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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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社保体系及医保制度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中国的社保体系框架:

(一)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在北京,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为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

(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详见后文)

?(三)失业保险

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理》发布并实施。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2%缴纳保险费,职工本人按照工资的0.5%—1%缴纳。

?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工伤保险

?2004年1月,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施行。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一般只有女性享有,但有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男

方护理假”或“配偶护理假”。生育保险也是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在北京,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

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1900元,最高金额为4000元。由于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所以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国际上基本有三种制度模式(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

?(一)全民健康服务型(National Health Service)

这类医疗保险实行全民覆盖。筹资由政府通过税收解决,设定预算。医疗服务由公立卫生机构提供。实行这一模式的典型是英国。加拿大、意大利与英国相似,只是加拿大的医疗服务由私人机构提供,意大利的筹资来源中税收与社会保险费各占一半。

全民健康服务型覆盖面广,社会公平性强,公民的社会保险权利得以充分的体现。但是该类型没有体现个人的责任,容易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对政府的财政压力较大。

?(二)基于市场机制的私人保险型(Private Insurance)

美国是该模式的典型。雇主或者雇员个人购买私人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主要由私立机构提供。但国家也有一定的责任:1965年美国建立的医疗保健计划(Medicare)覆盖全国人口的11%,主要对象是低收入者、妇女儿童和盲人等残疾人。

另外,国家还负担占总人口3%的军人的医疗保险。

私人保险模式突出个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利于对医疗资源浪费行为的遏制。对参保人而言,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服务。但是该类型的覆盖面窄,社会共济性差,部分人群因缴不起费用而被排除在保险体系之外。此外,私人保险模式的医疗费用高。

?(三)社会保险型(Social Insurance or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这类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由法律强制规定。医疗服务的资金来源为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形成的非盈利性保险基金。医疗服务由公立机构与私立机构混合提供。

这种模式以德国最为典型,法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也可归入此种类型。

中国的医保制度采用了第三种模式,但在其基础上,又有所创新。

二、中国医保制度的历史沿革(1949-1977)

?1、劳保医疗制度(1951 年《劳动保险条例》)

对象:国营企业职工,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参照执行。

内容: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其直系亲属患病时,企业负担手术费及普通药费1/2。

资金来源:1953年以前全部由企业负担,之后按工资比例提取。

弊端:一是不公平。大量非公有制单位的劳动者,大多没有实行医疗保险。且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缺乏社会互济。

二是企业负担过重。企业办医院,药品浪费严重,“泡病号”、“小病大治”等现象突出。

一些个体户在城市街头公开收购吃剩药品,然后到农村贩销(“借药”)。

?2、公费医疗制度(1952年《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

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的指示》)

对象: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内容: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住院的膳费、就医路费也可由机关给予补助,在行政经费内报销。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从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开支。

弊端:人均经费定额随财政收入变化而“浮动”,无统一的标准,医疗卫生资源浪费严重。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现况及问题

中国医疗保险问题的调查及分析 对于广大的中国人民来说,关心粉东西有很多,医疗保险绝对是重中之重。人们普片认为看不起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这就要冲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从头说起。 我国的医疗保险经历了多次改革,从整体上来讲是逐渐趋向完美,但是总不能满足所有群体,这其中也算是有历史渊源。我们就从以来哦改革制度的开始说起。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由此造成了一家人靠一个人看病的现象,浪费现象日益明显。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以药养医制度是药价虚高的重要根源,同时也贬低了医生的价值,有损医生社会地位的评价。药价高昂,尤其是医院药价比药店高出一大截,迫使众多百姓拿着医生的处方到药店里抓药,这显然对医院收入构成了重大威胁。为了对付处方外流,医院不得不想出种种对策。譬如,开完处方后,不立即告诉病人如何服用,而是等其把药买来,再坦诚相告;有的将药品用密码编号,处方上除了病人看不懂的密码,没有一个正式药名,迫使病人只能在本院购药;还有的采用电传处方,即医生通过电脑开方,处方被直接传递至药房,只有病人交钱拿药后才能明白。医院的这些措施,引发了社会的种种不满,强迫病人买药又成了医患关系的新焦点。 过去温情脉脉的医患关系已不复存在,医患冲突不断,医疗官司也层出不穷,老百姓对医生和医院的仇视正持续升温。百草止水细究之下,发现医患冲突的原因有四。一,国家极力削减对医院的投入,迫使医院只能靠病人的钱财来维持运转,这是病人负担愈来愈重的最根本原因。二,医生收受回扣和医院乱收费,致使医疗费用飞涨,令百姓的腰包不胜其荷。三,部分医生的麻痹大意或医术不精,导致了众多的低级医疗事故,让老百姓备受伤害和愤怒。四,医疗资源过于向中心城市集中,使得小城镇尤其是乡村百姓就医艰难。值得注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6%,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 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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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 篇一:我国当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前言: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四大问题 针对我国的实际,提出增加卫生投入、改革投资方向,认真界定基本医疗,打破城乡差别、设立卫生服务基本包,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险市场等四个相互关联的对策。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最低生 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养老保障的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力弱,农村合作医疗 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等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使农民看病 可以报销,增强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随着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医疗需求的释放和增长,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 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低,不能有效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国家规定的合作医疗标准是,中央财政补10元,地方财政补10元,个人交10元,每人年筹资30元。由于筹资水平过低,基金有限,受益面大,补助额度小。201X年在安徽省安庆市所辖市县中,桐城市医疗补助比例只占医疗总费用的23%,望江县为27.7%,岳西县住院补偿强度为25%。目前的合作医疗能够为病 人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但还远远不能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合 作医疗资金的相对稳定性与群众不断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呈现出不适应性。从 各试点县看,201X年度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皆比上年度有所增长。 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 入力度,尤其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中央政府而言,中央财政的转移 支付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加以区分:对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是适度且辅助性的;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差一些的中部 地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是比较稳定和递增的;而经济发展水平更低的西 部地区,应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如对年内未动用合作医疗基金的参 保农户,可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扩大受益覆盖面;努力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服

中国医保制度

一、中国社保体系及医保制度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中国的社保体系框架: (一)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在北京,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为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 (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详见后文) ?(三)失业保险 1999年1月22日,《失业保险条理》发布并实施。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2%缴纳保险费,职工本人按照工资的0.5%—1%缴纳。 ?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工伤保险 ?2004年1月,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施行。用人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一般只有女性享有,但有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男 方护理假”或“配偶护理假”。生育保险也是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在北京,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 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1900元,最高金额为4000元。由于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所以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

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论文报告 题目: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韩冷 学号:20142114232 院系班级:2015级专硕4班 指导教师:李建伟 完成日期:2015.12.25

2015年12月25日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我国现已逐步建立起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因此要积极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各有关行为主体的行为,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现状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

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简单的讲就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

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与对策

【摘要】医疗保险改革是社会保险改革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这是因为,医疗保险不仅涉及到医疗供需双方、医疗保险机构,而且涉及到医药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关系。所以医疗保险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还存在许多问题。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新医疗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本文从经济发展、立法、发展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等方面做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公平性基金平衡 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即集资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涉及面广而复杂,短期而经常性,补偿形式为医疗给付,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及发生平率高、难以控制费用的特点。正因为这些特点,各个国家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应对模式:英国、加拿大等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德国领衔全球流行最广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自由至上的美国采用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还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医疗保险模式。而我国作为独一无二有着悠久的古代史、复杂的近代史、独特的社会体制、沉重的人口负担微妙的城—农关系、广阔的地域和文化差别等等不能复制的特点的国家,别国的经验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难以给于我们最重要的帮助。我国的医疗保险,不断沿革、不断摸索、至今仍在进行、永远为舆论所关注、现状永远都在变动。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沿革及现状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政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同时,为了控制用药与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十一类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的规定及公费用药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医治时,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3、公费、劳保医疗的历史作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doc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 (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公费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然而在1994年4月,针对其本身存在的一些弊端,《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出台,经过试点不断扩大,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又于1998年12月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将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立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的现状是多种改革模式并存。 国家和企业对医疗费用负担过于沉重,同时管理体系也尚待成熟,亟待更有效的控制机制,以减轻此过程中的浪费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国现在生产力有待发展的基本情况,“低水平、广覆盖”仍然是一段时间内的趋势,而它存在的深度和广度上的不足,还要依靠商业医疗保险来补足。 (二)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潜力 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慢、规模小,但其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具体体现在:社会医疗保险给商业医疗保险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城乡居民对医疗保险需求旺盛。事实上,受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工作压力、疾病改变及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世界范围都出现了医疗费用上涨的趋势。 近年来,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速度很快,年均增幅高达52%,保费占寿险的比重逐年提高,产品不断丰富。据测算,2001年,我国的健康保险保费为60.27亿元,增幅达117.65%,远高于同期42.6%的人身保险保费增长率;健康险占人身保险总保费的份额由2000年的2.77%上升到了4.24%。根据卫生部的统计资料,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已经达到4700多亿元,其中居民个人支出将近2900亿元。随着中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商业医疗保险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由此可见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潜力之大。 (三)商业医疗保险发展障碍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给商业医疗保险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家保险公司早就注意到了医疗险广阔的潜在市场。但由于医疗改革不到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经营此类保险风险较大,谁也不敢贸然行事。 商业医疗保险行业存在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险需求与保险市场有效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一、2001年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辖区所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二、2005年起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辖区农业人口(含外出务工人员);三、2007年起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辖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矫正新农合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实行强制性参加,实现对农村居民的全面覆盖,以避免逆选择。同时对低收入群体提供缴费方面的补贴。对于那些季节性打零工性质的农民工群体,在制度上保证其参加新农合的重要前提是改变目前报销时的种种障碍。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一是探索多种途径与农民工输入城市合作,设立或委托更多农民工定点“医保”医院,为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提供基本诊疗服务,同时按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从而解决农民工带“新农合”进城的“医保”问题;二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看病回乡报销医疗费用的门槛。如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所有农村居民,提高低收入农村居民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他们免遭疾病导致的贫困,提高现有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增强风险分担能力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遵循的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2)主要保障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答: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答:一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要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考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是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为什么说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的保证? 答:我国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是党和政府历来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党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改善职工生活的措施,从总体上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经济发展的平衡和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传统体制固有矛盾的显化,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困难企业的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一些地区和企业出现了长期拖欠职工医疗费的现象,影响了职工基本的健康保障,影响了职工的基本生活,有的甚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损伤了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因病得不到治疗和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的职工找企业、找政府,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朱总理讲,本届政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职工基本生活和基本保障方面,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承诺,而是对过去若干年经验教训进行深刻总结后得出的结论,明确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和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着眼,从职工切身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好职工的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在内的整个社会保障问题。

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 --------------------------------------------------------------------------------------------------------------------------------------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摘要】在我国社会现阶段,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广大人民和各级政府的重大社会民生问题,也是近年来媒体关注的热点,尽管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出了多种医疗改革方案试图解决此问题,但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依然存在。本文从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问题出发,探讨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成因,并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制度 制度改革 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问题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圆柱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能够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1] 案例:我的一位亲戚生前是广州市一所中学的离休教师。他一直身体欠佳,经常要去医院检查,常常亲身体会到看病难的艰辛。据他所说,从排队挂号到看病平均要用近3个小时,但真正看病的时间不过20分钟,排队等候的时间占用了绝大多数,这样的情况常常让他有苦难言。一年前,他被诊断患上了恶性淋巴瘤。因为化疗引起多脏器功能衰竭,今年3月1号,他被送进了广州某知名医院的心外科重症监护室。之后的两个多月时间,我亲戚的家人在这里先后花去139万多元的医药费,家里一贫如洗,苦不堪言。 医疗保险制度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当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多种原因长期的积累造成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医疗事业区域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设施部门间、行业间、城乡间的差别巨大,上海、北京、广州等中心城市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医药人才、最先进的诊疗设备,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设施远远满足不了需要。目前,全国的医疗资源八成集中在城市,二成在农村;医疗领域的尖端技术、先进仪器设备和大量优秀人才基本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这直接导致大量人员涌向医疗事业发达的区域,成为看病难的重要原因。 (2)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缓慢。2012年,医疗保险中城镇职工数占1.5亿,加上5000万享受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约两亿的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障。农村

中国医疗保险发展历程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及覆盖农村的传统合作医疗制度 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就建立了覆盖城镇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及覆盖农村的传统合作医疗制度。这些制度在保障国民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78年,全国城镇职工有9499万人,其中8885万人有劳保医疗制度保护,加上享受半费待遇的部分城镇职工家属,覆盖人群在一亿人左右;农村传统合作医疗鼎盛时期,95%的农民从中获得保障。 二.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转型探索(1978-1992) 1978年之后,我国正式进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双转型时期,宏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使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蜕变为“单位”保障。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从业人员快速增加,针对公有制和集体经济的制度保障功能逐步弱化。三是医疗机构财政支持逐步减少,加之1985年《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开始了以“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为导向的改革,医疗机构强化服务提供。 公费医疗制度不断优化费用管理,探索费用控制机制。劳保医疗制度重点探索职工大病医疗费和离退休医疗费的社会统筹。这都为未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累了经验。这一时期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1978-1985年期间,主要是针对旧有医疗保障制度微观设计缺陷,尝试引入需方费用分担机制。这一时期,政府对医疗机构投入不断减少,医疗机构营利动机强化。知青回城,城镇就业人口快速增加,公费和劳保医疗覆盖人数不断增加,加之就医免费,患者缺乏费用意识,城镇制度费用支出快速增长。1978-1986年间,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年增长率则为14%和11%。针对上述问题,制度作了如下改革探索:在公费和劳保医疗中引入患者自付,即“挂钩”。。随后,部分省市在部分医疗单位实行公费医疗经费与患者个人适当挂钩的方法,即引入个人自付费用。一般是门诊医疗费用定额包干使用,或门诊、住院时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医药费,个人负担比例各地不同,大多为10%-20%。同时,规定了自付费用限额。这一方式后来被劳保和公费医疗普遍采用。改革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办法,以费用包干到医院的方式为主。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公费劳保医疗用药目录,控制药品支出。 第二个阶段是1985年之后,主要调整制度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部分地区突破传统“单位”保障,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试行社会统筹,如省自1985年进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试点。这一方式在1989年之后普遍开展。部分地区开始探索职工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如市东城区蔬菜公司。 三.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和框架构建阶段(1992-2009年) 3.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 1992年,率先开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1994年,原国家体改委等颁布《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决定在和两个已有大病统筹制度基础的城市,开展通道式“统账结合”模式的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史称“两江”试点。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将试点扩大到58个城市,探索出了“两江”试点

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与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建议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界定了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原则。现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进程如何呢?从年初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传来的消息:据统计,到去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的统筹地区达284个,占全国的81%,覆盖人数4300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27%,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的统筹地区增加了9个百分点以上,覆盖人数翻了一番;今年医疗保险工作的任务是:坚持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三改并举”的方针,按照“稳步扩面、狠抓管理、健全系统、完善政策”的工作思路,力争到年底实现90%以上的地方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8000万人。 纵观9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方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在保险体系上,将原来单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改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互助及社会医疗救助。 2.在基本保险的覆盖面上,将原来主要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改为城镇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职工及退休人员,以至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和自由职业者。 3.在基本保险费用的承担上,将原来全部由企业负担改为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 4.在基本保险基金的构成上,将原来的劳动保险基金(存于企业工会银行帐户内)、劳动保险调剂金(存在省级工会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银行帐户内)、劳动保险总基金(存于全国总工会银行帐户内)相结合改为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我国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这些改革,有利于相对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负担,分散个人和企业在医疗方面的风险,更好地保障城镇职工在基本医疗方面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1997年)。90年代,农村地区采取各种形式恢复和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可以镇办、乡办,也可以村办;可以医药合作,也可以合医不合药。总的来说,对占我国绝大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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