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后管理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银行贷后管理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银行贷后管理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银行贷后管理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一、贷后管理的定义和遵循的原则

零售贷款贷后管理,是指自零售贷款发放后到贷款结清期间进行的贷款管理。零售贷款贷后管理遵循“管理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安全、改善客户服务”的原则,目的在于实现零售贷款的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二、贷后管理的目的

(一)控制风险,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由于零售贷款借款人对象分散广、贷款持续时间长短不一,且贷款资金用于借款人的购房、消费支出和生产经营,受经济周期波动、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因此,银行必须主动、动态、持续、全面地跟踪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担保变化情况,确保能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二)挖掘交叉营销潜在机会,提高借款人对本行的贡献度。

零售贷款客户,尤其是有较长期限授信额度的客户和中小企业主等,对银行结算等服务和产品的需求会更强烈,若能进行深度开发,将为本行带来可观的综合效益。

(三)监控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合规支用。

零售贷款涵盖了个人购房按揭类贷款、零售经营类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工

资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多个贷款品种,贷款用途的差异性决定了对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的监控是贷后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现贷款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及时采取动态调整贷款利率、提前收贷等方式,调整借贷双方后续合作方案。

三、贷后管理的分类

按照贷款的形态划分,零售贷款的贷后管理可以分为正常贷款的贷后管理、逾期贷款的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的贷后管理。

按照贷后管理的内容划分,零售贷款的贷后管理可以分为贷后客户服务、贷后检查、逾期贷款催收、不良贷款重组、不良贷款的诉讼执行与资产处置、呆账核销、档案管理等。其中: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内容在本手册中的另外章节已进行了专门陈述,本章对这些内容不再展开陈述。

四、贷后管理的管理部门职责

总分行零售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是零售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一)总行零售银行总部负责对全行零售贷款的贷后管理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操作要求,并综合分行逾期客户联系方式维护情况以及催收任务的完成数量、质量、成功催收笔数、金额、逾期贷款占比、分产品逾期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督导分行开展催收工作。同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维护零售信贷系统并完善相关功能,组织对全行零售贷款的贷后专项检查与监督。

(二)总行风险管理部督促零售银行总部及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根据全行风险管理与监控的要求对零售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开展重点检查,运用相应的指标对分行采取预警、停牌、准入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总行电子银行部是全行零售贷款贷后管理的支持部门,负责对全行的个人逾期贷款进行集中电话催收,及时反馈催收期间的借款人相关信息以及借款人反映的意见与建议至相关分行和总行零售银行总部,并对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客服中心”)的外拨催收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催收话术、注意事项等专题培训。

(四)分行零售业务部门是分行零售贷款贷后管理的具体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分行零售贷款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规范的逾期贷款催收机制,并配备相应人数的贷后管理人员,保证逾期贷款的催收和不良贷款保全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包括:

1、分行零售信贷中心应按业务量配备专职贷后管理岗负责辖内零售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每个零售信贷中心应至少配备一名贷后管理岗。

2、分行零售信贷中心贷后管理岗(含贷后检查管理人员、催收管理人员等)是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贷后管理岗的主要职责和工作目标应是把所在机构的逾期率和不良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3、在零售贷款的催收环节,分行应积极采取“集中催收管理”的模式,将主要的催收操作管理工作统一到分行零售信贷中心或异地

贷后管理工作流程

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一、营销宣传 1、公司简介: 元利瑞德创造了金融服务八个第一、并保持着八个唯一: ⑴、拥有国内首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专业资产监管公司; ⑵、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审查和国家保监会的备案、并由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责任保险的公司; ⑶、国内唯一一家通过ISO9001-2000动产抵(质)押监管质量认证体系的公司; ⑷、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动产质押风险控制系统》著作权的公司(著作权号为:作登字10-2008-A-036号); ⑸、国内唯一一家监管金融资产超佰亿、并进入全国排名前五位的民营公司; ⑹、国内最大的船舶建造监管专业服务商; ⑺、国内唯一提供国内贸易融资流程服务的服务商,并由保险公司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保证保险的公司; ⑻、国内唯一能够提供银行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信贷全流程服务的专业金融服务公司。 2、贷后管理服务内容 ⑴、电话回访: ⑵、现场回访: ⑶、报表审查: ⑷、其他调查: ⑸、增值服务。 3、为什么需要第三方贷后管理: ⑴、银行:①增加贷后管理频率; ②更加专业化服务提高了贷后管理质量; ③及时发现风险,尤其是担保公司和企业互保、设备抵押担保的业务; ④减轻客户经理工作压力和工作量,为客户经理扩大服务客户数量提供了可能; ⑤减少了客户经理处罚的可能; ⑥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⑦贷款更加安全(责任保险); ⑧可以让上级行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⑨西方商业银行及国内多家银行已经开始第三方贷后管理。 ⑵、企业:①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②可以提高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度; ③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支持 ④有利于降低成本,扩大产品销路。 4、合作模式: ⑴、全面介入型:即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银行提供全部信贷客户名单,我公司按10-12户/人将其分配给相应的我方客户经理,由银行方分管客户经理与信贷企业联系,2个月内逐一签订三方协议,我公司全面介入该行所有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优点:全面介入,一次性完成; 缺点:工作量较大,需要解决的费用敏感度较大的企业矛盾; 适用范围:信贷客户较少的支行(标准为30户以内,下同)。 ⑵、分步实施型:即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银行按照迫切性(如工行:AA-以下客户、关联企业担保客户、担保公司担保客户、一般企业互保客户、非门面房担保客户)按月向我公司

银行核心业务系统ⅩⅩ分行内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ⅩⅩ银行核心业务系统ⅩⅩ分行内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核心业务系统内部账户管理,规范内部账户设置和使用,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严格防范内部账户的管理和操作风险,根据《中国ⅩⅩ银行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国ⅩⅩ银行暂收、暂付款类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ⅩⅩ分行所辖范围内运用核心业务系统内部账户进行会计核算的所有机构和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账户,是指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按照标准规范设立、用于核算银行资金、损益等内部会计事项的账户。 第四条内部账户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逐级审批、及时对账、集中维护”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内部账户按照管理和使用范围不同分为总行标准账户和总行非标准账户。 总行标准账户是指由总行统一设定和维护、在全行范围内使 — 1 —

用的内部账户。 总行非标准账户是指一级分行在总行规定可设立账户的范围内,统一设定、维护并在所辖行范围内使用的内部账户。 第六条总行非标准账户根据管理和使用范围又可分为省行标准账户和省行非标准账户。 省行标准账户是指由省行统一设定和维护、在省行范围内使用的内部账户。 省行非标准账户是指由省行统一设定和维护、在单个机构内使用的内部账户。 第七条内部账户账号编排规则:账别(1位) + 币种(2位) + 机构代码(9位) + 核算码(6位) +识别码(2位)+ 顺序号(6位),共26位。 第八条内部账户记账遵循的规则: 上级机构可以记下级机构的内部账,但不能越级记账;下级机构不可以记上级机构的内部账。 头寸记账行可以记同级机构的内部账;非头寸机构不可以记同级其他机构的内部账。 第九条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申请、使用内部账户,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得虚报、乱报内部账户申请,避免浪费系统资源。 — 2 —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内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 (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 (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 (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 (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 (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 (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

贷后管理细则

**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工作,规范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操作流程,明确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的重点与要点,确保公司信贷资产安全有效,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信贷资产贷后管理的主要形式,其一般程序是:通过信贷资产贷后检查,形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发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并进行积极必要的处理。 第三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指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对信贷客户与其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与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信贷管理过程。 第二章信贷资产贷后检查的基本流程对一笔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信贷资产与相关收益足额回收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管。整个流程基本分为首次检查、常规检查和到期检查。对检查中出现预警信号的信贷资产还必需进行紧急检查(该部分详见第四章)。 第四条首次检查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每笔贷款的第一次提款后15天内进行贷后首次检查,重点是借款用途、贷款条件落实性与贷款法律性文书的合法有效性的检查,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

查后要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并由经办人员与信贷主管签字后存档。 第五条常规检查 每一笔信贷发放后,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应去客户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重点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与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对发现风险较大的各类信贷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条到期检查 各类信贷业务到期前一段时间,经办人员应进行到期前上门回访,重点检查落实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流动资金等短期贷款,要求提前20天进行回收走访,原则上对一般客户要求按期回收,不予展期;对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展期的,应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并完成后评价,需续贷、转贷和展期的,要求在贷款到期15天前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 经办人员应于每次信贷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签字后报信贷主管阅并签字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贷后检查报告审核,对不合格的退交信贷主管重新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信贷主管应认真阅读上述报告,对报告中发现的预警信号和要求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超出权限的逐级上报,并与时将处理意见通知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敦促或与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实施处理意见。 上述检查中发现预警信号或其他影响特殊事项,并有可能影响我公司资金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填制完成上述报告,视发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五)组织开展各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工作。 (六)考核评价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形成贷后管理工作报告,向主管行长汇报并报送上级行。 第七条个人信贷业务集中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是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枢纽,负责承担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其中,批量监管工作需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团队(岗位)人员分别承担。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批量监管。 1.批量监管客户信息风险,监测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及失联客户信息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2.批量监管贷款用途风险,监测贷款用途和支付方式的合规性。 3.批量监管合作机构风险,监测合作机构不良率、担保机构贷款代偿率等风险指标。 4.批量监管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开展停复牌管理。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模板)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与监督,保障各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帐户包含但不限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项账户、监管账户、保证金账户以及其他以公司名称开立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包含分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节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公司总部开立新的银行账户须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五条下属分(子)公司新开立账户前需向公司总部财务部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部财务经理、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由于公司总部基于协调银行业务的角度要求各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发出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签署意见的“开户通知书”、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节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严格的银行印鉴管理规定,各公司的银行印鉴必须分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原则上由各公司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掌管。 第八条银行印鉴的借出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台帐登记管理。台帐登记管理内容应包括借出事由、审批程序、借出和归还等内容。 第九条银行预留印鉴名章更换需提交公司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将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入帐,尽可能减少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的差异。银行收支原始凭单丢失需要申请银行补办的,补办申请需经过分(子)公司财务经理、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及时向银行索要对账单,各账户每月至少1次。要求每月10日之前必须由会计人员编制完成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月末结账前必须根据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严禁在公司账面出现超过1个月以上的跨期未调整收支事项。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门应对不经常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加强监管,防止因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资金损失。 第十三条各公司资金和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账内管理,严禁因任何原因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和账外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各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资金收付,严禁任何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 第四节日常各公司间账户资金调动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各分(子)公司之间除正常贸易往来支付款项外,不允许有资金借调业务发生,各公司间的借调资金往来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调度。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由于经营周转和还贷周转需要向公司总部借支资金时,需要向公司总部提交“借款申请”,“借款申请”中需写明借款资金用途、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时间等要素。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履行公司总部资金调度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除分(子)公司归还向公司总部借款的情况外,公司总部调度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时,需向各分(子)公司提交“借款通知书”。通知书中需写明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时间等要素。借款通知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总部相关规定执行:1000万元(含)以内的公司内部资金调度由常务副总签字。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加上财务总监签字。 二零一四年【】月【】日 2/2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

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后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贷后管理概述 第一条为落实集团类金融业务的贷后管理,集团风控部特制定贷后管理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的对象 凡集团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和贷款等业务),均为贷后管理的对象。 第三条贷后管理的责任人 曾参与相关项目调查、评审的业务员、风控人员及业务部负责人,均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必须按本制度要求落实贷后管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方式 1.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 凡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贷款项目,放款一个月以后,每月的同一天即由经办客户经理电话询问客户,询问内容围绕贷款金额的使用状况,经营情况等问题展开;如有抵质押物的,应关注抵质押物目前的状况,是否有损毁,如有必要应实地查看,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2.大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 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贷款项目,

每两到三个月要安排一次比较彻底的回访,回访与例行检查同时进行。事后,由业务员撰写《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参与人包括业务部和风控部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问责 1.集团风控部为贷后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落实贷后管理,并督促报告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及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处置风险。 2.对因经办人员在贷后管理中疏忽大意或故意造成的贷款风险,集团风控部应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后向相关责任人问责。 第二章贷后管理报告 第六条业务部及集团风控部应于每月提交贷后管理报告,分别报送分管领导、集团总裁等。业务部门的贷后管理报告应报集团风控部备案。 第七条集团风控部每季度应根据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及处置预案等事项,形成季度风险报告,抄送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第八条集团风控部每年年底应结合年度经营风险,形成年度风险评价报告,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风控措施、改进建议及风险问责等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审批。 第三章贷款分类管理标准 第九条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银行贷后管理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贷后管理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公司名称)××年×季度贷后管理分析报告 ×××是我行公司授信客户,截止××(日期)授信余额为##:其中贷款余额##,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贸易融资余额##。该客户属我行××级重点客户,信用评级为##、十三级分类为##。我行严格按照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具体要求进行了本季度的贷后管理及分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客户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企业地位、企业性质、企业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组织架构等。(集团户建议以图表方式列出关联成员) 二、客户经营管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产销量/业务量、利润、业务增长、主要产品、市场份额、经营方向变动、新品种业务的开展、重大股东会决议、年度销售计划及完成情况、董事会、股东会、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变动等。 若为项目/工程公司,在此应说明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等情况。 三、客户财务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情况分析、长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以及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同行业平均值/同类企业比较分析等。特别注意有无重大指标异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客户所在行业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所在行业总体概况、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国家政策支持力度、行业特征/特点、上下游企业情况、主要往来客户、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以及我行行业授信政策、客户竞争优势/同行业2013年度细分产业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调研报告2013年报告行业报告 龙头企业比较等。 五、客户在我行及他行授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我行及他行的授信基本情况,包括授信笔数、授信余额、授信品种、担保情况、十三级分类、到期日或逾期金额与天数、授信份额等(建议以表格形式列示具体授信)、我行下一步授信政策。如属于关联客户/集团客户,则应提供整体授信基本情况。

集团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规范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集团现行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为集团所属各级控股企业,包括各级控股子企业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所属企业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与有投资、融资等企业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四条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所属企业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五条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与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企业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严禁企业出租与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她用。 第七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控股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企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九条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经由企业内部审批后即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上报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备案表》,上报至集团公司备案,二级主管公司负责本企业所属企业汇总上报备案。 第四章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审批与备案工作,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贷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贷款业务发生后的操作规范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的贷后管理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到本息收回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贷款资金监管、日常检查及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问题贷款识别和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等。 3.2缩写与分类 无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业务管理部/贷后管理岗1)负责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负责对客户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3)负责贷后日常管理工作,并形成贷后检查报告; 4)负责信贷资产的初分。 调查 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岗1)对贷后管理岗提交的贷后检查报告进行审查; 2)对贷后管理岗开展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 查; 3) 组织信贷专项检查,规范信贷管理; 4)根据贷后检查报告和风险分类报告,判断风险预警信 调查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号并提出风险处置意见,重大风险预警应及时上报; 5)对不良资产进行责任认定并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原则。 5.2基本规定 贷款发放后,应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对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客户有关情况的真实性、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随时监测客户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并根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或方案。

银行内部账户管理规程完整

附件: 银行部账户管理规程 【拟稿部门】总行会计结算部 【签发日期】2014年7月31日 【发布文号】 【印发日期】2014年7月31日 【生效日期】2014年8月7日 【备案批准】否 【规章层级】操作规章 【汇编定位】会计结算-核算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我行柜面业务系统会计核算管理,规部账户设置和使用,进一步防操作风险,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部账户定义 本规定所称部账户是指在柜面业务系统中开立的、用于核算我行部资金往来的账户,与客户账户相对。 第三条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行部账户的开立、维护、撤销、使用、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部账户设置 第四条设置原则 部账户严格按照资金性质、核算要求并结合业务需要和系统功能设置。

第五条账户分类 (一)按所属科目 根据账户所属科目的类别,部账户分为资产类部账户、负债类部账户、权益类部账户、共同类部账户、损益类部账户、表外部账户。 (二)按系统模式 根据账户在核心系统的设置模式,部账户分为一般部账户、客户性质部账户、损益部账户。 1、一般部账户的账号长度为16位,编排规则为:币种(3位)+类别码(5位)+顺序号(4位)+网点号(4位)。其中币种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其余均使用数字。类别码相同的部账户隶属于同一科目。 2、客户性质部账户的账号编排规则同客户账户(11位数字),通过前两位区别于客户账户并表明具体类别,以44、51、52、97、98、99起始,仅限于系统交易必需时开立(使用说明见附件1-1)。 3、损益部账户的账号编排规则为PL+类别码(5位)+网点号(4位)。 第六条基本要求 (一)资产类部账户,日终不得出现贷方余额(备抵类除外)。 (二)负债类、权益类部账户,日终不得出现借方余额。 (三)损益类部账户,收入类应在贷方发生,余额反映在贷方;支出类应在借方发生,余额反映在借方。此类账户仅在损益结转时反方向发生,冲正交易除外。 (四)表外部账户,原则上按照借付贷收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有系统特别处理规则的除外(见附件1-1)。 (五)业务发生时全额入账,不得轧差后进行账务处理。 (六)结算业务不垫款,财政零余额账户和业务主管部门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可以垫款的除外。 第三章部账户开立、维护和撤销 第七条开立申请 (一)因全行性业务需新增或变更部账户的,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应向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

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 (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信贷资金高效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及人民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辖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并由支行行长、主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科长及信贷员具体实施,对信贷工作是否尽职由总部信贷管理部门设尽职调查岗,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实际使用银行信用后到该信用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贷款本息收回、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良贷款的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加强贷后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及时监控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提高收息率,确保贷款本息安全收回。 第五条贷后检查:贷后检查包括贷款行对客户贷款使用及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和总部对支行的内部检查。 (一)支行对企业的贷后检查 1、贷款发放后,支行要监管信贷资金的支付。对需重点监管的贷款,支行信贷部门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要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企业帐户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帐户管理部门要从贷款入账时开始协助支行信贷部门监管企业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后,要转入该项目开设的存款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对贷款项目工程实行监理把好贷款支付关。 2、贷款使用过程中,支行业务部门要深入借款企业,按照规定的检查间隔期,日常检查的频率和检查内容定期进行贷后检查。 (1)检查间隔期。 ①AA级(含)以上客户最长不超过半年。 ②A+级、A级客户最长不超过3个月。 1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xx银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四章预警监测 第五章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第六章潜在风险客户管理 第七章担保管理 第八章信贷资产分类 第九章到期管理 第十章客户群贷后管理 第十一章风险监测与管理 第十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监督检查与评价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规范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小企业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暂行规定(试行)》及x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使用银行信用到该授信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预警监测、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潜在风险客户管理、担保管理、信贷资产分类、到期管理、客户群贷后管理、风险监测与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集中监控、及早发现、应对及时、风控有效”的原则,对信贷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行动。 “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小企业信贷客户业务办理方式和金额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贷后管理。对于通过评级模式办理业务的客户,贷后管理以现场检查与系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仅办理200万元以下大数据产品的客户,以非现场监测为主。

“集中监控”是指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设置贷后管理团队,对辖内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集中监控,监测分析业务风险的分布构成、形成原因、变化趋势,采取控制措施。 “及早发现”是指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中,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综合运用行内外各种系统工具和信息渠道,提早发现潜在风险苗头。 “应对及时”是指对于存在潜在风险事项的客户要早决策、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并进行跟踪处理,采取行动化解风险。 “风控有效”是指针对发现的潜在风险信号积极采取措施后,相应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我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降低。 第四条贷后管理应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在市场营销过程中要充分收集客户资料,了解客户信息,加强信贷风险识别与分析;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发现营销机会,加强市场拓展。 第五条小企业信贷客户分为正常客户、潜在风险客户、不良客户三个类别,不良客户贷后管理按资产保全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指小企业信贷客户划分口径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各级机构职责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银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银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 风险点 公司标准化编码[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1.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关注不足 (1)借款人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导致借款人免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LI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近年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认定退房、购房合同解除等事实存在,并结合借款人的抗辩或主张,就会直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判决解除借款合同。而对于银行最关心的还款责任承担问题,则由于银行未及时得到借款人或开发商通知而部分法院亦未通知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等原因,无法针对贷款还款责任的承担提岀主张。如果开发商已将包括贷款在内的全部购房款都返还给了借款人,银行很可能面临借款人无力还款、开发商也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两难局面。 因此,业务人员对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情况应当给予足够重视,加强贷后管理,争取尽早发现借款人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的端倪,并在知情后主动以笫三人的身份加入购房合同解除的诉讼中,以使还款责任的承担问题在购房合同解除之诉中得到落实。如未能及时加入购房合同解除之诉,也应当把握诉讼先机,在知情后立即起诉,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争取最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2.对标的物的关注不足 贷后管理中,如忽略对借款人基础合同标的物,即所购房屋或所购车辆的关注,也可能给贷款带来风险。如在诉讼清收过程中曾发现,借款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因借款人涉及其他纠纷已被有权机关查封保全,银行对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的进一步处置设置了很大的障碍。因此,在贷后管理中,应密切关注借款人基础合同的标的物,因为该标的物往往是抵押物,同时也是借款人无力还款时贷款获得清偿的重要保障,一旦该标的物灭失或被查封,银行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早保障债权。此外,对标的物的关注不足还体现在期房的贷款发放后,对于后续事项的办理关注不足。银行部分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小产权证,导致抵押权长期无法落实。 3.对借款人的关注不足 对借款人的关注也应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借款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给银行个人贷款带来风险。 (1)借款人死亡引起的风险 银行个贷的贷后管理工作中,借款人死亡的情况偶有发生。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但事实上在借款人死亡后,银行是无法详细了解借款人的遗产情况和继承人情况,而法院则往往要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理办法

附件: XX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促进XX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XX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2008]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第一条 XX现行开办的委托贷款由委托人自行确认借款人和XX推荐借款人两种方式。 第二条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资金额起点为10万元以上,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款项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款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个别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向XX、委托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第三条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一年以内,结息方式统一为利随本清。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不进行授信,实行XX审批制度,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等须经县XX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材料按授信要求上报,以《XX委托贷款申请书》代替授信审批书) 第五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机构。指定各XX营业部作为业务办理机构,营业部主任或经县XX确定的信贷人员为委托贷款第一责任人。经办人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应及时确定借款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个别特殊情况,据县XX贷审会或风险委批复为准。 第六条委托贷款收益及费用的计算口径: ㈠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利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按贷款本金的1-3%收取(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

手续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收取。 3、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委托人还须向XX出具《承诺书》(附件九)。 ㈡借款人由XX推荐类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借款合同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签订。在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计算口径: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现行贷款执行利率-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手续费由借款人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向XX缴纳。手续费最低收取标准为委托贷款本金的2%(年)以上。 第七条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号编排规则:XX(社别)委借字第机构号+年份+顺序号(五位)=15位号。一份委托合同对应一份借款合同,如同一委托人委托发放不同种类、不同借款人委托贷款须分别签订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 二、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委托人向XX申请办理委托贷款,应填写《XX委托贷款申请书》(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材料,并逐级审批。 第九条受理审批后信贷人员确定借款人,对委托贷款按规定审查后,须及时将委托贷款审查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人对贷款调查结果无异议,按时将委托资金划入XX委托贷款资金帐户,经办人员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附件三),委托人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附件四),XX根据《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借款合同》(附件六)、《委托贷款抵押借款合同》(附件五)或《委托贷款信用借款合同》(附件七)。 第十条委托方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资金户时,XX需按委托人属性进行客户帐转内部帐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2117 个人结算帐户---委托人户; 或2011 活期存款——委托人户 贷:262202 个人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262201 企业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银行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治理对策

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治理对策 贷后管理是指客户从获得信用到授信业务结束期间,银行对授信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贷后管理的范围涵盖一般公司客户、机构客户、个人客户的所有表内外授信业务,是授信业务全过程中的重要阶段。贷后管理主要包括信贷资产检查、押品管理、风险分类、客户维护、本息回收、预警客户跟踪管理、资产保全及档案管理等8 个方面。近几年,随着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授信业务的整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与贷前、贷中管理相比,贷后管理仍显薄弱。为帮助解决授信业务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授信业务贷后环节中的风险,保证授信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贷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对策提出几点建议。 一、目前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资产质量是业务经营生命线”的认识不够,没有真正把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当成是业务经营的“生命工程”来抓,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存款业务、轻贷款管理,重贷款发放、轻贷款回收,重贷款市场拓展、轻贷款客户维护监管,重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轻贷后管理等问题,导致贷后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贷后管理在贷款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贷后检查不够深入,检查报告内容简单,难以从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风险化解措施不及时。 从客观上来分析,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影响银行信贷管理的不利因素,在西方发达商业银行体系中普遍采用同业信息共享和专业机构资信评估等手段减轻负面影响,但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银行体系内部信息共享不足,虽然人民银行设立了信贷查询系统,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商业银行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现象屡见不鲜,有些银行甚至为恶性竞争,相互封锁信息,或提供假信息,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另一方面,工商、税务、海关、产权登记、法院等部门信息封闭,查询难度大。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评审报告可信度差,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了健康社会信用体系的形象。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客户的有意隐瞒,致使客户经理获得信息滞后或不全面,对企业已经显现或未显现的潜在风险无超前分析、预警能力。对客户的产权变动、财务状况变化、现金流量不足、担保出现风险、贷款被挤占挪用、银企关系不正常等重大风险事项缺乏敏感性和预见性,时效观念较差。 从主观上来分析,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部分信贷人员作风浮躁、工作粗放,贷后检查只是停留在客户办公室及财务室里,即使到车间、库房,也只是走马观花,了解不到真实情况,收集的信息不全、对客户提供的有关数据未认真核实就予以采信,简单地以收集财务报表来代替贷后检查,对客户的风险隐患反映滞后,仅根据检查报告难以对客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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