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解析】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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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解析】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科学立法

【背景链接】

我国法治建设已有30多年的历史,如果说过去30多年逐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那么在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后,目前更为关键的是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也就是科学立法的问题。

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中再次强调,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权威论述]

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习近平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李克强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标准表述】

一、科学立法的基本含义

所谓科学立法是指立法过程中必须以符合法律所调整事态的客观规律作为价值判断,并使法律规范严格地与其规制的事项保持最大限度的和谐,法律的制定过程尽可能满足法律赖以存在的内外在条件。此定义表明科学立法要符合它的内在条件,即与其规制的事项保持契合,立法要与外在条件保持一致,是各种内在与外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子]

事实上,有许多生动的事例可以说明法律、规则、制度的好坏。比如2013年年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的劳动教养制度,虽然历史上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不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与公民权利保障的需要,成为不好的制度,因此它的废除深得人心。再往前追溯一点,2011年国务院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替代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原来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都是因为原有的制度不合理。

当然,也有相当多令人称道的制度安排。比如2013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旅游法后,人们用“恼人的购物少了”直观评价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实际表达了对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立法主旨的赞许。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通过网络等远程购物的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可以7日内无任何理由退货。新出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将电梯和大型娱乐设施都纳入其中,修改后的商标法在申请方式上确立了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等等。近来,无论是新制定的法律,还是修改后的法律,都明显更贴近人们生活,更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二、正确认识法律与规律的关系

讨论科学立法问题,就不能回避法律与规律之间的关系。现实中,这主要有两种倾向。一是强调法律的国家意志性而否定它的规律性。二是将法律与规律性等同起来,强调法律的规律性而否定它的国家意志性。这些年来,后一种倾向似乎更为突出。过去我们强调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在经济领域中造成了违背经济规律的恶果,足以引起教训。还市场经济法律以其客观自身规律的本性,这是市场经济法律的第一要义。而把法律看作是客观自身规律表现的观念,就体现了罗马法中自然法的精神。

其实,不能简单地说,法律就是(客观)规律。法律作为主观范畴(具有客观性的内容),客观规律作为客观范畴,二者在产生的原理、存在的形态等方面都有重要区别。

一是两者的特性不同。首先,规律是事物的内在的客观必然性的表现,它本身包括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社会规律还可继续划分,比如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三大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自发地、盲目地发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生作用的,而社会规律则始终存在着人的目的与意识的参与,法律一定要通过人而发生作用,人要守法,也要有人去执法司法,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是有关自然、生态等方面的法律,所调整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包括动物)的关系。比如,饲养的动物(猫、狗、甚至藏獒)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所惩罚的也不是猫、狗、藏獒等本身,而是它的主人(或管理人)。

其次,法律不仅有客观性(物质制约性),还有主观性(国家意志性)。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它本身是人类的创造物,是人类把法律发明创造出来以体现一定的理想、价值。换句话说,法律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人们解决纠纷的手段、工具或技术装置,也是人们价值观的一种载体。法律是人类的创作,是属于主观世界的,具有主观性和能动作用。法律绝不只是反映社会现实的被动物,它具有创构、建设和生成的作用。规律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只能被发现(不是发明),既不能被创立也不能被消灭,不因人的喜好和意志而转移。它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法律是可以依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进行“废”、“改”、“立”的。它是人们主观能动性的结果或表现,是“预先地、有计划地起作用”。

二是两者的作用范围和强度不同。首先,二者作用的范围不尽相同。尽管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明显不同,客观规律(尤其是自然规律)不因人类发现、认识与否都是普遍地起着作用的,也不因时间、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地域、民族等的不同而不同。放眼世界,可以看到,尽管人类社会中有种种“复辟”、“倒退”,但只是个别的、暂时的,最终都不会阻挡历史发展潮流。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其社会成员须一体遵循,但是,这里的社会成员往往是局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法也不是当然地就适用于所有国家或地区。

其次,二者发挥作用的强度也不同。法律规范“是规定行为命令或确定语句,这些行为命令或确定语句包含着规范性的、具有约束力的形成意志。”皮亚杰说:“规范不出于对存在着的关系的简单确认,而是来自另外一个范畴,即‘应该是’的范畴。因此,规范的特点在于规定一定数量的义务与权限,这些义务与权限即使在权力主体违反或不使用时仍然是有效的。而自然规律建立在因果决定论或随机分配之上,它的真实价值完全在于它与事实的相符一致。”法律规定的实现,既需要自律,更需要他律。因为人们可能自觉遵守法律规范,也可能被动遵守,就是说,人们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定,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就会强制其遵守,这也是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根本原因之一。事实上,人们违反了法律有可能受到制裁,也有可能逃避制裁。但是,违反了规律是不可能逃避其惩罚的。

同时,法律与规律之间也有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法律被客观规律决定和制约。在最终的意义上,法律是被经济社会条件所决定的。所以,立法必须遵从经济社会发展等客观规律。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同时,立法还必须遵从法律自身的规律,比如,法律规定的周延细致、法律规则之间协调衔接、法律体系的内在和谐等。只有如此,法律才能顺应自然和社会的要求,法律才能有效规制社会生活、调整社会关系,建构起理想的社会秩序。

二是法律与规律之间存在交叉重合的情况。大体上说来,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律都没有对包括自然规律在内的各种规律予以重述或规定。但是,法律关于投票与计票、处罚与赔偿金额、刑期、时效等的规定必须符合数学的原理。同时,伴随着人类探寻科学和技术,对科技研发活动与成果的使用、转让等进行规范,不仅法律的调整范围不断拓展,而且法律与规律(或科技)之间也存在交叉和重合的情况,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环境资源保护、核能研发应用等领域的技术规范,常被法律予以吸收,成为强制性标准(或规范),成为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若违反了法律,就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要受到规律无情的惩罚,比如,必然发生种种事故,区别只在于事故的大小和严重程度不同而已。

正确认识法律与规律二者的关系,就要反对把法律简单地归结为规律,因而,既不能过分夸大立法者的创造作用,以为创制法律可以不顾规律,也不能否认立法者的创造作用,以为规律可以直接地生出法律来。

三、科学立法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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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科学地划分法律与道德、风俗习惯、行业规范等各自的调整范围。能够通过其他社会规范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立法,要破除“法律万能”的观念,不要一有问题首先就想到要立法,就不分青红皂白,什么都纳入法制轨道。

其次,立法要体现时代精神,积极回应时代关切。一是因应人性,扬善抑恶。二是保障私权利和规制公权力,而明确国家权力的范围,目的是更好地体现和保障人的权利与自由。三是应对高风险社会中的地震、海啸、泥石流、飓风等自然风险,以及政治、经济、军事、道德、法律等人为风险。四是从实质内容和形式上体现正义理念。

再次,法律体系和谐一致。

第一,法的渊源的和谐,就是立法体系上的和谐,是法的纵向关系上的和谐。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一切立法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二,法的部门的和谐,就是法律体系在横向上的和谐一致。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都必须同宪法保持一致,每一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协调一致,不得相互矛盾、冲突。

第三,法的内部结构的和谐,就是指作为法的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内部结构、体例等的和谐、有序。立法时要有全局观念,要注意一个规范性文件前后的协调一致,也要注意这个规范性文件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和谐。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协调,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都不是自然而然的,也不是自动实现的,而是要通过不断地废、改、立,才能逐步实现的。

最后,立法要接受检验。

一是法学上的检验。这要采取“试错法”、实行“猜想与反驳”的方法,但还有特殊的地方。一方面,法学往往不能设计出大规模的试验,因为社会不能或至少不愿意等到科学研究结果出现之后再做出执法决定(直至最终作出司法判决),也不同意当法律科学原则过时的时候对先前的司法判决进行细小的修改。另一方面,法学理论上检验的方法只能是以现行规范、法律原则以及法律体系为准据,用以判断相关结论与其他规范、法律目的是否相符,或其是否适宜事理。

二是实践的检验。立法产品的质量如何,管不管用,需要社会来检验,就是要将其在社会生活中实现。这种实现的机制就是通过法律适用将“事实构成”与“法律后果”连接起来。同时,还采取“试错法”,定期或不定期的回望过往,对法律本身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四、科学立法对立法工作的要求

第一、科学性

立法是向社会提供规则、供给制度,但规则和制度不是立法机关单纯的主观意志,更不是臆想,而应是一种规律性东西的宣示。因此,立法应当是探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也是将这些规律转化为制度和规则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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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否有活力,是否具有发展潜力,关键看这个国家和社会中的人民群众是否能保持活力,能否充分发挥创造力。立法所确立的制度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立法必须注重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即使所建立的制度需要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应保持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低限度。

改革是当前我国的时代特色,改革发展过程事实上是改变旧体制和旧制度,建立新体制和新制度的过程。立法必须以改革发展为导向,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所确立的制度应力求体现改革发展精神,推进和保障改革发展,不能成为改革发展的阻碍者,建立的制度如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应及时调整和修改。

第二、统一性

在我国,立法是多层级、多主体的。既有中央立法,也有地方立法;既有人大立法,也有行政立法。从主体看,在国家层面,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在地方层面,有一定层级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层级的人民政府等。从立法表现形式看,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当然,除这些能称为立法的,还有大量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县政府针对征地补偿发布的补偿标准,虽不能称为立法,但县政府的确是在制定规则,因而也要遵循制定规则的要求。

如此多的主体,如此大量的规则,立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否则立法“打架”、立法不一致,不仅起不到立法效果,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而且会造成混乱。目前,在立法中,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因素、认识上的不统一和立法质量不高等因素,导致立法冲突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使执法者和守法者难以选择。例如,根据立法的规定,涉及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制度是经济制度和民事基本制度的核心内容,地方无权对此作出规定。但有的地方人大或政府却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行驶。

保证立法的统一性,要求有权立法的机关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立法,不能超越职权。按照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和强制措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作出规定,其他立法机关无权设定,这就是“法律保留”,即保留给最高立法机关创设。更为重要的是,立法机关立法时要“瞻前顾后”“上和下睦”。“瞻前顾后”是指立法时要考虑与正在进行的相关立法的衔接和协调,也要考虑与已有立法的衔接与协调,特别是后者。“上和下睦”是指立法时要考虑在立法级别上比自己高的机关制定的规则,也要考虑比自己低的机关制定的规则,特别是前者。立法确立的规则是有等级高低的,如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效力上高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又高于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上和”就是要求级别低的规则不能与级别高的规则冲突。“下睦”不是要求级别高的立法机关制定规则时要照顾级别低的,而是对级别低的规则出现的问题,级别高的规则在制定时应通过立法加以纠正、弥补。

第三、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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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各种利益的调节器,立法过程应当是一个允许不同意见、不同利益在此反映、体现的过程。民主立法要求立法机关在立法时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心声,保障人民的权益。一方面,立法或起草议案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了解人民的需求,在立法导向上真正保护公民的权益;另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倾听人民和公众的意见。立法要公开透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布。立法应强化公众参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科学立法的实现路径

我国实行科学立法,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立法的科学理论,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科学合理的立法体制机制

一是立法决策体制机制。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立法主体,是立法决策和立法协调主体。不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在立法决策和协调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立法权限。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对立法权限划分作了基本界定,确立了统一的、分层次的立法体制。现在看来,立法权限的划分还不够明晰,需要修改宪法和立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这一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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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纵向来说,要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划分;明确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划分。

第二,从横向来说,要着重厘清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既要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务院的立法权限划分,细化宪法第八十九条关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界定何为“执行法律”、“行政管理职权”等,细化立法第八条关于专属立法权的规定;又要明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划分。

第三,要明确人大与其常委会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目前法律法规大多在人大常委会上通过,而很少(有的地方几乎没有)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依法将更多的法律法规草案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既是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的应有之义,也是增强法律法规正当性的必然要求。

(二)完善的立法程序

立法本身是一件大事,所以立法的协商、协调,不仅要在会下进行,也要在会上进行,而且要采取公开立法这种让人看得见的方式进行。当前,在立法工作中要实行更加广泛的协商,“深入开展立法协商”。

一是扩大立法博弈。立法本质上是各种社会利益的分配和协调,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是在打破现有利益格局的条件下,通过协商和博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既保护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共同利益,也保护个人利益。这本身既是民主立法,也是科学立法。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复杂的政治和社会局面使得各项改革均步入了“深水区”,举步维艰,实质上就是利益的表达与博弈不充分,而这又加大了改革的难度,延缓甚至阻碍了改革进程。因此,对利益的调整必须格外小心,必须与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扩大和促进博弈,进而形成共识,达成各方均能接受的方案,平衡各种利益,体现和保障各利益主体不同的正当利益。

二是进一步丰富方式方法。在立法过程中,已广泛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列席和旁听、公民讨论、专家咨询和论证、媒体讨论、信访等形式。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这些方法的广泛运用,不但有助于法案起草者深刻了解和把握各有关方面的利益、愿望及相关要求,而且有助于立法协调工作的实施,保证立法顺利进行,使法案更加成熟,质量更高。这需要修改完善立法,从法律上进一步予以明确,做好立法沟通协调工作。

三是立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健全相关的具体制度,使群众参与立法制度化、法律化,把“运动式”的参与变成制度化、法律化的有序参与,特别是要适当改变以往立法工作中的一些做法,继续征求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意见,但又不能局限于此,以免使得有关主管部门“借法扩权”、“与民争利”,更要征求法律所调整范围内的利益集团和群众的意见,扩大有不同利益的公权力机关的参与,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特别是要扩大各种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利益阶层的公众参与和博弈。就是说,对政府部门组织立法起草或参与立法起草中可能渗入的部门利益,应当通过公众参与、其他部门参与、立法审查、权力机关审议及其他程序博弈机制进行制约,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各种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和意志。

四是完善立法听证制度。第一,明确立法听证的范围,什么样的法律必须经过听证、什么样的法律不必经过听证等。第二,规定立法听证的程序和相关规则,如选择参与立法听证的人或团体,举行听证会的法律效果,举行立法听证会的程序规则等。减少听证事项、范围和适用程序确定的随意性。第三,确定和强化“反对意见(原则性分歧意见)优先发言、重点对待”原则。

(三)高超的立法技术和艺术

一是关于立法技术。立法技术是实现立法目的的必要手段和工具,是指法律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的形式,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的方法,法律的文本,法律的系统化等方面的规则。法律的调整的对象不同,调整方法也不一样,既有公法与私法的调整方法之分,也有刑罚、行政处罚、民事处罚之别,这都是有讲究的。同时,法的目录、标题,法的总则、分则和附则等的制作技术,也需要加以改进。

二是规范立法的语言。语言是法律条文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立法语言具有自身鲜明的风格和特质,所谓“法言法语”,最基本的要求是明确性,同时模糊性是立法语言难以消解的属性。这是因为,立法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者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语言本身具有模糊性,法的普遍性本身蕴含了模糊性、抽象性、概括性。因此,立法语言的使用,不仅是技术,也是艺术,立法须要兼顾语言的明确性和模糊性,该明确具体的一定要明确具体,该模糊的一定要模糊,既有刚性又有弹性,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四)严谨细致的立法论证

一是加强论证工作。在论证立法的必要性、重要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出台时机,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正面的和负面的)等内容的论证。作为一种公共决策和国家行为,立法本身、更不用说执法都是要耗费社会资源的,而社会资源是一定的、有限的。因此,要采取成本效益法,对执法成本、执法收益等进行客观分析和论证,其中执法成本包括: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

二是开展立法评估。法律法规在实施一定时间之后,要开展评估工作,检测其实施状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修改完善,增强可行性、可操作性,真正将纸上的规定变成现实的东西。

(五)专家学者的智慧与作用

一是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有利于提高法案的质量。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实践中专家学者为立法贡献智识的情况却很少。要转变思想观念,切实防止“权力让专家成为长官的奴婢”的现象,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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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健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咨询、顾问制度,发挥各方面专家学者的作用。现代社会中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大量出现,立法就必须征求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要征求语言、法律等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制定1954年宪法的过程中,宪法起草委员会聘请法律专家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教育家叶圣陶、语言学家吕叔湘为语文顾问,从各个角度对宪法草案进行研究推敲。历史证明,效果是很好的。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1.把科学和民主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一双“美丽翅膀”

2.履职尽责促跨越科学立法为民生

3.用“科学立法”夯实法治中国根基

4.“立改废”并举促进科学立法

5.科学立法促发展关注民生建和谐

6.以科学民主精神促进立法质量提高

[开头示例]

1.近年来难以“落地”的法规往往事关民生,从“工作冲前头、工资拿零头、同工不同酬”到“回家看看虽入法,父母仍难盼儿归”,在一定程度上却变成了“僵尸条文”。一时间,引起社会关注。的确,像“高温权益”、“禁烟令”、“禁放烟花爆竹”、“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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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类似规定,没有从“纸上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没有真正融入到人们的实际生活中。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相对侧重立法,着力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对立法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更管用、更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强调当前立法工作要突出科学性和民主性,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立法达到一定数量之后,如何提高立法质量,成为各级立法机构工作的着力点。

[精彩结尾示例]

1.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升立法质量的一对美丽翅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社会的双翼,我们应该坚信,有这对美丽翅膀的振翅飞翔,人大立法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步伐必然更加稳重扎实。

2.改革发展到今天,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艰巨,社会各界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化,而立法的实质就是权利和义务的重新界定,利益的重新调整。因此,立法更需强调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提高立法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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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让立法能够及时反映社会的发展变化,让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才能让社会长治久安。

3.时代在前进,民主在发展。召开地方立法听证会,公开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是民主立法的一大进步。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地方立法工作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反映民意,表达民声,集中民智,才能不辱使命,为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申论命题分析】

建设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的法治建设目标。而科学立法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对法治中国建设有重要意义。在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中对科学立法都有具体重要的阐述,所以科学立法也很有可能成为申论命题的方向之一。具体的切入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科学规范立法程序、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阳光政府、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法治精神和思维培育、环评立法、法治文化等。

【参考范文】

完善立法程序要兼顾科学性与民主性

当前,社会矛盾有触点较多、燃点较低、处理较难的趋势。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把科学与民主作为法治建设的灵四川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魂,把切实保护每个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科学立法”正是构建和谐法治的重要前提条件。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现代国家的民主立法代表了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国家的意见和态度,了解国家赞成和支持什么,反对和惩罚什么,从而预测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例如以法律的形式“促进全民阅读”对全社会起到告知、引导和评价作用。

但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只是所有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除了法律之外,道德、信仰、宗教、习惯、惯例、契约、家规等都在对社会进行调整和规范。因为在一些领域,法律调整并不是最佳的选择,或者说是排斥法律调整的,比如个人的思想、情感、信仰。在这些领域,法律的介入有时只能无功而返,有时甚至会适得其反。所以,当立法触及这些领域时,应保持谦抑和谨慎。这是许多人对“立法促读”持怀疑态度的理由。的确,法律“不能硬摁着人家头去读书”。如果某项立法根本只是一句口号,那根本就没有必要,就是在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

立法权是一种国家公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授予的,从根本上来讲是公民权利的派生,其目的在于保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但是,更多的时候,情况却恰好相反,立法决定着公民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并且授予国家机关某种权力对公民权利进行制约。因此,以立法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始终是一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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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民权利的角度看,立法冲动的背后,往往是不加节制的权力,公民对于任何公权力都会本能地保持警惕,有时候就算表现得草木皆兵也在情理之中。

在中国古代,“国之大事,唯祭与戎”,但在现代法治社会,国之大事,应首推立法。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因为现代社会瞬息万变,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要使法律既符合现实需要,又能适应未来的社会发展,就必须有科学的立法态度和立法体制。

另外,立法权从根本上属于人民,以维护人民的利益,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为根本宗旨,而不能以少数人的意志为依据。这就要求,立法活动的过程具有民主性,让人民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有效地参与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以“阅读立法”为例,在公众知道“立法促读”的消息前,相关部门早已起草好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初稿,至于起草的依据和过程,大多数人都不得而知。直到现在,关于这项立法,我们了解到的也只有来自官方的只言片语。这样的立法过程,难免让公众对其科学性和民主性产生疑问。

“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看似嘈杂的热议实际上有逻辑可循,法理上的简单梳理可能更有利于立法者调整思路。虽然绝大多数人并不会真的担心立法管到自己的一日三餐,不读书会被关进监狱,但既然有人心存疑虑,在“立法促读”等类似事情上,有关方面可以多一点开诚布公的交流,以民主和科学完善立法程序,才能更好更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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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省考申论热点解析垃圾分类

2015湖南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垃圾分类 [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在国际上,城市垃圾处理是长期困扰政府和市民的环保难题。一般来说,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填埋和焚烧。 一、填埋 中国城市的垃圾处理起步很晚,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垃圾都是露天堆放。时至今日,国内大部分城市垃圾处理采用的方式仍然以填埋为主。 然而,虽然填埋方式被广泛使用,但随着技术的进步,理想的垃圾填埋场却越来越少,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填埋处理所占的比例已呈大幅下降趋势。导致填埋场数量下降的原因有三条:旧填埋场逐渐达到其饱和状态;新填埋场选址困难;由于环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被迫关闭。 二、焚烧 焚烧,曾是世界上许多大城市的首选。通过焚烧垃圾来发电,既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垃圾的体积,又利用其产生新能源。 近年来,国内也有一些城市采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但就在垃圾焚烧厂遍地开花后,人们却发现了比垃圾灾难更可怕的二恶英——这是一种极危险的致癌物,在目前已经认识的环境激素中,它的毒性最大。 尽管如此,在土地填埋接近饱和后,仍有很多人将垃圾焚烧作为未来的发展趋势,2014年4月国家又对垃圾焚烧的发电价格进行了调整,新规定的出台对于行业长期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原因分析] 垃圾分类,是在垃圾被投放时就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然后进行分类清运、分类回收……直至将垃圾重新变回资源。如此,不仅提高了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产生了变废为宝的价值,也逐步解决了目前垃圾围城的现状,以及在处理垃圾时所产生的污染。垃圾分类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可现实中的推行却困难重重。细想,分类工作难以推行的原因可能有几方面: 一是城市没有建立“前期分类投放、中期分类收集运输、后期分类处理利用”的回收利用体系。

2015年申论热点: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5年申论热点: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本篇文章来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xinjiang/中公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背景链接】 2014年12月16日,由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等单位主办的对话诺贝尔奖得主、“穷人的银行家”尤努斯的社会企业沙龙在北京大学展开。尤努斯认为如果你只是持续地向别人提供慈善捐款,而不帮他们解决技能的问题,他们只会过度地依赖你,所以他大力发展“社会企业”。传统的慈善方式不具备造血功能,不能解决弱势群体的根本问题。社会企业与传统的慈善组织相比较,其创新性、可持续性更强。 【标准表述】 社会企业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 在国外已经有很多的社会企业,也有很多的社会企业家。照理说,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有更多的社会企业与社会企业家。然而,在中国,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还是一个非常新的概念。其实,社会企业并不是一个高不可攀的概念,而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实践的。 社会企业是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组织。社会企业既超越了传统商业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又克服了传统非营利组织造血功能不足的弱点。经过几十年发展,发达国家的社会企业在扶贫、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作用日益突出,为我们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寻求破解社会问题之道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具体措施】 一、明确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并提供组织保障。促进社会企业发展,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使社会企业作为独立的实体得到法律的认可。 二、为社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了促进社会企业发展,我国应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扩大社会企业融资渠道,并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缓解和消除贫困仍然是中国今后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为尽快解决在一定程度和特定地区仍然存在的贫困问题,我国于2001年5月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21世纪前10年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后,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今后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 2.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贫困人口已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具有了一定的发展能力;在过去扶贫开发的实践中,已创造和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这些都有助于使今后的扶贫开发迈上新的台阶。实践证明,经济增长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根据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与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为-0.8,即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就降低零点八个百分点。经济的稳步增长将扩大劳动力需求,有利于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同时,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可以投入更多的力量促进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

基础。 3.陕西是一个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欠发达省份。2001年全省贫困人口有817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的9.1%;其中未解决温饱的382万人,低收入的435万人。全省50个县被定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7个县被定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10700个行政村被确定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村。2002-2003年,陕西省以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增加他们的收入为目标,整村推进,全面抓好移民扶贫、信贷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和社会扶贫等项工作。到2003年底,陕西贫困地区人均占有粮食达到368公斤;人均纯收入达到1580元,较2000年增长17.9%。2001~2003年,陕西省共解决109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161万低收入人口实现了脱贫。 4.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性经济,它要求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自主权。中国农民在与市场的强势主体进行竞争时,其不利因素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农民的生产自主权也常遭到干预,有些乡镇政府常常打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旗号强制农民种植指令性作物。在种田无利乃至亏本时,农民没有休耕的自主权,有些乡镇政府对那些自愿休耕的农民强行收取“撂荒费”。其实,即便农民拥有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因为极其分散的小农经济必然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走向破产和衰落。 5.农民的全面发展,离不开乡镇体制的重构。一位外国学者指出:“乡镇自主权在各种自主权中是最难实现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犯的。为了进行有效的防御,乡镇政府必须全力发展自己。”我国乡镇体制改革的成败和农民自由发展的程度,取决于国家宏观制度的设计和创新。从国家宏观层面上来说,要统筹城乡发展,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要普遍实行免费式义务教育。当前,有些地方进行了乡镇体制改革的试验,这说明我国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

2015年国考申论真题及试题解析(副省级)

2015年国考副省级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中政申论版】 1 一、请在“给定资料1”的三处横线上各填一句话,使该资料的结论语义连贯完整。(10分)要求:(1) 准确、全面、精炼;(2)在答题卡上按“可见,科技创新不仅……同时……因而……”的句式作答;(3)总字 数不超过100字。 【题目解析--中政申论梁宇、许琴梅】 本道题属于概括类题型,主要考察应试者提炼信息和归纳、整合的能力。这道题的出题方式在形式上 还是比较新颖的,但类似的题型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14年深圳市考的第一题就是类似的题型,在我们 中政申论方案学习的小伙伴应该比较熟悉了。 由填空中出现的几个关键词,可以得出这里实际是要我们依据前面的资料来归纳科技创新带来的影 响,而马克思就对科技创新的影响作出了具体的介绍——马克思指出,科技创新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把人从 繁重而单调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节约了劳动的时间并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创造了更多的物质基础, 从而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分析到此,可以说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剩下的就只是组织和加工了。组织 答案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表述的简洁性,避免字数超出要求。 在这里需指出的是,“不仅……同时……”两者之间体现的是并列关系,很显然关于解放劳动力、创 造物质基础和节约时间属于并列的内容,而“因而”属于递进的内容,因此,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应 放在后面体现。通过这道题的作答应该知道之前向阳花木老师在一品论坛中为大家总结的逻辑衔接词的重 要性,不但适用于文章写作中,同样适用于阅读、小题型作答中,小伙伴们要注意强化这一块。 参考答案: 技术创新不仅把人从繁重而单调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着新的物质基 础和必需的自由时间,因而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力量。 二、新技术的使用能否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给定资料2”,谈谈你的 看法。(20分)要求:(1)观点明确,有理有据;(2)论述全面,语言简明;(3)不超过250字。 【题目解析】: 1、本题很明显是一道综合分析题,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问题的能力。中政申论专家认为此类题型可 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作答层次组织答案。 2、本题要求对题目给定的议题阐述看法并分析。中政申论提醒,一定要准确把握分析对象,即“新 技术的使用能否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这是作答先决条件。具体作答:首先明确能否突破(材料明确体 现不能),然后分析为什么不能(新技术的使用为什么没有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最后辩证地总结并简要 提及措施。 3、题目要求“观点明确”,因此考生在作答开始就要表明观点:新技术仍未能穿透社会结构的屏障; 题目要求“有理有据”、“论述全面”,因此在“为什么”中要注重分析的辩证、全面与深入,不能顾此 失彼;题目还要求“语言简明”、“不超过250字”,因此还要注意语言表达的简洁性。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正司法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正司法【背景链接】 一、中央政策背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决定》中的重要阐述标志着中国的司法改革,将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踏步前进。 2014年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二、真实案件回放及公正司法五大保障 201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在全国两会上作报告指出促进公正司法的五大保障: 有腐必惩:向“官以为常”的特权说不 【案件回放】深圳“巨富村官”周伟思行贿受贿案等一批“小官大贪”案、薄熙来、刘志军案等大案要案,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新高潮。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报告摘读】

2015年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个体化社会与社会治理

2015年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个体化社会与社会治理 【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hainan/?wt.mc_id=bk10634. 【关键词】 个体化社会社会治理 【背景链接】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持续变迁,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日益加速,城乡社会个体逐渐从原来作为其行动框架和制约条件的单位或集体、社区,甚至家族和家庭中抽离,日益自由并成为能“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个体,社会的个体化特征和趋势日益清晰,个体化社会已然到来。在个体化社会,个体获得了相对更多的自主权、更多隐私性的个人空间,为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此同时,失去集体或单位的庇护之后,个体面临的是更多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困扰,社会风险不断向孤立、孤独的社会个体沉淀。个体化社会的新特征及其对传统社会治理的挑战,需要社会治理新的应对。 【特征】 受现代化进程的高度时间压缩、既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滞后等因素复合叠加影响,我国的个体化社会呈现出与总体性社会迥异的新特征。 一是社会关系的脆弱化。 二是生活场域的陌生化。 三是意义世界的功利化。 四是风险承担的个体化。 【问题】

由于社会个体不断从阶级、社区、集体中溢出,不断从抽象的集体主义中脱离,个体化时代的社会治理,已经不可能再像总体性时代的社会管理一样,仅凭对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全面掌控就能实现,仅仅依赖单位或集体、社区等中层社会设置就能实现。个体化时代的社会治理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治理问题个体化的挑战。 二是治理组织能力弱化的挑战。 三是治理合作困境化的挑战。 【措施】 个体化时代,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个体化的风险,个体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社会、更依赖于社会。社会治理的主旨在于不论个体所处境况如何,都能公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都能获得安身、安心之所,从而实现社会和谐。个体化时代的社会治理,需要新的应对。 第一,健全社会安全网,应对风险承担的个体化。 第二,引入社会工作,化解治理问题的个体化困境。 第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增强个体归属感。 第四,法治德治并重,强化个体自我约束。 【中公教育专家点评】 个体化社会并不是一个新名词,而是在社会分工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形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提高,个体化社会的特征也越来越明显,为此社会治理必须跟上个体化裂变的步伐,不断健全社会安全网,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增强个体归属感,用道德和法律共同推进社会治理。

2018年国考申论热点预测-共享经济

2018年国考申论热点预测——共享经济 华图教育尤健健 在历年的公务员考试笔试当中,最让考生充满期待的可能就是申论试卷的主题了,由于申论科目的特殊性,其分值整整占据公考笔试的半壁江山,因此大家对申论的每一次期待和吐槽热度都未曾减弱,申论材料的主题甚至一直是考试后大家分享感受的最大谈资。谈论最多的自然就是谁谁押中了材料主题,谁谁在考试前刚看过主题相似的范文或资料等等。总之,考试之后,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那么,申论作文押题到底靠不靠谱?材料的主题到底是不是能够预测?考前对热点的突击到底有没有意义? 事实上,相对于省联考而言,在国考备考过程中,对申论的材料的主题进行预压似乎并没有一些考生想象的那么离谱。但纵观近7年的国考申论材料,也不不难寻到一些蛛丝马迹。2010年的材料主题是讲海洋资源与环境,偏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2011年副省级主题是黄河的开发保护,偏生态,地市级是农村地区教育和文化问题,偏文化和社会;2012年考的社会道德和公共安全问题,偏社会文化类;2013年主题是文化遗产和文化发展的问题、偏文化层面;2014年是社会心理健康的问题,偏社会层面;2015年讲的科技和人文的关系,材料重点偏向科技发展层面;2016年副省级和地市级主题差异较大,副省级讲礼仪文化与公民素质,而地市级的主题则是好政策,分别偏向文化和社会管理;2017年副省级与地市级又比较相近,都讲的是城市水系建设的问题。历年的申论材料主题看似凌乱,但稍加梳理就会发现,国考的主题怎么变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这“五位一体”当中。这对广大考生的复习备考而言,无疑指明了大体方向。 关心时政的同学应该会注意到,201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自此,“五大发展理念”便成为了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也成了各个社会团体热烈讨论的话题。这五大理念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经济、政治、生态文明、文化、社会建设其实是相互对应的。对于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的建设发展,创新是动力,协调是节奏,绿色是底色,开放是格局,共享是目标。 “五大发展理念”提出后的第二年,2016年的4月23日的25省大联考就将“创新”作为了材料的主题,这也给我们了一个信号:最近几年的考试主题很有可能就在“五大发展理念”之内。而在这“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享”则是最可能考察的方向。

2015省考申论热点:新时代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

申论热点冲刺:新时代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 关键词 : 新时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 1、农民工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文明进步密不可分。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工就有2亿多,这就是中国特色、基本国情。广大农民工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一般规律,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农村富余劳动力会越来越多地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亦工亦农、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首先,农民工群体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广泛分布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为工业发展增强了竞争力,为城乡建设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 第二,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特别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打破的情况下,农民外出务工闯出了一条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我们必须更好地发挥农民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第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让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认真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其答案(地市级)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地市级) 给定资料 1.当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许多城市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城市生命线似乎脆弱得不堪一击。一场不太大的雨雪就能让城市半瘫痪,居民的家也不再是安全的港湾,劣质建材散发着致癌的毒气,劣质缆线成为埋在家里的地雷,泄露的燃气就象身边的火药库,噪音公害仿佛幽灵般游荡的杀手;热岛效应闷得我们大汗淋漓,沙尘暴刮得我们泪眼迷离;逢雨必涝正成为中国大城市的通病;一向被视为“最安全交通工具”的电梯也频出事端,社会上甚至将其作为“凶器”的代名词……我们正处在一个高风险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城市灾变几如脱缰之马。 对大自然的愤怒我们应该心存敬畏,但对这些人为的城市灾难,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灾难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 安全感是生活质量的刻度,是人们心理需要中的第一需要,是人格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成分。一旦这最重要的东西缺失了,人们还能放心地去哪里?还能放心地乘坐什么出行?还能放心地吃什么?尤其是城市突发性危机事件,凸显了当今社会缺乏综合应急系统的软肋。 在诸多涉及公众生命的问题中,首要问题之一是公共应急资源需要整合。一方面不少部门总在强调自己的救援力量如何的不足,另一方面又分明有庞大而名目繁多的救援队伍,地震救援、城市消防、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城市危险品救援等等,这些队伍都具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可问题在于这些救援力量往往仅是行业自己的,在条块分割的情况下,力量相当分散,很难形成合力。一些有识之士一直呼唤构建一个城市综合减灾应急系统,公众则需要培养必要的危机意识,要“伤后知痛”。现在很多事故灾害都直接波及城市中无辜的公众。在不少情况下,传统观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灾难与危机。 因此,对相关公共文化教育的呼唤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井喷、火灾、爆炸、踩踏事故、地铁追尾、游船翻沉、文物烧毁等,被媒体通天热炒,显示出一种防灾预警意识的觉醒。但我们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文化自律性、生命化、安全技能观等方面。有学者认为:西方人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往往表现出一种自觉性及自律性,强调保障安全是人的权利;中国人从古至今则更多的强调用典范的影响力来影响行为,此种方式很难完全适宜于现代城市化的生活状。西方人“生命第一”的文化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中国人却过多的宣传“国家财产第一原则”,这与“应急避险权”所主张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似乎相悖,美国在1985年就组建了社区救灾反应队,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经常组织北美统一的火灾“大逃亡”训练活动;中国人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还只停留在对安全警钟的认知环节,暴露在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产品上存在的诸多不足。这一切,都告诫我们必须系统地、更加完善地开展公共文化教育。 2.如果地铁站台或者行驶中的地铁列车失火了,大量乘客如何有效疏散?如果12级台风登陆上海,那些高层建筑上的玻璃幕墙顶得住吗?……这一个个“如果”,都是上海某大学防灾救灾研究所的一个个科研课题。 上海某记者报道:最近在全市开展的“我为城市安全献一计”活动,引起研究所专家们的更多内容请登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330245.html,)

2015年国考申论参考答案(副省级)

2015国考申论参考答案(副省级) 一、请在“给定资料1”的三处横线上各填一句话,使该资料的结论语义连贯完整。(10分)要求:(1)准确、全面、精炼;(2)在答题卡上按“可见,科技创新不仅……同时……因而……”的句式作答;(3)总字数不超过100字。 【题目解析--中政申论梁宇、许琴梅】 本道题属于概括类题型,主要考察应试者提炼信息和归纳、整合的能力。这道题的出题方式在形式上还是比较新颖的,但类似的题型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14年深圳市考的第一题就是类似的题型,在我们中政申论方案学习的小伙伴应该比较熟悉了。 由填空中出现的几个关键词,可以得出这里实际是要我们依据前面的资料来归纳科技创新带来的影响,而马克思就对科技创新的影响作出了具体的介绍——马克思指出,科技创新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把人从繁重而单调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节约了劳动的时间并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创造了更多的物质基础,从而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分析到此,可以说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剩下的就只是组织和加工了。组织答案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表述的简洁性,避免字数超出要求。 在这里需指出的是,“不仅……同时……”两者之间体现的是并列关系,很显然关于解放劳动力、创造物质基础和节约时间属于并列的内容,而“从而”属于递进的内容,因此,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应放在后面体现。通过这道题的作答应该知道之前向阳花木老师在一品论坛中为大家总结的逻辑衔接词的重要性,不但适用于文章写作中,同样适用于阅读、小题型作答中,小伙伴们要注意强化这一块。 参考答案: 技术创新不仅把人从繁重而单调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着新的物质基础和必需的自由时间,因而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力量。 二、新技术的使用能否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给定资料2”,谈谈你的看法。(20分)要求:(1)观点明确,有理有据;(2)论述全面,语言简明;(3)不超过250字。 【题目解析】: 1、本题很明显是一道综合分析题,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问题的能力。中政申论专家认为此类题型可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作答层次组织答案。 2、本题要求对题目给定的议题阐述看法并分析。中政申论提醒,一定要准确把握分析对象,即“新技术的使用能否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这是作答先决条件。具体作答:首先明确能否突破(材料明确体现不能),然后分析为什么不能(新技术的使用为什么没有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最后辩证地总结并简要提及措施。 3、题目要求“观点明确”,因此考生在作答开始就要表明观点:新技术仍未能穿透社会结构的屏障;题目要求“有理有据”、“论述全面”,因此在“为什么”中要注重分析的辩证、全面与深入,不能顾此失彼;题目还要求“语言简明”、“不超过250字”,因此还要注意语言表达的简洁性。 【中政申论参考答案--柳浩、周鹏】 从现在看来,新技术仍未能穿透社会结构的屏障,还看不到明显的趋势。【观点,即是什么】 一方面,新技术只在一定程度上拉平了少数人和彻底掌控信息的垄断者的一种鸿沟。另一方面,新技术的使用显现出非常明显的马太效应。当弱势群体从新技术中获益时,强势群体可以更好、更有利地利用这些新技术,并会对其他人的使用加以控制,以获得更多的收益,进一步拉大了强弱差距,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为什么】 但需承认,新技术的使用在生活和交往中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不能夸大其作用,而需要线上与线下结合起来,让弱势群体更好的获取信息、资源和各种各样的机会。【怎么办】【字数:244】 三、假设你是制博会组委会的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3”,就本届制博会的亮点,草拟一份备询要点,供组委会领导在制博会开幕日的记者通气会上使用(10分)。要求:(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2)概括准确,分条表

2015永州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跨境电子商务

2015永州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跨境电子商务【背景链接】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政策支持力度也逐步加大。相对于传统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具有明显的自身优势,在当前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应当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可持续化发展。 2014年1月20日,国内首个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在上海成立,旨在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加强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显示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积极探索。 【标准表述】 [优势] 一是交易范围的全球性。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跨境电子商务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化解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限制,实现了无国界贸易,引起世界经济贸易巨大变革。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范围的全球性使得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全球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国际市场需求和流行趋势,从而可以不断改进设计,提高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信息交流的即时性。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贸易双方可以即时进行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下单、付款都在瞬间完成。对于音像制品、软件等某些数字化产品的交易,订货、付款、交货等环节都可以即时清结。这种信息交流的即时性,能够拓展国际市场边界,大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间的互利共赢。 三是贸易渠道的便捷性。跨境电子商务省去了传统跨境贸易的很多中间环节,增强了跨境贸易的便捷性,有利于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降低了从事跨境贸易的门槛,使得过去复杂、专业甚至带有某种神秘色彩的国际贸易变得简化、透明,降低了交易成本,缩短运营周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面向国外买家的营销渠道,已经成为外贸的重要增长点,是“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平台中.公教育版权。 [参考对策] 第一,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与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尚未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的任务十分迫切。一方面,在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既要以确定性的安排弥补技术和信用的不足,又要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法制环境,避免

2015省考申论热点:推进新型城镇化

申论热点冲刺: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 1、新型城镇化最早2007年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的具体定义和发展模式,最早出自一篇文章:中国复兴的前提是什么,作者张荣寰,在生态文明理论中提出中华民族生态文明发展模式。2014年1月20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修改完毕并上报,规划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战略重点和配套制度安排。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谈新型城镇化:从概念到行动:一、传统的城镇化,市优先发展的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讲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绝对不能搞成“一样化”发展,不能把农村都变为城市,而是要走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三、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盲目克隆国外建筑,而是要传承自身的文脉,重塑自身的特色。没有自己的文脉,形不成自己的特色,自身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就会千城一面。 2、16日,李克强总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核心在写好“人”字。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目的在于造福百姓,让百姓真正融入现代文明,共享中国乃至人类发展的成果。这些年来,中国城镇化成绩斐然,

2015年国考【市(地)以下】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卷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3.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4.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资料 1.1867年,约瑟夫在加利福尼亚一个牧场工作,常常一边放羊一边看书。在他埋头读书时,牲口经常撞倒放牧的铁缝栅栏,跑到附近田里偷吃庄稼。牧场主对此事十分恼怒,威胁要将他辞掉.约瑟夫经过观察发现,羊很少跨越长满尖刺的蔷薇围墙。于是,—个偷懒的想法浮上心头:何不用细铁丝做成带刺的网呢?他把细铁丝剪成小段缠在铁丝栅栏上,并将铁丝末端剪成尖刺。这下,想要偷吃庄稼的羊只好“望网兴叹”,约瑟夫再也不必担心会被辞退了…… 约瑟夫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小发明竟然造就了这样宏大的景观,也没想到他最初用来限制羊的带刺铁丝网,不久就被用来限制人了:带刺铁丝网除了在监狱、集中营、战俘营中用来圈住人外,还在战场上得到了广泛应用。有人把这种铁丝网列为“改变世界面貌的七项专利之一”,因为这项技术的创新,带来了制度的创新。有经济学家说,铁丝网催生了美国西部的早期产权制度(铁丝网帮助牧场确定了边界,并因此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才是铁丝网最大的贡献。 铁丝网的发明也由此启示人们,新技术的创意和发明,与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制度的改变,都有直接的关联性。 近百年来,人类的科技只能用突飞猛进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如果让一个1900年的发明家来看今天的世界,他会认得汽车、电话、飞机,也能想象出宇宙飞船、深海潜艇,但他绝对会对计算机、互联网、基因工程、核能一无所知。现在,知识爆炸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自信和乐观,有位作家这样写道:“我真诚地相信,我们生活在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知识时代,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了解……只要是人能想到的事,总有人能做到。”20世纪是科学技术空前辉煌的世纪,人类创造了历史上最为巨大的科学成就和物质财富。这些成就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及质量,同时也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思维、观念和对世界的认识,改变并继续改变着世界,也使人类思考的方向有所变化。由此带来的,是对人类不断创新的深刻认识。而技术的更新具有一种加速度的特质,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电子产品例如电脑、手机等的更迭,更是呈现出几何级数的速度,更新换代往往在两三年内就得以完成。以致有人认为:新技术是一种创造性的毁灭力量。 习近平在2014年6月9日召开的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强调,我国科技发展的方向就是创新、创新、再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习近平强调,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

2015年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毕业季大学生为求职整容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战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公教育专家特别推荐最新考情资讯,深度剖析时下热点,整合公考疑难问题,预祝广大考生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金榜题名,荣获佳绩。 【背景链接】 随着暑假的来临,整容市场的生意也日渐火爆。多家媒体报道相关内容,毕业季的大学生为求职再次成为整容主力军。 虽然有“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古训,人人都知道能力的重要性。三国时期的庞统浓眉掀鼻、黑面短髯、面容古怪,却道号“凤雏”,与诸葛亮齐名。但在如今,相同的条件下,除非你特别优秀,否则你难入招聘者的法眼,因为“拼爹”、“白富美”、“高富帅”不时存在。“相貌佳者录”,已是当前社会就业市场中一个无形、无约定的标准,像一个指挥棒指挥一个又一个求知者去整容,去改变自己先天的不足。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学而优则仕”曾是用人单位的择人标准,现如今“以貌取人”现象层出不穷。事实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招聘单位更青睐外貌更好的学生,更何况今年被成为“最难就业季”。毕业大学生为求职整容的初衷,从表面看来是环境所逼,为了一份称心工作,必须“闪亮”上场。但是以貌取人导致“整容求职”的背后深层原因值得探求。 其一,用人单位的招聘观存在问题。现在的求职单位,毫不掩饰对求职者的外貌要求,包括身高、体重等择优录取标准。面容姣好的求职者往往很吃香,有能力却不漂亮的总被冷眼相待。不难看出,在长相、气质方面出众重要还是适应岗位能力重要,在不少用人单位充满了矛盾的选择,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形象与能力兼备的所谓“完人”不一定适应用人单位的管理。总得说来,一般岗位,并不是选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公关经理,换句话说,即便主持人行业照样有“另类”出彩,深得观众的喜爱,所以,长相其实并非那么重要,但不少用人单位缺乏好的招聘理念。 其二,大学生的心态也发生变化,多重外表而忽视内在。一些学生将求职失败归咎于长相;女大学生恋爱告终,也把挫折原因总结于身材。他们不满意自己的外貌,所以妄自揣测这一切错误都源于外在。但是,他们遇挫的真正原因不是他们

2015年国考地市级申论真题范文

中政申论/向阳花木 各位小伙伴,等了一晚上也木有等到地市级申论真题的材料。厌烦了各路名师的“滔滔不绝”“指点江山”的风流大度,于是只要利用有限条件,结合题目及小部分材料来写文章哦。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有所帮助!记住:我们要天马行空的思想,更需要脚踏实地的行动! --向阳花木 且把人文植心间莫让科技失光泽 --科技与人文交融共建和谐美丽新生活 当手机、电脑让“天涯若比邻”成为现实,当新技术的运用让世界触手可及,当信息技术的普及逐步打破社会闭塞的鸿沟,我们已然迎来了科技改变生活、改变人生、改变世界的发展新天地。但与此同时,新技术有没有可能穿透社会结构的屏障?科技如何与人文交融等也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新议题。为此,我们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守人文与科技交融的发展理念,让科技闪耀人性的光芒,共建和谐美丽新生活。 科技与人文交融是民众融入社会、融入世界的钥匙。我们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更接近科技,信息技术的运用让人与人、人与世界的距离更近,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分依赖科技、技术也扼杀了我们的“感性情怀”,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家庭和亲属关系维系的情感纽带,让情感变得空洞、灵魂变得空虚。科技终究是为人服务的,在注重科技创新的同时,更需以人性应有的光辉、情怀来审视我们的发明、创造、运用,让技术插上人文的翅膀,戴上世俗生活的帽子,引领我们更好的了解自己,了解赖以生存的世界,让科技为我们融入社会、融入世界创造渠道和便利。 科技与人文交融是赋予科技新生命的雨露。科技改变生活,更改变了人类发展的轨迹,但高铁事故的惨剧、马航失联的悲伤也提醒着我们科技创新、运用中所存在的不足。科技是严谨的思维和创造,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科技对于发展的作用、价值,衡量科技在大众化、商业目标、社会发展的地位,寻求科技创新与人文情怀的平衡,这种平衡是生活的智慧,是更好绽放科技生命力应有的态度。只有当科技被赋予生活化的特质,更多关注人的需求,才能更准确的表达出科技创造最深邃的思想,科技的价值才能发挥到极致,契合人类发展的特性。 科技与人文交融是共建美丽新世界的催化剂。美国的iphone能联通中国的亲情,中国的海尔同样能保鲜美国人多样的生活。科学无疆界,技术无国籍,普遍的人文情怀方才构建了相互尊重、和而不同的人类社会。当今的时代,科技是一种工具,但又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它承载着人类发展的希望,承载着我们追求更好生活的期待。打破陈旧观念的藩篱,摒弃科技是呆板的见地,最大限度的解放和激发“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类远非石器时代,远非“独乐乐”的封闭时代,科技创造需要且能够注入更多人类普遍的感知和情感,注入更多“求同存异”的共识,在科技与人文交融、国家与国家一体中创造美丽新世界。 归根结底,科技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今天的我们处在人类历史上最好的时代,比任何时期都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更加注重科技的人性化、生活化、大众化。人文精神能滋养我们的情怀,科技同样能让我们的生活绽放更加华美的光彩。我们正以包容的姿态接近科技、身携人文,逐步解开未来世界的奥秘。

2015年国考《申论》真题及答案(市地级)

2015年国考《申论》真题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一、给定资料 1.1867年,约瑟夫在加利福尼亚一个牧场工作,常常一边放羊一边看书。在他埋头读书时,牲口经常撞倒放牧的铁缝栅栏,跑到附近田里偷吃庄稼。牧场主对此事十分恼怒,威胁要将他辞掉。约瑟夫经过观察发现,羊很少跨越长满尖刺的蔷薇围墙。于是,-个偷懒的想法浮上心头:何不用细铁丝做成带刺的网呢?他把细铁丝剪成小段缠在铁丝栅栏上,并将铁丝末端剪成尖刺。这下,想要偷吃庄稼的羊只好“望网兴叹”,约瑟夫再也不必担心会被辞退了…… 约瑟夫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小发明竟然造就了这样宏大的景观,也没想到他最初用来限制羊的带刺铁丝网,不久就被用来限制人了:带刺铁丝网除了在监狱、集中营、战俘营中用来圈住人外,还在战场上得到了广泛应用。有人把这种铁丝网列为“改变世界面貌的七项专利之一”,因为这项技术的创新,带来了制度的创新。有经济学家说,铁丝网催生了美国西部的早期产权制度(铁丝网帮助牧场确定了边界,并因此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才是铁丝网最大的贡献。 铁丝网的发明也由此启示人们,新技术的创意和发明,与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制度的改变,都有直接的关联性。 近百年来,人类的科技只能用突飞猛进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如果让一个1900年的发明家来看今天的世界,他会认得汽车、电话、飞机,也能想象出宇宙飞船、深海潜艇,但他绝对会对计算机、互联网、基因工程、核能一无所知。现在,知识爆炸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自信和乐观,有位作家这样写道:“我真诚地相信,我们生活在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知识时代,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了解……只要是

2015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微信监管

背景链接 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主要从行业的资质、隐私的保护、实名制注册、备案审核和内容限制等方面对即时通信通讯平台和用户的规范做了很多界定,并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目前,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客户突破8亿,公众账号超过300万个。微信开启了移动互联网传播的新时代,正在成为网络舆论的发动机。 深度解析 [具体表现] 但随着微信公众平台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其信息传播范围逐渐扩大,一些人借助这一平台向公众传播谣言、暴力、恐怖、欺诈、色情等违法违规信息,左右网络舆论的能力随之增强,严重威胁着网络传播秩序和公共利益,甚至危及国家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过激言论和敏感信息无序扩散,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由于微信以点对点的方式传播,内容仅停留在传受双方的移动终端上,其他用户无法获知,这就使微信成为一个天然的私密媒体平台,信息传播更具隐蔽性,一些在微博上受到严密监控的内容很有可能通过微信公众账号传播。这种小范围朋友圈内的转发,给过激言论和不良信息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并且更易被用户相信,增加了舆论监管的难度。微信公众账号的封闭交流还会导致某些舆情在微信圈子里悄然流行之时,外面的人还一无所知,当舆情发展到主流网站、论坛、微博中的时候,就直接给相关管理部门形成比较大的舆论压力。 二是微信圈群较为封闭,容易导致信息传播的偏向和极化。与微博相比,微信新加朋友来源多为QQ及手机通讯录,这部分好友与网民现实生活中好友的契合度较高,这使得微信好友更具真实性,信息来源更易被信赖。所以,微信用户的信息交流者偏向于有共同兴趣、相似价值取向的群体,导致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极易出现“群体极化”现象。 三是微信的社会动员成本低,容易将公共事件进一步变成社会行动。微信所依靠的是基于熟人的“强关系”,在发动线下活动时极具号召力。而且,在热点事件中,微信公众账号中的观点与微博平台观点形成共振,既易加深固化既定观点,也大大降低网络时代社会动员的成本。一个帖子经微博、微信传播后,能够迅速激起其他无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所谓“自由派公共知识分子”,利用微博、微信等阵地,通过网上网下互动、国际国内联手,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是微信可以降低有效信息的识别度,成为谣言传播新渠道。境内外一些势力将互联网作为对我渗透破坏的主渠道,以“网络自由”为名,不断攻击污蔑、造谣生事,试图破坏我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还有一些人出于政治或商业利益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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