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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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

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

童其芳指出,妇幼卫生是基本卫生的重要组成部门,坚持妇幼卫生的公益性,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保护和增进妇女儿童健康是全州妇幼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文是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保障儿童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保护的对象是居住和进入本市的妇女和不满六周岁的儿童。

第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家庭和公民都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四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对儿童实行优先保护的原则。

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者,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妇女应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主管和执行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设立妇女儿童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主管检查、督促、协调本条例的实施,讨论、决定保护妇女、儿童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在检查保护妇女、儿童工作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情况,接受检查。

委员会有权对拒不执行本条例的责任者,发出《督促执行书》。接到《督促执行书》的,必须在十五天内执行或者作出答复。

委员会有权对管辖问题上的争议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应当按委员会的意见办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妇女、儿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

第八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和有关组织,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支持、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本条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提出保护妇女、儿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妇女的保护

第九条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凡适合妇女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单位在招工、招聘时不得拒绝招

收女职工,也不得附加歧视妇女的条件。单位在调整劳动组织时,对男女职工应当同等对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各种途径为妇女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妇女在选择职业时,应当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集体需要的关系。

各行各业均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各单位应当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妇女保健的规定。

第十条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在招生时,应当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业外,不得附加限制女生入学的条件。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培养教育,提高女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

第十一条妇女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禁止以任何手段虐待妇女。

不得歧视生育女孩或者不育的妇女。

第十二条维护妇女的婚姻自由。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妇女婚姻自由的行为。

任何人不得强迫妇女与他人或者本人建立、保持恋爱关系。

第十三条维护妇女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禁止下列行为:

(一)拐卖妇女、强迫妇女卖淫;

(二)卖淫、嫖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

(三)引诱、强迫妇女以色情牟利;

(四)利用职权或者教养从属关系侮辱、猥亵妇女;

(五)以"谈恋爱"为名或者其他手段玩弄、侮辱妇女。

第十四条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禁止下列行为:

(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妨害一方或者双方婚姻、家庭关系;

(二)通奸、姘居;

(三)重婚。

第十五条除政府认可的医院外,不得为妇女堕胎。

第十六条全社会应当重视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与完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生育保障制度。

第四章儿童的保护

第十七条儿童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禁止下列行为:

(一)溺婴或者拐骗、拐卖、遗弃儿童;

(二)虐待、猥亵儿童或者以其他手段伤害儿童。

第十八条儿童有获得抚养的权利。

父母都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承担抚养义务。

无人抚养又无生活来源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负责抚养。

抚养人应当为被抚养的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第十九条儿童有获得教育的权利。

父母和家庭其他成员均应以健康的思想和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儿童,使其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

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举办托儿所、幼儿园。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的,必须经政府主管托幼工作的部门审核批准。

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健康的思想和科学的方法培育儿童,使儿童在慈爱、安全和适宜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中成长。禁止下列行为:

(一)辱骂和体罚儿童;

(二)克扣、挪用、侵占儿童的伙食、福利费用和物资。

第二十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继父、继母抚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不得虐待、歧视残疾儿童。

第二十一条在发生危急的情况时,儿童应当首先获得保护和营救。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文化、出版、影视、商业以及有关生产单位,应当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设施、健康的视、听、读物以及适合儿童需要的食品、药物、用品和玩具。

不得侵占、破坏、污染儿童娱乐场所和托幼设施。

不得生产、销售有害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药物、用品和玩具。

不得向儿童提供带有暴力、恐怖和其他内容不健康的视、听、读物。

第二十三条儿童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儿童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或者情节较重,但尚不够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分,需报上级审批的,应报上级审批。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由其上级单位比照前款规定,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拒付抚养费的,除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外,所在单位可以责令其在限期内给付或者扣付。

第二十五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一)第十一条第三款;

(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四)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理外,并处没收堕胎工具和非法所得。

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罚款、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育;屡教不改的,实行劳动教养。卖淫、嫖娼者,必须接受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实行强制治疗。

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屡教不改,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劳动教养。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而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的,由主管托幼工作部门责令停办;造成儿童身心损害的,依法责令赔偿损失。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诉请人民法院责令停止侵占、恢复原状、清除污染,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有关主管机关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没收其产品及非法所得;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并处罚款。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由有关主管机关没收视、听、读物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或者有其他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被害人、监护人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保护委员会负责解释。

妇女儿童保护制度

妇女儿童保护制度是旨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义务的一项制度。

20xx年3月8日下午3时,在梅地亚新闻中心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表示,正起草制定妇女儿童保护制度,各地将建妇女儿童保护中心。

姜力说,之前我们对妇女儿童的主要政策还是基本生活保障、救助和福利政策。现在我们要推动建立保护制度,妇女和儿童受到威胁的时候,政府都要给予保护。

姜力说。"现在正在起草制定保护制度,并且已经开始有行动,各地要建立儿童保护中心和妇女保护中心,凡是有保护意愿的儿童和妇女都可以到这里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浦府[2014]213号 【发布部门】80903I002 【发布日期】2014.12.11 【实施日期】2014.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浦府〔2014〕2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1日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市、区政府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新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应与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与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相结合。在现有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务实操作,稳妥推进。 (二)强化预算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并强化预算约束。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在指定信息平台,公开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信息。 (四)注重绩效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根据财力可能合理安排,严格预算管理,并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益。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2007年修改版)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街道、乡镇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体现和谐文化的要求,促进市区与郊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意见》(沪府发[2006]2号文件)和2006年新颁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55-2006),结合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配置要求》(2004年版)进行修改,制定新的《配置要求》。 一、功能定位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应将社区信息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

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配置原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差别配置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人口规模5—10万人配置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区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或乡镇,可增设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规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应遵循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定,社 2区文化活动中心一般规模的建筑面积为4500m,使用面积应不低于 23500m;中心城区(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可适当降低使用面积标准, 2但不得低于2500m。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调整。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按照节约用地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达不到配置标准,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首先要调整规划,并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市或区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布局构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布局构建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样、资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扰,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尽量节省, 让更多的设施面积用于公益性文体活动。按配置标准建成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各个功能部分不得轻易改变性质、功能,已挪作他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_趋势及布展设计通则

□ 钱凤德,吴国欣 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趋势及布展设计通则 [摘 要]2000年2月25日中国首个城市规划展览馆—上海城市规划展览馆投入运营。此后,中国各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纷 纷开始建设用于展示城市规划成果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专业展馆。经过十余年发展,中国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的情况如何? 目前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其未来发展趋势会怎样?这些均是现阶段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基于此,研究通过分析当前城 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现状以及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的发展,结合“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通则”课题的研究,提出中 国城市规划展览馆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布展设计;通则;发展趋势 [文章编号]1006-0022(2012)05-0076-05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Present Status, Development trend, And General Exhibition Design Rules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Qian Fengde, Wu Guoxin [Abstract] Since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opened on Feb, 25, 2000,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has become a phenomenon in major Chinese cities. What are the problems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 after a decade of development? What is the future trend? The paper analyzes current status, exhibition content, exhibition techniques by research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general design rules”, and raises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 in China. [Key words] U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Current status, Exhibition design, General rule, Development trend 1引言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与中国的快速城市化是密不可分的,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划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具有密切的关系,城市目前的现状如何?近期如何发展?将来会怎样?这些问题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市规划展览馆就是对这些问题进行集中回答的专业性展馆。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对当地市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其展示的内容会使当地市民对所在城市的古往今来有个大致的了解,能够为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提供更加生动的教材;其次,城市未来的发展目标能够增强市民建设城市的凝聚力和自信心;最后,城市规划展览馆为城市的宣传推广提供了一扇窗口,特别是作为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城市规划展览馆必将成为中国城市展现自我魅力的宽广舞台。 2当前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现状以及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的发展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仅仅经历了10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展馆建设的情况怎样?其展示内容和展示形式又有哪些发展?随之而来又存在哪些问题?以下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2.1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规模与发展概况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自2000年起分别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2007年可以看作是中国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2007年,中国有20多个城市规划展览馆开馆运营,如重庆城市规划展览馆、北京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大型展馆分别在这一时期相继开馆。2007年~2010年,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展速度较快,这一时期相继建成了百余个与城市规划有关的专业场馆,到2011年又有几十个这样的专 [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2011-122-5)钱凤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博士研究生。 吴国欣,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发﹝﹞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为推进小组成员单位。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第五条推进小组全面负责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工作,主要负责审定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计划、配套制度、实施目录及其他重要事项。 区财政局作为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推进计划、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组织调整和公布实施目录、审核政府

购买服务预算、组织政府采购、绩效考核和评价等工作。 区编办负责核定相对固定的购买岗位类服务项目的岗位人数;参与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事项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相关建议;负责服务事项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相应调整。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购买服务岗位有关服务价格的审核等。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政府购买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的核实;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纳入年检年报、评估和执法监督体系;研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培育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审工作,确定社会组织优选名录,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提供参考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政府购买承接主体为企业法人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的核实;对逾期年报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区发改委主要负责跟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涉及的相关改革工作。 区监察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及预算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行业标准、资质、考核等要求的制订,负责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购买主体 第六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区级行政机关、行政类事业单位以及参照行政类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七条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职能需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购买服务。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 切合村子当前的实际情况,村民缺乏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 了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在村里建设 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村里建设一个集文化活动、村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 设有图书阅览室、村民娱乐室、社团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卫生间等,提高村民思想文 化水平、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村民的精神世界。 (二)建设内容 1、图书阅览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为40~50㎡。 ●可设书籍分区:专业类、儿童读物类、政治法律类、经济军事类、教育文化类、语音 文学类、艺术类、历史类、自然科学类、亲子育儿类、家居生活类、小说类、综合类、杂志类等。 ●设置捐赠公益区:号召社会热心人士及相关机构,把社会上的一些闲置书籍,捐赠给 乡村,并有序组织志愿者前往乡村与孩子们交流,改善乡村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 ●设置课后辅导区:学生的课后的互帮互助辅导区域,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学 习成绩好的学生帮助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生之间的自我交流。 ●功能:为村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供便利场地。 ●内部设施: 1.书籍类:

2.物品物质类:

●概念图:(可变换公益区、辅导区) 2、村民娱乐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30~40㎡。 ●分区:象棋区域、围棋区域、麻将区域、扑克区域、饮用水区等。 ●功能:为乡民提供棋牌休闲娱乐的场地。 ●内部设施: ●概念图:(可变换比赛区域)

3、社团活动室 ●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40~50㎡。 ● 功能:为村民提供唱歌、跳舞、绘画的场地。可定期举行兴趣班,提高村民的文化素 养和文化水平,陶冶村民情操。 ● 内部设施: ● 概念图:(可变换多功能空间)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 编者按:创新、生态、人文!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展望2040年,上海将成为一座怎样的城市?目前正在编制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设想。下面我们节选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的部分内容为您一一展现。 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 Striving for the Excellent Global City 城市愿景: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一座创新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城市性质:在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基础上,到204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 1、城市目标 The Primary Objective 1.1更具竞争力:一座繁荣创新之城GlobalCompetitiveness: a City of Prosperity and Innovation 以建设国际经济、金融中心为支撑,以建设国际贸易、航运中心为基础,以建设自由贸易区为契机,提升上海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和影响力,建立上海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上海作为国际门户和国家交通枢纽的功能,强化综合交通的服务能力,提高对内对外两个扇面的辐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的支点作用,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上海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枢纽和主要科技策源地之一,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城市的全面创新。 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活、出行、交流交往模式,促进城市生活的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智能化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建设高效互联的智慧城市。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和良好创新体系,充分发掘传统行业、创新经济的增长潜力,实现经济多样化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建设适合各类人才成长创业的宜业城市。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文化中心”)自2004年市政府作为实事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以来,至2007年底,已建成108个,约占全市街镇总数的一半,到2010年计划实现全覆盖。建设运行三年多来,它的功能设置及项目使用如何、群众满意程度怎样,是当前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进一步推进建设需要重视的问题。 2008年5月,由市文广局社文处牵头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在6个月的调研期间,通过对运行一年以上的76所文化中心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对63家文化中心发放《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调查问卷》进行公众满意度的测评,并深入现场考察,得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设施使用基本情况 调研显示,文化中心运行三年多来,其功能配置要求基本合理,总体使用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根据2007年度已建成运行一年以上的76个文化中心与原建制的127个文化站(服务中心)服务情况的平均数相比较,新设立的文化中心相比原建制的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场次数增加了25%,参与群众数量增加了15%;组织团队活动场次数增加了381%,参与团队活动的人次数增加26%;举办展示展览数增加了139%,参观人次数提高了135%;组织培训教育的班次数增加了156%,参与学习的人次数增加了177%;唯有文艺创作作品数减少了12%。在社区与村新设置的社区信息苑,2007年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达到1472万人次,是原文化站所不能比的。 对63个文化中心的公共满意度测评结果反映,群众对服务质量总满意率达到81.9%,收费满意率为90.2%,社区居民知晓率89.5%。服务质量满意率在80%以上的文化中心占到62%,满意率不到70%的占8%,可见居民群众对文化中心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分析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文化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它的基本功能配置要求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信息苑、社区图书馆、团队活动室、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有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的多功能厅,”并提出“应当一室多用”。依据《暂行办法》,市文广局制定《基本配置要求(2007版)》时,突出了这些基本功能,也提出了一些必备的项目,并留有给各中心因地制宜选择设置项目的空间。 综上所示:利用率高与比较高的是信息苑、图书馆、团队活动室、乒乓房、室外广场;比较一般的是多功能厅、影剧场、棋牌室、放映室、培训教室、健身房;利用率低的是琴房、体质监测室、少儿活动室和科普活动室。 (三)还有少数文化中心设置比较特殊的项目,在现场观测时多数是关闭或半关闭状态。如“虚拟演播室”、“动感地带”、“创智天地”、“心灵驿站”、“眼镜博物馆”等,还有一些固定的陈列室也基本无人参与。据了解,这些活动室在初创时,项目有新意,尚有吸引力,但经久不变,又无后援,慢慢冷却成无人问津。 (四)文化中心活动用房被行政办公用房所挤占。文化中心内设立的各种非文化类行政办公用房名目繁多,数量不少,有的还是以资源共享之名进入的。如老龄促进会、家庭文明

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调研报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调研报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性质:公共展览建筑 建筑面积:20670平方米 建成时间:2000年年初建成,2000年2月25日正式对外开放 建设地点:上海市人民大道100号 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 2.6亿元 建筑高度:43.3米地下2层地上5层 调研时间:2012年02月04号 调研地点:上海市规划展览馆 调研目的:了解城市规划展览馆所要表达的建筑风格及设计思想,分析建筑整体效果及各项功能要求,体会展览内部空间的感受及给人们带来的视觉感受,熟悉建筑空间的方法的运用及规划展览馆中所应用的科技展示效果,逐步了解展览馆特有的文化氛围和给这个城市带来的作用。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位于上海在人民广场东首,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70平方米,建筑高度43.3米,从底层大厅至四层展厅可供展示的面积为7000平方米,并拥有一百余米长的 市民休闲街。 展馆大楼颜色为白色,白色的 面砖,透明的玻璃,显得很晶莹剔 透,主体造型从中国传统的城门形 态中获得设计灵感,建筑整体的四 上海市规划展览馆 个面都是完全的对称,包括以中心 对称的结构图式巧妙地呼应着中国传统的美学思维,与现代感及富智慧地在同一建筑上体现出和谐美感,顶部有四片硕大连体的薄壳组成寓意着盛开的上海市花——白玉兰,网络状的结构让建筑与蓝天、白云融为一体。

展览馆有两个大的入口,临街的入口没有开放,而是从东面入口进入,旁边设计了同样两个售票厅,大概饿是为了和主体建筑 形成完全的对称。建筑本身是采用的白色面 砖,建筑的正立面和背立面各设置了两个全 用透明玻璃包裹的消防楼梯,包括窗户在内 的透明玻璃都是以中心对成的原则来安装 的更体现了建筑的对称和透亮。 展览馆曾获得建筑获得了2000年 度上海市“白玉兰”奖和国家建筑最高荣 誉“鲁班”奖等奖项。 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的主题,是“城 市、人、环境、发展”,它向人们叙述了 上海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 经济中心和国际型大都市的演变过程, 反映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改革 开放以来上海城市面貌的巨变。 展览馆的一层设有游客服务中心、 纪念品商店、大厅,VIP 入口、正对这 人民路的大堂内放着“上海之晨”艺术模 型,写意化的将上海各个时期的标志性 建筑融于一体,气势恢弘,墙上镶嵌着 “百万市民大搬迁”的巨型浮雕、国内最 大的室内LED 高清晰大屏演示墙,以鲜 艳的色彩和高清晰的画面,烘托气氛。 整体以金色大理石地板铺装,白色吊顶,剔透的玉色简洁圆柱和墙面,加上灯光的放射折射,显得科技感十足、时尚动感强烈,增添了建筑的互动性与趣味性。一层令我印象深刻的要数那个大堂的上方 建筑整体造型和入口 一层平面图 一层大堂 镶嵌在墙上的浮雕

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 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29号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浦府〔2013〕52号)的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是指由新区建设性财政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土地出让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融资等资金)安排,经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立项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适用范围)

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代建制。估算投资额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可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项目管理,具体实施程序参照本办法及《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监管部门) 设立由区发改委牵头的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新区代建制实施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为区发改委、财政局、建交委、审计局。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浦东新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稽察办”)负责,具体负责代建制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对代建单位的审核、考核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发改委是新区代建制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新区代建制政策的研究制订、代建项目的投资管理和代建单位代建相关事项的审核和考核。 (二)区财政局负责代建项目的资金管理,监督代建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工作,参与对代建单位的审核和考核。 (三)区建交委负责代建项目的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监督代建项目涉及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对代建单位的审核和考核。 (四)区审计局负责代建项目的审计监督,参与对代建单位的审核和考核。

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名称 (1) 1.2建设单位及项目法人 (1) 1.3拟建项目概况 (1) 1.4研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1.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 1.6社会效益 (3) 1.7研究结论及建议 (4) 第二章项目提出及必要性 (5) 2.1********市工业园区发展情况 (5)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7) 3.1建设规模 (7) 3.2建设内容 (7) 第四章建设条件和项目选址 (8) 4.1建设条件 (8) 4.2项目选址方案 (12) 4.3建设场址条件 (13) 4.4项目其它建设条件 (13) 第五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15) 5.1规划规划原则及依据 (15) 5.2项目平面布臵 (16) 5.3土建工程 (17) 5.4给排水及消防 (17) 5.5环保与节能设计 (20) 5.6供配电及弱电 (20)

5.7绿化 (24) 第六章环境保护 (25) 6.1主要环境影响 (25) 6.2环境保护 (26) 6.3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及措施 (26) 6.4三废治理方案 (27) 第七章建筑节能 (28) 7.1设计依据 (28) 7.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 (28) 7.3给排水节能 (31) 7.4电气节能 (31) 第八章项目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配臵 (32) 8.1项目组织管理 (32) 8.2人力资源配臵 (32) 第九章安全运行与劳动保护 (34) 9.1编制依据 (34) 9.2劳动安全 (34)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37) 10.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37) 10.2项目建设质量保证体系 (38)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 11.1估算范围 (40) 11.2估算依据 (40) 11.3编制方法 (40) 11.4投资估算 (41) 11.5资金筹措 (42)

我家乡 上海 的变化

我家乡上海的变化 ——城市空间的历史变迁一.引言 上海作为我成长的地方,充满了我的回忆,还记得18年前的上海,那时的上海还没地铁,没有空调车,没有宝马,没有奔驰,一辆大众就可以让我们这群孩子羡慕很久。那时的上海除了市区的道路是柏油马路,其他的都还是烂泥路。那时的上海,除了大商场,几乎没有人家装空调。现在想想,那时的上海好像很落后。 可是如今的上海却大不一样啊,路上跑的都是名牌车,路都是柏油的了,家家都有空调。上海作为中国的一个金融中心,现在正以四个中心为目标,以世博会为契机,快速发展。谁能知道18年后的上海又是什么样呢? 二.上海的高度 上海在1843年开埠,那时的上海只是一个小小渔村,在南京条约中上海被迫被当做通商口岸,从此,上海踏上了历史的舞台。对于过去的种种事情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他太复杂,太久远。对于上海的高度,我想就从我小时候开始吧,记得在我一岁的时候,我家从虹口区搬到了现在的浦东新区,当时的浦东新区还是一片农田,我家住的是当时我们这一片唯一的两座公寓,在当时已经算是高楼了,旁边只有一层两层的平房,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听长辈们说,那时候总有一个放羊的哥哥带我出去玩,我想当时应该还能看见星星吧。 可如今的却已经大不一样了,仅仅过了17年,四周的田野已经被一片片的公寓所替代,6层楼高的住宅楼已经遍地都是,附近还有3个别墅区,可以说仅仅从我家附近就可以看出上海的高度变化。 再说说我家门前的马路吧,从前我家门前只有一条泥巴路,每到下雨天,路就不能走人,当夏天太阳很旺盛的时候,马路就开裂,有时候,风一挂,漫天飞舞的就是尘土,可以说门前的马路就是一个痛啊,但几年之后,当我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门前的路开始了他的第一次翻新,巨大的工程车拉来了一车有一车的水泥,我好奇的站在马路边上生平第一次看见了水泥的原始形态,看着一车车的水泥倒在马路上,我第一次看见了水泥马路,之后几年陆陆续续有翻修了几次,知道如今的柏油马路。马路一年一年在翻新,见证这一切的我就感慨颇多了,以前的泥巴路是我童年时候游戏的场所,我和我的小伙伴常常在她上面玩耍,在她上面看蚂蚁,玩泥土,每次回家都是一身泥,那是快乐的时光啊。但当水泥马路来了之后,交通是方便了,环境是好了,可是却少了一份乐趣少了一份童真。上海的高度一天一天在增高,而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却一天一天得被大人们无情的占据,这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 1.陆家嘴: 图 1 图 2 可以说在上海,高度最高的就是陆家嘴金融中心,“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是中国上海的主要金融中心区之一,位于浦东新区的黄浦江畔,面对外滩。整个金融贸易区总面积共有28平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支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国有土地出让预算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130份)

浦东新区国有土地 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建﹝2007)44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建﹝2007)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在浦东新区区域范围内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 价款。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实行基金预算,收支分离,专款专用,分级管理。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平衡,不得编报赤字预算。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浦东新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平衡和征收管理工作。包括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的汇 总、审核、平衡;土地出让资金安排使用;土地出让资金监督 管理。 区级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由财政局审核汇总后,纳入财政基金预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和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和 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公示 根据浦妇【2015】17号《浦东新区关于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过资格审查、交流展示竞选等环节,现将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和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5日—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候选班组和候选人有异议者,请向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反映。 联系人:张丽华张艳联系电话:68543652 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一: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公示名单 附件二: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公示名单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公示名单 (25个) 施君华浦东新区区府办公室管理科科长 庄贇浦东新区政协办公室专委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胡云华浦东新区党校经济教研室主任 杨华浦东新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叶玉妹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传统医学科主任 张欢浦东新区知联会专职干部 王琴英上海市浦东新区统计普查中心副主任 徐娟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魏军娜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董爱军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主任科员褚红燕浦东新区婚姻管理所离婚登记科科长 徐敏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实事部副科长 朱立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防管理署通讯科科长 蔡蓓倩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张扬路分中心受理二科 金镝浦东新区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 徐晓洁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诉讼部律师 唐琴凤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主任检察官 姚俊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副主任科员 吴清扬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金杨所监管组长 黄磷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颖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算中心主任 顾婧怡南汇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办公室团委负责人 施红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浦东气象台领班预报员 李建华上海用心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法人 顾文华浦东新区帼苑家庭服务社负责人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公示名单 (93个) 浦东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 浦东新区旅游会展服务中心旅游服务部 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中医科 南码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护理组 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 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急诊科抢救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 源深体育发展中心财务部 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物流教研组 洋泾中学语文教研组 浦东新区东南幼儿园中班教研组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管中心宣桥房办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一分站 浦东新区航务署计划财务科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城市管理署党政办公室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2019年全国城规划展示览馆

2019年全国城市规划展示(览)馆 讲解员培训班 简报 第三期 2019年5月12日 【学习动态1】 5月11日上午,全体学员乘坐大巴车来到武林同盟学习《涉外礼仪》的课程。课程刚开始,杜建美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分了8个小组,通过分组的比赛的学习形式,激发我们学习的热情。通过对礼仪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细节,并分组练习了“站、坐、走、蹲、微笑”等礼仪知识,每个组的同学都在积极的练习着,让我们的学习不仅仅限于理论知识,更是体现于实践中。 短短三小时的学习时光愉快而充实,期待着下午的课程。

图为学员集体展示礼仪姿势 【学习动态2】 5月11日下午,全体学员乘坐大巴来到舞林同盟继续接待服务礼仪课程的学习。杜建美老师在短短三小时的时间里,向我们讲解了礼仪的定义、分类、作用以及关系等理论知识,内容充实,主题明确,引人入胜,气氛十分活跃。

此外,老师还分组让我们实际操作演练了站、立、坐、走、情景模拟接待等,让我们不仅只是掌握理论知识,还能够更加生动形象的体会到实际运用的乐趣。 课程学习氛围轻松欢乐,受益匪浅,终身难忘。 图为授课场景 【学习动态3】 5月11日晚,全体学员进行了前期理论学习考试,考场上学员们认真作答,为理论学习上交了自己的答卷。同时,

学员们也为后天的技能考试进行复习准备,希望大家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图为理论考试场景 【学习动态4】 5月12日上午,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展教服务处教育研发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徐蕾老师,为全国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培训班的同学们讲授《讲解词编写技巧与实务》课程。

图为徐蕾老师授课 徐蕾老师首先以上海自然博物馆为例,讲述了自然博物馆的一些经验。其次,徐老师细致地讲授了讲解词在编写过程中的技巧,包括资料准备、撰写技巧等内容。最后,介绍了上海自然博物馆与解词编写有关的活动,如极具特色和互 动性的“一起聊聊吧”、“博士讲解团”等。 图为徐蕾老师授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审计局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审计局浦东新区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交基建审计 【发布部门】80903I002 【发布日期】2009.05.29 【实施日期】2009.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审计局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的通 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已经同意浦东新区审计局制订的《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2001年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稽查,是指由新区审计部门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审计方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过程以及主要环节的检查活动,旨在通过及时、有效的监督,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形成必要的制约机制。 第三条列入新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全额或部分使用新区政府预算内财力、预算外财力、政府融资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稽查。 第四条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新区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稽查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为被稽查对象。 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动拆迁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事项进行审计稽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稽查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红岗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是我区群众文化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长期以来在活跃区内文化生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解决我区文化活动中心无房和面积不达标问题,改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要按照“四个结合”和“二个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四个结合”即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相结合,与红岗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相结合,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体育健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建设工程相结合。“二个统一”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文化活动中心是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文化活动中心设在五个街道或社区。 (二)面积标准。根据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

制宜,结合实际确定面积,本方案所确定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规模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的街道(社区)可根据有资金的情况适当扩大面积。 (三)功能布局。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用房。 室外基本功能空间(文化活动广场)应当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露天舞台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部分属指导性和规划性标准,可利用辖区内原有的活动场地。 (四)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影视灯光音响设备、书刊资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乐器、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三、管理模式

廉政寄语条

廉政寄语100条 ——转载《上海审计》? 作者:上海市嘉…????审计局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153????更新时间:2009-4-1???? 古人云: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你作为一名审计干部,应常怀为民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廉洁自律为荣,以贪图小利为耻,不辜负党的培养和人民的期望,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好干部。 ——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董监华的妻子毛芸 诫夫书: 钱财乃身外余物,以不贪为宝, 功名似眼前浮云,以不逐为利; 和谐乃持家源泉,以清白为安, 廉洁是从警基石,以自律为本。 注:夫君周晓峰沪上从审已逾二十载。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九十,余特作《诫夫书》一首,以望其能善始善终,且为儿辈作表率。

——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周晓峰的妻子赵奕宁工作中多一分清正廉洁,家庭里多一点安定温馨。 ——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许耀武的妻子刘卉 希望你对工作要专心,做事情要小心,干事业要有恒心,离开家要让家人放心,回到家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全家才能开开心心。 ——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孙晓蕾的丈夫庄持平你要保持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身正气干事业,两袖清风保平安,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审计干部。 ——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吴德义的妻子丁建华 家有审计工作者,深知审计廉政之风;同为国家公务员,心怀寄语与妻共勉:为审计者,临财廉,临事勤,临贪严。 经济卫士卫国财,政府谋士谋民生;独立公正不偏私,廉洁自律志当先。 ——上海市审计局行政审计处张溪远的丈夫金刚 初涉职场,望你谨记: 仁义之道,守之而不失;俭约之志,终始而不渝。审计岗位,“双士”之责;

正人正己,勤政廉政,坚实走好人生每一步! ——上海市审计局行政审计处何敏的父亲何昌涛审计一分钟,廉政六十秒。 ???? ???????——上海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张晶的父亲张德进行风,家风,作风,风正清廉事业兴;忠心,恒心,专心,心系审计成果丰。 正身,正心,正风,正人先正己;民生,民情,民意,民主得民心。 ——上海市审计局社保审计处傅洪增的妻子唐翠芝口莫谗,手莫伸,心莫贪;记廉语,树廉风,行廉政。 ——上海市审计局社保审计处宋佳春的父亲宋峰廉政,乃德也。惟有廉者,方能正人心。儿当铭记心头,激浊扬清,坦坦荡荡,无愧迎接每一寸朝晖。 ——上海市审计局社保审计处马晶晶的父亲马信法面对是非要有辨别能力,面对诱惑要有自控能力。 ——上海市审计局环保审计处黄珏的丈夫贡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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