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度科教科工作制度

医院制度科教科工作制度
医院制度科教科工作制度

科教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继教、实验室生物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

2、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主管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坚持专科特色方向,督促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

4、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医学继续教育的申报、学习、学分登记、档案管理及验印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科研课题及计划的完成情况,协调各科室间的科研工作展开以及科研立项、验收、评奖的申报工作。

6、负责科研论文的发表及费用报销。

7、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8、负责检查临床带教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学员座谈,不断改进工作。

9、负责全院人才培养及人才梯队建设。外出学习、进修的登记、申报及教学经费报销的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的选拔及申报工作。

12、负责督促、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13、负责组织完成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4、领导科教及所属科室的业务学习。

二、科教科干事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学继续教育工作及科内的行政工作。

2、负责拟定年度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建立兼职老师登记。

3、负责组织长短期业务学习,按时完成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学分登记、档案管理及验印工作。

4、负责组织院内外学术活动。

5、负责院内外进修、实习的安排及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院内外有关进修、实习的规定。

6、负责科研论文登记及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登记。

科教科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职工继续教育及生物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的方针目标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规划要求,制定科技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科研、教学、培训任务。

4、负责协调各科室的科研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科研课题的进度,保证课题的顺利完成。

5、负责组织申报各种科研成果奖励,审阅、推荐发表各种科研论文,鼓励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展、推广和应用。

6、负责组织全院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理论学习,定期考核。督促检查各科室业务学习开展情况。

7、建立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成立兼职教师队伍,负责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二、实施办法

1、由业务副院长主管科研、教学及生物安全工作。

2、制定年度内继续教育计划、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及科研计划,根据计划的安排,每年选送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班不定期举办各种专题讲座等。

3、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大中专院校实习生或进修生。

4、经常对各科室的科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做到各科研成果、论文有登记,有鼓励科研的办法,每年进行总结、表彰。

6、做好季节性传染病、公需科目及生物安全培训。

7、执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兼职教师有登记。

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2、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下达的继续医学教育任务。

3、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4、负责制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实施细则。

5、组织申报各类继教项目。

6、审核医院举办的继教项目及学分授予标准。

7、负责检查各科室承担的继教项目实施情况及培训计划的落实、记录、考核情

况。

8、负责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学分的登记、审核、注册等项工作。

9、根据院人才培养计划,有目的地选送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引进新技术

新项目。

10、选送学科带头人及专科人才参加各种短期业务培训或去外地考察,提高科

业务水平,促进医院诊疗技术的发展。

二、实施办法

1、根据《吉林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

2、按照接参加继教方式进行学分分类管理,规定得分标准,规范登记方法。

3、继续教育学分实年度学分制,按照接受继续教育、承担教学工作、成果获奖、学术成绩、在岗学习这五个主要方面进行评审。

4、学分要求:每年学分总分不可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科级各5分。

5、继续医学教育学分Ⅰ类、Ⅱ类学分,二者不能替代。

6、规范化培训、在岗学习、进修学习、在职学历教育、学术论文、出版论著等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类别的学分。

7、我院实行学分登记制度,统一使用吉林市继续教育委员会下发的《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8、每年一月将《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及《继续教育证书》上报吉林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核、认定。

9、《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及《继续教育证书》由科教科统一保存,是晋升、执业的准入条件之一。

10、所有外出业务学习人员有登记,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后向科教科提供书面学习总结并配合科教科业务培训讲课。

进修生管理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工作。带教老师应根据进修生具体情况拟定带教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科主任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思想。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本人材料一起寄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二、实施办法

1、医院由副院长、科教科科长具体负责进修工作。

2、科教科根据进修人员的有关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各科带教工作。

3、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原则上不授予处方权,如确属工作需要,须经医务科认真考察同意后,方可授予,同时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

4、每年由科教科召开1-2次进修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5、科教科对在进修期间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写成书面材料,连同本人鉴定材料寄给原单位;对在进修期间违纪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其进修退

回原单位。

6、进修期满,须办理好图书馆、总务科、器械科等有关科室手续后,方可离院。

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顾问咨询作用。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各委员要按时参加,会议由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讨论的议题,也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3、委员要认真研究和讨论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当好院长的科学技术参谋。

4、负责审议医院的长远发展规划,业务建设目标和技术队伍培训规划。

5、负责审议科研规划,搞好科研题目设计、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学术论文的评估。

6、负责审议医院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的引进开发。

二、实施办法

1、坚持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会例会制度,每次会议由一名委员负责认真做好记录。

2、对医院医疗、医技长期发展规划,要有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认真进行讨论。

3、每年末对全院的科研成果及科学技术论文要进行鉴定和评估。

4、各科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应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方可开展及应用。

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结果登记记录。

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应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委员到会人数不少于70%。设记录员一名,记录会议内容。

3、医院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

二、实施办法

1、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每季度下科室,检查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文件制定、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登记记录。

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计划、总结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日常问题。若遇重大问题,随时召开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上报及处理。

3、生物安全委员会每年组织医院全员学习生物安全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1-2次,宣传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医务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

4、有计划的选派相关人员进修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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