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一、单门课程学分绩点:J=FX
J =学分绩点 F =学分
X =成绩对应系数(附表)
二、平均学分绩点:J =∑∑
F
J J
=平均学分绩点
∑J =需统计的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F =需统计的课程学分之和
三、平均学分绩点需统计的课程类别范围:
上一学年所有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必修课、实践课(必修)的正考成绩。 "
四、平均学分绩点不需统计的课程类别范围:
限选课、任选课、通识类选修课、实践课(选修课)、重修课成绩。
注意:教务处教学管理平台上显示的绩点是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的学分绩点,不能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依据。课程类别范围可以适当调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北方民族大学教务处
附表:
:
学生成绩对应系数表(百分制)
注: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
学生成绩对应系数表(五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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