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备案验收流程

建筑节能备案验收流程
建筑节能备案验收流程

建筑节能备案验收流程一、流程图

二、建筑节能备案分类

建筑节能备案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三、建筑节能备案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设计、建造以及相关管理活动过程中,均应进行建筑节能备案。

四、建筑节能备案验收

1、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后

15个工作日内,到市建设局墙改办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并提供下列材料:

1)宜兴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3)居住(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报审表。

2、建设单位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市墙改办到场监督。

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应由建设单位办理专项验收备案,并

提供下列材料:

1)宜兴市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

2)宜兴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3)审图审查意见书及回复意见;

4)热工节能计算;

5)材料复验报告;

6)隐蔽验收记录;

7)供货单位企业资质

供货数量;

8)施工方案;

9)现场施照片。

五、受理部门和人员

墙改办综合科

吴永超

联系电话: 87988804

六、办理时限

墙改办自收到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的审核工作。予以办理备案手续的,签署专项验收备案意见,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作出不予办理备案手

续的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告知整改意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流程图 项目名称流程名称单位竣工验收流程 验收日期概要描述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 负责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测量单位 1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 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 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 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2 3 4 5 总承包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申请之日即为法定竣工日 6 7 规划验收办理流程: 1、书面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验收申请表);2、经批准的验线 资料;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资料 及图纸;4、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 性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竣工测量: 是工程竣工后,为编制工程竣 工文件,对实际完成的各项工 程进行的一次全面量测的作 业。 8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 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凡设计, 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 立卷归档。 建设单位应尽早组织档案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 个月之前完成。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之内必须向工程档案主管单位提交工程 档案。 公司名称密级公开共1页第 1 页 编制单位签发人签发日期 竣 工 评 价 竣工 验收 备案 规划验 收取证 环 保 验 收 人 防 验 收 建设单位组织 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 组织初验 防 雷 验 收 水 压 验 收 燃 气 初 验 市 政 验 收 环 卫 验 收 绿 化 验 收 消 防 验 收 配电工程验收 档 案 验 收 电 梯 验 收 总承包单位 组织预验收 竣工 测量 整体工程及其室外工程 基本完工,各项资料齐备 所有资料移交档案馆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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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 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四十九条);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令); 4.《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二、网上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 4.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原件);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原件); 13.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录入系统,原件随工程资料存入城建档案馆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须有城建档案馆的盖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网上备案流程 网上申报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如下: 系统登录→在线填报→扫描上传→持原件至窗口领表 1.系统登录: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 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即可进入到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登录页面,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即可登录竣工验收备案主界面。 2.网上申请: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流程:点击“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主界面的“竣工备案申请”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或监督注册号)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或上传施

竣工验收流程(常州)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竣工备案阶段。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般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结束,特别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可以根据“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4.1单位工程的合约内容全部完成,并接通正式水源、电源 1.4.2道路、管线等室外工程已完成。 1.4.3工程施工质量资料齐全并经建设(监理)审核通过。 1.4.4监理(建设)单位提出了《工程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1.4.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1.5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应包括: 1.5.1工程概况; 1.5.2验收依据; 1.5.3工程已具备的验收条件; 1.5.4验收组成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1.5.5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内容: ①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需要汇报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②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交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放在现场),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 ③明确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的核查内容,确定抽查项目,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抽查,对每个抽查项目形成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再汇总到《单位(子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 、基础分部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E、各种核查要录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 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 、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C、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d、验收监督通知单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纲要图.doc

1方案报审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合同 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审批、 施工方案 手续齐全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 文件报审 形成 未批准批准 建设(监理)《施组、方案报审表》 单位批复意见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 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与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 2、施工方案交底 底 3、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进入施工质量验收报批 流程 方案报审流程图

2物资进场验收流程 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厂合格证; 供应单位根据供货合同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提交相关质 组织工程物资进场 厂家质量保证书; 量证明文件 进口商品商检证明; 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 验报告; 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 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检验认可文件等。 注:提交的质量证明文 件 抽样复试不合格开箱检查 合格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材料试验报告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施工单位进行工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程物资进场验收形成物资进场复试报告(试验检验单位提 供) 报 送 建设(监理) 审批签工程物资进场报 认形成验表 单位审核 退货或按 合 合同约定 格 处理 工程使用 物资进场验收流程图

3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 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 按规范、方案等形成以下资 料: 施工测量记录整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过程质量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记录改 控制检查、检验形成 施工试验记录等 施工完成,施工 不合格 单位自检 监理(建设)单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不合格组织检验批质量验形成录表 收 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图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 1 个) 同一分项工程全 部检验批完成 . 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 2 个)(第n个) 施工单位自检 合格,报监理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分项工程质量验施工单位进行分项工收记录表》《分项/分部程质量验收形成工程施工报验表》 下一个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流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 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应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2、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 3、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并报告齐全; 4、经过公安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5、经过了由建设单位组织并经质监站监督的竣工验收; 6、技术资料经过质监站监督员审查合格,并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存档; 7、技术资料经过当地城建档案部门初审合格并取得档案初验认可证;

8、备案时还应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备 -1表); 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 -2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含施 -1、2、3、4、7表及备 -3、4、5表); 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 -6表); ⑷、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备 -7、8表); ⑸、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交的其它文件(含电信、防雷、竣工结算及劳保基金收讫文件)。 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1、经过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技术资料交监督员审查合格、送档案馆初审合格并取得初验认可证,经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认可或准许使用的文件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及备案文件目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 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备案文件目录中的要求将文件整理齐全后交备案机关审查; 4、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收文件齐全后,应当及时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违法违规的处罚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 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 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实施施工安全评价的工程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以上5)、6)、10)、11)、12)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均需原件,除指定份数外均 为一式一份,建设局除保留必要资料外,其余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退还。(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四、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竣工验收流程(常州)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竣工备案阶段。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般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结束,特别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可以根据“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1.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4.1 单位工程的合约内容全部完成,并接通正式水源、电源 1.4.2 道路、管线等室外工程已完成。 1.4.3 工程施工质量资料齐全并经建设(监理)审核通过。 1.4.4 监理(建设)单位提出了《工程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1.4.5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1.5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应包括: 1.5.1 工程概况; 1.5.2 验收依据; 1.5.3 工程已具备的验收条件; 1.5.4 验收组成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1.5.5 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内容: ①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需要汇报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②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交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放在现场),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 ③明确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的核查内容,确定抽查项目,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抽查,对每个抽查项目形成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再汇总到《单位(子

工程验收管理系统流程

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

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备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有步骤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有哪些关键步骤?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 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 个工作日交监理公司,监理公司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交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 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 5 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 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消防备案、验收的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备案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到相应开发管理机构提出综合验收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 (2)建设用地项目竣工验收核验表;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落实证明; (6)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它设施)按规划建设完毕的现场勘查意见; (7)建设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功能验收备案表; (8)公用基础设施(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网络、广播电视设施等)配套建设合同; (9)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预)验收备案合格证; (10)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功能验收备案表; (11)前期物业管理落实证明; (12)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3)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14)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资料审查。开发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下达《补

正材料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提出备案资料审查意见。 三、项目备案。资料审查合格的开发项目,开发管理机构准予备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 备注: 1、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到市开发办技术科提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申请,并提供规划局盖章的规划总平图及竣工测量报告。技术科工作人员看现场,达到相应的要求后,开发企业提供资料正式备案。 2、提供资料中(1)(5)(6)(13)项由开发办出具,(2)项由国土局出具,(3)项由规划局出具,(4)项由质监站出具,(11)项由房管局出具,(9)项由园林局出具,(7)(10)项由市政处出具,(12)项由档案馆出具,(8)项由各专营单位出具,(14)项为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墙改办的节能意见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流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竣工备案阶段。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般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结束,特别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可以根据“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

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4.1 单位工程的合约内容全部完成,并接通正式水源、电源 1.4.2 道路、管线等室外工程已完成。 1.4.3 工程施工质量资料齐全并经建设(监理)审核通过。 1.4.4 监理(建设)单位提出了《工程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1.4.5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应包括: 1.5.1 工程概况; 1.5.2 验收依据; 1.5.3 工程已具备的验收条件; 1.5.4 验收组成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1.5.5 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内容: ①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需要汇报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②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交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放在现场),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验收组相关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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