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幼儿园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幼儿园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辉南县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关于教育和民

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地址

学校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学校住所地:辉南县_______镇________ _ ______。

第三条学校性质

学校是经辉南县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注册

为有限公司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理事(董事)长为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校长为_______。

第四条办学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载明:办学宗旨应当符合《教育法》等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

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

第五条办学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类型: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

构(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第六条办学内容及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办学内容或专业要与办学许可证内容一致)。

第七条举办者出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对应选择)

1.学校由____独立出资____万元举办。举办者要求(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2.学校由____与____、____等共同出资____万元举办。其中____出资____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占总出资额的____%,……举办

者要求(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八条外部关系

(一)依法依规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

(二)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履行社会责任,以优质的教育服务社会,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传承和

发展先进文化,寻求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九条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治校、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条学校理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董事)会成员

(一)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教师代表1人,职工代表1人,这两个代表应该由全校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或者由校务委员会提名后提交全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等人员组成。学校党组织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理事会(董事会)成员,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相应教育教学经验。

(二)理事(董事)会由___人(原则上为奇数)组成,设理事(董事)长

1人。董事长、董事或者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关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

案。[学历学校决策机构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三)理事(董事)每届任期为___年,可连任,如遇离职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某一理事(董事)不能正常履职,需及时进行替换或增补。下一届理事(董事)会成员更换由当届理事会提名,经当届理事(董事)会投票表决产生。

第十二条理事(董事)长一般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出任,理事(董事)长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主要职责是:(一)召集主持理事(董事)会会议,负责理事(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理事(董事)会换届工作。

(三)支持和推动理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提议设立临时委员会处理学校重大事项。

(四)代表理事(董事)会签署文件。

(五)依法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理事(董事)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三条理事(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理事(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次全体会议,经理事(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董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理事会、董事会临时会议。

(二)召开理事(董事)会议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就议题提交书面意见。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方可通过形成决议。

(三)理事(董事)会议所议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董事)和记录员均须在记录上签字。

(四)理事(董事)会在讨论决定重要议题时应充分协商,分歧严重时,可由理事(董事)长决定实行票决或缓议、复议。

(五)理事(董事)在理事(董事)会内部享有充分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董事)代行表决权。

第十四条理事会、董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__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原则上应有1名党员。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第十六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

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理事(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董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纠正;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章学校党组织

第十九条符合条件的学校要按照要求建立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支持理事长(董事长)工作、支持校长工作,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

(三)做好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领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团体等群众组织,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负责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纪检等工作和学校内部各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

第四章校长

第二十条校长是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在理事(董事)会决策下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直接对理事(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一)执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学校依法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以上会议,形成专门会议记录。

第六章教职工和受教育者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是学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总称,是合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共同体。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享有如下权利:

(一)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

(二)享有学术自由和专业领域内的教学自由;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和待遇;

(四)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维护学校名誉和学校利益,合理使用学校资源。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履行聘约或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积极参与校内学术管理、学术研讨等其他活动。

(四)为人师表,关心、尊重、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终身学习,关注学科专业和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约规定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学校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持证上岗。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任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一条学校自主聘任教职工,应当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学校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评聘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同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三条学校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每位教职工提供与其岗位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交齐交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积极建立教职工职业年金制度。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的解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每年要合理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第三十六条学校实行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成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教职工对所受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第七章经费、资产及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

(一)举办者的投入;

(二)依法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杂费;

(三)政府资助;

(四)社会捐赠;

(五)存款利息、理财收入;

(六)校产经营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学校对全部办学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捐赠的资产以及办学积累分帐登记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依法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薄。

第四十三条学校实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由理事(董事)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审计学校年度财务情况。

第四十四条学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方式、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十五条学校按时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财务公开。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学校不要求合理回报。

学校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的必要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比例为

____%, 预留学校发展资金比例为_____% 。

第八章学校终止及资产处置

第四十七条学校终止事由: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招生经审批机关批准终止;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第四十八条学校终止办学,学生安排、资产和债务处理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章程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学校理事(董事)会审定,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生效。

第五十条章程修改由理事(董事)会提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理事(董事)会最终审定后报审批机关备案公布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学校理事(董事)会。

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 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延津县教育局。本园的登记机关是延津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分别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质)。 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与活动 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聘任和解聘校长; 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民办幼儿园章程 ()

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 地址:北仑区新碶永丰村傅家。 第二条幼儿园的性质:个人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举办学前教育。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60人。实行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资产由举办者个人投入20万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招收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设立小,中,大班的全日制学前 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首界董事长由举办者张珍飞担任。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长张珍飞、付董事长王承良、董事:赖如芳、张振维、陈亚裴。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园长; (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这些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 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的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动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人代表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张珍飞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十五条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园规模: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十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

(完整版)公办幼儿园章程

梧州市新地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本章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办园特色: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1)范文

李摆海燕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海燕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村。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民权县民政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许静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人许静,出资金额叁万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幼儿园自愿接受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平方米;(2)建筑面积 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平方米;(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学制:三年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幼儿园办园章程46608

亲亲宝贝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亲亲宝贝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元宝山区马林红庙矿区 幼儿园性质: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办园规模: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 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一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二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 * 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 * 教育法》、《 *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所在地:xx。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 * 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人xx,出资金额xx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xx个班共xx人。 (六) 招生区域:xxx 。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xx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教学内容

童乐幼儿园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童乐海宾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鹤岗市绥滨县第二小学院内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绥滨县教育体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绥滨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任忠祥。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开办资金:10万元。出资人任忠祥,出资金额1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规模:5个班共150人。 (六)招生区域:绥滨县绥滨镇各社区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设成员为3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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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察右前旗启明星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望海巷4排12户。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察右前旗教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察右前旗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罗志萍。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查阅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人罗志萍。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4 个班共 60 人。 (六)招生区域:土贵乌拉镇内及周边3--7岁的适龄儿童。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 (一)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二)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五)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六)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七)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八)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条本单位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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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章程 (格式文本) 〈说明〉 一、根据年月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招收—岁幼儿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人;理事任期年或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幼儿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职权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名,副理事长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幼儿园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幼儿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栋。公司住所发生变更的,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办学宗旨:全能素质,快乐成长。 第六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举办者投资设立,举办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举办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办学规模:9个班 第八条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经营范围:学龄前儿童

第十一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举办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十五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举办者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举办者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举办者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长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置举办者名册,记载举办者的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举办者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举办者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资产受益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举办者的权利: 一、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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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民办幼儿园办学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镇村。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县教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县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 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可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园务领导; (三)查阅幼儿园教师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人,出资金额3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3个班共130人。 (六)招生区域:镇全镇范围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园长管理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园长系本单位法人代表 第十二条幼儿园领导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幼儿园园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幼儿园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幼儿园领导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二)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三)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四)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五)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 责任。 幼儿园议记录由幼儿园园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幼儿园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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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幼儿园范本【通用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所在地:xx。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和本单位财务会计。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人xx,出资金额xx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xx个班共xx人。 (六) 招生区域:xxx 。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xx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和本单位;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民办幼儿园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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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幼儿园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吉安县永阳博爱幼儿园。?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吉安县永阳镇蒋坊村。?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吉安县教育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吉安县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蒋黎明?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0万元,出资人蒋黎明。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专业范围:学前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五) 办学规模:3个班?(六) 招生区域:吉安县永阳片区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3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 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 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 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八) 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十)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第十六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幼儿园的名称:那桑童心乐幼儿园 第二条本幼儿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幼儿园办学规模:(30位幼儿人数以上)。 本幼儿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幼儿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 第四条本幼儿园的审批机关是那坡县教育局。本幼儿园的登记机关是那坡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幼儿园的住所地是那坡县城厢镇那桑村那桑开发新区(那桑卫生室正对面)。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幼儿园的举办者:谭秋凤。。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后同)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幼儿园的办园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幼儿园资产数额5万元。 本幼儿园资产的出资人是谭秋凤,出资金额5万元,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 第九条本幼儿园的业务范围: (一)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与活动 第十条本幼儿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5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1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幼儿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做出一般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章程的修改;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xx县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xxx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管理机关是xx县教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县民政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人xxx,出资金额3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规模:3个班共xx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设成员为3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幼儿园章程范本

新化县西河镇雪峰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新化县西河镇雪峰幼儿园。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为幼儿教育事业服务。。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新化县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化县教育局。本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湖南省新化县西河镇安置小区。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陈宁。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4万元;出资者:陈宁,出资14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幼儿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四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范文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 一、总则 (一)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幼儿园名称:小精英幼儿园 (三)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四)办学宗旨:质量为本、服务为宗、环境为先、价值为魂。 (五)幼儿园自愿接受内蒙古乌海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幼儿园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阳光景园小区内。 (七)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二、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一)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吴静女士。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3.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二)本单位开办资金:200万元。 (三)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1.办学规模: (1)本园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 (2)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500平方米。 (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9个班,225人。 2.办学层次:民办幼儿园 3.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2—6周岁的幼儿,提供托、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三、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一)吴静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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