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

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
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

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

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

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本所对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四条本所相关部门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办法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的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具备《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通过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本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拟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应由上市公司(含拟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推荐。

第八条在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本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的,其资格证书依然有效。

第九条本所建立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信息库,记录通过考试的参考人员情况及其接受后续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考试

第十条本所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在每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之前,本所将提前在本所网站公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范围等相关事项,并接受考试报名。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基本范围包括:

(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本所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

(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定;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

第十三条本所根据前条所述考试范围编制法规汇编,并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等有关业务专区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本所根据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对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进行命题,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类型。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参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在考试前出示,以便于监考人员核对。

第十六条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偷看、翻书、代考等舞弊行为。

凡有偷看、翻书等舞弊行为或者扰乱考场秩序者,一经发现,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凡有代考行为的,取消代考者及被代考者的当次考试成绩,终身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本

所视情况向社会公布上述人员的代考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七条本所将于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阅卷完成后,及时通过本所网站有关业务专区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第四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本所每年根据具体情况,举办各种类型的董事会秘书培训。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由本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

第十九条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被我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须参加本所拟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

第二十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取消其董事会秘书资格:

(一)不符合《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三)连续两年未参加本所董事秘书培训的;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本所在深交所网站及时公布被取消董事会秘书资格的人员名单。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培训,加强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本所相关部门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办法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培训、后续培训和资格管理。

本所相关部门可以授权有关单位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办法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

第二章资格培训

第五条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参考人员”),应基本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参考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推荐函报名参加资格培训。

推荐函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历、工作经历和推荐理由等。

第七条参考人员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

第八条参考人员通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本所给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参考人员拟被聘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本所依据资格考试成绩、资格培训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章资格考试

第九条本所通过本所网站公告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范围、考试纪律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基本范围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其他规定;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定;本所要求的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本所根据前述考试范围编制法规汇编,作为资格培训教材,并根据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对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进行命题。

第十二条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被本所认定存在舞弊、扰乱考场秩序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情形的,将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三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参考人员被本所认定存在代考行为的,代考者及被代考者将被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永久不得参加该类资格考试。

本所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前述人员的代考行为,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阅卷完成后,本所将在本所网站公布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第四章后续培训

第十五条参加后续培训的人员是指已通过资格培训的在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

第十六条本所每年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网上自学、集中面授、座谈讨论、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举办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十七条后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和本所颁布的有关业务规则和相关规定;监管案例与实证分析;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制度专题(针对非财会专业人员);本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题的培训。

第十八条在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本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被本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应参加本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条在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完成后续培训的,本所将在本所网站公布相关人员名单。

第五章资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所建立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信息库,记录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名单及其接受后续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届满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董事会秘书应向本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说明自前次年度申报或任职至今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本所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合规性为重点,对董事会秘书的年度履职情况或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将注销其《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连续两年被本所考核不合格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本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连续两年未参加本所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本所网站将及时公布被注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前述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本所已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明》依然有效。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培训,加强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董秘工作必备手册

董秘工作必备手册:从初级到巅峰 1中国董秘职业的由来 追根溯源,中国董秘的职业化,应该要从1996年4月由证监会和交易所联合发起的一 次董秘培训算起。当年参会的40多家B股上市公司董秘,是中国最早的一批职业董秘。然 而,当时的《公司法》中却并未提及“董秘”二字,所以董秘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高。 直到1997年12月1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为上市公司的“根本 大法”,专门列出一章“董事会秘书”条款,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配备董秘,这才真正 确立了董秘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规规定,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指定联系人,接受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 领导,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公司证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可以说,董秘是 上市公司的“窗口”。 应该说,董秘这个角色,从公司开始筹备上市的时候就开始出现。而且,在企业上市前需要引入的各类职业经理人中,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往往是最为关键的,因为这两个角色,将直接决定着企业上市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2董秘类别及主要职责 整体分为两大类,未上市公司董秘和上市公司董秘。未上市公司董秘又分为IPO董秘、并购董秘。 IPO董秘: 第一,考虑的关键问题就是证监会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符合标准?用好中介机构。 第二,考虑资本市场的标准是什么?相同的股权如何多融钱? 时点是一方面,包括对公 司战略的解读和推进都很重要。 并购董秘: 这是个新词,目前专门有这么个群体。主要是IPO时间有很大不确定性,只要公司质地别太差,总是有人愿意买。考虑的基本问题就是公司潜在买家是谁,选择谁不选择谁很重要, 这个购买都是股份支付的,所以一定要看并购对象未来的增长空间。另外公司价值何在?如何最大化被并购价值?等等。 上市公司董秘 除了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外,一定要学会通过资本运作、战略规划等等驱动并实现企业 价值成长。 3董秘需要具备什么样的业务素质? 董秘和财务总监一样就是一个职业,可以跨越行业。当然财务上没有财务总监那么专, 但是知识范围一定更广泛。董秘业务素质我认为主要分以下几部分: 1、扎实的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董事会秘书的职业所必须的。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 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需要懂得必备的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必备的产业与管理知识。比如财务,不一定懂如何做账,但是要懂经营财务数据的解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 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对董事会提供全面的专业意见,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从而确立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的地位及作用。 2、超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传播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 处在监管部门、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董秘,是资本圈中各方利益的交汇点,角色特殊,责任重大,超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是董秘能否出色完成使命的关键。 3、经验和从业背景

关于办公室日常管理的通知

办公室日常管理办法 目的及适应范围 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氛围,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同事。 基本规定 仪表着装 上班时请着装整洁、得体;尽量避免夸张、暴露等不适宜着装行为规范 1.遵守考勤制度,实时实地签到; 2.上班后不私自外出,若有紧急事务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申请; 3.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尽量不超过30分钟;因私 打电话尽量简短; 4.上班时间内办公室避免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 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办公环境 1.避免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2.请保持办公环境清爽,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 3.午餐请尽量外出就餐,若使用微波炉等设备餐后请收拾整洁;尽量避 免味道过重食品; 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 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公共环境

1.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2.请不要在办公区域内使用非办公用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熨斗 等); 3.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 水冲洗杯子; 4.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5.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车辆请停至 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6.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惩罚措施 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对本办法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上报上级领导。?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对违反规定的同事,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警告、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的处罚。? 在上班时间(公司或办公地点)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 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 罚款5元。? 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 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 公司内通报批评。?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 第三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结构清晰、变更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股权事务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遵循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对证券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 第五条根据持股比例和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证券公司股东包括以下四类: — 1 —

(一)控股股东,指持有证券公司5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虽然持股比例不足50%,但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证券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主要股东,指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 (三)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四)持有证券公司5%以下股权的股东。 第六条证券公司设立时,中国证监会依照规定核准其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不涉及前款所列情形的,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发生的股权变更不适用本款规定。 第二章资质条件 第七条持有证券公司5%以下股权的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本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四条本所相关部门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办法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具备《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通过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拟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应由上市公司(含拟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推荐。 第八条在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本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的,其资格证书依然有效。 第九条本所建立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信息库,记录通过考试的参考人员情况及其接受后续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考试 第十条本所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在每一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之前,本所将提前在本所网站公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范围等相关事项,并接受考试报名。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基本范围包括: (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本所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 (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定;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 第十三条本所根据前条所述考试范围编制法规汇编,并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等有关业务专区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本所根据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对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进行命题,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类型。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参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在考试前出示,以便于监考人员核对。 第十六条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偷看、翻书、代考等舞弊行为。 凡有偷看、翻书等舞弊行为或者扰乱考场秩序者,一经发现,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凡有代考行为的,取消代考者及被代考者的当次考试成绩,终身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本所视情况向社会公布上述人员的代考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七条本所将于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阅卷完成后,及时通过本所网站有关业务专区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第四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本所每年根据具体情况,举办各种类型的董事会秘书培训。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由本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 第十九条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被我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须参加本所拟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

深交所董秘资格培训考试题及答案解析[2017年]

深交所董秘资格培训考试题及答案【2016】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B ) A、5% B、10% C、15% D、20% 2、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A ) A、1% B、2% C、3% D、4% 3、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可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D ) A、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B、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1个交易日 C、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2个交易日 D、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3个交易日 4、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余额:( ) A、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B、超过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C、超过5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D、超过75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5、某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亿元,净资产为6亿元。2008年2月1日,对外担保余额2.8亿元,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4000万元,公司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为:( )

A、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B、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D、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下列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是:( B ) A、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B、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D、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 7、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准是交易金额是否超过:( B ) A、1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8、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准是 ( C ) A、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B、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C、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D、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以上 9、关于股票期权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但不得放弃该种权利 B、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C、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公司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1完整篇.doc

公司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1 ] 键入文字[ 办公室日常管理规定_________ 第一章、目的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工作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 全体同仁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 第二章、员工行业规范 一、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整齐清爽、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员工着装应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 干净利落,服式正规、对外服务窗口人员应着职业装; 鞋、袜应保持干净,在办公场所不赤脚、不穿拖鞋; 女性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浓装艳抹; 二、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 满,乐观进取; 对待上级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

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 务; 不拉帮结派,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团结协作,平等尊重,坦诚待人,开诚布公, 党同伐异;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客户、业务单位等人员; 出入上级办公室,要敲门示意,进出房间随手关门;办公日常要保持良好坐姿,不得将脚放置于工作台面; 三、语言规范 会话要亲切、诚恳、谦虚; 语言清晰、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意赅;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 键入文字[

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委婉。 第三章、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一、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应该保持安静、清洁; 二、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枪支、管制刀具等进行办公场所; 三、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四、办公桌应该整齐、干净、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五、桌面和室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 六、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洁; 七、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解决可能 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八、未经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中心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 家具、办公设备; 九、公司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 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顺事先提出申请,

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二)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 3、《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 号》中的相关规定 (一)对入股股东(包括增资股东或者股权受让方)入股行为的审慎性监管要求 (1)出资意愿真实。入股股东应当充分知悉证券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信息,投资预期合理,不存在被误导投资入股的情形。 (2)股权权属清晰。入股后股权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以及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形。 (3)具备出资能力,出资真实合法。入股股东应当具备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能力;出资款须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从以股东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划出。入股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入股股东对其他企业的长期投资余额(包括本次对证券公司的出资额),不得超过入股股东的净资产,国有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具备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入股股东应当充分知悉并且能够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破产清算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 (5)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入股股东最近3 年在中国证监会、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 (6)程序合法。入股行为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包括证券公司和入股股东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应当由上级单位或者监管部门批准的批准程序等),不得损害老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潜在法律障碍或者纠纷。 (7)符合信息披露和审批监管要求。入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应当披露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应当充分披露。不存在未经披露实际控制多个持股5%以下股东,规避对持股5%以上股东资格审核的情形;不存在境外机构未经批准间接持有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形。 (8)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入股股东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2 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1 家。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应当符合金融机构参股证券公司的政策要求。(注:根据《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同一单位、个人或者受同一家单位、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单位、个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9)有明确的持股期限。为避免短期投资套利、鼓励战略投资和长期投资,确保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相对稳定,入股股东应当有明确的持股期限。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证券事务代表岗位职责大全

岗位工作细化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维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系,研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报告、提出建议。 3负责整理公司的股东档案。包括时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4.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织完成。 5.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协助董秘提出股东大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大会文件;准备、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6.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7.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8.协助董事会秘书协调开展公司辅导工作;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9.协助董事会秘书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保障公司相关工作按进度执行。 10.协助完成公司IPO上市或借壳上市事宜,负责准备和上报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的公司有关证券管理方面的报告和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解答监管部门的问询,上报文件等。协助公司编制各种与证券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办公管理,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一章仪容仪表 一、着装规定: (一)、着装标准:由公司发放统一的标准制服。 (二)、着装时间:1、办公室人员每月正常出勤天数内所有人员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员工自己的正式工作服也可,休息日、加班日可着便服,公司高管有重要对外事务时可不着制服,着行政套装;2、项目部人员日常工作可以不用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装,但参加每月例会或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按办公室规定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装,特殊情况除外。 (三)、制服由公司统一制作,入职(一月内)发放。 (四)、入职满半年以上员工辞职的不扣取制服工本费,未满半年的按领取数量扣制服一半工本费。 (五)、入职时员工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当季制服两套。正常因工作原因磨损快的需更换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可申领新制服,人为保管不利造成破损、毁坏、丢失需重新申领制服的,每额外申领一套收取工本费。 (六)、工作日外,应工作原因,如须出席正规会议,参加正规场合的活动或参加重要业务洽谈时,男士须穿着西装,并配戴领带,女士也要着相应的正装。 (七)、女职工在孕期三个月后至产假结束期间可不着工作服。 二、员工形象基本要求: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大方、得体、整洁,不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班。日常行为要注意举止仪表,处事谦虚谨慎;仪表着装应整洁、大方、礼貌、得体; (一)、女员工上班,夏天不准穿吊带装、低胸衫、凉拖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二)、男员工上班,夏天不准穿背心、凉拖或奇装异服;头发不能过耳。 (三)、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前台人员须着淡妆上班。 第二章办公纪律 一、工作时间: (一)、办公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周末双休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因工作加班另行安排;项目部每月正常出勤天数为25天,休假5天,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轮休制,项目部实行人工考勤制度,项目经理指定人员负责打考勤。 (二)、员工上下班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并按照要求打卡。 (三)、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公事外出,应事先告知主管或同事去向,填写附件 1.《四川泰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员工公出登记表》并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脱岗旷工处理。 (四)、遵守考勤制度,严格、如实记录考勤。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因事须请假,否则视为脱岗。 (五)、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1、迟到:在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后到岗即为迟到。 2、早退:无故在规定的正常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 3、旷工:未经任何人批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半天或全天未到岗以及迟到时间长达半个工作日即为旷工。 二、请假管理: (一)、请假须知 1、参加公司组织的周例会、月例会、年会以及学习培训等活动时,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提前离席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经批注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如需请假或不能按时参加,必须报人力资源部或总经理批准。 2、员工请假,需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若因病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提前完善手续,需在3日之内到补交请假手续到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所有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告知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填了请假条未告知考勤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全文.doc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全文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完备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证券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客户资产,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 第四条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完备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证券公司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 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同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本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本准则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更加严格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七条证券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的,应当确认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的核准文件、备案文件为依据对股东进行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与股东的实际情况一致。 第九条证券公司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证券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要求有关股东在1个月内纠正。 第十条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公司: (一)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二)质押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 (三)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 (四)变更名称; (五)发生合并、分立; (六)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 (七)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可能导致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发生转移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运作的。 证券公司应当自知悉前款规定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上市证券公司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机制,依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

深交所23期董秘培训试卷(含参考答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十三期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5分)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A、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B、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 C、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D、不得超过5个 2、A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其中6000万元用于新建一条生产线。公司上市后,发现上述生产线的市场前景欠佳,遂决定取消该项目。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行为须经( B ) A、公司董事会批准 B、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C、中国证监会批准 D、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3、超过募集资金(A )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A、10% B、20% C、30% D、50% 4、关于上市规则中“公平”的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 A、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 B、公司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传递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只需督促有关各方履行保密义务 C、公平性原则要求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D、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重大信息 5、下列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是:(B ) A、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B、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D、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 6、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准是交易金额是否超过:( B ) A、1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7、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是否需要披露的标准是:(C ) A、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B、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C、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D、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以上 8、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出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B )人时,上市公司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l B、3 C、5 D、7 9、上市公司目前无任何担保,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是( C ) A、总经理批准 B、董事会审议 C、股东大会审议 D、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0、当出现下列第(D )种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A、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 B、未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和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公告 C、交易所认为必要的 D、以上均适用 11、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A ) A、3个月内,3个月内 B、6个月内, 3个月内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室全面实行6S现场管理法,6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 第一条目的: 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办公质量与效率。 第二条职责/权限: 行政人事部:负责办公室的整体日常监管与处理突发事件、办公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的监管。 其他部门:所属办公室日常事务的管理,协助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第三条工作要求: 办公室职员工作纪律: 1. 办公室人员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2. 文明礼貌待人,严禁大声喧哗。 3. 夏天室温26℃以上方可开启空调,温度调节不得低于26℃(含)以下。 4. 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 5. 做好日常清洁维护,不可随地吐痰,垃圾、纸屑丢入纸篓内。 6.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请到吸烟区。 7. 非客户接洽、会议召开、集体讨论,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会议室与洽谈室。 8. 在使用公共场所(如会议室)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当恢复原状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并随手关灯、关门。

9.接打公司电话应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严禁在电话中闲聊,更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如长时间不在工位,请同事帮忙接听电话并做好接听记录。 10. 上班时间严禁聚众闲聊或影响、妨碍他人工作,有必要进行集体讨论时,在会议室内进行。 11. 公司内部集会与会议,除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外,皆须准时参加。 12. 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各自整理好工作台面。最后下班人员要关闭水、灯、空调、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门窗等。 第四条办公室职员着装要求: 1.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本公司职员应按要求着装,不可奇装异服。 2. 办公室职员上班时间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得体。 3. 头发梳理须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得留长胡须,保持面部清洁;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4.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职员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业道德 忠诚、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第二条形象规范 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1)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悦目。 2)着装最好上下相配、平整,符合时节。

上市公司董秘管理办法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号:上证公字〔2011〕12号 日期:2011-04-15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修订)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本所在整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内容的基础上,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各上市公司应根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召开董事会会议,修订或者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其分管的工作部门。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本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本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上市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选任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本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最近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 (六)本公司现任监事; (七)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上市公司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本所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履历; (二)候选人的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 本所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机,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 食品: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对于发明专利、软件、图纸要重点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个分公司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如需外人来我公司等候,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方可进入。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门窗: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第五章罚则 1、本制度的检查、监督由各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执行;

XXX负责人: XXX负责人: XXX负责人: 2、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由各个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修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3)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占用证券公司或者客户的资产,损害证券公司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证券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开展经营方式创新、业务或者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激励约束机制创 新。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第五条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发行、交易、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 第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证券公司的有关情况通报机制。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 第八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九条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权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董事会职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议事规则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

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董事会讨论有关董事事项时,该董事应回避。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阐明授权范围。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同意见要作在会议记录上。 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名;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及监事会的会议记录等,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8、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9、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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