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宪法的重要意义

浅谈宪法的重要意义
浅谈宪法的重要意义

浅谈宪法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

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浅谈环境权宪法保护之必要性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谈环境权宪法保护之必要性环境权宪法保护之必要性,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是经济全球化和人权保护 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环境权是一项在20世纪60年代才为世人所关注的权利。对于环境权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观点。但定义基本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借用传统的权利概念即生命权对环境权进行定义,并对其内涵界定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另一种方式则认为环境权是一种独立的人权,但还是用传统的权利对其内涵进行较宽泛的解释,如认为包括参与权、知情权等。笔者认为,定义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环境权的保护。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第1条规定:人类有权利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 笔者认为,目前理论界之所以对该问题还存在争议,是由于环境权属于一项新为世人所关注的人权,它的出现给传统的法学理论尤其是传统的宪法理论提出了一些难题,使一些宪法权利义务需要重新设定,于是遇到了一些传统观点的抵触。但我们不能因为环境权在理论上尚存在缺陷而否定其作为一项宪法权利保护的必要性。 一、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是人权发展的本质要求 关于人权的一些基本问题,人们还存在较大分歧。如人权的效力来源,是来自社会契约、习惯还是直觉?如关于人权的性质,人权是法定的权利、道德的权利、神定的权利还是其他?虽然在这些基本问题上尚存在争论,但在下列问题上还是达成了共识:人权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人权具有应然性和实然性;人权具有平等性和共同性;人权具有国内性和国际性;人权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等等。如果将环境权和上述的人权的各项基本属性相比,不难发现环境权同时具备上述人权所有的基本属性。 有学者以环境权在时间上出现较短为由,否定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的属性。理由是环境权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我们不仅找不到环境权这个基本词汇,而且绝少看到哪怕是疑似的概念、观点或事物。笔者认为这个理由难以成立。从人权的本质属性来看,人权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在今天世界上所有国家所公认的每一项基本人权,几乎都经历过产生、逐渐为人所关注到每个人都认可的时间过程。如财产权。 环境权是人作为人而舒适生存所拥有的和谐健康的自然环境条件,该项权利自人的出生就已经客观存在。关注是一种主观认识活动,而存在则是一种客观状态,不能以主观上尚未认识来否定客观存在。否则易犯唯心主义的错误。生命权是一种最低层次的基本人权。而环境权与生命权相比,是一种更为高级的基本人权。 二、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是宪法权利义务发展的客观要求 将环境权纳入宪法保护后,环境权的权利义务主体便都得以明朗。权利主体就是一国所有的公民。国家或社会组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是权利主体。但对环境权的存在持质疑态度的学者认为环境权由于在享有主体上集体和个体不明,难以划分而干脆以此作为否定环境权存在的一个理由。笔者认为这种质疑理由是难以成立的。对于权利主体,存在个体与集体,抽象主体与具体主体等复合情况是极为普遍的。例如财产权,既有个体的财产权又有集体的财产权,既有具体主体的财产权,又有抽象主体的财产权,如国家财产权。

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的意义

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 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是什么?这是我国历史上,人权第一次明确地载入宪法。这不仅仅是宪法学界、人权理论界的一件重大事件,而且在我国人权实践、政治生活中具有深远意义。人权载入宪法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尊重人权,表明国家的政治态度和基本立场;保障人权,反映政府的庄严承诺和政府职能观念的转变。就刑法理念而言,传统刑罚功能认识中强调惩罚的功能,即刑法的功能主要是惩治犯罪,但随着对人权理念的深化,我们渐渐认识到刑法应当具有保障功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法的双重功能,忽视二者之一都是对刑法功能认识的片面。刑事法理论界和实践界已经对刑法惩罚与保障的二元功能形成了共识。这次宪法修改,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更进一步地从宪法权威确认了社会主义国家对人权的高度重视,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的实践意义。 首先,人权载入宪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人权而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的实现,以公民权利的行使和保障为前提和基础。这次宪法的修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重视人的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助于推动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并与共产主义宗旨相一致。 其次,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结。它不仅仅反映了人权观念的变化,而且是人权实践发展的证明。新中国建立以来,人权事业不断得到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如残疾人的权利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利保障等)得以全面展开。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必然反映到宪法与法律中来。正如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经验和新认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因此,将人权载入宪法是水到渠成,是对这些年来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的一个总结。 再次,宪法关于人权原则的规定是人权保障制度走向法治化的里程碑。人权原则入宪为人权法治化提供了宪政基础,宪法是国家制定基本法律、普通法律、其他法律规范的基本法依据,人权原则入宪对其他法律法规更充分地规定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从人权原则入宪

浅谈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陶园12130131 经英Q1243 浅谈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在《法学通论》的课堂上,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被告山杠爷》。这是一部曾经获得第18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项的电影,它主要讲的是一个模范村的党支部书记,也就是最高党政领导人山杠爷因为他在处理村里事情的时候存在一些不合法行为而被人匿名举报继而接受调查最终被检察院带走。 电影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落后的村落。这样的一个村子,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模范村,原因就是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这套村规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是让人们自觉遵守。而一旦村民违反村规,山杠爷就对违规村民采取了非法的惩罚措施: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不但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而且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逼得强英吊死在山杠爷家门口。就山杠爷本身而言,他的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条条理理,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的行为确实是触犯了法律法规,所以在电影的最后,山杠爷还是不得不被检察院的人带走。 山杠爷的个人悲剧,究其根本,是由于地方法律普及力度不够。在那个年代,中国的法制化还没有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法治进程还是缓慢的,很多人对于法律还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就算是在当今社会,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把所有法律都弄明白,更何况是生存在那个偏远而又落后的堆堆坪的乡民们呢。“法律”这个词在他们眼中是陌生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法律教育,当时的法律也没有普及到落后的堆堆坪,他们的法律意识几乎为零,甚至很多人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还无法摆脱旧封建道德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有将“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这种想法的还大有人在。当时地方的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的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山杠爷是采取了非法手段才治理出这么个“太平盛世”来的。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要走的路还很长。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制定固然重要,但法律普及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环节,它是我们法制社会建设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山杠爷如果是个接受了良好法律教育的人,凭他对于党和国家的那份热心与忠诚,他一定会用法律的方法去管理堆堆坪,绝对不会采取那些违法的方式。由此可见。法律普及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制定并普及好法律,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社会的健全才能慢慢实现!

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视频观后感

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视频观后感导语: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学宪法讲宪观后感。下面就由小编在为大家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欢迎大家查看! 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XX年修订,自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

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浅析宪法修改的利与弊

浅析宪法修改的利与弊 洋溪中学刘志成 【摘要】:法律必须放于社会实践中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更应该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之需要。我国的历次宪法修改活动亦有深刻教训。但同时,我国宪法也有成功的经验,本文简要分析我国宪法修改的利与弊问题。 【关键词】:宪法修改利弊改进 宪法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历经了从不能修改到允许有限制的修改的过程。法国思想家西耶士就曾主张宪法不能修改,然而纵观世界各国的宪法几乎都有过不同程度、不同频率的修改。 一、宪法频繁修改的原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她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问题,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统治阶级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她的崇高地位表明了宪法是一种法律,是法律也就意味着具有法律的局限性,因而在适当的时候对宪法进行修改就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出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和直接组织经济文化建设的国家职能考虑,以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顺利运行的考虑,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对经济制度和政策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当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之时在法律层面也会产生一个个与之对抗的问题,这些问题或许已经不适

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有可能与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相冲突,这应该是修改宪法的根本原因吧。我国的1982年宪法修改了四次总计31条,在这些修改中,涉及经济制度和政策的修改就有11条,占了三分之一的分量。 再者,宪法是一种政治性很强的法。作为根本法,宪法往往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相互妥协的结果,也决定了宪法不可能回避政治。我国宪法的历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建议和领导下进行的,党将其政策写入宪法中,成为国家和社会建设的根本性指导思想。这些政策可能是全面的,但是政策往往反应的是一定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物质和精神的发展状况,追求的是一种阶段性的最高目标,其时效性和针对性较强,但规范性和稳定性却较差,往往不能预见中长期社会将会发展到怎样的程度,是否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以及人们是否依然愿意遵守该宪法等,这样一旦其预设的目标达成时,或者无法完成时,为了能让社会发展持续下去,执政党就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这样宪法修改就必不可少了。 二、宪法频繁修改的危害性 宪法作为一种法律,应该具有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约束作用,她能够指引人们的言行,使人们能预测并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构建健康良好的社会活动秩序。然而频繁地进行宪法修改也会产生新的矛盾,新的问题。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所依之法首要的就是作为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中最基本问题的根本大法的宪法。频繁地修改

最新-浅谈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精品

浅谈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通过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和教育,会使宪法观念和宪法体现的基本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从而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11月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看作一切法律的母法。在我国,宪法就是万法之母,所有的法律,都得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而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但是,要让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真正在老百姓心中“热”起来,于社会生活中“活”起来,仅靠在每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里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将宪法意识真正植入百姓心中。法学领域里有一条公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然而毋庸讳言,现实中确有部分人的宪法观念还比较淡薄。宪法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走向社会和百姓生活。甚至从国家有关权力机关来看,对宪法的监督实施工作也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人民主权、权利制约、人权保障等宪法概念还需更加深入人心,社会经济活动中,不符合宪法精神的事也时有发生。 因此,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重大。从世界范围看,国外不少国家有宪法日。因为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往往是宪法一经确立,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也都有了准则,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庆祝也是应该的。我们期待,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能够真正让宪法“热”起来,树立起宪法应有的权威,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当然,这就需要相关方面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树立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要让每一位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树立牢固的宪法观念,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一个公民的心中,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

小学三年级学习宪法观后感作文4篇

小学三年级学习宪法观后感作文4篇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

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观后感

“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观后感 ——走下赛场,走进生活在观看了“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后,深有感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我们从小被教育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但是我们似乎从来不去想为什么要这样做。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我们接触到的都是真真切切的人、事、物,而宪法就像是高高在上的东西,是需要像佛像般供起来的。佛像不会离开佛昙,自然,宪法也不会走下神坛踏上土地。可是,生活告诉我们,从来没有一件东西会平白无故而生。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把它作为一个日子,不外乎让宪法走下神坛,走进生活,走进心中。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国家宪法日”,是一个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宪法心得体会500字

宪法心得体会500字 【篇一: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读书笔记 近期,我们学校对新宪法进行了学习并还自学了十六大报告、十六 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温家宝同志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 展观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学习要求, 下面谈谈学习新宪法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 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 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 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 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 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 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 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 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 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 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 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 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 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 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篇二:学习2015新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宪法心得体会

中学生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中学生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 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 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 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邓小平同志早 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 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 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 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 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父母伤心、教师 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父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计算机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治理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 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 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 法制认识,抵制不良诱惑。 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主动发扬光大学 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优良的基础。“雄关 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同学们,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 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学宪法和讲宪法的观后感

学宪法和讲宪法的观后感 导语: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或连续剧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作品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观看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观看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宪法和讲宪法的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学宪法和讲宪法的观后感一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

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父母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父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计算机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

学宪法讲宪法读后感

学宪法讲宪法读后感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下面就由小编在为大家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查看! 学宪法讲宪法读后感范文一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XX年修订,自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

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

最新-浅谈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精品

浅谈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据报道,10月2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拟以立法形式将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看作一切法律的母法,在中国,宪法就是万法之母,所有的法律,都得诞生在宪法之下,都得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而设立“宪法日”,就是要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这绝非偶然。因为在今日之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法治的核心在于宪法,法治的基础是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具有强烈的宪法意识。 但是,要让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真正在老百姓之中“热”起来,真正在社会生活中“活”起来,仅靠在每年一度的“宪法日”里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将宪法意识真正植入百姓心中。法学领域里有一条公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毋庸讳言,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的思想意识里,宪法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一方面,有的人不尊重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宪法还没有在人们心中甚至许多公职人员头脑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有的人不认真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宪法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和百姓生活。 因此,设立“宪法日”,意义重大。从世界范围看,国外不少国家有“宪法日”。因为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往往是宪法一经确立,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也都有了准则。我们期待,“宪法日”的设立能够真正让宪法立起来,树立起宪法应有的权威,从而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 当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一个好的开端。要真正实现依宪治国,还需要相关方面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树立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要让每一位公民树立牢固的宪法观念,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一个公民的心中。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让宪

浅析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必要性(一)

浅析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必要性(一) 论文关键词:宪法公民基本义务公民权利国家权力 论文摘要:宪法义务是实现宪法权利的保障。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作用.也有利于普通法确立义务的内容范围和界限。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必要的。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宪法中应不应该有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这在21世纪以前是没有问题的。都认为宪法中应该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早在20世纪50年代,李达先生就提出宪法学的主要范畴包括“义务与基本义务”。1996年,李龙、周叶中在《宪法学基本范畴简论》这篇著名论文中,就明确提出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是宪法学的一对基本范畴。但是,近年来有些宪法学学者对此提出了疑问。如张千帆、刘军宁和蔡定剑等人,就认为公民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没有存在的余地。这里,笔者不想去评价这些学者的观点的对与错,只是就我国宪法是否需要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问题.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根本法,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是宪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公民和国家的关系表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一切宪法关系无一不是围绕着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确立、配置与行使而展开的。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若能在宪法中得到彼此协调、相互补充,就说明该宪法是好的宪法,是能够体现公民意志的宪法。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是人民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是宪法规范中的应有之意.是宪法存在的价值所在。一部没有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不能算是一部真正意义的宪法。但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如果人人都只享有权利,那承担这些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又该是谁呢?如果人人都只享有权利,那么国家得以维系的基础又将在哪里呢?因此,如果不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就不能够和平、稳定的相处。 那么,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否一定得由宪法来规范呢?这要看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对解决宪法问题的作用的地位能否被代替。下面,就来分析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解决宪法问题时到底具有什么样的作用。 二、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独特作用 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不是用来直接约束公民的.它必须通过普通法来发挥约束公民的作用。首先,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大部分公民的基本义务都是伦理性的或者宣扬的义务,没有具体内容和界限,不能作为约束公民的直接条款。必须通过普通法来加以确定。其次,我国没有实行宪法司法化,所以更需要通过普通法来作为公民行为的标准。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为政府立法提供依据。政府所立的法不能超过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范围,超过了这个范围就是违反宪法的。 (一)基本义务对于实现基本权利的作用 宪法是政治法,单纯法律分析不足以说明问题。须超越法律于政治上给予分析l3]。从政治哲学层面来看,宪法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签署的政治文件或政治契约,具备契约的一般属性,即双方互为权利义务主体。作为政治契约的宪法,须于两者之间分配权利义务。公民享受国家提供的保护,即权利;作为对价,公民须作出一定付出,即义务。实践证明,没有义务相伴的权利难以持久维系。从两者的关系讲,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互依存。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基本义务的履行。基本义务也无法离开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基本义务存在的价值基础。离开了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首先.从物质保障角度看,基本权利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基本义务的履行,尤其是纳税义务的履行,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物质保障。公民权利的发展历史表明。没有经济的高度发展,公民的权利是不可能得到充分实现的。现代西方国家公民权利能够得到

“学宪法讲宪法”节目观后感_观后感

“学宪法讲宪法”节目观后感 “学宪法讲宪法”节目观后感 首先,祝贺天津代表队获得“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冠军!作为一名天津市的小学生我感到无比自豪! 通过收看节目,我了解了我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决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要向天津代表队的队员一样,加强法治学习,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今天下午16.30分,我观看了在中央12台播出的“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节目。 比赛一共有六支队伍,天津队、辽宁队、重庆队、海南队、河北队和山东队。比赛一共分三个阶段,正式比赛前抽签,我最喜欢的我们的天津队抽到了第一号,他们可以选择对手。 第一关:“我想说”天津队选择了对手辽宁队。天津队演讲的题目是《宪法的道路》,演讲的姐姐讲得很好,我记住了她说的一句话:“宪法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人们可以不受委屈,好好地生活。”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它的意思应该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律同时也可以保护我们不受侵害。最后天津对得到了203分的高分。辽宁队演讲得《当8岁遇上18岁》得到了127票。随后出场的是重庆队和海南队分别得到了199票和175票,河北队和山东队分别得到了88票和106票,最后一轮河北队和山东队被淘汰,我们的天津队和另外三支队伍进入了第二关。

第二关:“我知道”。天津队与辽宁队竞争的很激烈,但是天津队在最后关头战胜了辽宁进入了决赛。而海南队战胜了重庆队也进入了决赛。第三关:“我不服”。天津队和海南队就宪法是否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还是天津队水平更高,夺得了本次“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的冠军。 从这次节目的观看中,我知道了宪法是母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让我们的生活得到保障,生活得安全幸福。我也很佩服台上的哥哥姐姐,他们讲得真好,懂得真多,我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知法、懂法、遵法的好孩子!

学宪法讲宪法初一征文600字

学宪法讲宪法初一征文600字 学宪法讲宪法作文(一)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 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生命 财产不受侵害做保护。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 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保护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今天是我 爷爷8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爸爸、妈妈便决定给爷爷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这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 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 车的。我真的打心眼里佩服 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 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然而,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都又是 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我们不能这样做,更应该尽力量去制止他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 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 是法律所禁止的。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法律也像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帮助我们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只有学会守法,我们的社会 才会更加和谐,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学宪法讲宪法作文(二)

谈谈我对宪法的认识

谈谈我对宪法的认识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我国的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1982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完善,最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宪法,确立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权利。 宪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

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制定其他任何法律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行使基本权利和履行基本义务都应该遵循宪法的规定。 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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