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含汽饮料瓶验收标准2013

PET含汽饮料瓶验收标准2013
PET含汽饮料瓶验收标准2013

管理标准

编号:LK-QG-LSB-10-309-10-A PET含气饮料瓶验收标准

受控标识:

编制:生产部日期:

会签: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管理标准

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管理标准

PET含汽饮料瓶验收标准

编号:LK-QG-LSB-10-309-10-A

1 目的

1.1为确保用于生产的PET含汽饮料瓶符合质量及工艺的要求,特制定本验收标准。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PET含汽饮料瓶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与判定依据等,适用于生产部的PET含汽饮料瓶检验。

2.2生产部检验人员对进厂的PET含汽饮料瓶进行检验。

3 职责

3.1由生产部对供应商提供的新样品进行全面测试,并上机试用,完全符合要求后按有关程序进行采购。

3.2供应商必须提供PET含汽饮料瓶的标准图纸、标准样品,并严格按照图纸标明的尺寸进行生产。

3.3检验人员对PET含汽饮料瓶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检测,如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补偿。

3.4供应商若改变配方,图纸等必须通知使用方,并提供样品以便使用方检测、试机,试机符合要求后,供应商提供标准样品,双方认可签字后封样交质检员存档,作为检验依据。如果供应商私自

改变配方、图纸等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4.质量标准

4.1基本要求:

4.1.1 PET含汽饮料瓶的原料应符合GB 13114的规定。

4.1.2 PET含汽饮料瓶应符合GB 13113和QB/T 1868的规定。

4.1.3本标准的规定与QB/T 1868不一致之处,按本标准执行。

4.2感官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感官要求

4.3尺寸:

4.3.1 PET含汽饮料瓶的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PET含汽饮料瓶尺寸

4.3.2表2中规定的尺寸如与本标准附录中的标准图纸不一致,则以本标准附录中的标准图纸为准。

4.3.3瓶体最小壁厚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瓶体最小壁厚

注:每个部位任选4个以上的测量点,取最小值。

4.4瓶体容量等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瓶体重量及容量

4.5 PET含汽饮料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PET含汽饮料瓶物理性能

4.6化学性能:

4.6.1 PET含汽饮料瓶的乙醛含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瓶的乙醛含量

5. 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5.1样本抽取:以供应商每次到货的每个品种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50个样本检测感官、尺寸、重量、容量和物理性能。

5.2检验方法:

5.2.1感官指标:自然光线明亮处目测。

5.2.2尺寸:使用相关量具测量。

5.2.3重量及容量:

5.2.3.1重量:使用天平测量。

5.2.3.2满注容量:使用相关量具测量。

5.2.4物理性能:

5.2.4.1垂直载压:使用垂直载压仪测定,机速100mm/min。

5.2.4.2快速应力开裂测试:按附录一的规定检验。

5.2.4.3鼓底试验:按附录一的规定检验。

5.3缺陷判定如表7所示:

表7 缺陷判定表

5.4接收与拒收标准如表8所示:

表8 接收与拒收标准

5.5符合接收标准,已接收的PET含汽饮料瓶,在生产线上发现质量问题,则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协调处理。

5.6让步接收:在抽检过程中,如不合格品超出接收标准,经批准后可按有关程序让步接收。

6.其它要求

6.1 PET含汽饮料瓶应按一定数量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塑料袋包装,袋口须扎紧封严,外包装为洁净的编织袋或其它可用于食品或食品包装材料的外包装。

6.2 PET含汽饮料瓶上可有供应商的模具号或代号、QS标志等(其位置仅限于支撑环与防盗环之间或瓶底部)。

6.3每批PET含汽饮料瓶送货时应提供检验报告(应包括本标准第4项规定的全部项目),否则该批PET含汽饮料瓶不予接收。

6.4不应在雨天送货;如按我方要求在雨天送货和卸货时应采取避免PET含汽饮料瓶(包括其包装物)被雨淋或受潮的措施,否则

该批PET含汽饮料瓶不予接收。

6.5 PET含汽饮料瓶的包装内不得夹带异物,否则该批PET含汽饮料瓶不予接收。

6.6 PET含汽饮料瓶在供应商处的储存期不得大于30天。

6.7 PET含汽饮料瓶因改变设计、材质、工艺等需要试机的,需按有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试机。

6.8本标准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7记录

7.1 生产辅料检验单(含气饮料瓶)幅面A4 保存期3年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生产部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

本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审批,修改亦同。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附录一

快速应力开裂测试与鼓底试验方法

1. 快速应力开裂测试:

1.1 配制0.2%氢氧化钠溶液(W/V),水温22±1℃。

1.2 取不同模具号的瓶子各1只,但测试样品的总数应不低于4只。

1.3 按要求分别称好一定数量的碳酸氢钠和柠檬酸,用吸水性

较好的纸将碳酸氢钠包成细长型纸筒,并将纸筒两端口拧紧。碳酸氢钠和柠檬酸重量要求如下:

碳酸氢钠重量= 3.75 ×包装规格(L)×G.V(g)

柠檬酸重量= 0.83 ×碳酸氢钠重量+ 1(g)

表1-1 常见规格的称量表

1.4 每只PET瓶中加水距瓶口50mm(0.33L)、55mm(0.5L)、

60mm(0.6L/1.25L/1.5L)、70mm(2L/2.25L/2.3L/2.5L),水温控制在22±1℃,加入称好的柠檬酸,再将装有碳酸氢钠的纸筒投入到PET瓶中,迅速加盖拧紧,用力摇动PET瓶,使柠檬酸与碳酸氢钠完全反应。

1.5 将PET瓶放入碱槽内(每一个瓶用一个碱槽),并在槽中加入0.2%氢氧化钠溶液,当浸没PET瓶底注塑点后开始计时,观察瓶子有无漏液或爆裂现象;10分钟后如未爆裂,则将瓶盖打开卸压,然后将瓶子从碱槽内取出,检查瓶底有无漏液。

1.6 注意:爆炸危险!试验期间严禁靠近观察,卸压时应迅速,谨防爆炸!

2. 鼓底试验:

2.1 取不同模具号的瓶子各1只,按1.3准备好柠檬酸和碳酸氢钠。

2.2每只PET瓶中加水距瓶口50mm(0.33L)、55mm(0.5L)、60mm(0.6L/1.25L/1.5L)、70mm(2L/2.25L/2.3L/2.5L),水温控制在40±1℃,加入称好的柠檬酸,再将装有碳酸氢钠的纸筒投入到PET瓶中,迅速加盖拧紧,用力摇动PET瓶,使柠檬酸与碳酸氢钠完全反应。

2.3 将PET瓶竖直立放并静置30分钟,然后将瓶子竖直放立于水平的台面上,观察瓶底是否突鼓变形。

2.4 注意:爆炸危险!摇瓶时应穿长袖衣物、带手套,并对面部采取保护措施,谨防爆炸!

附录二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生产辅料检验单(含汽饮料瓶)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