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根据市机关作风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2018年继续在市人社系统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为重点,坚持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为建设美丽和国际热带旅游精品城市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服务型机关”主要标准

(一)工作纪律

1.落实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领导干部模范带头落实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规定。

考勤记录有专人负责,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上班时间不得擅自串岗离岗、研究彩票、扎堆闲聊、玩手机,不得上网聊天、购物、炒股、听音乐、看电影、玩游戏等。

2.实行亮牌办公。办公桌上有岗位牌(共产党员要标明党徽标识)。有法定制服的单位和窗口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执法人员上班和外出执勤必须着制服,佩带胸牌,持证上岗,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外出告知制度和工作无缺位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外出,有报告、有记录、有留言、有联系电话。窗口单位人员因事外出要安排专人代办其业务。

4. 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得存在“吃、拿、卡、要、拖”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不得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等;禁止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5. 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执行公务中无违章、违纪和违法事件发生,无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二)服务礼仪

1. 办公环境整洁美观,办公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场所吸烟、嚼槟榔,办公区域严禁大声喧哗。

2. 工作人员上岗精神振作,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不得着装不整和穿短裤、拖鞋、露肩衣服上班;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除外)要讲普通话。

3. 待人态度和蔼诚恳,用语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积极办理,对自己职责范围之外的事,主动引导,积极协调办理,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

(三)工作质量

1.工作人员熟知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做到业务熟练、工作扎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程序严谨、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准确无错漏,其公文规范、准确、严谨、工整。

3.投诉渠道畅通,设立了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且处理及时(四)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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