油要追究经济责任。 2、凡放行到各配送点的车辆,司机必须到调度室报到,生产安全管理员要做好登记,路单上注明到达时间。凡不及时报到,按超出规定时间计算。 3、凡重车原则上不能在路途停放过夜,要及时赶到加油站卸油。司机要坚守岗位,不能随意离开车辆或将车交给本单位以外的人员看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车队干部统一安排,方可离开。否则造成损失,由司机全部承担。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4、司机在装油前要对容器、开关、罐盖等认真检查,保证符合装油的条件。对特殊情况要给现场管理人员讲清楚,装油后要看清运单、搞清运行路线、运行周期及配送要求,否则发生错装、油品污染、不按时到位等情况,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 5、车辆运行、保养、自修都必须服从调度室统一安排,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凡不经调度同意,造成车辆停驶、待装、待卸、或加油站断油等都必须查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1.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2.必须在托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托运;4.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5.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必须提交《危险货物鉴定表》。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编辑本段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

机电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治理规程,为加强我矿的设备治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理顺设备治理程序,杜绝打算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矿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的治理,要紧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①单台价值超过2000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第三条我矿设备治理的原则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进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打算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治理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生产承包与设备治理承包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我矿设备治理的要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

合治理,作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型(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素养,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积极采纳先进的设备治理方法和维修技术,推广采纳计算机治理和状态监测技术,不断提高设备治理和维修的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采纳工程承包形式的单位必须承包本单位的设备维修。 第七条矿设备治理的要紧经济指标,应列入矿井和承包集团的工作目标,设备完好率和维修费用指标应列入承包合同内。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按分级治理的原则,我矿的设备治理实行矿、区(厂)两级治理体制。矿设备治理实行矿领导下的专职机构负责制,专职机构是机电科。区(厂)实行区(厂)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第九条机电科设备治理的职责 1、全矿机电设备及配件购进打算的审批。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货物运输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网络技术2017年10月24日

说明: 1、拟成立公司的投资人(所有投资人)需在制度最后一页签字;已成立了的公司则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网络技术 2017年10月24日

第一章、企业的基本情况第二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第五章、岗位操作规程

****网络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网络技术成立于****年**月 **日,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围是:**** 邮 政编码:310051 人员构成:法人***、总经理***、员工若干 联系:************* 核准 成立公司名称:****网络技术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网络科技安全管理组,负责人: ****,联系方式:**********,负责经营许可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网络技术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 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经研究决定,任命 *** 为本公司安全组现场负责人及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和车辆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详《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任命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任期一年。 特此通知。 ****网络技术 2017年 10月 24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任命人签字: ****网络技术

危险品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017

危险化学用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1、设立安全管理负责领导人员。 2、加强员工的安全经营教育,提高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3、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安全经营情况,学习上级文件。 4、安全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会议。 5、每年不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6、做好危险品经营作业管理,公司内部严禁烟火,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负责承运。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2、向取得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 3、必须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承运。 4、开票时应先了解卖方单位运输车辆是否有资证,是否有资证的押运员。 5、送货时押运员、驾驶员应监督卸货,不得离开现场。 6、进货和出货单位应记台帐。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公司每月10日为“安全例会日”,召开安全会议,通报上月的安全状况,解决安全问题。 2、公司定期举办安全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水平。 3、公司各岗位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人事培训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的方面的知识培训,以书面考试的成绩作为综合考核的依据。 4、公司每月25日为“员工安全教育日”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油罐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油罐车的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特制定本规定: 1、油罐车的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节约开支,满足要求,确保安全,专人负责” 的原则。 2、开展遵纪守法,安全行车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司机开好车,用好车,管好车, 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 3、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维护修理的具体措施,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 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运用计算机管理,使之规范化和科学化。 5、编制车辆保险费、油料费、维修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等费用的预算并办理交 纳手续。加强台帐分类登统管理。 6、油罐车的管理是公司全部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危运公司管理部门具体实 施。 7、油罐车的管理由公司管理部门、司机专线管理。 8、公司建立油罐车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车辆管理员。 9、公司组织建立车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检查执行本规定和落实车辆管理措施情 况,审查车辆管理维修保养等各项费用。 10、公司管理部根据车辆管理需要,确定定员人数和岗位,报总经理批准,招聘和 录用。 11、管理部门负责油罐车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处理车辆重大事故及重大事故的隐患。 12、负责油罐车使用经济效益的考核。 13、分类组织开展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4、分类检查油罐车各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执行情况。 15、分类检查车辆管理情况及司机安全行车情况。 16、分类及时处理车辆交通事故消除事故隐患。 17、分类对司机的招收和录用进行审查和面试。 18、编制或修订车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车辆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版)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客货运输 第五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汽车运输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旅(乘)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乘)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包括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和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优化调整道路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运输服务的结构,完善现代道路运输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客运一体化和货运的专业化、集约化,推进交通物流业发

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汽车客运,对公共汽车客运发展、道路运输站(场)枢纽建设、交通物流发展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输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抢险、救灾、战备等应急运输所需支出予以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拟定产业政策,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道路运输站(场)、公交站场、出租汽车服务中心、驾驶人培训教练场地等交通设施布局和建设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予以规划控制。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制止非法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鼓励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 第八条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自愿自律的原则,根据行业协会章程,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九条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按照核定的期限、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用于客运、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交通物流经营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件,并随车携带。

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方案制度

* 煤 矿 运 输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矸石山排矸管理规定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二、运输组长职责 三、机车司机和押车工职责 四、绞车操作工职责 五、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六、井口推车工职责 七、井下推车工职责 八、信号工职责

九、振动筛操作工职责十、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责

十^一、轨道工职责 操作规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作规程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井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道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 3 天须经矿办同意。 3、无假不到者扣罚20分/班,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用车情况,勤跑快拉,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调度室保持联系,作好各处道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矿上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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