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腐败案例

古代腐败案例

【篇一:古代腐败案例】

贪官堪比大老虎!细数中国古代10大贪官2014-08-03阅读 (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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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堪比“大老虎”!中国历朝历代都有贪官,但是,水平不一,各

有千秋。一起来见识一下古代打掉的“大老虎”,排名不分先后。

1 秦朝赵高:侵夺民田操控国库

赵高,秦朝宦官,原为赵国贵族。秦始皇听说赵高能力强,便提拔

他担任了中东府令,兼行符玺令,成了掌管皇车马和能自由出宫的

官吏。

赵高利用手中的职权,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各项经济事务横加干涉,

侵夺民田,操纵赋税,控制国库。几年的时间,赵高就成了财富难

以计数的富翁,其爪牙也大发横财,国家的财力却日趋薄弱。赵高

入秦宫20多年,依靠弄虚作假,弄权不止,贪欲不足,终得报应。

2 “跋扈将军”:家财三十亿

梁冀是东汉安定乌氏(今甘肃平凉西北)人,做过大将军。在朝廷

里横行二十几年,人称“跋扈将军”。

公元158年,恒帝为了夺回大权而先发制人,包围了梁冀的住宅,

逼迫梁冀夫妇自杀。遭处置的梁冀党羽达300多人。梁冀被抄家后,恒帝把他的财产进行拍卖,得到30多亿银钱,相当于当时国家税收

的一半。

3 东汉王温舒:大肆杀人以权换钱

王温舒,阳陵人。年轻时的王温舒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且性格

暴虐,常常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王温舒不仅仅是一个以杀立威的

酷吏,他还是个贪官。

王温舒有两副面孔,一副是“酷”,在无权无势者面前,他以酷行贪;另一副就是“谄”,在权贵面前,他以谄行贪。王温舒手段不外是贪

污和纳贿两种。就其贪污而言,主要是贪污被籍没财产。在广平,

在河内,在京师,他杀几万人,被没收财产的人有上千家。

4 西晋石崇:拦劫沿途客商敛财

石崇,西晋著名富翁。其财富来源是任荆州刺史时拦劫沿途客商而得。最经典的故事是与晋武帝的舅舅王恺斗富大获全胜,可谓“富可

敌国”。石崇的财产山海之大不可比拟,宏丽室宇彼此相连,后房的

几百个姬妾,都穿着刺绣精美无双的锦缎,身上装饰着璀璨夺目的

珍珠美玉宝石。

5 南宋右丞相:“光明正大”地卖官

陈自强在南宋宁宗时做到了右丞相,他依仗着曾经做过实权人物韩

胄启蒙老师的资历,贪赃枉法,什么事都干。凡是求官的人,他都

派人谈好价钱,一切办妥后再“光明正大”地授官。地方官送公文到

京城,封函上一定要注明“某物多少一起献上”。凡是没写的,就根

本不打开。

韩胄北伐失败失去了权势,陈自强失去了靠山,又因谎报军情被朝

廷罢免,最终死于流放地。

6 北宋蔡京:造假账,领双份的宰相俸禄

蔡京是福建仙游人,北宋著名的奸相,在王安石推行变法改革之际,他投机新党,与宦官童贯狼狈为奸,终于爬上相位。

在一系列祸国殃民的搜刮中,蔡京自己也乘机假公济私,广为聚敛,还拥有土地50万亩。这还不够,蔡京晚年“既贵而贪益甚”,甚至不

惜造假账,领双份的宰相俸禄,可谓贪婪无耻之极。一次,皇帝赐

他一座西花园,他为了扩建竟拆毁附近民屋数百间,建成后的西花

园奢华甚至超过皇帝的东园。当时太学生联名上书,把蔡京、王蒲、童贯、梁师成等6 个劣迹昭著的人称为“六贼”,蔡为六贼之首。靖

康之变后,他被继位的钦宗下令流放,死于海南。

7 唐朝元载:就连胡椒也贪64吨

元载有种癖好,热衷于大兴土木,建房盖屋,这也是所有贪官的三

部曲(票子、房子、女子)少不了的一环。他所建的屋宅,竟占了

大宁、安仁、长寿三坊,唐代长安都城有109个坊,元载就占其三,可见规模之大,建筑之多。他倒台后,被没收的宅舍足够分配给数

百户有品级的官员居住使用,而且,抄家的物品中居然还有八百石

胡椒。据有人计算过,唐时一石重为现在的79320克,那么八百石

就是现在的64吨。

8 明代刘瑾:对不贿者贬官或下狱

刘瑾是陕西兴平人,入宫后,他先是侍奉太子朱厚照,后来朱即位

为武宗,刘瑾和马永成等宦官皆因东宫的旧恩得宠,号称“八虎”,

刘瑾还当上了最重要的内宫衙门司礼监的掌印太监。

刘瑾为聚敛财产,不惜公然索贿。重贿者升官;不贿者,或贬官,

或下狱,或勒令致仕。刘瑾还大肆贪污国库金银,中饱私囊。刘瑾

当政5年,最后谋反事败,被捕处死。当时武宗亲自抄没其家,除

了抄出伪玺、玉带、兵器外,还有金银数百万两和不计其数的宝货。

9 明代严嵩:两父子控制吏部兵部受贿

严嵩,江西分宜人。乡试中举后授翰林院编修,礼部侍郎,爬上了

不得内阁宝座。按照高官荫子的规定,其子严世蕃也进入官场,渐

官至工部侍郎。从此父子把持朝政,大肆贪污腐败,号称“大丞相、

小丞相”。

嘉靖四十四年皇帝下诏将他们二人重新逮捕入狱,经审判,判他们

大逆不道与谋反之罪,判处斩刑,不久伏诛于市。抄其家,得黄金

三万两千余两、白银二百零二万余两,珍宝无数,几乎超过了皇室

的珍藏。

10 清朝和珅:家产超过朝廷十年收入

和珅,满洲正红旗人。乾隆去世后,嘉庆下诏令和珅自尽,并抄了

和珅的家,其家财超过朝廷十年收入。

和珅聚敛财富之多,在历代文武大臣中首屈一指,是中国古代最大

最富的贪官。家产约有8亿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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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古代腐败案例】

雍正的前任圣祖仁皇帝康熙,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

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接手时,

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而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雍正说:“历年户

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说,“近日道府州

县亏空争粮者正复不少”,“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如

此看来,则堂堂大清帝国,竟是一空架子。外面看强盛无比,内里

却空空如也。

国库空虚,关系匪浅,新皇帝岂能坐视?

然而钱粮的亏空,又不简单地只是一个经济问题。各地亏空的钱粮

到哪里去了?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自身渔利,而

户部的银子,则被皇帝和权贵们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

走了(其实也就是侵吞)。这么多人来挖国家的墙角,国库还有不亏空的道理?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的贪污、挪用、借支公款,又确有其“不得已”处。因为清从明制,官员俸禄极低。正一品官员

的年俸不过纹银一百五十两,七品县令则只有四十五两。这点俸银,养家糊口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打点上司,迎来送往和礼聘幕僚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明清两代吏治的腐败,是给逼出来的。

由此可见,亏空关系到吏治,吏治又关系到体制,这是一个连环套。这个连环套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含糊不得。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

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抓钱袋子,所以亏空不能不补。吏治的腐

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吏治不能不抓。

两件事既然都与制度有关,则制度也不能不改。雍正把这一切看得

十分清楚。因此,清理亏空这件事,在他那里就变成了体制的改革。不过,事情还得从清理亏空做起。它是最好的突破口,也是当务之急。

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刚好

一个月时,雍正皇帝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雍正不顾乃父“尸

骨未寒”,就要对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其决心之大,也可见事

情之紧迫。这是雍正即位之后的第一个大战役,关乎国本,也关乎

帝位。一旦无功而返,或半途而废,不但雍正自己身败名裂,国本

也可能为之动摇。因此只能胜,不能败,只能进,不能退。

然而雍正信心十足。

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确实不是糊涂皇帝,更不是纨□阿哥。而且,与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洞悉下情。各级

骨什么鬼心眼,小动作,官场上又有哪些流习和积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向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

对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没有不打折扣的。

清查亏空牵到那么多官员的切身利益,岂有不研究对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对策,我更有对策。我的对策是:先研究

你的对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针对你的对策来的,看你

还有多少对策!这一下,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确实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贪污犯去查自己的贪污,那是

永远也查不出来的。他们的上司也同样不可行。因为没有一个贪污

犯不巴结上司,不给上司行贿送礼。如果他不巴结上司,或者上司

不接受贿赂,他还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来,被弹劾罢官了。即

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为地方上的亏空如此严重,贪

墨如此猖獗,他们居然毫无动作,那就只能是叁种情况:要么是昏官,对下情一无所知;要么是庸官,知情而不敢举报,或无力纠察;要么是混蛋,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声,对下面的胡作非为睁眼闭眼,包庇纵容,搞“地方保护主义”。靠这些人去清查亏空,那才是

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即使他们手脚干净,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对策是派出钦差大臣。这些省级或副部级的特派员直属中央,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为官清正又精明强干的能员。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后顾之忧,且直接归皇帝领导,不尽心也

会尽力。何况,这些特派员也不是光杆司令。雍正从各地抽调了一

大批候补州县随团到省,与特派员一起查账。查出一个贪官污吏,

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着妙棋,

也是一着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顽症。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

去擦屁股。亏空之所以总也补不上中,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这

一回后任是来查账的,当然不会替他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这个

贪官就再也无处遁逃,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而且,因为没有

后任给他补漏洞,他当然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就连他的

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贪污挪用,也难逃法网。

贪官们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还有对策,即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这也是老办法: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富户那里借些钱粮来放

在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分文不少,检查团一走,这些钱粮又还

回去。因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还,再说富户们也不想得

罪地方官,因此这个办法也屡试不爽。

可惜伎俩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员的同时,也给这

个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

这些钱粮既然被说成是官府的,朕就认它是国家所有,你们这些借

钱借粮给官府的人,就再也别想把它们收回去。这一下,谁也不肯

借钱借粮给贪官们了。富户们不想得罪官员,更怕得罪皇帝。再说,他们也不愿意自己的钱粮白白地送给公家。贪官污吏的又一条对策

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过,这还只是雍正一系列对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是成立“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

审计机关,

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务,是稽查核

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雍正深知,钱粮奏销,漏洞很大。一是

各省向户部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时,户部要收“部费”,也就是现在

说的“好处费”、“茶水费”。没有“ 部费”的,哪怕是正常的开支,亦

无手续或计算方面的问题,户部也不准奏销,甚至拒收税款。相反,如果有“部费”,即使是浪费亏空上百万,也一笔勾销。

二是各部院动用钱粮,都是自用自销,根本无人监督。这也是多年

积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当应天巡抚时,上缴国库的税银就因

为没有“部费”而被户部拒收。海瑞的办法,是写信给户部长官,质

问他们是为公还是为私。户部知道海瑞惹不起,这才收了税银。

海瑞是个地方官,当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国元首,岂能容忍部院

官员如此贪墨?但他知道,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没

有用的,甚至杀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办法是改革制度。于是,就有了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从此,各地方上缴税

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

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面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

可能的事。

墨吏们掩饰亏空应付检查的主要方法,无非是这叁种:靠上司包庇、借钱粮充账、花小费报销。这叁条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们也只好

认账。但他们还有一个手腕,就是把贪污说成是挪用。这是避重就

轻之法。我们知道,钱粮的亏空,原来有两个原因,即贪污和挪用。虽然都犯了王法,但贪污罪重,挪用罪轻。何况,挪用有时还是因公,比如紧急救灾、临时招待、应付上司等,属“情有可原”。

而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贪污,后查挪用,这就给贪官留了空子。雍正对这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说:“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实”,是贪官污吏的一贯伎俩。如果“万难掩饰”,便把数额多的说成

是挪用,数额少的说成是贪污,“ 为之脱其重罪”。结果,是“劣员无

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举报),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

雍正当然不能让他们得逞,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后查贪污。而且,在追补赔偿时,先赔挪用部分,后赔贪污部分,一分一

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无论贪污还是挪用,每一笔账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这一下,贪官们最后一条退路也被堵死。

现在雍正便可以“关门打狗”了。打的办法也有叁种:一罢官,二索赔,叁抄家。

罢官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这也是历朝历代的老办法,即查出

亏空后,勒令该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

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必然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

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姓却大吃苦头。雍正要改革,既

要国富,也要民强,不能让贪官污吏分文不损,平民百姓加重负担。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然无法

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于这些官员们

是怎样好不容易熬到那个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观点是:“朕岂

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

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

雍正下令,清查之中,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决不宽贷。比如户部

查出亏空白银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一百五十万两,另外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偿还。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允□因为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皇上至亲尚且如此,还有哪个

官员能够赖账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时,常有下发和百

姓代为清偿的,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来。

然而雍正不以为然。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也只能用来

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贪官退赃?至于士民代赔,更是混账。无非

一是土豪劣绅勾结官府,想留下那贪官继续执政;二是流氓恶棍趁

机敛财,借替长官还债为名敲诈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准。他的板子,必须结结实实地打在贪官污吏的屁股上

这就不但要追赔,还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

以垲的建议: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

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

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

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

看来,赃官们真只有“死路一条”了。

可惜,在雍正时代,他们连“死路一条”都没有。雍正的政策是:死

了也不放过他!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

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

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

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

过头点地。人一死,再大的不是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也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

不错,反腐败连死人都不放过,追穷寇一直追到阎王爷那里,表面

上看起来是狠了一点。但在贪墨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狠心,

就刹不住贪污腐败之风。事实证明,雍正这一系列政策和对策,确

实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帝国的吏治也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

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

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

了点,却是对雍正治国的公正评价

我们真的要向这位满族皇帝致敬了!一件向来都虎头蛇尾的事,竟

被他做得大获全胜,干净彻底。

(凯迪社区猫眼看人)

【篇三:古代腐败案例】

为了建立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社会秩序,更高效且具有

偏好性的分配有限的资源,文化精英发明了“礼”。“礼”要求贵族们

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都要符合他们在社会、家族内的身份和政治地位。就像贾谊所说的那样:“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则符瑞异,则礼宠异,则秩禄异,则冠履异,则衣

带异,则环佩异,则车马异,则妻妾异,则泽厚异,则宫室异,则

床席异,则器皿异,则食饮异,则祭祀异,则死丧异。”这么多“异”(即差别)显然不是简单地制定出一套条例就能加以体现,其全面

的贯彻和实施,离不开相应的物质保障。亦即是说,“礼”是建立在

扎扎实实的物质基础之上的。昔日管仲登台拜相,对齐桓公说:“臣

贵矣,然而臣贫。”桓公马上应承:“使子有三归之家。”等级制所释

放的巨大物质需求,由此可见一斑。

随着“人道”社会的发展深化,生产关系的因素在人类逐利行为中的

作用不断地被放大,越来越成为掠夺财富的手段和工具。在众多的

生产关系因素中,以礼制及其文化基础的利益分配制度是致使贪污

成为社会痼疾的最重要因素。

事实上,每个朝代的贪污演进过程基本上与“礼”的实化过程相重叠。其规律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其一,礼的建设或重建阶段。这个

阶段社会对奢靡生活的有效需求没有充分形成,社会各阶层的生活

差距不很大。例如《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汉兴,接秦之敝(同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

者过半……天下既定,民亡盖臧(同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颜

色相同的马),而将相或乘牛车。”人欲受到了社会总体资源匮乏的

制约。恰似王宁在《消费社会学》中所述:“因为在传统的匮乏或短

缺时代,欲望常常受到道德攻击,被认为是社会邪恶和堕落的根源,在那个时期占居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和规范往往是禁欲主义和消费理

性主义。”此刻,崇俭政策容易得到贯彻。所以放眼望去,无一不是

好仁(郑士元)、垕仲(陶铸)那样的清官廉吏,非惟其人“克己奉公”,也是势所使然。

其二,礼的实化阶段。经过一段时期的积累,社会各阶层的财富都

会有所增加,而统治阶层的财富增加最多。用政治手段确定的“少数

人占有大部分社会财富”分配制度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社会财富的高度

集中。类似田蚡、梁冀等等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皇亲国戚在这个时候

能够“鸱张益甚,怙宠贪恣”,从而成为首批先富起来的人也就毫不

奇怪。

其三,礼的需求释放阶段。聚集财富的目的是为了消费,随着财富

的增加,有效需求逐步形成,礼制所赋予社会的等级文化开始引发

奢侈消费。追求奢侈生活成为社会生活的主流文化,无论贫富,都

把奢侈生活视为奋斗的目标。在此阶段,礼制规定的社会等级制度

及其所形成的奢靡消费文化在加深社会分化的同时也给各阶层带来

了新的贫困,即供养阶层因为剥削加重而陷入绝对贫困和受养阶层

因为入不敷出而陷入的“相对贫困”。

所谓“绝对贫困”是指挣扎在生死边缘的生活状态,有论者把古代农

民生活的状况形象地比喻为一个人站在齐颈深的水中,经不起来自

意外事件的一个小浪头。王春瑜先生曾指出:“如果以稀粥来划分中

国的历史,两千年来不过是:大多数人尚有稀粥喝的时代;如果大

多数人连稀粥也喝不上,就不得不改变现存秩序,争取能再喝上稀

粥的时代。”

所谓相对贫困是指由于骄奢过度、互相攀比而造成的“伪贫困”。就

如司马迁所说:“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

况匹夫编户之民乎!”如果说处于“绝对贫困”境地的人追求财富是生

理上受到威胁的话,处于“相对贫困”窘地的人则更多需要应对心理

上受到的威胁。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官员已而做到像高俅那般“起居

八座,开府建衙”的地位,却还要拼命索贿、榨钱、打秋风的缘由。

只因尚有“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李邦彦”这北宋六贼

相衬,自己不得不自惭形秽,虚心学习,“再接再厉”!

清人薛福成在解释贪污成因时曾说:“非其时人性独贪也,盖有在内

隐为驱迫,使不得不贪也。”何谓“内隐”?在等级社会里,人最大的

隐私就是自己的经济状况。在礼制文化下,人的社会地位如果没有

相应的收入支撑,则倍为尴尬,而且是社会地位越高就越难堪。为此,他们不顾一切去弄钱。这种心理导致人的私心和贪欲大增,成

百上千倍的摄取资源。处在这个状态下的人几乎是不会考虑道德问

题的。于是乎社会各阶层舍本逐末,趋利若鹜。其状如雪崩,自宫

廷而下,越滚越大,最后将整个社会都卷入到里面。在合法收入有

限的情况下,需求的缺口只能是通过非法途径填补。常例(陋规)

就是人们为了弥补礼制文化所倡导的等级生活所需收支缺口的自发

性调节。陋规是对应正供而言的,也被称为“亚财政”。陋规收入在

各级官员的收入中的比重远远超过“正供”。其之所以能引发社会对

礼制的僭越是因为调整不是根据国家的政治制度而是根据人的自身

利益自发进行的。在奢靡生活的刺激下,贪污和腐败呈现出积极互

动的状态。贪污的目的是为了腐败,腐败的结果则是又进一步促进

了贪污。

当等级社会释放出天量财富需求的时候,全社会就会掀起对财富的

疯狂追逐,各个社会等级的人物都会出现严重的心理错位。他们就

会由信奉“名为锢身锁,利是焚身火”转而歌唱“今之成人者和必然?

唯孔方而已”!明人伍元萃在《林居漫录》里讲了一个叫傅时的无赖,因为有了钱,不仅士绅要与之吃吃喝喝,就是有司衙门也与他称兄

道弟。(富至数百万,初缙绅皆丑之,而今则乐与为朋友,即地方

监司亦多与往来,宴饮馈遗,恬然无复廉耻之色)对金钱的疯狂追

逐最后必然转化成对社会劳苦大众的超级剥削,并最后迫使社会在

不堪重负之下崩溃,重新建立起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平衡关系。以一

个朝代的生命周期看,礼的生命周期与政权生命周期相重叠。礼的

成熟过程就是“仁政“向”暴政”转变的过程。正所谓“昔者尧之治天下

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这一规律充分表明礼在利益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礼的名义

下被分配的社会财富远远超过官方控制下的财富分配。如果说导致

贪污的推力是对长期挣扎在生存边缘且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生活的

恐惧的话,那么以礼为核心的等级制消费文化就是导致贪污的拉力。不断恶化的财政困境使贪污行为“积累莫返”

众所周知,在古代社会,以农业为基础税源的国家财政收入是极为

有限的,仅根据耕地面积征收的财政收入不足以应付国家的基本开支。以刚刚“内攘元夷”的“朱明”为例,其践祚初年,可谓山河破碎,人民流失。人口社会生产有限,征收高赋税是不可能的,只能实行

低税收,财政上则尽可能的“节衣缩食”。据《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

财政与税收》所录,明初的时候,田赋收入仅为32789900石。为了应对税赋不足的现实,朱元璋被迫用“精兵简政”的方式减少政府开支。如把军事开支压缩到最小程度,用军屯的方式来解决养兵费的

问题。1390年,朱元璋曾高兴地宣称:“朕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米。后世若遵守,时厘饬之,何烦馕馈耶。”据《明史-食货志》载,

明政府规定,边地的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

八分屯种。”屯军要向政府交纳赋税,称为“屯田籽粒”。洪武年间规

定军屯“亩税一斗”。军屯的税粮是明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据安徽

师范大学学报《试析明后期财政危机的根源》一文称,在永乐年间,明政府平均每年可收入(军屯)粮食一千零三十万石,相当于当时

国家田赋收入的32%。但到了孝宗朝军屯制已无法维持。兵部尚书

文升说:“不知始自何年,屯田政废,册籍无存”,屯地“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据陈洪谟在《治世余闻》中记载:“各边有警,守

臣求增兵饷,户部奏称钱粮不济。上召尚书刘大夏谕曰:“永乐间频

年举兵北征,况大兴营造,费用无赀,当时未闻告乏。今百凡俱从

减省,何以反不足用?昔人云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安在哉?”陈全之曾这样评论到成化以后“因陋就简垂四十年,而戎马日耗,士卒之殷实者出钱包办而其名徒存,贫难者饥寒困苦而其形徒在,衣裳褴褛,气息奄奄,平居且不能自存,安能为国以捍御百战

之虏哉?”国家开支,三边费用最大。随着军屯制逐步瓦解,边饷全

由中央支付,军费立刻直接对中央财政产生了压力,压得朝廷始终

喘不过气来,并成为导致政权垮台的主要原因之一。

机构设置也是一样。为了少养人,裁撤冗员,节约开支,在机构设

置比较精简,在用人上能省则省。明初期的文官官员数量很少,约8000人,后增到两万多人。府一级只设十名官员,县一级仅有四名,大量工作主要靠俸禄微薄的吏。即便这样,当时的财政也感到很大

压力。宣德二年考取的一百名进士中,除一甲三人受官和二甲一人

选庶吉士外,其余96人全部归家。研究者认为这似乎也是财政困窘

的恶果。到成化朝,官员数量已翻数番。《万历野获编》卷二云:“天下武职,洪武初年二万八千余员,成化五年增至八万一千余员;

锦衣官,洪武初年二百一十一员,今增一千七百余员。此成化已前耳。若弘治已后,尚未之及也……”据考,弘治十五年锦衣卫月粮为

四万五千余石,而成化五年月支仅二万六行九百余石,足足多出了

几近一半。嘉靖初年,霍韬在论及锦衣卫冗员给财政带来的巨大负

担时感叹说:“洪武初年,锦衣卫官二百五员,今一千七百余员,由二

百视一千七百,逾八倍矣。俸粮所由不足也。”一个小小的警卫员都

能譲大明感到有负担,不能不说明财政的脆弱。嘉靖时,兵料给事

中刘体乾说:“历代官制,汉七千五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

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逾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

明朝宦官,在洪武时期只有四五百,到了成化年间已达万人。再如

生员,据顾炎武所云,宣德时全国共有生员三万人。至明末则达到

了五十余万人,较宣德时增长约十七倍左右。如再加上这些吃着官饭,但又无事可做的数十万生员,国家财政压力之大可以想象。

高高在上的权贵们应该何去何从呢?是在政治和经济上精思锐进、

谋强图变,还是对老百姓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曼库尔-奥尔森在《国家兴衰探源》中的论断一语成谶:“大体上讲,一个组织可以通过将社会生产的‘馅饼’做大来使其成员获益,因为在

分配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那一块更大,也可以在‘馅饼’大小

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分享更大的份额使其成员获益。直觉告诉我们,

第一种方法很少被采用。现实经验表明,大部分利益集团均倾向于

后一种选择,原因就在于任何一个组织要想促进全社会利益的增加,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甚至要承担实现这一目标的全部费用。因此,集团承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与收益的失衡使得任何一个组织为提高全

社会利益而进行的努力都是得不偿失的。在这种情况下,特殊利益

集团为其成员谋取利益的唯一途径就只能是尽量在社会总体收益中

为其成员争取更多的份额,而不顾社会总体利益的增加或者减少。”

以“朱厚熜、朱翊钧”等为魁首的独夫民贼显然不愿意为“调整经济关系、变革生产方式、力促科技创新”这一系列可堪惠泽整个“大明”的

举措付出任何代价,他们选择了最野蛮而又粗鄙的方式增加财富。

为了解决财政问题,明廷甚至在嘉靖、万历年间三次修订弘治年颁

布的《问刑条例》,减轻对贪赃受贿罪的处罚,规定“文职官僚、监生、知印、承差,受财枉法至满贯绞罪者,发附近卫所充军”,同时

还扩大了赎刑范围,规定所有的贪赃罪均可花钱豁免。另外,还有

许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规定。

面对财政困境,反倒是明神宗想到了另辟税源。明朝的矿冶业远不

如宋、元时期,“比之前代不及十之一二”。但其主要原因是采矿技

术落后及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组织管理生产,故而“所得不偿所费”。另外,朱元璋根据“昔者圣王定为取民之赋,有米粟之征、有布缕之征,而无有所谓金银铜铁之征者”的清规戒律和“矿盗哨聚,……民

皆开矿,农桑失业”等开采之弊,从一开始就不主张开矿,认为此举“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甚至加以申斥:“言利之臣,

皆戕民之贼也。”纵观有明一代,饱受财政困难之扰的明廷一直为开

矿之事争论不休,禁开之举十分反复。万历年间,两宫三殿受灾,

寿陵营建费用一直不太凑手,这才又开始开矿增税。据统计,“仅仅

在万历二十六年至三十四年数年间,在江南地区的矿监税,解进内

库的银子就达40万两以上。而据万历三十一年户部尚书赵世卿在奏

疏中所述,当时全国正课、杂课、额外之课等加在一起的总收入,

大约400万两。江南数年的矿监税,即使不完全统计,也已占全国

总收入的十分之一。”但是征来的这些银子没有一文用于生产或社会,而是“半以助浮费,半以市珠宝”。其结果必然是开征矿税不仅不会

催生新生产力反而是直接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再加上作为临时举措,矿监税征收缺乏健全制度程序和监督机制,故而这样的想法只

能成为腐败的契机,“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诸珰所进矿税银几及

三百万两,群小借势诛索,不啻倍蓰,民不聊生。”很多银子不是取

自山泽,而是夺取于市井,皆官府加派于民,“大珰小监,纵横绎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万历三十年,给事

中宋一韩上疏抨击税使李凤,说他“征多解少,入己者至五十一万七

千有奇。珍宝如猫睛、祖母绿、夜明珠、走盘珠,与夫异石、异盂、异乐、异器亦复称是,总之不下百万。”万历二十七年四月,大学士

赵志皋谈及矿监税使时,说他们“挟官剥民,欺公肥己,所得进上者

十之一二,暗入私囊者十之八九。”

为了解燃眉之急,朝廷还不得不开捐纳官或纳监。小说《杜十娘怒

沉百宝箱》就有:“万历二十年间,日本国关白作乱,侵犯朝鲜。朝

鲜国王上表告急,天朝发兵泛海往救。有户部官奏准:目今兵兴之际,粮饷未充,暂开纳粟入监之例。”这虽然是写小说,但并非完全

空穴来风。岂止是卖官,为了弄钱,明政府一改洪武、永乐朝对僧、道的控制,开卖度牒。明代宗景泰二年,为了救济川、贵饥荒,开

卖度牒,凡纳米五石,发给度牒。成化八年,淮扬巡抚张鹏奏请空

名度牒一万道,换米赈灾。次年,因山东灾荒,户部再发空名度牒

十万道。开卖度牒使得僧道人数泛滥,据估计“明末僧尼不会低于五

十万。”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御史宝应张稷等形容:“比来末流贱

伎妄厕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文职有未识一丁,武阶亦未挟一矢。白徒骤贵,间岁频迁,或父子并坐一堂,或兄弟分踞各署。”对此,皇帝们心如明镜。成化三年,南京兵部尚书李宾等复请令官民

子弟纳粟送监。宪宗曰:“祖宗设太学以教育贤才,非由科贡者不得

滥进。今宾等建议,欲令官民子弟出钱谷以赈饥民补太学生。古无

此比。且天下财赋所出其途孔多,学校岂出钱谷之所哉!”但积弱国

匮乃制度所致,欲罢弗能,停捐纳之策,也不过是徒托空言而已。

杨士聪在《玉堂荟记》中记到:“国学援纳,原非祖制,以首善之地,广收铜臭,最为不宜。第相沿已久,从来无议罢者。乙亥忽传谕,

一概停止,一时以为盛事。或以问余。余曰:援纳固当罢也,但非

此时事耳。又问何时当罢?余曰:外患悉平,财用充足,此其时也。或曰:若然,则更无可罢之期矣。余曰:援纳虽非美事,然犹胜于

搜括捐助。今搜括捐助有加无已,而独罢援纳可乎?即罢亦暂罢耳。明年丙子,科场届期,携银自远来者,皆废然而返。又当户部窘乏

之日,急欲得银,而停止方新,不敢言开,是公私两困,言不便者,十人而九,逾年之后,其例复开,何所见而停此两年也。乃知为政

者须度势审时,务求可继,不必慕其名而为之也。”

看来不论是救荒还是国防,明政府都离不开捐纳的收入。杨士聪所

描绘的“公私两困”正是大明外强中干的窘态。有钱才有神通,没有

银子朝廷就不成为朝廷。朱见深也好,朱由检也罢,只得同意。神

宗皇帝曾屡次温旨给反对矿税的户部尚书赵世卿:“知卿苦心!”管

子曰:“上卖官爵,十年而亡。”其后果必然会加剧官员队伍素质的

退化,导致更多的腐败出现。

过分低廉的俸禄令清官干吏难以为继,进而蜕化变质

明代实行的是“品官薪俸制”,官员的俸禄随着官秩由高到低递减。

明代官秩分为九品十八级,俸禄也据此分为十八等。正一品每年禄

米1000石,俸钞300贯,从九品禄米60石,俸钞30贯,吏不过3石。而一位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相当于五六十

两白银。吴思认为实际上他们从朝廷领到的工资并没有那么多,远

远不足以养家。

国家经费,莫大于禄饷。明代的官俸低于历代除了朱皇帝的创造外,也不排除明初的经济状况远远低于朱元璋的想象,所以发了一段时

间就发不出来了,不得不减。但他以后几代皇帝似乎手头也不宽裕,

反反复复折腾了五十年才算把固定标准弄出来。据《皇明纪略》载:“国初定制百官俸给皆支本色,如七品官月支本色米七石,足以养廉。后改四品以上三分本色七分拆色,五品以下四分本色,六分拆色,

又改外官月支本色米二石余皆拆色。拆色以钞为准,米一石拆钞十

五贯或二十贯。钞法不行不值一钱。布一疋值银不过五钱,折米二

十石。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或通不得支。其何以养廉,

其何以使之不贪!”

永乐元年,成祖想照顾一下勋戚,令公、侯、伯、皆全支米,文武

官俸则米钞兼支,但永乐二年即命公、侯、伯视同文武官吏,米钞

兼支。仁宗即位后,觉得百官俸禄过低以致于无法守节,故决定给

大家加薪。但也仅过了七八年,这一决定就被取消了。据《明会要》载:“仁宗即位,增京官及军士月廪。谕户部尚书郭资曰:‘往年百官

军士扈从,月给米五斗。今建都于此,皆有家室,恐不足以资生。

往往守义者困于饥寒,玩法者恣无忌惮。朕欲悉加倍给之,其著为令。’时官俸折钞,每石折二十五贯。宣德八年,礼部尚书胡滢掌户部,议每石减十贯,而以十分为准,七分折绢,绢一匹抵钞二百贯。少师蹇义等以为仁宗在春宫久,深悯官员折俸之薄,故即位特增数倍,此仁政也,讵可违?濙不听,竟请於帝而行之,而卑官日用不

赡矣。”上述记载可以看出,仁宗自己都觉得官俸定的太低,群臣无

法养家糊口,因此一登基就给百官涨工资,才七八年财政就支持不

住了,又要往下减。

正统六年,御史陈奉奏:“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远任,妻子随行。然

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石,禄薄者一石二石。然其所折钞,急不得济。九载之间,仰事府育之具,道路往来之费,亲古遗问之需,满罢门

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失其所守,此所以陷罪者多也。”正统中,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三钞七。而钞价每天都在贬。是时

钞法不行,一贯仅值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仅值二三十銭。

当时的官员俸给分两部分:即本色和折色,公侯之禄,或本折中半,或折多于本有差。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仅十之三,递增至从

九品,本色乃十之七。以后再无大的变化,成为“永制”。经过这七

折八折,实入和名义收入出现了不小的差距。洪武年间,“官俸全给米,间以銭钞兼给。”当时的折支标准是“銭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朱棣宣布“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各

处都司官俸旧全支米者宜米钞中半兼支。”但由于种种原因,大明宝

钞在发行不久之后就不断贬值,导致“物价翔贵,而钞法益坏不行”,

最后无异于废纸。据统计,洪武时的1000石到了正统年大概只有

232石,60石的则只剩下19.7石头。

难怪顾炎武也要替明代的公务员叫苦:“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

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今之制,禄不过

唐人之什二三,彼无以自赡,焉得不取诸民乎?”

法家云:“赏誉薄而谩者下不用也,赏誉厚而信者下轻死。”所以说

这种“无养廉之具,而责人之廉”的做法,不能不说是棋差一着。

太祖、成祖之后的皇帝也不是不知此弊,但却一直不予纠偏。这除

了财政困难的因素外,大部分是“帝王之术”的成分在作怪。因为自

古以来臣贪则君安,臣贤则君疑。如果不以低俸制迫使官员们暗悖

法条,上级领导又如何能够时时刻刻揪住下属的小辫子,令其整日

介兢兢业业、如履薄冰?

然而,低俸制虽然有利于权术,但其也使国家名器变得不那么尊重。国家权力的核心是征税权。不给官员发足薪水,让其自筹,实际上

是向他们让渡了征税权,等于授权作恶。让渡征税权造成的负面后

果比直接让渡财富要大得多。它不仅使国家财政制度陷入了混乱,

激化了社会矛盾,而且导致官场伦理沦丧,最终导致了大厦的崩塌。不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致休制度让朝野上下趋利若鹜、敛财自保

财政积弱对大明社会保障事业的影响不言而喻。由于总量有限,中

国传统时代的国家财政实行的是“量入为出”、“量出制入”的原则。

在“量入为出”的原则下,政府投入社会保障事业的资源只是很少的

一部分,特别是在与军需、维稳等费用相冲突时,此项支出常为裁

革的对象。还应该指出的是,历代封建王朝对鳏寡孤独和灾民、贫

民的救济,虽然已形成普遍化和经常化的行政机制,但往往表现为

统治集团应对突发灾难的临时措施和统治者个人一种“恩赐性”的仁政。因此,这种赈恤和救济的措施不但时有时无,而且覆盖面和力

度都很有限。如景泰四年二月,太仆少卿黄士俊奏:“顺天府玉田蓟

州等处去岁无收,百姓缺食,有司贩济,虽每口与粟谷二斗五升及

五斗者,……况一家十余口者,娠济止四五口;二十口者,贩济止

七八口。”嘉靖十年十二月,明政府曾“命宛平大兴二县贫民二千七

百四人入养济院,每人月给口粮三斗,岁给布一匹。”再加上古代吏

治的腐败,“仁政”往往还会受到各级官吏的干扰而大打折扣,甚至

被一些贪官污吏随意转化为体制性福利,进而中饱私囊。

然而想逃避灾害必须要有足够财富。财富越多就意味着在灾变面前

活命的机会越多。(清华学者景军在一项研究中根据沉船不同等级

舱位的幸存率得出了财富与安全正相关的“泰坦尼克定律”。他认为

泰坦尼克号的舱位的分类可视为社会等级的标志。当时,泰坦尼克

号的一等舱有319人,幸存者220人;二等舱269人,幸存者117人;三等舱有669人,幸存者172人。虽然一等舱舱位人数不及三

等舱人数的一半,但是一等舱幸存者人数却比三等舱的幸存者多了

48人。据有关资料统计,当时泰坦尼克号一等舱船票最低价格为30

英镑一张,最高价格为870英镑一张,相当于当时一辆汽车的价钱。二等舱最低票价为12英镑一张,三等舱最低票价为3英镑一张。以

各舱最低票价计算,一等舱最低票价几乎是二等舱最低票价的2.5倍,同时等于三等舱票价的10倍。泰坦尼克号头等舱的乘客人数虽然最少,但只要坐入头等舱,其生存几率显然最高,高出二等舱乘客存

活几率20%左右,高出三等舱乘客存活几率39%。虽然二等舱乘客

比三等舱乘客少一半之多,但其生存几率比三等舱乘客的生存几率

还是高出18%。不难发现,乘客的舱位等级与生存几率是直接相关的,社会等级差异在巨大的突发灾难降临之时仍然决定着人们的命运,社会等级决定着风险的差异并决定风险降临之后的伤害差异,

作为社会等级标志的舱位显然在这里成为生命的重要筹码。)

这就使得曾经在民间饱受苦难的“秀才贡生”(即未来之官吏)们一

入官场,就想方设法、如饥似渴的大把捞钱。

此外,明政府对于退休干部及其亲属子女的生活保障问题也并未作

出相应的妥善处理。

关于致休后的待遇,《明实录》、《明史》等文献都有很多案例。

对致休官员最基本的优渥是免除“杂泛差徭”。洪武十一年诏称:“凡

致仕官复其家,终身无所与。”“文武官年未及七十,老疾不能任事者,皆令冠带致仕,免其杂泛差役。”虽然这在赋役繁苛的传统时代,不啻为一笔可观的经济收入,但值得指出的是,“免其一身纳税服差

役的优遇,在前朝是致休官员应得的待遇,在明代却成了一种额外

的赏赐。”除了免除“杂泛差徭”,明廷还采取赐予礼品的方式来奖励

致休官员。李善长致休后,朱元璋曾“赠临濠豪地若干顷,置守冢户

百五十,佃户千五百家,仪仗士二十家。”宋濂在离职时,朱元璋就

赐给他御制文集以及大量的钞、彩、缎。被太祖称为“老实罗”的罗

复仁,其致休时太祖赐他大布衣,题诗衣襟以作褒美,后又赐玉带、铁柱杖、坐墩、裘马、食具等。再如洪武二十四年,“赐致仕武臣钞锭,其多寡各以从军之久近为差。”永乐十九年,朝廷规定致休官员“若无子嗣,孤独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洪熙元年

太子宾客户部尚书郭资致休,仁宗“赐资白金百两,钞二万缗,彩币

二十表裏,命户部复其家,复赐资。……升太子太师俾致仕归。”杨

鼎致休时,“赐敕驰驿归,命有司月给米二石,岁给役四人,终其身。大臣致仕有给赐,自鼎始也。”成化二十二年又规定:“在京文职以

礼致仕者,五品以上,年及七十者,进散官一阶,其中廉贫不能自存,众所共知者,有司仍每岁给予食米四石。”成化二十三年,南京

户部尚书潘荣乞致仕,许之,命驰驿还乡,有司月给米二石,岁给

夫役四人应用。万历时,南京礼部尚书陶承学致休,“奉旨月给夫廪”。嘉靖六年,礼部尚书席书乞休,“诏加武英殿大学士,赐第京师,支俸如故。”但皆系殊荣,并非人人有份。

早在万历年间,明人王世贞就曾对明代致休后仍享受朝廷俸禄待遇

的官员人数做过统计:“洪武中,兵部尚书单安仁、唐铎;嘉靖中,

少保、礼部尚书席书。给半俸者:永乐初吏部尚书张ヨ、户部尚书

王钝;宣德中,户部尚书郭资、太仆寺卿赵昱等。”根据他统计的时

间跨度,那么多致休官员中,能食半俸者也就七个。

周荣发现《明史》列传及各地方志的人物卷中所记载的致休官员食

俸的实例均屈指可数,这些记载虽在个别问题上略有出入,但都非

常直观地表明,终明之世,致休官员食俸者为数不多,而且食半俸、食全俸与赐田、驰驿等在性质上并无区别,都属于《明会典》所言“皆特恩云”的范畴。他据此得出明朝致休官员没有俸禄的结论。其

他研究也有类似结论,如1996年出版的《中国俸禄制度史》对明代

官员的食俸问题作了简要论述:“除特殊情况外,致休官员没有俸禄。”张显清的《明代政治史》也认为:“明代致休官员无论品级高低,一律没有俸禄。”

对于明代官员来说,置身于这种上封顶下不保底的生存环境之中,

致休无异于被判了死刑。为了避免还乡时无孝敬双亲、抚育子女之财,他们自然会在退休前储存足够的“过冬食物”。

理学的式微和纵欲文化的兴起导致赃官恶吏变本加厉、理直气壮

明初,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尚占主导地位,官员对于统治集团的依

附性相当之强,故其多无恒产。官吏也大多重视节俭保身,以免成

为王朝伊始的祭品。少数功臣勋贵(如朱亮祖等辈)稍一恃功骄横,立即遭到皇权的残酷打击。那时节,“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

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郡县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

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发

出法度悖礼义,朝按而暮罪之。其重名实辩藏否诚古所未有也。是

以其时守职之官,非精强敏给有兼人之材、应世之智者鲜能终三年

之久。”经济上的依附和政治环境的压迫以及打天下时的梦想造成官

吏注重维护封建体制的整体利益和谦谨士风。

明代中叶以后,由于社会理想与现实生活境遇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大,士人普遍陷入精神困境,令他们在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两者间痛苦

徘徊。如果说从明初到成化,士人们还坚信程朱理学,那么随着明

朝政治与他们心目中的理想渐行渐远,他们内心的精神世界便开始

摇摆于现实和政治理想之间,并越来越倾向前者。在万历王朝的后期,朝野上下虽然还曾出现一股骂皇帝的“非君”思潮。一些大臣以“逆鳞”为荣,连篇累牍地指责君主的过失,揭露当朝皇帝“酗酒”、“恋色”、“贪财”、“尚气”,四毒俱全,但正与德中谏南巡百宫受仗

和“大礼仪”之争时数百官员跪左顺门的气势相比那可差得多了。更

多的人则做出了退而求利的选择。罗宗强在《明代后期认识心态研究》中曾以正德朝的韩邦奇案为例的心理变化作了分析,揭示了士

人对朱姓王朝离心离德的心路历程。韩邦奇,正德三年进士,诸经

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学,无不精悉,是明代“关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正德九年(1514),韩邦奇被调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在任职期间,

因作《富春谣》,反对中官采富阳茶鱼,得罪镇守太监王荣,被下

诏狱。他认为自己非罪而下狱,实在想不通。韩邦奇虽然未忘君恩,但更感委屈,于是在狱中写诗以世事如棋来暗喻世事无常没有是非。出狱后他学得非常市侩,不再直言相谏,终日周旋于权贵之中,吹

捧逢迎。71岁时,以兵部尚书致仕。罗宗强评论说:“或者是因为正、嘉政局使他失望,退而求一己仕途之顺适:或者是因为承认欲望存

在的合理性,以求得欲望之某种满足:或者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一

位道德理想主义者,他是一位心存矛盾的现实的人,在关系到自身

利益时候终于走向是非不分:或者此数种因素都有。但有一点我们

必须承认,那就是下狱是他心态转变之重要契机”。

虽然在君尊臣卑的明代臣子有天大的委屈也绝不敢有“视君如寇仇”

之心,但韩邦奇这种消极心态无疑也不符合儒家对“义”和“达”的解释。嘉靖时给事中孙应奎的心路历程与此相似。嘉靖初年,户科给

事中孙应奎曾“屡犯权贵,以风节自励。晚官计曹,一切以苟且计功

名大损于前。”万历十二年(1584)起复后,风节大变。“时来初以

直窜,声振朝端。再遭折挫,沉沦十余年,晚节不能自坚,委蛇执

政间。”像这样的两截人明史中很多。其特点是越到中晚期,明哲保

身的人越多:越到中晚期醒悟的年龄越早。

杨继盛认为世风日下的祸因在权奸。他在向世宗所上的《早诛奸险

巧佞贼臣疏》中曾例举严嵩之十大罪状,其中第十条便是其坏“风俗”。文曰:“我朝风俗,淳厚近古,自逆瑾用事,视为少变。皇上

继位以来,躬行古道,……盗跖而亦荐用:奔竟疏拙者,虽廉如夷

齐而亦罢黜。一人贪戾,天下成风。守法度者,以为固滞;巧弥缝者,以为有才;励廉介者,以为矫激;善奔走者,以为练事;卑污

成套,牢不可破。虽英雄豪杰,亦入套中。从古风俗之坏,未有甚

于此时者。究其本源,嵩先好利,此天下所以皆尚乎贪;嵩先好谀,此天下所以皆尚乎谄。源之不洁,流何以清;风俗不正,而欲望天

下之治得乎?”杨继盛之语不为不尖锐,但是并没有说到实质。嘉靖

和严嵩以前并非没有贪污,严嵩之后,贪风也没有停。海瑞在给嘉

靖皇帝疏中的评价在当时的社会风气就说过:“然嵩罢之后,犹嵩未

相之前而已,世非甚清明也。”河南道御史杨爵则把世风变坏,官场

腐败的一切责任都算到了嘉靖皇帝的身上。可谓一语中的。杨爵上疏,开头就说:“方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之极。内而腹,外而白破,无不受病。大抵因仍苟且,兵戎废弛,奢侈谮逾,公私因竭,奔竟

成风,贿赂通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士俗民风,榆次

大坏。此在陛下所以转移率励之者何如耳!”《明世宗实录》对此评

论说,“是时中外颇以言为讳,而爵所论,皆人所不敢言者。时议以

为谠”。

“士必有所聚,穷则聚于学,达则聚于朝,及其退也,又聚于社。”

明代中叶以后,士大夫趋权附势,久已相习成风,黠者献媚,次亦

迫于避祸而不敢独立崖岸。政治上统一意志的瓦解为官员们在朝廷

内外结成大大小小的利益共同体创造了思想的机遇。要追逐非法财富,没有一个闭环的利益机制是无法实现的。小团体成为维护自身

利益的最佳选择,结党势所必然。于是无论处庙堂之高,江湖之远,都能见到官员们在忙着拉帮结派,好像一个个勤奋的蜘蛛,编织着

属于自己的网络。此时的朝野内外皆貌合神离,结党成风,什么东

林学院、齐党、浙党、楚党纷纷出现。自此党争不断,监察沦为工具。整个官僚机构分崩离析,正如继叶向高后就任首辅的方从哲所说,国家机构已经到了“职业尽弛,上下解体”的地步。南京御史孙

居相说:“尽内自宰执,外至郡守县令,无一人得尽其职。政事曰废,治道曰乖,天变人怨,究且瓦解土崩。纵珠玉金宝亘地弥天,何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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