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夏、商、西周的设官

夏朝的官僚机构已初具雏形(车正,牧正,庖正,军队·六卿,监狱,乐官);

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以外的诸侯统治区域称为外服。在商朝,没有五等爵制度;

西周,内服的职官分为公、卿、事务官;外服被分封的诸侯,在爵位上有公、侯、伯、子、男,在自己的封国内按周王朝设立职官;另外还有监国制度。

东周

春秋

中央——执政,司徒司空司马等众卿,内务官

地方——国野制

勋爵——卿、大夫作为爵称

战国

中央——以国君为首,下有将相分掌文武(楚国为令尹、司马)

地方——设置郡(守,下设郡尉)县(令),由国君任免官吏

秦汉

中央——三公九卿制、加官

地方——郡(守)县(令)制、东汉州郡县

勋爵——官秩以石区分;20等爵制度;服饰(冠绶、颜色)

魏晋南北朝

三国

中央——魏国:设置丞相,总领百官;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御史台),初具三省制模型;蜀汉;孙吴

地方——州(刺史/州牧)郡(太守)县(令/长)三级

两晋南北朝

中央——两晋南朝:丞相/司徒,加“录尚书事”领大权;“八公”虚衔;中书省、尚书台(分曹)、门下省;北朝:三师、二大、三公、三省;御史台

地方——州(刺史/牧)郡(太守/尹)县(令/长)三级

勋爵:魏晋:九品九等,六等及更多爵;北魏:九品30等,六等爵;北周:九命最高,五等爵;南北朝:勋十二转

中央——三省六部制、三师、三公【隋:内史(内史令)、门下(纳言)、尚书(尚书令);八座;秘书省、内侍省;九寺五监;御史台】

地方——州县二级,总管府,行台省

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官的品阶);十一转勋;九等爵制唐

中央——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侍中);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侍郎)‘御史台;九寺五监

地方——道(节度使)州县二级(安史之乱);都督府;都护府

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文散官29阶,武散官31阶;十二转勋;九等爵制

五代十国

中央——三省六部为主干,枢密院地位提高

地方——州(刺史)县(县令)两级;府

中央——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枢密院(枢密使,枢密副使)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三师三公,赠官;三省六部名存实亡后恢复;三司;台谏

地方——路(四个部门)州县

勋爵——九品29阶(寄禄官、差遣制)

辽金元

辽:南北两院(南北宰相)

金:一省制;路(兵马都总管)府(府尹)州县四级制元:一省制,中书省总领朝政,枢密院、御史台;宰相(左右丞相、平章政事);行省【下有路(总管)府州县】、行台

皇帝之下的最高行政官

西周时周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辅佐君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多有有威望的大贵族担任。属于“公”一级的职官。

春秋时期,各国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之官泛称“执政”。战国,各国百官之长为“相”,亦作丞相、相邦、相国。秦汉时期,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是丞相

三国时期设置丞相

西晋至南朝,或设丞相,或设司徒,须有“录尚书事”头衔;北周初年,天官冢宰为总领。

隋朝,三省长官为实际的宰相,因内书令与尚书令常不授人,后他官加“参掌机事”名号代宰相之职。

唐朝,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一般有数人担任,有一位首席宰相,为“执政事笔”,宰相们轮流担任。德宗时一日一换。

宋朝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二品”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办公机构为政事堂或中书门下。元朝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为虚衔,实际为左右宰相、平章政事为宰相。

明朝,朱元璋撤销丞相一职。

处理军务的机构

五代十国时期,枢密院地位提高。后周规定,枢密院专管全国军事,不管民政。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以枢密使、枢密副使为其长官,枢密院专管兵籍、虎符,又调动军队的权力,须得皇帝批准。

辽朝设有北枢密院,掌管全国军政。金朝设置枢密院。

元朝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皇太子担任枢密使,为虚衔,实由枢密院副使担任。

明朝设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掌管各地军队,虽统兵,但无调遣权。

清朝雍正七年,为了及时处置清军与准噶尔部军情,在内廷设军需房,直接转达前线军情及皇帝旨意,设立军机大臣,后职权扩大为参与全部军国大政。

具有监察职能的人或机构

战国时期国君的秘书长官开始具有监察其他官员的职能,有的称为御史。

秦汉时期,御史大夫长官朝廷内外监察,为全国最高的监察长官。地方监察长官为刺史。

三国时期曹魏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

两晋南北朝时期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权利极大,震肃百僚。

隋朝设御史台,掌管对百官的纠察弹劾。与谒者、司隶台合称三台。

唐朝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设御史大夫一人为其首长。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工明确

宋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设御史大夫一人为其首长,但为虚衔。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御史中丞为真正的长官,称为台长。

金朝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部门。

元朝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以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二人为长官。设殿中司、察院。其余各地由行御史台负责。

明朝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构,以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为长官,掌管内外监察、纠举不法。设13道监察御史110人分别监察各地。建立御史出巡地方制度,成为巡按御史。六科给事中并立,负责稽核中央六部及其他机构事务,还可参与廷议和重大案件的审理。

清朝的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构,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长官。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在京城设五城察院,以巡城御史为长官,专查京城地方的机构和官员。宗室御史处稽查宗人府事务。稽查内务府御史处稽查内务府事务。

三省六部

秦汉时期九卿中的少府下属尚书署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则权势不断提高,后来独立成尚书台,分曹治事。

东汉灵帝设侍中寺。

三国时期曹丕移尚书台至外朝,分五曹治事,成立中书省。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为三省雏形。

隋朝设内史省、尚书省、门下省。并设六部于尚书省下,吏、礼、兵、都官、度支、工。

唐朝恢复三省传统名称,六部确立。

宋朝初由于中书门下、枢密院掌握大权,三省名存实亡。宋神宗恢复三省六部职权。

金朝只设尚书省,自此实行一省制。

元朝设中书省总领朝政,三设尚书省三撤去,实行一省制。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明朝朱元璋撤销中书省,皇帝直接辖制六部。

清朝沿袭明制。

各朝皇帝是怎样加强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的?

1.将原有的一个人的权利分摊到一个或多个部门上,形成互相牵制: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分散丞相权力;明朝朱元璋废丞相,权分六部;

2.削弱其他可能危害皇帝统治的势力:汉景帝削藩;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宋太祖吸取唐朝覆灭教训,杯酒释兵权;

3.增加皇权势力:汉武帝破格提拔出身微贱的人才,形成内朝官;唐初于禁中设立翰林院;明朝锦衣卫东厂西厂,特务组织;明清内阁、康熙南书房、雍正开始的军机处。

有哪些官职名称是因为避讳而改名?

1.汉朝因避讳汉武帝刘彻之名,把彻侯改为通侯;

2.隋朝民部,唐朝时避太宗讳,改为户部;

3.隋朝避杨忠讳,改中书省为内史省,改侍中为纳言。

历朝代的虚职原因

1.奖励有功之臣,表达尊重:曹丕时期的“三公”,两晋南北朝的“八公”

2.防止一方势力过强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报告

毛概课上,老师给我们安排了读一本名著并就这本名著写一篇读书报告的任务,其中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名著,不乏有《菊与刀》、《中国士绅》、《沉思论》以及钱穆先生写的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等等。究于我对中国古代历史的浓厚兴趣以及对政治制度的一些粗鄙之见,我强烈建议我们小组选择《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这本书,当然事实也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下面我将具体谈谈自己读完这本书的一些看法,虽然算不上真知灼见,但起码也是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吧。 读完之后,我发现发现这本书道理说得不深,观点也有不少,内容较浅,通俗易懂,没有什么难理解的地方,但作者阐述清楚,脉络清晰,能称得上是这本书一大优点。不过作为像我这样的一般综合读者来阅读,是很可以的了。这绝对是一本好书,纵论汉、唐、宋、明、清五代的政府组织、教育选举、经济赋税、国防兵役制度,从制度诞生的背景和历史的沿革演绎来分析,在历史中看历史,以其必然性、偶然性和当时的实际要求来检讨得失,打开了系统了解和学习历史的一扇大门,可以作为学读史书的基础知识来学习,即使不喜欢读史,读读此书也有利于把历史电视剧看得明白一点。其中有很多对于历史和政治规律的突破性认识,比如,到底中国这些官员部门如何分工的?财政制度是如何演绎的?为何宋朝无法抵御外侮?...... 书中重点介绍了汉、唐、宋、明、清等五个主要历史朝代的社会制度,而每个社会制度,又分为政府组织、选举制度、经济制度和兵役制度四个方向。对于政府制度,重点在于阐述君权和臣权的分布与制衡,此处的君权,毋宁称之为贵族特权为好,而所谓贵族,就是依

靠祖宗继承下来的天然的权力,自从一出生就注定其不同于常人的命运;而此处的臣权,也最好理解为民权,因为掌握这部分权力的大臣,都是从社会的底层通过个人努力尤其是通过科举达到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因为与其说这些人维护百姓利益,还不如说是维护他们从小所接受的儒学教育,而儒学的政治核心理念之一便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所以在这个所谓“臣”的群体道德有保障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中国从秦汉开始大一统的国家以后,就一直存在着帝王,而君权和臣权的制衡,也就成了中国社会制度的最主要的构架。另外,臣还分为内臣和外臣(内臣一般多为皇帝私人利益服务,而外臣的职责则更应以国家为重,这是内外臣的言论倾向性的出发点的区别),而权力也要区分地方和中央。更进一步从人事制度来说,君(或者贵族)自然是要世袭的了,而臣从何而来呢?如何代表广大劳动人民呢?所以作者紧接着谈论了选举制度。我们注意,作者说的是“选举制度”而非“科举制度”,其意义就更加深刻了。再进一步,社会总是有阶层的,广大老百姓要生活,就要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而总有另一批人要生活,却又想不劳而获,所以作者紧接着告诉大家,那些不劳而获的人是如何不劳而获的,这就是所谓的经济制度。最后,任何一个国家都期望四海升平,而一直四海升平却又不太可能,时时刻刻都有“攘外”和“安内”的任务,所以政府必须豢养军队,作者最后关注了兵役制度。关于兵役制度作者最关心的是两点,一个是兵从哪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 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 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 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 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 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陈茂同 我国古代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便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研究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各级官吏,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和压迫人民的,各类职官机构,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奴隶社会中,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全国的土地、奴隶及平民都属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把一部分土地、奴隶及平民分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封他们为诸侯。诸侯是受封区的统治者,但须服从王命,对王承担徭赋义务。在诸侯封地内,也建立一套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政权机构和官吏,成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政权。诸侯又把土地、奴隶及平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卿、大夫。卿、大夫是其封地内的统治者。有的卿、大夫担任着王国或诸侯国的重要官职,辅佐王和诸侯进行统治。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模板

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明代) 一、省部(四部,嘉靖2部,万历2部) (嘉靖)广东通志初稿 〔嘉靖〕广东通志初稿 明戴璟修、张岳纂。嘉靖十四年(1535)刻本。四十卷,首一卷。...正德、嘉靖初 年,广东抚、按曾议修省志,均无结果。戴璟巡抚广东以临代之时,聘请十余人,合十郡事物,不足三个月便已成编,未免潦草。《四库全书总目》评曰:“其门类 亦多未当,如人物之外,别立道学一门...... 字数:298- 来源:中国方志大辞典 广东通志初稿 四十卷首一卷,明戴璟,修,张岳纂。戴璟字孟光,号石屏,浙江奉化县人,嘉靖五年 (1526)进士,...戴璟发凡举例,订分野至杂著六十四条,各按旧志纂录,尚多抵 牾疏略。戴璟卸任后,未成稿。复博采《一统志》,搜逸芟芜,增订人物,历时 三月而告竣。《广东通志稿》嘉靖十四年刻...... 字数:598- 来源:四库大辞典·上 (嘉靖)广东通志 〔嘉靖〕广东通志 明黄佐纂修。嘉靖四十年(1561)刻本。...戴璟《广东通志》成书二十二年后,即 嘉靖三十六年(1557),有司病“戴志”参杂芜猥,未臻允协,敦聘黄佐开局重修。 其弟子欧大任、黎民表各任分纂,历三年零四个月成书。全书分图经、事纪、职 官表、选举表、舆地志、民物志...... 字数:278- 来源:中国方志大辞典 (万历)广东通志 〔万历〕广东通志 明郭棐、王学曾、袁昌祚纂修。万历三十年(1602)刻本。...此志万历二十六年起 修,翌年开局,书成于万历三十年。全书分藩省志十三卷、郡县志四十九卷,艺 文志三卷和外志七卷四个部分。所集资料宏富。其体例分藩省志,以记全省之事,设郡县志,以叙各府、州、县之事,比...... 字数:231- 来源:中国方志大辞典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导读: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范文 史:商代设置,原为驻外武官,后成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 马:商代设置,负责征讨和射猎。 戍:商代设置,督率“族”、“众”,从事守边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时朝廷官员,亦称少臣,常奉王命从事占卜、祭祀、田猎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设置,其长官称为卿士,执掌国家政务。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始置,其长官称为太史,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西周以后的太史掌管起草文书、册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掌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太史仅管天文历法。 三事大夫:西周设置,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称牧;常任官员的选拔,也称任人;准人掌管司法,又称准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称司土,掌管国家土地、民众,负责籍田、管理山泽、征发徭役等。下设林、虞、牧等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掌管军政和军赋,后世作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后世作为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作为礼部尚书的别称。 太师、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称“三公”,为国君辅弼之官,辅导太子。太傅地位在太师之下,太保又次之。明清以后以朝臣兼任,成为虚衔。 少师、少傅、少保:周代始置,为国君辅弼之官,合称“三少”,辅导太子。地位分别次于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说:一说是司马、司徒、司空,一说是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时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又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只是最高荣衔。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春秋时各国沿用,称“太宰”,明清时作为吏部尚书的别称。 工师:春秋时齐、鲁、楚等国设置,战国沿置,或称“工正”,掌管百工和官营手工业。 相国:春秋时齐景公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或称丞相,为百官之长,秦以后成为辅佐皇帝的最高官职。唐以后多作为实际担任宰相者的尊称,清代则专指任大学士者。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沿革史中国历代职官 中国官制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这是一个事实,官僚占有最多的社会资源,也占据着社会最多的荣耀。国家出现以后,作为统治阶级要建立政府来管理这个国家。政府实际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了国家而产生,而存在的。为了治理国家和管理政府事务,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什么类型的政府,都需要建立起一套管理国家事务的职业官吏,官吏是政府的代表,政府则是国家的权威性代表形式。 中国的君主制政府与职官之发展,经历奴隶制政府和封建制政府 前后两个历史阶段,长达四千余年的历史。 夏建立了第一个国家,从而产生了国家机构与职官,氏族首 领的职能被国家官吏所取代,并赋以新的形式与国家强力统治内 容。到商代,国家机构与职官有了进一步发展,根据社会发展与国 家统治的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至周,国家机构与职 官设置已基本规范。但就夏商周三代而言,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比 较简单、凌乱,缺乏系统性,分职设官随意性较大,一职一官,许多机构与职官界限不清,往往一个职官就是一个机构,职官分工既不明确也不固定。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上有了很大突破。在用人制度上,更是出现了飞跃,传统的世袭管制被打破,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利,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 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 官制度因而发生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 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确立了 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 封建官制。这种新型管制既有流过管制的 综合借鉴,又有秦始皇本人的发明独创。 秦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官制而言,都是秦官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由于秦王朝的速亡,只建立起了国家机构,官职设置体系,而官吏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的规章。汉代继承巩固了秦官制,为其二千余年的历史奠定了基础,并建立了一套官吏选拔任用制度。在官吏任用上以汉武帝最为开放,独具特色。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打破商人不得做官禁令,重用商人为官,实行以商沿商的皇帝。开放的用人思想造就了一

历代行政区划

历代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的条件、政治经济的状况、民族和人口的分布、历史的传统以及军事的需要,把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 即使在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也不是一定相同的,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革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萌芽时期(先秦)、 郡县制时期(秦、汉)、 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 道(路)制时期(唐、宋)、 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萌芽时期: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 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 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所谓的九州、五服、九畿之说虽是后人杜撰的先秦行政区划,但也反映出战国及之后人们的地理视野不断扩大。

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或幽、并) 五服:“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 九畿: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畿 县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始于春秋初期,最初设置在边地,带有国防作用。 郡县制时期:从秦始皇统一中国,正式确立郡县制为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到魏晋时期实施州制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经历了秦、汉四百多年。 《汉书·地理志》云:“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内史,领京畿诸县,不在36郡内。 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以上为始皇二十六年所置36郡。 州制时期:西汉末年王莽专权,企图实现《尧典》中所谓“肇十有二州”的古制。 三国时曹操“挟天子以令天下”,改汉十三州为九州。不久,魏文帝曹丕又改为十二州。置有司隶、豫、兖、青、徐、雍、凉、冀、并、幽、荆(汉荆州北部)、扬(汉扬州北部) 三国时共有州17(其中荆、扬各有二州),郡167,县1206。 西晋全国共有州21,统郡、国173,县1232。

专题八 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和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 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商君书·赏罚》) 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贾谊曾在《过秦论)中对战国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称道:“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军功制对

中国古代的职官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的职官管理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的“官德” 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的“官德” 来源:光明日报20xx.02.28学术专稿:西安理工大学法律系张晓玲 中国古代思想家所阐述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明主治吏不治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都说明官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古代的考课制度,又称为考绩、考功,是按照一定标准,对在职官吏的官德、政绩和功过的考核并评定优劣等级的一种制度,是中国古代职官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对职官的考课制度始创于西周,战国时期初具规模,历经秦、汉、唐、宋、元、明、清等朝代逐渐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职官考课制度。《周礼》提到的“六计”,对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一直被历代统治者沿袭承继,成为我国古代判断和考察官吏的一般标准。《周礼》云:“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是指善于行事,能获得公众的好评);二曰廉能(是指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各项

政令);三曰廉敬(是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四曰廉正(是指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五曰廉法(是指明法懂法,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六曰廉辩(是指遇事头脑清晰,不疑惑)。”“廉善”、“廉敬”、“廉正”是针对品德的考核,“廉能”、“廉法”、“廉辩”则是针对能力的考察。而《周礼》“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故六项标准前均冠以“廉”,而又以“廉善”为首。《周礼》“六廉”标准的部分内容在实行世卿世禄制的-1- 西周春秋就已出现。西周时就以夏商两代后期由于官吏失德而毁政亡国为沉痛教训,特别强调官吏的道德品行,考核实行三年大比制度。 秦朝崇尚法治,在国家治理上强调“垂法而治”。睡虎地秦简中的《为吏之道》集中反映了当时秦国官吏职业规范的基本要求,其中确定“五善”与“五失”的考课标准,“五善”即“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可见当时十分重视对官吏宽厚仁爱、亲民行善的道德品行的考察。汉承秦制,虽有发展仍一脉相承,考察官吏亦不出品行、能力两方面。汉代官吏选拔与考课不分,考选合一,许多选拔官吏的标准亦即考核晋升官吏的标准。其法定的主要标准为“四科取士”和“光禄四行”。由此可见,德被置于选官考察的首位。 唐代的考课已经制度化、法律化,其官吏系统考评体制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官制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这是一个事实,官僚占有最多的社会资源,也占据着社会最多的荣耀。国家出现以后,作为统治阶级要建立政府来管理这个国家。政府实际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了国家而产生,而存在的。为了治理国家和管理政府事务,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什么类型的政府,都需要建立起一套管理国家事务的职业官吏,官吏是政府的代表,政府则是国家的权威性代表形式。 中国的君主制政府与职官之发展,经历奴隶制政府和封建制政府前后两个历史阶段,长达四千余年的历史。 夏建立了第一个国家,从而产生了国家机构与职官,氏族首领的职能被国家官吏所取代,并赋以新的形式与国家强力统治内容。到商代,国家机构与职官有了进一步发展,根据社会发展与国家统治的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至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已基本规范。但就夏商周三代而言,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比较简单、凌乱,缺乏系统性,分职设官随意性较大,一职一官,许多机构与职官界限不清,往往一个职官就是一个机构,职官分工既不明确也不固定。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上有了很大突破。在用人制度上,更是出现了飞跃,传统的世袭管制被打破,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利,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因而发生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确立了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这种新型管制既有流过管制的综合借鉴,又有秦始皇本人的发明独创。秦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官制而言,都是秦官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由于秦王朝的速亡,只建立起了国家机构,官职设置体系,而官吏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的规章。汉代继承巩固了秦官制,为其二千余年的历史奠定了基础,并建立了一套官吏选拔任用制度。在官吏任用上以汉武帝最为开放,独具特色。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打破商人不得做官禁令,重用商人为官,实行以商沿商的皇帝。开放的用人思想造就了一个人才荟萃的时代。汉武帝还将朝廷中枢官员做了调整,把秦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改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将御史大夫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汉武帝为了便于处理政务,常通过内廷机构—尚书台发布政令,到了东汉,尚书台成为主要政务机构,而三公权利大大消弱,成为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曹操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的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利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到了晋代,门阀氏族统治进一步加强,吏治也就更加腐败,晋代又将侍中改为门下省,至南北朝,门下省成为国家机构重要部门。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变化的结果。其组织教完整,分工教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以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

中华民族绩效考核的历史沿革

中华民族绩效考核的历史沿革 很多企业管理者,一提到考核,就认为这是从西方引进的洋玩意,是舶来品。其实,中国从古至今在官员考核方面实施过多种有效的考核制度,无论是起始时间、考核内容,还是实施效果,都大大超过欧美各国。我国古代的官吏考核,开始于秦汉,完善于唐代,历代王朝都积累了丰富的考核经验。伴随着郡县制的产生,中华民族开启官吏考核的历史,而且考核制度越完善,考核方法越科学,统治者的地位就越巩固。秦汉时期,统治者对官吏实行考课制度。考课就是对官员政绩的考察,即今天的考绩。考课是用于将职位责任同官员的能力行为联系起来,以考绩的标准来约束和激励官员,以考课结果的优劣来决定对官员的赏罚黜陟,以便劝善戒恶,使考绩得以发挥作用。秦代的考课是通过上计制度进行的。上计制即:郡臣于年初将一年的赋税收入预算写在木券上,呈送国君,国君把木券一分为二,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合乎标准的留任,不合乎标准的则罢免。上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课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考课后分列等级,宣明优劣,决定升迁黜罚。上讲考课事关国家大政,统治者非常重视。唐代初期的统治者十分重视官员的政绩,考核有了较大发展。唐代初期制定了考课法。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唐太宗令:"房玄龄、王硅掌内外官考";"

凡百司之长,岁校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当时尚书省吏部是负责考课的机关。考绩的目的是为了黜恶陟善。考课的等第不仅直接关系到官阶的升降,还与俸禄的加与夺、官位的外迁、解职相关。唐制规定: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以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唐代官吏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小考只定等第,记入考状备案。大考是综合几年来小考的等第来确定等等,决定对官吏的赏罚黜陟。考课在唐代作为管理官吏的一种重要的制度,考课定等第和复考都有严格的程序,考绩与奖罚黜陟直接相关,以今天的眼光看,有不少合理之处,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东西。宋代对官吏的考绩亦称"磨勘".宋真宗时,文武官员三年为一任期,一年考一次,三考为一任。宋仁宗时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虽有视考绩情况决定升迁的规定,但实际上是凭年资叙升迁,"不问其功而问其久".结果"官以资则庸人并进".由于宋代不重视考绩,基本按年资论升迁,所以宋代官员多因循守旧,不求有功唯求任期内不发生过错,到期得到升迁就满足了。明代考绩分文武两个系统进行,文官考绩由吏部考功司负责,武官考绩归兵部武选司负责。文官考绩方式主要是考满,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流程的演变历程

精心整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一、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有: 1.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2.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 3.局面。和发展。 4.科举制地方权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

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生命线。 观要求。 郡、 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有感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 ——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有感 中国古代史,是历代王朝更迭的历史,各朝各代在历史的长河里,有的转眼就被浪潮打翻,有的却风正帆悬。而若要谈论那些朝代的政治,必须要提到的就是制度和人事。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便专注于论述汉唐宋明清五朝的制度,我读后颇受启发,特写此感言。 本书谈政治制度,“单从此四个范围,来指陈历代政治制度的沿革,纯从历史事实上来比较它的好坏”:第一是政府职权的分配,第二是考试和选举制度,第三是政府的赋税制度,第四是国防与兵役制度。 自秦朝起,中国正式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是从秦朝起,官僚政治才逐渐确立,可以说它为后代开了一个好头。自汉至清,总的趋势上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都是呈加强趋势的。到明清时,君主专制达到顶峰。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演变历程呢?汉朝,皇帝有六尚管理他私人的衣食起居和文书,宰相有十三曹管理全国政务,宰相负着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皇帝若和政府有什么沟通,则通过御史中丞到御史大夫到宰相这一关系链传达。中央设立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行政区域划分合理而且地方自主性比较强,官级分得少,升转极灵活,可惜在后来的朝代中却没有沿袭下去。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唐朝宰相分为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中书省拟“敕”,门下可以驳回皇帝诏书,尚书负责执行,相权虽然有所分散但是仍然对皇权进行着制约。唐朝地方政府划分为州县,州县中又根据人口划分等级,与汉朝相比变得繁杂许多,官品渐分浊清,官员调动均由中央任免,地方实际行政效力远不如汉朝。此外,唐朝检察权和相权分离,观察使和节度使却演变成了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统领,最后,节度使成为后来安史之乱的祸根并且导致了唐朝的灭亡。 宋朝设两府三司分割相权,宰相从此也只能与其他朝官一样站着上朝。皇上也有了最高政令的参与权甚至决定权。御史退出皇宫后,只能监察政府,监察皇帝的责任就落到了小小的谏官身上。宋代地方政府划分为三级,路、府(州、军、监)、县,派文官任长官,每个州县要奉承四个政府派来的上司。地方逐渐积贫积弱。 明朝则变本加厉。废丞相、设三司,权分六部。一切大权集中到皇帝手中。内阁由皇帝的“秘书处”逐渐演变为“权臣”之所。后来太监拥揽大权,政治日渐黑暗腐败。明朝地方沿袭元朝制度划分行省,地方设承宣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加上地方胥吏的胡作非为,民不聊生。 到了清朝,政权由满族人把握。钱穆先生把这种政权称之为部族政权,因此当时所谓的“制度”也不能成为制度,只能叫做部族为了谋取私利而采取的法术。清朝中央机构基本没变,增设军机处,皇权达到顶峰。地方在布政使上又多了总督和巡抚。 选举制度上,汉代的选举制度为察举制,孝廉是推举的标准,促进了士人政府的形成。但是后来却导致了门第社会的产生。唐朝的科举制不拘一格降人才,为开放政权创造了途径。宋朝基本继承了唐朝的科举制。明朝进士和翰林成为政府一个储才养望之阶梯,也确实培养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笔记 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班级:博雅1204 姓名:王新 学号:1230020187 2013/11/30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笔记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 2012年6月 前言 初拜读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的本子,觉得钱先生有极为深厚的国学功底,一言一语都极富有极深国学的积淀。用字之简练,每字皆为所指,钱老用词的谨慎细致可窥一斑。至于内容,由于是演讲稿的形式,较钱老其他著作的文言写作,晦涩难懂,此本小书浅显易懂,言简意赅,较易理解。在随后的几遍细读之后,更是受益匪浅,亦有了更多的思考和理解。其一,全书的分析思路将中国古代政治的研究集中在“人事”和“制度”两大维度上。包括有四个层次,分别为政府的组织、考试和选举、赋税制度、国防和兵役制度。行文想借助这些制度的沿革来浅窥我国古代的政治得失;其二,全书的论述特点为以朝代划分为主,各类制度划分为辅,注重分析比较分析;其三,在书中十分注重辩证法及研究历史方法.钱老在书中提到了研究历史的方法,尤其是时代意见和历史意见的关系,这些历史逻辑对我的启发很大。 以“时代意见”和“历史意见”的辩证为主的全书辩证分析逻辑 将之作为全文的第一个小标题是想突出其的重要性。在分析一本书之时,尤其要重视全文分析逻辑,把握论述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叙述全书时的用语和措辞,及作者的思路和全书的重点线索。把握住全书的思路,对于理解全书大有裨益。故,在谈全书之前,我还是想就全书线索及论述方法进行简单论述。 钱老在此书的引言部分,提出自己对历史分析方法的意见。稍加提炼,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矛盾论、发展观、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时代意见和历史意见的辩证统一等几种方法上。 就矛盾论而言,钱老认为“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是相互配合,形成一整套。否则那些制度各个分裂,绝不会存在,也不能推行。”1这句话可谓十分精炼。我们在分析每个政治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时有必要将之放在那个时代的制度整体体制下作通盘考虑,如果忽视制度之间的联系,必然会陷入割裂的分析观中,不能全面的认识整个政治制度的得失。“任何一制度之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则是断然无疑的。”2在政权的运行过程中,诸如政治改革,政策推出皆有其目的。必然当世有某种社会或官僚阶层内部的矛盾而采取的诸多政策改动。 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 2012年6月第2页 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 2012年6月第2页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一)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一)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国祚长久,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考汉代选官,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主度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科举制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多年,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598年)“诏京官五品以上,

高考语文古代文化常识题:官职制度

高考语文古代文化常识题:官职制度 高考语文古代文化常识题:官职制度 判断下列相关内容的解说是否正确,对的打“√”,错的打“×”。 1.古代帝王把帝位让给贤能的人称为禅让,是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的选举制度。(√) 2.我国古代常取爵名封赐大臣,分别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一直沿用到清代。(√) 3.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吏部、 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拓展]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称 侍中,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 与考核等)、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副职称侍郎。 4.(2016·全国卷Ⅱ)吏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文官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长官为吏部尚书。(√) 5.(2016·全国卷Ⅲ)礼部为六部之一,掌管礼仪、祭祀、土地、户籍等职事,部长官称为礼部尚书。(×) [拓展]“礼部”,在明代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司,分别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 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等事务。

6.(2015·全国卷Ⅰ)兵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8.“征辟”是古代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被征辟者经过试用,确有能力,就正式授予官职。(×) [拓展]“征辟”是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一般由皇帝派人去聘任特别有名望的人叫作征召,三公以下召举布衣入仕叫作辟除,合称 为“征辟”,为汉代选用官吏的一种制度。皇帝征召的士人,多授 予博士或待诏的称号,公府辟除的士人一般通称掾吏。 9.官员遇父母亡故,一般均解除官职,守丧三年,期满后起复,称为丁忧。(√) [拓展]“丁忧”又称“丁艰”,古代指父母之丧。古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在家守丧三年,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以尽孝道。 10.(2017·全国卷Ⅰ)母忧是指母亲的丧事,古代官员遭逢父母 去世时,按照规定需要离职居家守丧。(√) 11.“起复”“夺情”都是指古代官员守丧期满后,被重新起用,回到原职。(×) [拓展]“起复”是指起用了丁忧未满之人,或是降职、革职之后重被任用;“夺情”是指官员丧服未满而朝廷强令出仕。明清两代, 官员守孝期满而起用叫“起复”;而丁忧期间,朝廷或官府有重要政 务需要守孝者回去供职的,则称“夺情”。 12.“终养”又称“归养”,是指因亲人年老或病重而辞官侍奉。(√) 13.古代官吏告老退休称“致仕”,也称“休致”。官员年老有病,由本人提出申请,获准后致仕,国家据其职位,给予一定的赏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