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药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违禁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水产养殖用药现状与发展

渔药管理责任编辑李振龙 编者按:2OO4年11月1日,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这是新形式下国家赋予渔业部门的一项新职能。在该《条例》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农业部渔业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指导水产养殖用药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我国水产养殖用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使用标准,根据我国目前水产养殖用药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我国水产养殖用药管理的工作方向。指导广大水产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提高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履行好法律赋予渔业部门的职责。为了配合这次用药宣传活动,本刊特开辟专栏为读者提供相关资料,希望对广大渔民朋友在生产过程中规范用药起到指导作用,同时也希望读者,把自己在实践中的经验、体会和建议告诉我f门,我f门将及时择优编发。 全国水产养殖用药基本情况1.渔药生产企业的分布与竞争趋势。 目前全国约有渔药生亭企业450余家,其中专业药厂150多家,兼业药厂300多家,主要集中在山西、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浙江、北京等地。随着水产养殖病害的日趋严重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的普及推广,对渔药的需求量日益增加,渔药生产企业也随之不断增加,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由于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各 14《中国水产》2005年第11期国政埔聿杯同程渡弛加强了食品质量 安全管理,有的国家甚至将食品中 的药物残留作为国际食品贸易壁垒的 主要手段,对水产养殖中使用的兽 药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 可见,今后那些技术力量强,生产 和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 务好的企业将得到很好的发展,逐 步形成规模化生产。按照农业部的 要求,到2005年底,所有的兽药 生产企业均须达到GM咿标准,一些 生产和管理水平差、产品质量得不 到保证的生产企!l匕将会逐步被淘汰。 2.渔药生产和经营状况。 目前,我国渔药生产标准有近 500个,其中地方陛重复标准约占 70%;渔药产品500种左右。水产 养殖使用的药物主要涉及抗微生物 药、杀虫驱虫药、环境改良与消毒 剂、代谢和生长调节剂、微生物制 剂、免疫促进剂、杀藻剂等。各 类药物占总用药量的比例相差较大, 环境改良与水质消毒剂约占45%; 杀虫驱虫药约占25%;抗微生物药 约占20%;微生物制剂约占5%;调 节代谢和生长的药物约占1%;免疫万方数据

活动方案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篇、关于《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关于《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心得 近日来,河北分行开展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xx年版)》的学习活动,在省、市分行相关部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下,我认真、深入地参加了这次全行开展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提高了对工商银行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我的风险防范各项规章制度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下面是我对这次《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xx 年版)》学习的体会: 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思维导向。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是我们的家,我们要共同爱护好。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如何去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通过学习《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以及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

明的服务,才能确保我行稳健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严格执行,加强自身的合规意识。 作为我们一线员工,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违规操作的危害性,要认识到违规操作行为所付出的沉重代价,绝不能以牺牲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的职业生涯为代价,做出危害工商银行形象和危及客户资金安全的行为。二是一定要知晓触犯禁令的后果。三是坚持合规办事,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凭行政权力办事的陋习,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法规和行章为准绳,不能动辄以发展和拓展业务为借口,打制度办法的擦边球。在思想道德上筑起一道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确保我们支行各项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三、在实际行动中,不断严格要求自我。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为日常生活工作的指导思想。严格要求自我,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认真细致的做业务,不违规办理操作,时刻牢记《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制度,我们才能尽快的提升业务能力,也不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违规失职的行为,做一名合规的工行员工。从而为了我们中国工商银行成为世界一流银行的愿景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第三篇、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课件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四篇、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1)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单中旭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题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一阶段)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60分,不答、错答均不得分) 1.下列不属于办法规定纪律处分的有(C)。 A.降级 B.撤职 C.开除留用 D.开除 2.受到记过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考核 工资标准扣发(A)绩效工资。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3.应给予撤职处分但无职可撤的,给予(C)处理。 A.记大过 B.降一个职级 C.降两个职级 D.开除留用 4.处分期间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处分期为(D)。 A.原处分期限 B.新处分期限 C.原处分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D.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5.处分期间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应(C)处理。 A.从轻 B.同等 C.加重 D.免于 6.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管理人员,(A)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管理职务,()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A.1、2、1 B.2、1、2 C.1、1、1 D.2、1、1 7.违规行为给农信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拒不赔偿的(C )。 A.给予扣减绩效收人 B.给予组织处理 C予以辞退D给予纪律处分

8.受到暴力胁迫时行为失当,事后积极补救的(D)。 A.可从轻处理 B.可减轻处理 C.可从重处理D可免予处理 9.下列属情节严重的情形有(B)。 A.多次违规,屡查屡犯 B.经他人劝阻仍继续实施违规行为 C.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 D.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 10.下列属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行为有(B)。 A.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毁损的 B.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交待问题,配合调查的 C.受到暴力胁迫时行为失当,事后积极补救的 D.业务创新发生不当行为且损害后果轻微的 11.对下级反映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解决或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D)处分。 A.开除 B.撤职 C.降级 D.警告至记大过 12.对抵制、报告和正确履职、执行制度的工作人员打击报复的,给予(C)处分。 A.记过至开除 B.降级至开除 C.撤职至开除 D.开除 13.基层乡镇级农信社机构辖内发生1起涉案金额(B )万元以上(含)案件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A.10 B.20 C.50 D.100 14.基层乡镇级农信社机构辖内12个月内发生2起涉案金额(A)万元以上(含)案件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水产常用消毒剂的安全使用

水产常用消毒剂的安全使用 消毒剂是水产养殖中最常用的药物,用于消除或杀灭外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害微生物。按化学性质可分为醛类消毒剂、碱类消毒剂、酸类消毒剂、盐类消毒剂、卤素类消毒剂、染料类消毒剂、氧化剂类消毒剂、重金属类消毒剂等八大类。我国水产养殖动物品种繁多,不同类消毒剂对水产动物的毒性差异较大,用药不当容易造成鱼虾中毒死亡。然而我国目前还缺乏消毒剂毒性方面的标准数据,为此,环凯整理了我国30年来的相关研究,阐述了生产上常用的消毒剂的安全浓度,并给出了一些使用方面的建议,以供广大养殖户和技术人员参考。 一、漂白粉 漂白粉中的主要成分次氯酸钙遇水产生具有杀菌力的次氯酸和次氯酸离子。次氯酸又可放出活性氯和初生态氧,从而对细菌原浆蛋白产生氯化和氧化反应,发挥其杀菌作用,对细菌、病毒、真菌均有不同的杀灭作用。 生产上常以0.8g/m3~2g/m3的水体终浓度全池泼洒。根据毒性大小,可以利用漂白粉对罗氏沼虾幼虾、倒刺鱼苗、广东鲂鱼苗、海南红 二、次氯酸钠 次氯酸钠俗称漂白水,是常用的化学消毒剂,具有很强的毒杀力,对生物不具有严格的选择性,但是这种药物不太稳定,使用时应注意有效成分。其作用机制与漂白粉相同。 生产上使用,常以1g/m3的水体终浓度全池泼洒。次氯酸钠对罗氏沼虾仔虾和幼虾安全浓度分别为40.74mg/L与18.77mg/L,远高于生产用量(0.5mg/L),可用于其消毒。对刺参幼体安全浓度为0.46mg/L,高于生产中的使用浓度(0.1mg/L~0.2mg/L),故次氯酸钠也可作为海参养殖过程中的消毒剂。 三、二氯异氰尿酸钠 二氯异氰尿酸钠作用机制与漂白粉相同,遇水产生具有杀菌力的次氯酸和次氯酸离子。杀菌谱广,对细菌的繁殖体、芽孢、病毒、真菌孢子等均有强杀灭的作用。 生产上常以0.3g /m3~0.5g /m3的水体终浓度全池泼洒。可以利用二氯异氰尿酸钠对罗非鱼、鲤鱼、草鱼、野鲮、麦鲮、鲢鱼、罗氏沼虾等进行杀菌消毒,然而该消毒剂对这些动物的安全浓度都较低,因此建议使用浓度不超过0.3g/m3。黄颡、鲶鱼都是无鳞鱼,对该消毒剂敏感,建议养殖中禁止使用该类消毒剂。 四、三氯异氰尿酸

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1. 1.1为了预防和惩戒违反企业规定和有悖于企业文化行为,强化集团监督约 束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保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格兰系企业违纪违 规行为处罚办法》、《蒙西建设集团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特修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外聘员工、临 时工在岗期间违反企业有关规定的,参照本办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1.3按照《蒙西建设集团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责任划分的规定,上一级对下 一级的违纪违规行为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责任,以及具有按程序进行调查处 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全员均具有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举报和揭发的责任和义务。 2. 2.1本办法所指的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通报批评:在一定范围内以公开公布的方式,对违纪违规者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谴责和告诫的处罚方式。 (2)行政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职)、撤职、开除。 (3)经济处罚:对违纪违规者给予罚款的处理方式。

2.2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2.3对违纪违规行为人员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 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并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3)处分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 2.4对违纪违规人员的调查处理,应参照执行下列程序: (1)根据管理权限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2)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违纪违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对被调查人员违纪违规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调查报告; (3)将调查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告知被调查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将调查报告、证据材料、被调查人的申辩材料、有关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呈交上级单位集体讨论,提出对被调查人给予处罚、免予处罚或者撤销的意见; (5)将处罚意见报请具有处罚决定权的机构或者组织审议,作出处罚决定; (6)将处罚决定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送达有关部门和受处罚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7)将处罚决定及有关材料归入受处罚人档案。 3. 3.1各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直接、间接从亲友或亲友管理、持股的企业采购 物资以及为其亲友经商提供其它便利条件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 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已经采购的物资若价格高于市场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v1.0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法 律、法规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凡违反规章制度,依照规定应予处理的行为,都应当受 到追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我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期员工及其他 员工等。 第四条员工违反规范规章制度的,按照我公司员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条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违规必究、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处理的轻重与违规行为情 节和承担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坚持惩前毖后,重在预防,实行惩罚与教 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规,维护我公司利益,保障当 事人合法正当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单位或各单位,是指我公司各级机构及其内设职能部门。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负责人,是指我公司各级经理级成员,公司各级负责人。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责任人,是指违规行为人和相关负责责任的人员,包括相关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经办、复核人 员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权限范围内处理严重违规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批准对严重违规事项的处理决定。

第十条公司成立执纪工作小组,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审理处理严重违规事 项。 第十一条执纪工作小组主要组织协调和审理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一)违规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应给予责 任人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的; (二)同期涉及多人违反规章制度的; (三)公司领导批示或交办的。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在处理违规工作中的职责: (一)调查核实违规行为; (二)根据相关规定处理一般违规行为; (三)报告或移送严重违规问题; (四)协助执行处理决定; (五)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或反映违规线索和证 据; (六)参与及协助严重违规问题的调查和审理; (七)参与案件、重大事故和严重违规等处理评审。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在处理违规工作中的职责: (一)提供法审与合规咨询; (二)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一般违规 行为;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发布时间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生效时间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31 号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3 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杜青林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 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养殖生产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

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概述(doc 48页)

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一)定义 渔药是“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二)分类 目前,渔药大多以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大体可分8大类: 1、环境改良剂以改良养殖水域环境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底质改良剂、水质改良剂和生态条件改良剂。 2、消毒剂以杀灭水体中的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氧化剂、双链季铵盐、有机碘等。 3、抗微生物药指通过内服、浸浴或注射,杀灭或抑制体内微生物繁殖、生长的药物。包括抗病毒药、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等。 4、抗寄生虫药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包括抗原虫药、抗蠕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等。 5、生物制品通过物理、化学手段或生物技术制成微生物及其相应产品的药剂,通常有特异性的作用。包括疫苗、免疫血清等。广义的生物制品还包括微生态制剂。 6、微生态制剂微生态制剂又称有益微生物、益生素、微生态调节剂、益生菌、利生菌、活菌制剂等,是从天然环境中提取分离出来的微生物,经培养扩增后形成的含有大量有益菌的制剂。从广意上讲,包括了益生素、益生元和合生元。也可以说是在微生态理论的指导下,改善和调理微生态,保持微生态平衡,调试水产养殖生物环境,提高其健康水平或增进健康状态的益生菌(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和生长促进物质的制品。养殖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微生态制剂应包括活菌体、死菌体、菌体成份、代谢产物及具有活性的生长促进物质等部分。

7、中草药指以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养殖对象保健为目的而使用的药用植物,经加工或未经加工,也包括少量动物及矿物。 8、其它包括抗氧化剂、麻醉剂、防霉剂、增效剂、催产剂(激素)等药物。 (三)特性 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尽管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渔药有其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产养殖动物,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物与兽药以及人用药物的关系较密切,而用于水生植物的药物则多与农药有关。在渔药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水产养殖动物用药物,国内外对渔药的研发及应用主要集中于此。渔药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体,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施放在水中,因此,其药效受水环境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水质、水温等,这是与人用药物及兽药的较大差别之一。 二、渔药购买 (一)应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渔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 (二)渔药的采购应到持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渔(兽)药经营单位购买。 三、渔药鉴别 (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渔药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具说明书,并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 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它方式标注信息的;

水产养殖药物使用(DOC)

水产养殖用药精编版 目前农业部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药 目前农业部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药包括抗微生物药、中草药、抗寄生虫药、消毒剂、环境改良剂、疫苗、生殖及代谢调节药共7类,通过评审并在农业部第1435号公告、第1506号公告、第1759号公告和第1960号公告及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予以公布的水产用药物共104种,并明确了在水产养殖。 抗微生物药 抗微生物药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由病毒、细菌和真菌感染所引起的水产动物疾病。它是水产养殖用药中应用最广泛、种类最多的一类药物。根据来源不同,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人工合成抗菌药。 抗生素是由细菌、真菌、放线菌、动物和植物等在生命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次生代谢产物或其人工衍生物。抗生素的种类很多,但到目前为止,农业部批准生产和使用的水产养殖用抗生素共有3类4个品种,分别为氨基糖苷类的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四环素类的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酰胺类的氟苯尼考粉(水产用)、甲砜霉素粉(水产用)。 人工合成抗菌药包括磺胺类药物和喹诺酮类药物两大类。其中磺胺类药物抗菌谱广,价格较经济,是水产养殖业是最常用的抗菌药之一。其被列为水产用的品种包括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水产用)、复方磺胺甲噁唑粉(水产用)、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水产用)4个品种。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抑制细菌DNA螺旋酶而达到抑菌作用,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给药方便、与常用抗菌药物无交叉耐药等特点,也是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中使用最广泛的药物之一,包括恩诺沙星粉(水产用)、诺氟沙星粉(水产用)、烟酸诺氟沙星预混剂(水产用)、氟甲喹粉、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水产用)、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水产用)和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共7个品种。 表1 已批准的抗微生物类的水产养殖用药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77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 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对安全事故、违规行为责任人处罚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标准,

以事故责任为依据,杜绝无责株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第五条安全事故、违规行为处罚的职责划分:发生违规行为和一般事故时,由责任单位依据有关制度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由股份公司处理。 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第六条发生下列违规行为时,无论是否造成事故,都应对违规行为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办法由各单位制定。 (一)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二)无证上岗; (三)设备“带病”运行、违规运行; (四)安全防护设施失效、警示标志缺损;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心得 近日,分行下发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一书,我行组织了系统化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我提高了对工商银行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制度的重要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1、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其实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是因为我们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这本书涵盖了我行各业务品种的主要风险点,逐环节、逐岗位列举了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尺度。学习了这本书,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合规操作意识,明白了什么事不能做,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处罚。 2、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学习方法,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

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工行员工。在学习方法上,联系岗位实际,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习与遵守相结合,使自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 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合规意识。作为一名银行的员工,我们随时随刻都在与风险打交通,必须加强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作为一名柜员,我们不但应该熟知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更不能在别人的授意指使下违规操作。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工行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

水产养殖安全生产制度

水产养殖安全生产制度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养殖户主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到安全生产不出事故。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 3、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搽化妆品。 4、不得在车间内(或水边)大声喧哗、打闹、推挤,漏水地面、青苔地面要有提醒标识或防滑措施,防止地滑摔倒发生。地沟板、桥板等要摆放齐整稳固。 5、工具摆放整齐规范,保持车间卫生,进入车间必须穿稳固鞋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6、正确使用电气设备,配电设施应符合电力配置标准,且必须带漏电保护装置。 7、及时维修维护好增氧机、水泵、加热设备及照明电器等,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8、氧气罐规范摆放使用,严禁烟火,严禁暴晒,周边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9、饲料仓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饲料堆码按规定执行,保证安全空间和高度。 10、定期对围护、道路、堤坝、水路、屋棚、盖板、搭桥、沉塘、线路、管路和船筏、水泵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和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11、在涉深水、丝草、淤泥等水产区域使用生产用船、筏等漂浮设备设施时,必须配备救生衣或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大风大雨天气不得开展相关工作。 12、场区内设置、配备、维护好安全警示标志牌、救生设施设备等。 13、实验室操作注意通风换气及个人防护,严格按实验室操作规程执行。 14、严禁使用高毒农药,使用农药时注意个人防范措施和开展警示标识工作,以防止发生中毒事故发生。 15、上下班途中、运输途中、装卸货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16、注意防火、防盗,严防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 17、养殖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或按需求)以上安全专题会议和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管理者、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位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或者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概述

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一)定义 渔药是“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二)分类 目前,渔药大多以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大体可分8大类: 1、环境改良剂以改良养殖水域环境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底质改良剂、水质改良剂和生态条件改良剂。 2、消毒剂以杀灭水体中的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氧化剂、双链季铵盐、有机碘等。 3、抗微生物药指通过内服、浸浴或注射,杀灭或抑制体内微生物繁殖、生长的药物。包括抗病毒药、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等。 4、抗寄生虫药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包括抗原虫药、抗蠕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等。 5、生物制品通过物理、化学手段或生物技术制成微生物及其相应产品的药剂,通常有特异性的作用。包括疫苗、免疫血清等。广义的生物制品还包括微生态制剂。 6、微生态制剂微生态制剂又称有益微生物、益生素、微生态调节剂、益生菌、利生菌、活菌制剂等,是从天然环境中提取分离出来的微生物,经培养扩增后形成的含有大量有益菌的制剂。从广意上讲,包括了益生素、益生元和合生元。也可以说是在微生态理论的指导下,改善和调理微生态,保持微生态平衡,调试水产养殖生物环境,提高其健康水平或增进健康状态的益生菌(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和生长促进物质的制品。养殖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微生态制剂应包括活菌体、死菌体、菌体成份、代谢产物及具有活性的生长促进物质等部分。

7、中草药指以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养殖对象保健为目的而使用的药用植物,经加工或未经加工,也包括少量动物及矿物。 8、其它包括抗氧化剂、麻醉剂、防霉剂、增效剂、催产剂(激素)等药物。 (三)特性 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尽管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渔药有其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产养殖动物,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物与兽药以及人用药物的关系较密切,而用于水生植物的药物则多与农药有关。在渔药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水产养殖动物用药物,国内外对渔药的研发及应用主要集中于此。渔药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体,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施放在水中,因此,其药效受水环境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水质、水温等,这是与人用药物及兽药的较大差别之一。 二、渔药购买 (一)应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渔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 (二)渔药的采购应到持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渔(兽)药经营单位购买。 三、渔药鉴别 (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渔药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具说明书,并在显

中国银行股份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健全内控机制,保障合规经营,惩戒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行规章制度的行为。 员工发生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本办法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我行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 海外机构和附属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或行业监管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劳务派遣制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后果严重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第五条处理违规员工,应当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纪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 第六条由于辞职、退休等原因与我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如被发现在我行工作期间严重违规的,仍应追究其责任。 第二节处理的种类和权限 第七条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种类有: (一)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收入、降低薪点、降低薪酬等级; (二)职位处分,包括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 以上处理种类可合并使用。 第八条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按员工管理权限履行手续。给予纪律处分、职位处分或降低薪点、降低薪酬等级的,由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审批。第九条上级机构发现辖内机构的处理决定存在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失当、程序违法等问题的,有权责成下级机构予以纠正。 第十条处理决定应从认定员工违规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特殊情况不超过五个月。 需报上级管辖机构审批或审核的,一般应在三十日内报出。上级机构收到报告后,一般应在三十日内回复。 第十一条认定员工违规行为的日期,以事实材料或调查结论与本人最后见面的日期为准;司法机关、监管机关移送的结论性材料以收到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理,并自处分生效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受到任职限制: (一)受到警告处分的,六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 (二)受到记过处分的,十二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 (三)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十八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聘任管理职务; (四)受到撤职处分的,二十四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聘任管理职务。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通过近时期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意识到学习员工行为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古人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园”。作为全五大银行之一的**银行,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规范化服务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的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耐心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注意倾听客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交易。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我行稳建持续地发展。 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规违制问题,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在行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

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合理的员工行为规范应被视为银行内部的一项风险管理活动。中国银行业需要建立全新的合规文化管理,以实现合规经营目标,这已是银行业内早有的共识。特别是在目前银行业经营机制嬗变,盈利模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来自某些决策层和操作层有悖于职业准则,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行为日甚的情况下,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抓好文化教育,这对增强全员合规意识,防范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银行深化改革和业务经营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员工行为是银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银行文化的核心要素。员工行为规范文化教育,则是银行为控制合规风险,实现合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制度、标准和程序,建立企业良好的员工行为规范文化,主动使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与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结合、相一致的动态管理过程。 银行经营过程犹象风筝的放飞过程,需要进行合规运行的动态管理。全行员工是其风筝主体,行为准则及规章制度是其风筝线。经营如果缺失规范和约束,其运行就会迷失方向,偏离目标,遭至败损。国外巴林银行遭致“员工操作风险”吞噬,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就是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水产养殖中的主要安全危害及其来源 一、化学危害 1. 渔用药品和农药 杀虫剂、杀菌剂、杀藻剂、除草剂、消毒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等污染水体后,可在养殖水产品中富集。可以富集的化学物质至少具备3个特性:不溶于水;在食物链的生物体内稳定存在;对生物体的毒性较低。这些特性使化学物质在食物链中不会断裂并形成逐级积累。一些很难代谢分解并直接排出生物体的化学物质,其富集作用的危害是不能低估的[1]。 2. 抗菌药 水产养殖业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兽用或渔用抗菌药,它们的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治疗剂抗菌药(包括抗菌素)在水产养殖业中使用会对水环境产生潜在的影响,同时也会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3. 激素 我国是大规模使用催产剂对鱼类进行人工繁殖的国家。近些年来,大量的团头鲂、异育银鲫、彭泽鲫、鲤鱼、鳜鱼、黄颡鱼在催产以后直接作食用鱼在市场上出售。也有用避孕药喂养黄鳝的报道。为了获得全雄或全雌鱼,用激素进行性转变,常用的有己烯雌酚、甲基睾酮、去甲睾酮等。食品中激素类药物残留会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使儿童患肥胖症或性早熟。水产品中激素残留的潜在危害需要进一步研究。 4. 重金属与有害元素 水是一种高效溶剂,源于自然界和人类活动的大量化学物质都会溶入水中,其中重金属对水产养殖动物的毒性一般以汞最大,银、铜、镉、铅、锌次之。从食品安全考虑,重金属对人类健康危害是很大的。重金属污染以镉(Cd)最为严重,其次是汞(Hg)、铅(Pb)和非金属砷(As)。在水产养殖产品中主要有:镉、汞、铅、砷和酚类物质的残留。 5. 环境激素污染物 环境激素污染物是特指具有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内分泌、免疫和神经系统的有毒污染物。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中国及其他90个国家的环境部长签署了与难降解有机物相关的控制公约,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12种有机物:艾氏剂、氯丹、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酚、灭蚊灵、滴滴涕、六氯苯、多氯联苯、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前8种属农药类;后4种为工业副产物和燃烧产物。这12种物质在环境中不易降解,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内分泌系统,影响生育能力,均属于环境激素类污染物。 二、生物危害 1. 寄生虫类 寄生虫类的生物危害主要包括吸虫、绦虫、线虫等,它一般以螺类、鱼类或甲壳类作为中间寄主,并以人和一些哺乳动物是它的最终寄主,并引起人类疾病。 2. 细菌 病原菌对养殖产品的污染程度取决于环境以及养殖水体中细菌的种类,引起水产品污染的细菌主要有2大类:本地区微生物区系;由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细菌。主要种类有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杆菌、副溶血弧菌、霍乱弧菌、沙门氏菌、贺氏菌、大肠杆菌等。 3. 病毒 病毒是一类体积微小、能通过滤菌器,只能在活细胞内生长增殖的非细胞形态的微生物。病毒对水产动物造成的危害很大,目前已确定的病毒性疾病至少在23种以上,如草鱼出血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三角帆蚌瘟病等。病毒只对特定动物的特定细胞产生感染作用。 因此,食品安全只需考虑对人类有致病作用的病毒。很少量的病毒就可致人生病。病毒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药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违禁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