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2012-03-10发布2012-03-20实施

1目的与范围

使PM人员,设备运行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熟悉废气排放流程,了解废气异常排放处理办法,预防及减轻废气系统管理不当及人为疏忽造成的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处理后之制程废气达到国家市政废气排放标准安全排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职责

相关部门因按照此办法规定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

动力设备部相关工程师应严格管控生产废气达到国家标准排放;

4术语和定义

5管理内容与治理措施方法

废气污染源分析

废气处理系统所处理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包括扩散前清洗(制绒)、去硅片氧化物(磷硅玻璃)、刻蚀等使用氢氟酸、盐酸、硝酸、四氟化碳等化学试剂挥发产生的酸性、含氟废气;清洗、扩散、PEVCD等工序产生有机溶剂废气和少量工艺尾气。

废气处理系统

根据废气性质,将废气处理系统分为一般性废气(废热)排风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尾气处理系统和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新增加异丙醇回收装置,各系统考虑了将来达规模的生产要求,放大了处理系统的能力,风机采用变频式风机,可根据需要变化排风量。

5.2.1 一般废气(废热)排风系统

该系统排放一般的废气和高温排风,不需经处理而直接排放。

5.2.2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

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工艺流程中使用各种酸液对硅片的腐蚀、清洗过程、扩散及等离子刻蚀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硝酸、HCl、Cl2等;拟设置1套酸性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主要由废气洗涤塔、通风机、排气管和加药系统等组成。废气先由排气管道输入废气洗涤塔,吸收液为氢氧化钠溶液,碱液经回圈喷洒而下,利用氢氧化钠溶液作吸收液净化酸雾废气,吸收效率为93%~98%。

5.2.2.1酸性废气塔结构原理:

5.2.2.2酸性废气处理流程:

工艺尾气、碱性废气处理系统

工艺尾气、碱性废气主要来源于:PEVCD工艺过程中使用氨气、硅烷等过程,碱性废气的主要成分为氨、工艺尾气中含有微量硅烷等。采用HWR型生产工艺废气燃烧加喷淋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5.3.1 工艺尾气、碱性废气处理设备结构:

5.3.2 工艺尾气、碱性废气处理流程图: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丝网印刷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气体,主要成份为异丙醇等有机物。设置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采取的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系统对VOC的处理效果能达到90%以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5.4.1有机废气系统处理流程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塔,由内部活性炭过滤器吸附,处理后由风机抽引经烟囱排至大气环境。

5.4.2 活性炭吸附塔结构原理:

5.4.3 有机废气处理流程图:

工艺尾气排放分析 5.5.1 工艺废气来源

在电池芯片的加工过程中,工艺尾气主要来自扩散、PECVD 、干法刻蚀等工序,尾气中含有微量硅烷等。 应用工艺特殊气体的典型生产工艺为:

(1)扩散:扩散是在硅片表面掺入纯杂质原子的过程。工艺生产过程中分为沉积源和驱赶两步,其化学反应为:

①:5 POCl3 3 PCl5 + P2O5

②:5P2O5 + 5 Si == 5SiO2 + 4P

△ >600℃

(2)化学气相沉积(PECVD):PECVD是在硅片上沉积氧化硅、氮化硅和多晶硅等半导体器件材料,在300~900℃的温度下通过化学反应产生以上物质的过程,其化学反应为:

SiH4 + O2 →SiO2 + 2H2O

SiH4 + N2O →SixO2 + N2 + H2

SiH4 + NH3 →Si3N4 + H2

在上述生产工艺中,使用硅烷等多种特殊气体,绝大多数特殊气体参与了反应,所排放的尾气中的主要成份为HCl、HF等。

5.5.2 工艺尾气处理措施

1、对气源柜、注入机反应室、有毒气体间、腐蚀性气体间、氢氟酸配送间、酸液配送间的排风接入酸性废气洗涤系统进行处理后排放。

2、对于在硅片PECVD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本项目拟采用HWR型生产工艺废气燃烧加喷淋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尾气由风机经排气筒高于地面18米排放。

5.5.3 废气排放统计

酸性/碱性废气、有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见表。从表中可见,经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酸性废气、有机溶剂废气各排气筒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碱性废气各排气筒的氨也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

表-6 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注:1. 除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外,其余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2. 氮氧化物以NO2计,氟化物以F计。

关于无组织排放

5.6.1 无组织排放是指排气筒高度小于15m或不通过排气筒的废气排放。

5.6.2 洁净车间有较高的颗粒洁净等级要求,因此车间内各股废气量均为有组织排放,基本没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权责区分

5.7.1 对于废气排放的各相关单位及工程师,应该担当各自系统制程,设备清洗等产生废气的管制,要安全有效的排放废气。动力工程部负责废气收集,废气处理,废气排放,废气系统设备,仪表的保养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保证处理完后废气达到排放标准。

5.7.2 EHS部门负责监督。

废气排放管理

5.8.1 废气收集系统,处理系统相关设备,仪表,管件由动力工程师及维修人员根据废气系统PM OI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并记录各时期自主检查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8.2 对于废气排放使用之风机,动力工程部应做定期的检修工作。

5.8.3 对于排放出的废气环保局会随时抽测,我们会针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气做相应的改进措施。

5.8.4 定期委外监测

5.8.4.1 监测项目: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有机化合物。

5.8.4.2 监测位置:酸/碱排气类型目前均有排放口,每年取样并作记录

5.8.5 处理设备参数设定

5.8.5.1 酸性排气洗涤塔的洗涤水PH值为~11

5.8.5.2 碱性排气洗涤塔的洗涤水PH值为~

5.8.6废气系统异常情况分析与对策

5.8.

6.1主要分为以下异常情况:生产设备异常造成废气排放,致使排放浓度增高;机台正常废气排放,但处理后未能达标。

5.8.

6.2 机台异常造成废气排放

5.8.

6.3 从所有生产设备使用气体的情况来看,就钢瓶内储存气体量都不大,Exhaust都能满足抽风排气的需求,即生产设备端异常气体泄漏,主要有气体泄漏为酸、碱性气体,会被抽到酸、碱性洗涤塔,分别用NaOH和HCl溶液循环洗涤去除有害类气体,如果因为异常废气排放浓度增大,则可以通过调节洗涤塔内水的PH值(对于酸塔提高PH设定值,对于碱塔降低PH设定值),来提高洗涤塔的处理效率。

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处理办法

5.9.1 在车间开工时,首先运行所有的废气处理装置、除害装置和废水处理站,然后再开启车间的工艺流程,使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类化学品所产生的废气都能得到处理、废水也能排到废水处理站。车间停工时,所有的废气处理装置、除害装置和废水处理站继续运转,待工艺中的废气和废水没有排出之后才逐台关闭。这样,车间在开、停车时排出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经排气筒排出的污染物浓度和正常生产时基本一致。

5.9.3 废气处理系统和排风机均设有保安电源,系统设有备用风机(N+1配置)。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工艺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造成非正常排放。故障一般能在2

小时内修复。

5.9.4 排风系统均设有安全保护电源和报警系统,设备定期检修保养,基本上能保证无故障运行。日常运行中,若出现故障,检修人员可立即到现场进行维修,一般操作在30分钟内基本上可以完成,预计最长不会超过60分钟。

5.9.6 废气处理系统出现故障,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5.9.

6.1 如果全厂停电,停止生产,无污染物产生。

5.9.

6.2 为确保安全,风机仍然继续运转(采用UPS)。

5.9.

6.3 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立即启动。

6 相关记录:

Q/ZTIS Z02020302-01 《废气异常排放记录表》

7 管理流程图:无

8 附录

附录A:一般酸碱废气异常排放处理流程

附录A:一般酸碱废气异常排放处理流程

附录B:有机废气处理流程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环保局 颁布日期:1991年02月22日 实施日期:1991年02月22日 失效日期 第一条为了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控制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参照《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流动污染源,是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尾气排放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的一个方面,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之一。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一切有尾气排放的机动车都必须接受对其尾气排放的监测。包括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拥有、使用的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及其它有尾气排放的车辆。

第四条一切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单位都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有关的标准、技术规定。 第五条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单位(检测场、站)、汽车排气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技术培训。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经质控考核合格后,发放《机动车尾气准检证》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员合格证》等(有效期1-2年)。并对持证单位、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有权对持证单位检过的车辆进行抽测,其结果做为质量保证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动车尾气监测网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是网络的业务牵头单位。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按《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管理规定》实施。 在用汽车、摩托车排气污染的年检和路检按《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的分工是: 市(地区)和县级环境监测站是基层监测执行单位。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一、监督机制 我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配合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经常强化干部职工的环抱意识和抵制环境污染的环保法规教育,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生计科,分场设有环保专职责任人,自上而下形成了全厂三级监督网络。 二、岗位责任制 (一)环保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 2.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污染治理方案和“三废”排放月报表及其它环保报表。 4.协调全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合理安排环保治理费用。

5.监督厂各级环保监督责任人的工作。 (二)环保专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开展、协调落实本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厂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掌握本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5.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投运、检修、停运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环保设施技术档案。 6.参加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厂环境监测人员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9.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工作。 10.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填制环保局的“三废”排放报表和其它环保报表。 12.认真负责环保的教育、宣传、发动工作。 (三)环境监测人员职责: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4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

废气控制系统的结构原理

废气控制系统的结构原理 燃烧和废气控制概论 废气产生的原因:理想的燃料/空气混合比为1∶14.7,最理想的燃烧结果:CO2,H2O,N2,不平衡燃烧及泄漏的气体: ①氧化氮(Nox)NO NO2——产生:过热(1357℃),混合比12∶1- 18∶1。清除:EGR TWC ,难于检测。 ②碳氢化合物(HC)——产生:燃烧不完全,燃油蒸汽,曲轴箱漏气。清除:EVAP TWC PAIR PCV ③一氧化碳(CO)——产生:缺氧。清除:TWC PAIR ④二氧化碳(CO2)——完全燃烧结果。 ⑤氧(O2)——氧气过剩。 一、曲轴箱强制通风系统(PCV) (一)PCV必要性 曲轴箱内窜缸混合气中,70%~80%是未燃烧气体(HC),燃烧的副产品(水蒸汽和各种气化的酸)则占20%~30%。所有这些都能破坏机油,产生油泥,使曲轴箱锈蚀。为防止这一情况,以前的车辆都是安装从曲轴箱引出的通风管道,让这些气体逸入大气。但由于许多排放法规不允许这样做,这些窜缸混合气必须回到燃烧室重新燃烧。 (二) PCV工作 1.发动机停机或回火时 由于其自身重量和弹簧重量,PCV阀关闭。 2.怠速运转或减速时 负压很强,所以PCV阀向上移动(打开)。但是由于真空通道仍然狭窄,窜缸混合气量还很少。 3.正常运转时 真空度正常,真空通道扩宽,部分打开。 4.加速或高负荷时 PCV阀完全打开,真空通道也完全打开。 二、燃油蒸汽回收系统(EVAP)

(一)必要性 在这套装置中,汽油蒸汽回收罐(活性碳罐)用于吸收从燃油箱或化油器浮子室蒸发的汽油(HC),以防止这些HC逸入大气。 (二)工作 1、真空控制 主要用于早期的发动机。 2、电脑控制 用于EFI发动机。该系统由汽油蒸汽回收罐、电控电磁阀、单向阀及相应的管路组成。 汽油蒸汽回收罐内充满活性炭颗粒,故又称活性炭罐。活性炭能吸附汽油蒸汽中的汽油分子。当燃油箱内的汽油蒸汽进入回收罐时,其分子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上,余下的空气则排入大气。蒸汽回收罐上方的进气口与燃油箱相通;出气口经软管与发动机进气管相通,中间有一个电控电磁阀控制管路的通断。发动机运转时,如果电磁阀关闭,则进入罐内的汽油分子被活性炭吸附。回收罐内设有三个单向阀,当电磁阀开启且控制气路中的真空度较大时,1号单向阀便开启,吸附在活性炭表面的汽油分子重新蒸发,被吸入进气管参加燃烧。当燃油箱中的蒸汽压力高时,2号单向阀开启,3号单向阀关闭,燃油箱内的汽油蒸汽便进入回收罐;反之,当燃油箱内出现真空时,2号单向阀关闭,3号单向阀和油箱盖上的单向阀均打开,空气被吸入燃油箱。 电控电磁阀的作用是控制进入进气管的燃油蒸汽量,防止正常的混合气成份被破坏。电脑根据发动机工况,控制电磁阀的通断,以调节进气量。当发动机停止或怠速运转时,电磁阀关闭;当发动机以中速或高速运转时,电磁阀开启。这时发动机的进气量较大,少量的燃油蒸汽不会影响混合气的成份。 故障: 1、电磁阀损坏 2、系统漏气 3、系统堵塞 4、真空管接反 5、碳罐吸附性变差 三、废气再循环系统(EGR) (一)EGR系统的必要性

粉尘废气管理办法-新修正版

1.目的 为了对粉尘和废气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减少粉尘和废气对大气的污染和对人身的伤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粉尘和废气的控制管理。公司粉尘和废气排放主要有:涂装有机废气、漆雾、锅炉废气、电镀废气等。 3.定义 无 4.职责 4.1制造部负责所有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废气污染的控制管理。 4.2管理课负责废气控制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管理办法 5.1.1涂装废气和漆雾经水幕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气经完全燃烧后排放;电镀废气经洗涤塔 处理后排放。 5.1.2涂装室、电镀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降低涂装室内的废气溶度。 5.1.3为减少粉尘、废气对人身的伤害,现场局部粉尘、废气溶度高的场所,操作员工应配 备防毒防尘面具。 5.1.4新、扩、改项目及设备如可能造成粉尘、废气排放或大气污染,管理课应组织相关部 门进行环境因素和风险危害识别、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2监督检查 5.2.1管理课对上述过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由管理课开具“环境与安 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表”。 5.2.2责任单位根据管理课开具的“环境与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表”进行改善。

5.2.3目前公司涂装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三级标准:锅炉废气执行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中三类区的II时段标准;电镀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5.3.1涂装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5.3.2锅炉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5.3.3电镀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5.4废气状况每年委托福州环境监测站对公司废气抽样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报告。 5.5在日常管理或委托监测发现异常时由管理部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6.相关文件 无 7.使用表单 无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集团公司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出淘汰名单。 第二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三条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向政府环保部门申报调整。 第四条企业应识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一般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工业废气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 1、对含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气必须进行吸收、焚烧等手段处理,使有害物质含量达到排放标准; 2、在排放含有腐蚀性强的酸、碱性废气,应事先进行有效的吸收和处理; 3、在装卸易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物料时,必须设有吸收处理装置,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企业的加热炉、焚烧炉、再生器排烟等排气筒,排放各种有害物均须达标; 5、凡能利用的工业废气,应进行回收处理(综合利用); 6、对于易挥发性的液体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等贮存,应采用浮顶罐、密封容器或采用吸收、冷凝等措施,减少挥发性物质对大气的污染;

7、厂房内必须要有除尘设施,禁止将粉尘抽出直接排入大气,污染周围环境; 8、生产过程中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应当配备脱硫装置或者采取其他脱硫措施; 9、加热炉禁止冒黑烟,连续冒黑烟每超过五分钟作一次违章处理; 10、存放煤炭、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第五条排放或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必须制订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安全环保部、政府环保部门备案。定期对压力容器管道进行检测,预防有毒气体泄漏。 第六条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下风人员要立即撤离暂避。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政府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七条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集团公司可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企业停工整顿。 第三章装置开停工时的废气防治 第八条对停工装置中的脱硫装置和含硫污水系统及接触含硫、氨介质的设备在吹扫前均需使用高效工业污水除臭剂进行处理。 第九条对停工装置的吹扫应采用密闭吹扫方式,先用小汽量吹扫,吹扫后的汽相引入火炬系统或废气处理设施,基本吹扫干净,经采样监测达到要求后,才能大气量吹扫放空。 第十条企业环保监测部门应对开停工装置的废气排放情况及周边大气情况进行监测。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1.0目的 控制公司的废气和粉尘的排放,以符合政府相关的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排放废气/粉尘的区域。 3.0定义 无 4.0职责 4.1对有废气或粉尘排放的生产车间、车辆应制定管辖区域,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编 制项目废气/粉尘排放点。 4.2生产部负责废气/粉尘的排放中不符合的排放项的标识。 4.3办公室负责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并进行测量与监督。 4.4新项目时要把废气/粉尘排放作为项目评估的一部份对于大中型项目应按有关“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5.0程序 5.1废气/粉尘排放的识别 大汽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以下途径:生产部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车辆排放的尾气等。 5.2废气与粉尘排放的管理 5.2.1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气/粉尘进行管理。 5.2.2生产部生产时应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可通过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5.2.4处于扬尘环境中或使用易扬尘的物料时,操作者除了要戴好防护口罩,防止员工吸

入体内;

操作时要轻拿轻放,尽量缩短其在空气中暴露时间,避免空气中扬尘并要及时封存好物料。 5.3 废气/粉尘的检查 废气或粉尘的监测按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由环保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各生产部按本规定实施粉尘控制管理。 5.4不符合发生时的处置 当发生粉尘环境污染时,事故发现者应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主管须报告环保责任人,环保责任人和办公室经理共同现场调查,并当场提出纠正措施。事故严重时,要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处理。 5.5废气/粉尘标准 5.5.1 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按政府规定的法律或法规规定。 5.5.2生产现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0记录 无 7.0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废水 废气 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生产部门 (一)负责生产活动过程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控制。

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控制,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废气处理 2.1各分厂(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工艺控制。所有废气必须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2各分厂(部门)的废气处理设施必须确保开车率达到公司下达的指标。 2.3在工艺处理、故障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废气需要排放时,必须提前制定好回收、吸收等处理预案,并填报《“三废”异常排放申请表》(附后),严禁随意排放。 3.大气污染防治 3.1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出环境影响评价,采取防治措施。建设项目中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2生产、技术等部门须积极研究推广清洁生产。通过改进工艺、技术及原料结构等,把废气污染消灭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从控制污染源的根本办法消除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3生产过程中各排放口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达不到标准的由生产、技术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4.监督与管理 4.1质量保证部按《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对各分厂废气排放口、环境大气

进行 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生产管理中心、相关分厂及安全环保部。 4.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考核指标及《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并对各生产装置(包括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监测数据按《公司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进行考核。 5.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YLHX/AH/JL—012-00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三废”异常排放申请表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降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生产运行中废气排放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对厂区范围内废气治理监督,并负责委托业务主管部门对厂界废气的监测; 3.2生产厂部负责各岗位废气产生的控制,和废气排放及吸收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 4、管理办法 4.1废气的分类 4.1.1锅炉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1.2吸收塔尾气主要包括:氟化物、烟尘 4.1.3烘干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2各类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生产部负责每天对各岗位废气排放情况,废气吸收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关记录。 4.2.1锅炉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1.1燃烧过程产生废气的管理。 (1)锅炉班负责整个燃烧过程的操作,锅炉工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2)燃烧过程严格按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每半小时检查一次锅炉运行状况,确保煤粉充分燃烧。 (3)厂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燃烧过程进行监督。 4.2.1.2锅炉废气排放的管理 (1) 为防止烟气污染环境,在运行时操作工必须检查脱硫装置保持 完好。 (2) 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装置后进入3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在进入脱硫装置时必须开启水喷淋泵进行除尘,减少粉尘的排 放,确保达标排放。 (3) 运行过程中操作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停止烟气的 排放。待查找到原因并解决好后,方可再行开启。 4.2.2尾渣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2.1尾渣气产生的控制 (1) 反应岗位负责控制反应物计量配比,提高转化率,减少尾渣不 充分反应物的气体。 (2) 反应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半小 时记录生产工艺参数一次,根据当班尾渣参数的变化调整配比, 确保物料能够充分反应。 (3) 生产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的监督。 4.2.2.2尾渣气排放的管理 (1) 排渣工必须在尾渣输送运行时开启渣气吸收设施,确保尾渣气 达标排放。 (2) 尾渣气吸收系统存在故障时,出渣系统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 解除后方可再行开启。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要求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 度要求 QB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37-

文档仅供参考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06-30发布-07-01 实施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发布

目次 、/. —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要求 (3)

、/. — 前言 本标准为防治大气污染, 保护和改进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标准规范了公司施工现场废气排放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标准由公司系统管理部提出, 由安全管理部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冯莉、李青松本标准审核人: 李传玉本标准批准人: 陈金弘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具体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电力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废气管理, 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GB16297—19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废气: 指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大气环境的气体和尘状物(降尘、飘尘)。如: 烟尘、粉尘(颗粒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甲醛、苯并芘和氟化物等。 3.2 污染源: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或场所。如施工现场焚烧烟气的排放、现场机动车辆的废气排放以及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清扫地面、管道和设备所扬起的粉尘。 3.3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排放。施工现场的废气多为无组织排放, 如烟气流程中的排烟设备的泄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清扫地面、管道所扬起的粉尘。 3.4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有经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b)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2 工程科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的技术管理。 4.3 安全科 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质排放的控制管理,降低废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种废气、粉尘排放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引用的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4、《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四条定义 1、废气污染物:指在生活或生产的过程、设备、场所等向大气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废气、粉尘、有刺激性气味物质。 2、无组织排放:指不通过排气系统而泄漏的生产性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年度废气监测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及上报工作;负责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对公司内的废气进行监测,同时根据结果对各不符合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或管理要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车间本部门废气排放的管理;负责对监测数据中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本车间的记录、统计工作;负责本车间废气排放的污染预防、治理整改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第三章废气的种类及控制方法 第七条废气主要分为: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生活废气。 1、工艺废气:锅炉排放的废气。 2、无组织排放废气:原料贮存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废气。 3、生活废气:厨房油烟;打扫卫生时产生的粉尘。 第八条工艺废气的控制

1、各车间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尽量避免非正常状态下工艺废气的排放。 2、各车间在产生工艺废气的装置正常运行时,应确保其配套的环保装置正常运行,避免超标排放。 3、各车间在开、停车过程中,应确保环保设施优先于生产装置开车,后于生产装置停车,减少或控制废气排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第九条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 各车间及部门应对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污染物质进行控制和管理,可采取除尘、吸收、隔离等方式,减少对大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第十条生活废气的控制 1、厨房油烟可配置净化设备以处理产生的废气。 2、各车间及部门打扫卫生时产生的粉尘可在打扫前向地面洒上清水后再打扫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生产异常、紧急、事故状态下造成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时,排放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生产运行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控制污染物排放,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第四章废气的监督和监测管理 第十二条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 各产生废气的车间及部门负责本部门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由环保科牵头,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对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隐患整改、效果验证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平稳、高效的运行。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废气的排放、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对超标排放、异常排放的部门进行监督整改。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的监测管理 1、安全环保部联系环保监测机构定期对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 2、当废气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更新时,安全环保部负责及时修订公司废气监测标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控制管理规定

废气排放控制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有效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以保证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治理符合环保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和公司所在地范围内的各类废气的控制。 3 职责 3.1本公司自身的经营活动中不产生任何废气; 3.2在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的控制由生产部负责控制。 4.执行标准 根据句容市环保局对本公司环评报告的批复,本公司 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 5. 工作程序 5.1 废气、粉尘的来源 5.1.1 本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或其他不正常气味。 5.1.2 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各种原材料向大气排放的气味。 5.1.3 本公司在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废气。 5.2 防范措施 5.2.1 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或其他不正常气味。一般设施本身基本上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采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在正常情况下对周边的影响很小,生产部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使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排放达到要求。 5.2.2加强工作场地内部的清扫,每天清扫尽量用湿拖把对地面进行清洁,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采用袋装堆放于防雨、防晒的场所,防止泄漏而产生

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2.5产品实现过程在例行检查中,如发现有恶臭、不正常气味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3、安环部除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大气排放环保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委托当地环境监测机构对本公司大气环境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向大气排放达到规定标准限值。 6 相关文件 《运行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方法一览表》 《环境影响重要作业场所一览表》 《设备日常检点表》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

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

废气控制管理规定

废气控制管理规定 1 废气类别 1.1 施工废气 a)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b)机动车辆产生的废气; 1.2 生活废气 a)生活废弃物产生的废气; b)食堂产生的废气,如食堂油烟等。 2 施工废气的控制 2.1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生产工艺。 2.2优先选用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或机械设备,机动车或机械设备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方能投入使用。 2.3 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废气排放达到环保标准的要求。 2.3.1机动车辆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废气排放的检测,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2.3.2车辆驾驶员要经常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做好月度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2.3.3车辆驾驶人员应按车辆的使用要求清洗“三芯”即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机油滤芯,防止排气超标。 2.3.4司机应妥善保管环保部门经监测下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并应与驾驶证同样携带以备检查。 2.3.5使用汽油的车辆应使用无铅汽油,柴油车应使用添加了防止污染的添加剂的柴油。 2.5 租赁、分包方、供方所提供的施工设备都必须遵守此规定,施工设备进场前应组织检查和验收。 3 生活废气的控制。 3.1未经批准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2应及时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防止产生恶臭。应加强厨房和厕所的通风透气。 3.3食堂使用液化气、煤气等燃烧气体时,应防止有毒气体的泄漏。 4 废气污染的管理 4.1项目部应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对于可能生产严重废气污染的环境因素,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4.2各责任部门应落实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做好有关记

《废气排放控制系统故障检修》学习手册

5.2《废气排放控制系统故障检修》学习手册

知识要求 5.2.1 废气再循环控制系统作用与工作原理 废气再循环(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 ,简称EGR)控制系统,即将少量发动机废气引入进气管,与新鲜混合气一起参与燃烧,这样就增加了进气中惰性气体 的生成,(如,水蒸汽、二氧化碳和氮)的比例,由此降低了最高燃烧温度,抑制NO x 减少排气污染。但是,新鲜混合气中掺入废气后热值降低,发动机的输出功率会有所下降。为了保持燃烧的稳定性,使废气再循环系统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达到既能减的生成量,又能保证发动机动力性能的目的,必须对参与再循环的废气的量和 少NO x 参与时机加以控制,只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才使用EGR。即根据发动机的进气温度及负荷,适时地控制进入进气系统的废气量。当发动机水温较低或处于怠速及小负荷运的生成量很少,通常不需要引入废气;当发动机水温已达到正常工作温度, 转时,NO x 的生成量较多,此时引入废气,并随发动机负荷的且处于较大负荷运转工况时,NO x 增大相应地增加引入的废气量。当发动机节气门全开急加速时,为了不影响发动机的动力输出,此时也不引入废气。 EGR率的概念:EGR率用来衡量废气的引入量。它用进入气缸的气体中废气所占的百分比来表示。 EGR率=EGR气体量/(吸入的新鲜气体量+ EGR气体量)×100% EGR率与发动机动力性、经济性和排放性能有关。EGR控制装置通过控制EGR率 净化效果。 来保证发动机在运转性能良好的同时达到最佳的NO X 1.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发动机废气再循环(EGR)系统工作原理 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发动机废气再循环(EGR)系统由EGR真空控制阀、EGR控制电磁阀、EGR阀以及各种传感器组成,如图5-2-1所示。在EGR阀上部装有一个可以检测EGR阀升程的EGR位置传感器,该传感器利用由一个柱塞推动的电位计向发动机ECM/PCM传送信号,作为控制废气再循环的参考信号,实现EGR系统的闭环控制。发动机ECM/PCM中存储有多种工况下EGR阀的最佳提升高度信号。如果实际提升高度值与发动机ECM/PCM存储的最佳值不同,ECM/PCM便改变EGR控制电磁阀上的电压,从而使EGR控制电磁阀通过EGR真空控制阀提高或降低EGR阀上的真空压力,控制进入燃烧室的废气量。本田雅阁废气再循环系统工作原理如图5-2-2所示。

废气排放规定

A/0 废气排放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员健康的不利影响,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范围内废气排放管理。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职责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监督和测量,掌握公司废气排放现状,协调内外部关系,确保公司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制造中心职责 a)确认公司产生废气的工序及设备,了解其中的主要污染物成分、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与环境标准的符合度),必要时逐项建立档案。 b)有效组织监督、管理,安排废气监测任务,分析监测结果,如有不符合采取相应措施,并下达《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监督纠正,直到符合要求。 3.3相关部门职责 a)产生废气的部门负责人应按本规定严格监控废气排放,使本部门废气排放最小化。 b)废气排放如出现不符合(超标排放),部门监测人应及时查清原因,进行改正,并作好记录,报部门负责人。 c)部门负责人应分析不符合原因,进一步提出改善目标,如有必要报知制造部和管理者代表,并将不符合事实、原因和措施及要求形成报告提交制造部。 4.废气排放控制 4.1排出的废气量较多、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设备须设有排气处理装置,以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在喷漆房设置废气处理装置,一般情况一年更换一次活性炭,若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经监测未达标,则做及时更换。换下的废活性炭放入公司危废存放场所,定期送专业机构处置。 4.2设备科在购置新设备时,应充分考虑设备产生废气对外界环境影响,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4.3各部门生产生活垃圾不得随意采用燃烧方法处置。 4.4必要时由管理中心每年组织一次由环保监测站对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如出现不符合时,经整改后,增加监测次数以证明绩效。 5.监测/测量管理 5.1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测/测量,承担监测/测量的部门可以是本公司,也可经由有资质部门承担。 5.2各相关部门应制定措施,减少污染并负责监督实施。 5.3管理中心将监测/测量结果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5.3.1管理中心应对监测/测量结果分析,判定符合/不符合,并告之有关部门及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 5.3.2监测/测量结果如有不符合,相关部门应找出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并报管理中心,落实纠正措施,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3采取措施后,管理中心组织验证以证明其绩效。 6废气排放标准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90-21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2012-03-10发布2012-03-20实施

1目的与范围 使PM人员,设备运行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熟悉废气排放流程,了解废气异常排放处理办法,预防及减轻废气系统管理不当及人为疏忽造成的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处理后之制程废气达到国家市政废气排放标准安全排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职责 相关部门因按照此办法规定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 动力设备部相关工程师应严格管控生产废气达到国家标准排放; 4术语和定义 无 5管理内容与治理措施方法 废气污染源分析 废气处理系统所处理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包括扩散前清洗(制绒)、去硅片氧化物(磷硅玻璃)、刻蚀等使用氢氟酸、盐酸、硝酸、四氟化碳等化学试剂挥发产生的酸性、含氟废气;清洗、扩散、PEVCD等工序产生有机溶剂废气和少量工艺尾气。 废气处理系统 根据废气性质,将废气处理系统分为一般性废气(废热)排风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尾气处理系统和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新增加异丙醇回收装置,各系统考虑了将来达规模的生产要求,放大了处理系统的能力,风机采用变频式风机,可根据需要变化排风量。 5.2.1 一般废气(废热)排风系统 该系统排放一般的废气和高温排风,不需经处理而直接排放。 5.2.2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 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工艺流程中使用各种酸液对硅片的腐蚀、清洗过程、扩散及等离子刻蚀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硝酸、HCl、Cl2等;拟设置1套酸性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主要由废气洗涤塔、通风机、排气管和加药系统等组成。废气先由排气管道输入废气洗涤塔,吸收液为氢氧化钠溶液,碱液经回圈喷洒而下,利用氢氧化钠溶液作吸收液净化酸雾废气,吸收效率为93%~98%。 5.2.2.1酸性废气塔结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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