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胀满中医诊疗方案

腹胀满中医诊疗方案
腹胀满中医诊疗方案

腹胀满(功能性腹胀)中医诊疗方案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

参照《中医胃肠病学》(李乾构主编,科学出版社,1993年)。

(1)主症:脘腹胀满,腹部外形胀大而触之无积聚、痞块;或虽自感胀满而腹部不大,触之无积聚、痞块。

次症:可伴有肠鸣、矢气、大便不调、嗳气、纳差、畏食、腹痛等胃肠道症状。

(2)发病季节:无明显季节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3)发病特征:多缓慢起病,或轻或重,根据虚实寒热之不同,而有相应的脉症表现。

具备主症,参考次症以及第(2)、(3),即可诊断为腹胀满。

2.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罗马III功能性胃肠病》(DouglasA.Drossman主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

必须包括下列2项:

(1)3个月内至少每月有3天反复出现腹胀感或肉眼可见的腹部膨胀。

(2)没有足够的证据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FD)、肠易激综合征(IBS)或其它功能性胃肠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二)证候诊断

1.肝郁气滞证:脘腹胀闷,连及两胁,每于情志不畅时加重,善太息,嗳气频作。舌质淡红,脉弦。

2.脾胃湿热证:脘腹胀闷,口干口苦,肢体困重,食少纳呆,小便短赤,大便粘涩不爽。舌质红,舌苔黄厚腻,脉弦滑或滑数。

3.脾虚湿阻证:脘腹胀满,食少纳呆,口渴不欲多饮,便溏不爽。舌质淡舌体胖大,舌苔白厚或白腻,脉滑或脉沉滑。

二、治疗方法

(一)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中成药

1.肝郁气滞证

治法:疏肝解郁,行气导滞。

推荐方药:柴胡疏肝散加减。柴胡、黄芩、白芍、香附、藿香、枳实、白术、旋覆花、代赭石、甘草等。

中成药:逍遥丸、四磨汤等。

2.脾胃湿热证

治法:清热祛湿,理气消胀。

推荐方药:半夏泻心汤加减。黄芩、黄连、金钱草、半夏、茯苓、生白术、陈皮、香附、枳壳、焦槟榔等。

中成药:枳实导滞丸等。

3.脾虚湿阻证

治法:健脾益气,化湿和中。

推荐方药:参苓白术散加减。生白术、茯苓、生薏苡仁、炒白扁豆、枳实、厚朴、砂仁、党参、藿香、香附等。

中成药:参苓白术丸、香砂六君子丸等。

(二)特色疗法

根据情况选择以下1~2种特色疗法配合口服中药治疗。

1.敷脐治疗

(1)肝郁气滞证:香附、青皮、木香。

(2)脾胃湿热证:黄连、豆蔻、厚朴。

(3)脾虚湿阻证:砂仁、公丁香、白术。

操作方法:研末醋调,制成厚约、直径约左右的糊状药饼,敷于肚脐(神阙穴)上,再覆以纱布敷料,8小时后去除,每日一次,5天为一疗程。脾虚湿阻证可先施艾灸,再用药敷脐。

艾灸方法:先在肚脐周围铺上约厚的脱脂棉层,取药粉末适量,填充肚脐,上放置一直径约3cm、厚度约1mm姜片,再取艾绒适量,做成直径约2cm的艾柱,置于姜片之上,点燃,行隔姜灸。时间约30分钟,以局部出现红晕为度,清理肚脐,隔日一次。

注意事项:

(1)对醋皮肤过敏者可尝试采用水调治疗。

(2)腹部皮肤损害或皮肤易过敏者慎用此法。

(3)敷贴时间不宜延长,防止过敏或感染。

(4)敷脐隔姜灸时注意肚脐周围厚敷脱脂棉,谨防烫伤。

2.针刺治疗

主穴:天枢、大横、足三里、中脘、内关、关元、气海。

配穴:肝郁气滞证加双侧太冲、膻中。

脾胃湿热证加内庭、曲池、丰隆。

脾虚湿阻证加脾俞、太白、阴陵泉、三阴交。

操作方法:取以上主穴,随证选2~3个配穴,肝郁气滞证、脾胃湿热证用毫针进行中强刺激,脾虚湿阻证用毫针进行中弱刺激,留针10~20分钟,每5分钟行针一次,每日针刺一次。也可用电针进行针刺。

注意事项:(1)治疗前应严格消毒,防止局部皮肤感染。(2)选择舒适体位施针,避免在疲劳、饥饿状态下施针。(3)全身性皮肤病患者不宜采用此法。

3.耳穴压豆治疗

主穴:脾、三焦、交感、皮质下、腹。

配穴:肝郁气滞证加肝、胸、结节。

脾胃湿热证加胃、艇中、耳背脾。

脾虚湿阻证加肺、膀胱、小肠。

操作方法:取以上主穴,随证选1~2个配穴,用王不留行豆贴压,行点压手法,中弱刺激,保留24小时。每次取一侧耳穴,左右耳交替,7天为一疗程。

注意事项:(1)治疗前严格消毒,防止耳廓感染。(2)耳廓冻伤或有炎症或病人在疲劳、饥饿状态时不宜用此法。(3)治疗期间嘱病人每天按压数次,以加强刺激。(4)夏季留针时间可适当缩短,防止过敏或感染。

(四)健康指导

1.生活起居:适当活动,以散步、慢跑为主。

2.饮食调理:改变不良饮食习惯,食至七分饱即止,清淡低脂饮食,多食新鲜蔬菜和水果等富维生素、纤维素的食物,减少肉类、脂肪类、豆类及甜食食物摄入,避免进食辛辣油炸之品,忌烟酒。

3.情志调摄:调节情志,保持心情舒畅。

三、疗效评价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制定。

尼莫地平法计算公式:(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一)评价标准

1.症状疗效标准

临床痊愈:症状消失,积分减少≥95%;

显效:症状明显减轻,积分减少≥70%;

有效:症状减轻,积分减少≥30%;

无效:症状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积分减少不足30%。

2.腹围疗效标准

显效:腹胀缓解伴腹围减少≥2cm;

有效:腹胀缓解伴腹围减少~2cm;

无效:腹胀伴腹围无明显变化或腹胀伴腹围增加。

3.生活质量评定标准

显效:量表积分减少≥50%;

有效:量表积分减少<50%;

无效:量表积分无明显变化,或积分增加。

(二)评价方法

1.症状评价方法

对腹胀、肠鸣、矢气、大便不调、纳差、嗳气6个主要症状从严重程度、发作频率两个维度分别进行评价,所有症状两个维度的分数总和即为症状积分,评价时限为2周。评分表参照胃肠症状评分(GSRS)法以及尼平消化不良指数(Nepean Dyspepsia Index NDI)症状评分系统制定。

腹胀满(功能性腹胀)症状评分表

主要症状严重程度

0分=无症状

1分=空闲安静时可感觉到症状存在

2分=症状持续存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3分=症状持续存在,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4分=症状持续存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工

作,难以忍受发作频率

0分=没有

1分=1~4天/两周2分=5~8天/两周3分=9~12天/两周4分=(几乎)每天

腹胀

肠鸣

矢气

大便不调

纳差

嗳气

3.生活质量评定方法

本量表根据功能性消化不良生存质量量表(FDDQL)制定,采用自评表方式

4.评价时点

(1)第0天——治疗前①症状评价②腹围测量③生活质量评价;(2)第21天——治疗结束①症状评价②腹围测量③生活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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