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_2012年1月全国考试试题(附答案)

婚姻家庭法_2012年1月全国考试试题(附答案)
婚姻家庭法_2012年1月全国考试试题(附答案)

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答案及名词解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人类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的演进过程中,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家庭类型是(对偶婚)

A.亚血缘群婚

B.杂婚

C.对偶婚

D.掠夺婚

2.李某的父母不顾李某的反对,强迫其嫁给刘某。为此,刘某给李某父母10万元人民币。李某父母的行为构成了( B )

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

D.借婚姻骗取财物

3.在我国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最重要地位的是( )

A.宗亲

B.外亲

C.妻亲

D.姻亲

4.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某人与其表哥为( )

A.二亲等的直系血亲

B.三亲等的直系血亲

C.三亲等的旁系血亲

D.四亲等的旁系血亲

5.我国古代实行“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环节,程序严格繁琐,这实际上是我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 )

A.互易婚

B.买卖婚

C.劳役婚

D.聘娶婚

6.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 )

A.街道办事处

B.居民委员会

C.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D.公证处

7.2003年3月,杨某看中打工妹李某,于是开始追求李某。在遭到李某的拒绝后,杨某便以毁坏李某的名誉为要挟,要求李某嫁给他。在杨某的威胁之下,李某不得已嫁给杨某。有权申请撤销此婚姻的请求权人是( )

A.杨某

B.杨某的父母

C.李某

D.李某的父母

8.甲与乙婚前即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婚后,由于两人均系再婚,出于对再婚生活的谨慎,双方又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人所得财产归各人所有,对方不得干涉,但此════════════════════════════════════════════════════════════════════本套试题共分10页,当前页是第1页-

协议并未办理公证。就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B.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C.双方的婚前财产约定有效,但婚后财产约定因未办理公证而无效

D.因婚后财产的取得尚未确定发生,故双方的婚后财产约定无效

9.甲在与乙结婚前笔耕不辍,交付数部著作于出版社。二人婚后数月,书稿陆续出版,得款十余万元。依据我国《婚姻法》,该稿酬( )

A.归甲个人所有

B.为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归属

D.由甲确定归属

10.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11.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B.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C.小赵无权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D.小赵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12.我国《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法定机关是( )

A.乡镇人民政府

B.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13.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是( )

A.出妻

B.和离

C.义绝

D.呈诉离婚

14.张某是现役军人,2002年与李某结婚。婚后两人长期两地分居,张某遂于2005年与军队驻地一女子同居至今,李某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对此( )

A.是否判决离婚须经张某同意

B.是否判决离婚须部队有关机关同意

C.不得判决离婚

D.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

A.男方住所地法律

B.女方住所地法律

C.婚姻缔结地法律

D.男女一方出生地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本套试题共分10页,当前页是第2页-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有( )

A.甲男与乙女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分别外出打工,甲男于2003年在其打工所在城市与丙女同居生活

B.家境贫寒的丁男与戊女自由恋爱三年准备结婚,戊女父母称可以,但必须先支付彩礼人民币2万元

C.甲男与乙女经朋友介绍恋爱结婚

D.甲男与乙女结婚后,甲男要求乙女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家庭,甲男外出赚钱养家。乙女辞职后,甲男说:“这个家是我在挣钱养着,家里事我说了算。"并以乙女不挣钱为由不允许乙女给付其父母赡养费

17.当代许多国家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标准,将亲属分为( )

A.配偶

B.直系亲

C.血亲

D.姻亲

18.小强和小红完全符合结婚条件,两人如果要求结婚,申请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

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C.所在单位的证明

D.婚前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19.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 )

A.夫妻各有独立的姓名权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夫妻有选择、决定婚后共同生活住所的权利

D.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0.当代世界有些国家为了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制定了非婚生子女准正制度,准正的形式有( )

A.生父母结婚

B.生父死亡

C.法官宣告

D.子女成年

21.张某夫妻因婚后数年未生育,并于1982年由他人介绍,从方某夫妻处收养方晓(3周岁)为养子,并于1984年生育一女张楠。2006年张楠大学毕业任职于某事业单位,张某夫妻亦先后从工作单位退休。方晓成年后不务正业,打架斗殴,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打骂张某夫妻。迫于无奈,张某夫妻于2008年7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方晓的收养关系。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即行消除

B.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张某夫妻的父母子女关系即行消除。因张楠已成年,方晓与张楠的兄妹关系是否消除,由方晓与张楠协商确定

C.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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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收养关系解除后,方晓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由双方协商确定

22.在我国古代宗法制度下,立嗣是收养的特殊形式,而且对立嗣有明确的要求,包括

( )

A.只有男子无后才可立嗣

B.立嗣可以立异姓男子

C.立嗣行为只能由需立嗣者在生前进行

D.嗣子可依礼、法取得嫡子身份、财产上的权利

2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离婚纠纷中适用诉讼离婚的有( )

A.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B.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达不成协议

C.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D.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但女方父母反对

24.甲与乙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婚后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小孩。由于甲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妻子乙,乙不堪忍受,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乙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要求有( )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甲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劳,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确认双方关于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协议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甲予以适当帮助

D.由于甲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甲给予损害赔偿

25.某日,饮酒后的王某回家后对妻子孙某一顿暴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孙某可以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 )

A.请求居民委员会劝阻

B.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制止

C.请求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D.请求婚姻登记机关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遗弃:一种不作为,即行为人有扶养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拒不履行。

27.亲属:系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8.夫妻忠实义务: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广义的解释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以及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或牺牲配偶他方的利益。

29.婚生子女的推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受胎所生的子女,推定为婚生子女。

30.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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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32.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婚姻法》第23条规定的“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管教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因此父母不得抛弃其权利,也不得滥用其权利。

(2)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保护和管教的权利和义务。

(3)保护和管教的对象仅限于未成年人。

(4)保护和教育的权利是基于父母的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当然发生。

五、论述题(14分)

33.论述我国法律关于夫妻遗产继承权的主要内容。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内容:

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只有婚约的男女之间、姘居的以及非法同居的男女之间、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依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已经领取结婚证尚未同居时一方死亡,或是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有效离婚裁决时一方死亡,生存方都可以配偶身份享有遗产继承权。

第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配偶一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第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四,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死亡配偶个人债务,生存配偶不必清偿,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

第五,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第六,<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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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尤其是妻子一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4题8分,第35题16分,共24分)

34.马力和马强系兄弟,两人均结婚成家,与父母分居。由于父母年纪较大,需要子女的照顾,2000年2月在马力和马强的舅父见证下,他们与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马力和马强分别负责父亲和母亲的生养死葬义务。2005年9月,其父因心脏病去世。2006年10月,其母亲患癌症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较多,马强经济压力较大,于是与哥哥马力商量,要求哥哥承担一部分医疗费。而马力认为之前签订的赡养协议已经明确了兄弟二人的义务,而且他已完成了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因此拒绝承担母亲的医疗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如何看待本案中的赡养协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

(2)马力应否分担其母亲的治疗费用。

应该。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于该法律条文,应理解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以协议的形式而免除此种法定义务。

35.张明与李红于1995年结婚,两人结婚用房是张明在1993年为结婚购置的,价值20万元。张明与李红婚后一直与张明祖父母住在一起。1996年生育一女孩也由祖父母代为照顾。2002年张明的父亲去世,张明继承了1万元的遗产;2003年李红的父亲去世,李红继承了一批字画,估价10万元,张明的父亲和李红的父亲都未立遗嘱。张明平时爱好写作,出版了一部小说,得到稿酬6万元;2003年李红买彩票中奖,获奖金10万元。2004年元旦同学聚会,李红遇到了初恋情人刘宾,刘宾已是南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总经理,两人相见,旧情萌发,李红为了与刘宾远走高════════════════════════════════════════════════════════════════════本套试题共分10页,当前页是第6页-

飞,辞去了工作,与刘宾到南方同居生活。张明知道后,向法院起诉离婚。李红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各项财产,应如何处理?

1993年为结婚购置的婚房属于张明;

张明继承了1万元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红继承了一批字画,估价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明得到稿酬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红买彩票中奖,获奖金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1年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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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

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996年生育一女孩也由祖父母代为照顾”、“李红为了与刘宾远走高飞”所以张明优先有抚养权。

(3)张明能否在起诉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①一方有特定的违法行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②离婚是由上述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也就是说,上述违法行为和离婚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③离婚出于有上述违法行为一方的过错,无过错的另一方为赔偿请求权人。另一方在或长或短的婚姻生活中可能也有某些过错,只要不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仍可视为无过错方。

④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害,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损害。在财产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程度,只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已经有了法律依据。

所以张明能在起诉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1.婚姻家庭制度

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群婚

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3.对偶婚

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其特点,和群婚制比,配偶范围缩小,关系相对稳定;和一夫一妻制比,结合仍很脆弱,容易解除。

4.一夫一妻制

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制度。

5.婚姻法

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婚姻

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也叫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

7.家庭

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8.婚姻家庭关系

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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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婚姻自由

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10.结婚自由

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11.离婚自由

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12.包办婚姻

是指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13.所谓借婚姻索取财物

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这种婚姻双方基本上是自愿自主的。但是女方(包括女方父母)向男方索取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这是滥用了婚姻自由的权利,是婚姻法所禁止的。

14.一夫一妻制

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又称个体婚制,即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婚,和历史上的团体婚是对应的。

15.重婚

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前者叫前婚,后者叫后婚,也叫重婚。重婚是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构成犯罪。

16.亲属

是指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17.自然血亲

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父母子女。

18.拟制血亲

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19.姻亲

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20.血亲的配偶

指自己的血亲(包括直系和旁系)的配偶。直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女婿;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伯母、姑夫、姨夫等。

21.配偶的血亲

指自己配偶(夫或妻)的血亲。

22.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指自己配偶血亲的配偶。如妻或夫的兄弟之妻、姐妹之夫等。

23.亲属的法律效力

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24.结婚

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5.结婚的程序

是法定的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也就是指结婚应该办理的法律手续。

26.婚约亦称订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婚约双方俗称未婚夫妻。

27.无效婚姻

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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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可撤销婚姻

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29.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30.夫妻特有财产

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31.抚养

是指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32.赡养

是指子女在以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扶助是指子女在思想上、感情上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33.收养

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律行为。

34.离婚

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程序,即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35.许可离婚主义

即允许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婚的主张。一方要求离婚,叫单意离婚;双方离婚,叫协议离婚。

36.禁止离婚主义

即禁止一切离婚的主张。它是一种宗教婚姻制度,产生与基督教,盛行于中世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37.涉外婚姻

是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的婚姻。

38.诉讼外调解程序

也叫行政调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依法对一方要求离婚的纠纷进行调解。

39.复婚

指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并到婚姻登记进行复婚登记后,取得结婚证,重新确立夫妻关系的为复婚。40。家庭职能

就是指家庭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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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考试试题带答案

X X公司安规考试试题(一) 姓名成绩 (考试时间100分钟)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5分) 1、作业人员对安全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 3 个月 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3、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系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系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4、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人 体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的安全距离为0.7 m,35kV的安全距离为 1 m, 110kV的安全距离为 1.5 m,220kV的安全距离为3 m. 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 4 m,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 m以内. 进 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6、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法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 行操作。 7、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 和上级部门。 8、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措施和和组织措施。 9、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的设备上工作,应 拉开隔离开关,应使各方面有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 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倒送电。 10、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验电时应先在上 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1、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装、拆接地线 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绳。 12、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积不得小于25 mm2, 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13、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14、转动着的发电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15、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工作人员应特别小心,不得 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放在帽内。 16、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 地。 17、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

婚姻法典型的案例分析题

婚姻法典型的案例分析题 1.王某(男)与彭某(女)是小学同学,同村居住,1992年双方18岁的时候,由父母给他们订了亲,遂以 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并生育一子。2000年,王某外出务工,结识了女工秦某,不久即租房同居,并于2002 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彭某离婚。彭某则以《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为根据提出反 诉,要求保护自己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排除秦某的妨害行为。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双方的诉请? 参考答案:(1)当事双方1992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不到法定婚龄,王某起诉“离婚”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 按照离婚诉讼审理;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 不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彭某仅以《婚姻法》第 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2.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双方的母亲是姐妹,二人于2002年5月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孙 某怀孕,在父母的敦促下,于同年12月隐瞒姨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03年2月生下一个有智 力缺陷的女儿。2003年5月,赵某的祖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赵、孙的婚姻关系无效。经审理,查实双 方确系禁止结婚的亲属,且均不愿意抚养女儿。人民法院随即判决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其女儿由孙某抚养, 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孙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第一,赵某之祖父无权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第 二,人民法院审理中未进行调解即宣告婚姻无效,违反法定程序;第三,为了保护女方权益,即使婚姻无效, 双方所生女儿也应由男方抚养。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孙某的主张? 参考答案:二审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孙某的主张。理由如下:(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权依据婚 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赵某的祖父属于赵某的 近亲属,因此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赵、孙婚姻无效的申请。(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 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 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问题不作调解是有充分根据的。(3)由于当事双方均不愿意 作为他们女儿的直接抚养方,一审法院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 养为原则”的规定,判决归孙某抚养,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于法有据,也有利于其女儿的成长。 1.张某(男)和李某(女)1990年结婚,并于1992年生育一子。1994年,张某所在单位因经营不景气,由3 月份开始发不出职工工资,全家依靠李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同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按照协议,孩 子归李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也归李某所有。1995年3月,张某辞去原来工作,得到单位补发的一年基本工 资12000元,以此为本钱与他人合伙经营水果,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张某已经存款20万元并经营了一家果 品商店。1997年5月,张某和李某协商复婚。1997年7月,张某用10万元从赵某处购买了小货车一辆,并办理 了过户登记手续。此事遭到李某强烈反对,认为由1994年3月开始全家就依靠自己一个人的收入生活,离婚 后孩子也归自己抚养,以后张某使用本属于夫妻共有的补发工资经营,才能够有所发展,现在双方已经复婚, 张某购买汽车的行为属于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因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这一汽车交易行为应该无效。张 某则坚持自己对复婚前的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不仅购买汽车是正当行为,而且汽车也属于自己所有,今后 使用汽车经营的收益也应算作个人财产。请回答:(1)哪些财产属于张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2)张某购 买汽车的行为是否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效?(3)张某购买的汽车所有权归谁?以后使用这 辆汽车经营的收益归谁所有? 参考答案:(1)由1994年3月到8月张某所得补发工资6000元,以及复婚后双方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 张某离婚后、复婚前个人经营所得属于个人所有财产,他使用个人所有财产购买汽车不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 有财产,买卖行为合法有效。(3)张某用个人所有财产购买的汽车属于其个人所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2014年04月05680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的情形是( C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B.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C.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尚未办理离婚登记 D.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2.下列关于亲属与相近概念的表述,错误 ..的是( D ) A.只有为法律调整的亲属关系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B.有亲属关系的人未必是同一家庭的成员C.家庭成员一般是近亲属D.家长、家属的称谓在我国具有法律意义3.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D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 B )A.必须采用公证形式B.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可以采用鉴证形式 D.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5.夫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归根结底决定于一定的( C ) A.社会法律基础B.社会道德基础C.社会经济基础D.社会文化基础 6.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是我国离婚立法的指导思想,以下有关离婚自由的表述,错误 ..的是( B )A.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B.离婚自由是绝对的自由 C.保障离婚自由是婚姻关系本质的要求D.保障离婚自由有利于提高婚姻质量 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 A.我国《婚姻法》已建立了完整的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 B.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C.我国《婚姻法》已明确建立了婚生子女推定制度 D.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8.我国《收养法》规定国内公民间成立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是( C ) A.收养协议B.收养公证C.收养登记D.收养公告 9.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 B ) A男25周岁,女23周岁B.男22周岁,女20周岁C.男20周岁,女18周岁D.男18周岁,女16周岁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涉外监护法律适用表述正确的是( 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地法律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以“婚姻家庭法”命名的法律文件体现的是( B ) A.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B.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C.狭义的婚姻家庭法D.广义的婚姻家庭法 12.下列关于拟制血亲的表述,错误 ..的是( B ) A.拟制血亲是人为依法创设的B.拟制血亲以原来无血缘联系者为限 C.拟制血亲和自然血亲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D.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 13.受胁迫方行使婚姻撤销请求权的法定期限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B ) 浙05680# 婚姻家庭法试题第1页(共3页)

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对偶婚 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 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说法出自1791年的哪一国宪法? A.法国B.德国 C.日本D.瑞士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B.一年 C.六个月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安规考试试题题库(答案)

一、填空 1、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有下列两种: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是 0.7 米,35KV 1 米,110KV_1.5______米,220KV___3___米。 3、一级动火工作票提前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 24 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 120 h。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4、如送电操作需由电气值班人员进行时,应使用“送电联系单”。 5、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 500 V 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达不到 2 MΩ,应进行维修处理。 6、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7、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指定临时负责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8、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9、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大。 10、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 1050 MM高栏杆和不低于 100 MM高护板。 11、“两票三制”当中的两票是指工作票和操作票。 12、储存气瓶仓库周围 10米距离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工作,不准吸烟。

13、设备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14、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以及粉尘危害的地点或设备内工作,应做好通风措施。 15、在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上工作,应做好吹扫与清洗的置换措施。 16.坚决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17.几台锅炉排污系统合用一根总排污管时,不应有 2 台或以上的锅炉同时排污。 18.一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递送值长,二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运行值班员。 19.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0.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21.锅炉吹灰前,应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并保持燃烧稳定,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 22.清扫烟道、省煤器、再热器时,应打开所有的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23.电除尘器运行中,禁止清理阴极振打及大梁加热保温瓷瓶。24.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 2-4 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25.在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安全阀门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婚姻法案例分析题(大量)

大量的婚姻法案例分析题 1.朱武1985年5岁时被李涛夫妇收养,改名李大。4年后,李涛夫妇生一子,取名李二。1999年,李大得知李涛夫妇非自己的亲生父母后,对养父母逐渐疏远。2001年,李涛夫妇相继瘫痪,其收入勉强还能自持,但无力抚养正在上学的李二。此时,李大的生父母也因年迈,生活陷入困境。因李大生意旺,收入多,李二要求李大抚养,李大的生父母也要求李大赡养。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①.李大对生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 ②.李大对李二有没有抚养义务? 答:① 没有。理由:婚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李大3岁时已被李涛夫妇收养,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消除,对生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② 有。理由: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残废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本规定也适用于养兄弟姐妹关系。李大与李二系养兄弟关系,现李大生意旺,收入多,有负担能力,养父母已瘫痪,无力抚养未成年且正在上学的李二。李大有抚养李二的法定义务。 2.王彬与李兰于1999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遗房1间。10月,王彬与李兰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01年2月,李兰生下一子。期间,王彬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彬认为李兰继承其父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兰不同意,王彬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决定。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关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表述正确的是【B】 A.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婚姻 家庭自然属性的体现 C.在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形成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的作用就不 明显了 D.在涉及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问题上,立法者可以选择遵循自然规律,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 自行规定 2.下列关于行辈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辈也叫辈行 B.直系亲不可能 行辈相同 C.配偶间无行辈之分 D.姻亲间无 法按行辈排列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D】 岁男子张明和19岁女子李梅结婚B.男子张明婚前患有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危害行为,婚后尚未治愈 C.男子张明与女子李梅是表兄妹而结婚 D.女子李梅因受家庭强迫与男子张明结婚 4.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中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表述,正确的是【B】A.约定应该在婚前作出B.以此来 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 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B】 A.夫妻一方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夫妻一方用婚前10万元婚后投 资股市,得利5万元 C.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升值了7万元 D.夫妻一方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6一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 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 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 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 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 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7.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D】 A.管理权 B.使用收益权 C.代理权 D.处分权 8.我国《收养法》规定,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应具备的条件是【B】A.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生活困难B.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C.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D.继父母必 须年满30周岁 9.下列关于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 B.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 的 C.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 性的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关于涉外监护法律 适用表述正确的是【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 地法律 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 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 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C】 A.街道办事处 B.人民法院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 人民政府D.公证处 12.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 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B】 A.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B.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 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 他近亲属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权 D.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 1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 婚姻关系应持续【C】 年以上年以上 年以上年以上 14.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 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 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5.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 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 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 女同时继承,其应继分只为婚生 子女的【A】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 一D.五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 部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 育义务 18.下列关于早期型婚约表述正确 的有【AB】 A.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B.婚约一经订立,产生法律约束力 C.订立婚约须由父母作主 D.不得反悔,无故悔约要受到法律 制裁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 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D】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 式结案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 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 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0.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的人包 括【BD】 A.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B.依法 取得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C.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 D.已经诉 讼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夫 妻双方 21.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 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 括【ACD】 A.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B.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C.本人的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书 22.甲在5周岁时父母离婚,其母 乙与丙再婚,甲随乙与丙共同生 活。20年后,乙因病去世。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与丙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B.甲 与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 乙去世而消除 D一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 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23.下列关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 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选项中, 表述正确的有【BC】 A.不受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的 限制 B.不受收养人仅可收养1名的限制 C.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 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 40周岁以上的限制 2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BC】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 感情不和分居 25.下列民族自治区将《婚姻法》 中的法定婚龄降低至男20周岁女 18周岁的有【ABCD】 A.西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 B.宁夏回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 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S小题, 每小题3分,共巧分) 26.可撤销婚姻: 是欠缺婚姻成立 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 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 姻的法律效力。 27.夫妻财产制: 又称婚姻财产 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8.法定婚龄: 指法律规定的最 低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 于20周岁。晚婚(男25、女 23)晚育(女24)应予鼓励”。 29.限制离婚主义: 指夫妻双方 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 离婚条件加以限制的立法主张。 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才准许离婚。 30.收养的拟制效力: 是指收养 产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 系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效力。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 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 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 现。婚姻法的特征:(1)普遍性。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 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 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 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 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 性规范。 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离婚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 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 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 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 姻所生的其他夫妻权利义务亦 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 续的法律制度。 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第一,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故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 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 再婚。并且,夫妻在别居之后 如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只要 双方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即可, 不必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之 后双方如要恢复夫妻关系,必 须依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 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 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 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离婚 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均全部消除。 五、论述题(14分) 33.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 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小题) 1.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形态是血缘群婚制,它排除了 __________。答案:直系血亲 2.在亲属法上,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称为__________。 答案:亲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禁婚亲的范围是直系血亲和__________。答案:三代以内 4.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 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5.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和__________的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终止妊娠后 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__________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答案:住房 7.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__________。 答案:父母 8.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时,应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 __________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答案:父母无力抚养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B)。

A.兄姐与弟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D)。 A.包办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交换婚姻 D.买卖婚姻 3.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C)。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得撤销的事由是(B)。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2020年安规考试试卷

2020年安规考试试卷 一、单选题(40分/每题1分) 1、(C)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A.工作人员 B.管理人员 C.作业人员 D.任何人 2、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D)、绝缘鞋。 A.绝缘服 B.屏蔽服 C.防静电服 D.全棉长袖工作服 3、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D)。 A.电气指示 B.机械指示 C.警示标识 D.断开点 4、柱上断路器应有分、合位置的(A)指示。 A.机械 B.电气 C.仪表 D.带电 5、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攀登装置上应设置(B)标示牌。 A.“止步,高压危险!” B.“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C.“从此上下!” D.“有电危险!” 6、装设于(D)的配电变压器应设有安全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 A.室外 B.室内 C.柱上 D.地面 7、现场勘察工作,对涉及(D)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A.多专业、多部门 B.多部门、多单位 C.多专业、多单位 D.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 8、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C)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工作负责人 D.专责监护人 9、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B)。 A.安全措施 B.相应的安全措施 C.技术措施 D.相应的技术措施 10、若需变更或增设(D),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A.安全条件 B.施工范围 C.工作任务 D.安全措施 11、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A)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 A.设备 B.现场 C.接线 D.运行 12、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C)的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票所列当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 A.现场工作许可人 B.配电运维人员 C.全部工作许可人 D.值班调控人员

婚姻法案例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 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黄明与叶莉于1980年结婚,结婚前叶的父母送给叶一盒价值万元的首饰作为嫁妆。婚后黄、叶生育两个子女。1990年,叶不幸遇车祸身亡。2001年,黄明认识了焦娟,两人彼此都有好感,经人撮合,两人于2002年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考虑到焦娟没有子女,黄便与焦商量,把首饰归焦个人所有,其余财产作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两人签订了协议并到市公证处公证。后来,黄明的长子黄磊知道了父亲和继母的协议后,非常生气,觉得父亲把母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 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 C.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 D.人口的再生产 2.当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亲属关系的基本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将其分为( ) A.直系亲与旁系亲 B.配偶、血亲和姻亲 C.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 D.配偶、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3.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亲等计算法,叔、伯与侄子之间属于( ) A.二代旁系血亲 B.三代直系血亲 C.三代旁系血亲 D.四代旁系血亲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 ) A.不予受理 B.应当受理 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 ) A.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 C.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单位 D.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6.小陈的姨父是小王的舅父,现小陈和小王要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 ) A.他们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B.他们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是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D.他们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结婚

7.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 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 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 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8.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调解 B.宣布婚姻无效 C.离婚 D.分居二年以上 9.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承权( ) A.因实际无法行使而丧失 B.不受影响 C.由其子女代位行使 D.由其父母代位行使 10.外国法律中,对婚生子女的否认请求均规定有时效限制,日本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是( ) A.90天 B.6个月 C.1年 D.2年 11.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解除后,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A.自行恢复 B.被收养人同意后即可恢复 C.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D.生父母同意后即可恢复 12.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至少相差( ) A.16周岁 B.30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13.甲、乙夫妻双方经协商同意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丙( ) A.经婚姻登记机关同意可以代理 B.经乙同意可以代理

安规考试题库及标准答案

--- 一、单项选择题 1、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A、一年,3个月B、半年,6个月C、两年,3个月 2、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 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A、两个B 、三个C、四个D 、一个 )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3 A、工作许可人B 、工作票签发人C 、工作负责人D、工作班成员 )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4 A、工作班成员B 、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C、工作票签发人D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5 _________。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 A、不必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B 、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C、只能做为工作班成员参加参加工作 D、告知工作班成员既可 ______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6 A、运行人员B 、检修人员C、调度员D 、任何人员 ______。、在控制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应执行7 A、第一种工作票B 、第二种工作票C 、带电作业工作票 )的共同现场检查和认可。、在所有的措施完成后,必须经过(8 A、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C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工作负责人和签发人B ___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9 A、B 、 1.5mC 、D、3m1.9m2m 10、操作票和工作票均应保存____。 C 、一年A、三个月 D 、一个月、半年B11、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手中。 C、工作票签发人A、工作负责人B、工作班成员 12、工作票中停电线路名称栏应填写() A 、线路电压等级和线路名称B、线路停电变电站C、线路停电开关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13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四人BA、三人、两人DC、一人 14、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 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BA、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班全体人员

婚姻法论述题

1.简述我国现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有财产。(2分)具有以下特征: ①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2分) ②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分) ③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属于个人特有财产的除外。这里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2分)以上三个特征同时具备,才是夫妻共同财产。(1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①工资、奖金;(1分)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1分)③知识产权的收益;(1分) ④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该方所有;(1分)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分) 2. 简论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经济帮助的性质、条件、具体办法。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①性质:经济帮助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扶养义务。它不是扶养义务的延续,而是解除婚姻关系时的一种善后措施。②条件:经济帮助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时间上的条件,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间发生的困难都可要求帮助。第二,受帮助的一方生活确有困难,不足以维持最近时期的生活。第三,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③具体办法:经济帮助的数额、期限、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法院判决。第一,受助方年龄较轻且劳动能力,多采用一次性支付帮助费用的办法。第二,受助方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应作较为长期的妥善安排。第三,受助方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再婚的,帮助方可以停止给付。第四,原定经济帮助计划执行完毕后,受助方继续要求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3. 试述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如下两个方面:(一)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①经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均为自始无效、溯及到自违法结合之时起便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②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间不具有基于婚姻效力而发生的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各项规定;(2)当事人财产关系方面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和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①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属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②当事人可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③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对子女的法律后果(1)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父母子女关系不受父母的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当事人与其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 4. 论述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对过错方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制度。(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①一方有特定的违法行为;②离婚是由特定违法行为导致的;③离婚出于有特定违法行为一方的过错,无过错的另一方为赔偿请求人;④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失,包括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

安规考试试题(带答案)

XX公司安规考试试题(一) 姓名成绩 (考试时间100分钟)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5分) 1、作业人员对安全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 3 个月以上者,应 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3、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系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系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4、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 开遮拦时,人体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的安全距离为0.7 m,35kV 的安全距离为 1 m,110kV的安全距离为 1.5 m,220kV的安全距离为 3 m. 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 4 m,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 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 缘手套。 6、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法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 后,方可进行操作。 7、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 立即报告调度和上级部门。 8、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措施和和组织措 施。 9、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的设备 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应使各方面有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 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倒送电。 10、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验电时应先在 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1、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绳。 12、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积不得小于25 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13、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14、转动着的发电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15、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工作人员应特别小心,不得 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放在帽内。 16、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 靠的保护接地。 17、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 18、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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