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1、进场车辆,车场岗安管员给业户发放车辆停放卡,按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堵

塞消防通道、进出车入口。

2、车辆进场停放后,必须将车上锁,停放卡及车上重物品须随身携带。

3、本车场仅限于小区自行车、摩托车的停放,非本小区自行车、摩托车禁止停

放。

4、车场岗安管员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车辆未上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并通知车主,做好记录,向当值班长报告。

5、定时清点库内车辆的数量,随时检查停车卡收发情况,以核对车辆数量,确

保安全服务。

6、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要及时责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7、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发现车辆外观有明显破损迹象或车辆饰件欠缺

时,应及时提醒业户,并进行相关记录。

8、车辆出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之车辆与车主,收回停车卡,若有疑问,应先

敬礼再礼貌盘问,如果盘问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当值班长,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9、要教育车主及住宅区业户爱护停车场的设施。

10、自行车、摩托车带货出场须有相关证明,如属贵重或大件物品,须由业

户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条》,门岗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场。

11、按时交纳车位月租费及相关费用,拖欠费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