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T6692008《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修订编制说明讨论稿

关于GBT6692008《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修订编制说明讨论稿
关于GBT6692008《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修订编制说明讨论稿

关于GB/T 669-2008《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

行业标准修订编制说明(讨论稿)

1、工作简况

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YS/T669-2008行业标准修订的任务由苏州撼力、中铝上铜、泛洲中越组成联合项目组负责修订起草,并于2012年12月底完成。

本标准为修订。同步器齿环材料属于特种铜合金类别,行业范围较窄。但是从高强耐磨铜合金领域视角看应用,其实是非常广泛的。现标准针对目前汽车行业的材料应用归纳详尽,贴近现实。项目组在接受此修订项目前已进行了三年多的市场调研、跟踪及产品开发,从目前国内外汽车行业使用状况看,作为标准的修订,不仅囊括现标准内容,还要增添3个新牌号,而且在生产操作细节及简便科学的出厂检验和与耐磨度关联度极大的α相范围判定、产品探伤等均重新进行了认定和规定。同时参照GB/T 340 《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牌号表示方法》《铜及铜合金状态表示方法》GB/T 1528《铜及铜合金挤制管》、GB 5231《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着手编制了本标准。

在修订该项标准过程中,从现场试验跟踪到实验数据收集,我们深入生产第一线,广泛收集资料,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生产企业,我们同客户保持广泛的合作,客户对我们的材料使用情况及市场最新的动态及时反馈给我们,从而使标准的修订更趋合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也使我们生产出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满足市场的需求。

二、编制进度:

2011年3月,苏州撼力接到关于《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修订的任务后,马上与中铝上铜、泛洲中越成立了标准修订联合工作组,短时间内制订了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开始收集相关资料。

2011年4月,苏州撼力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南大学签订了研制齿环材料耐磨度和微观结构特性分析的为期一年的研发合同。

2012年7月初,起草了“修订《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标准的讨论稿,同时向中铝上铜,中铝洛铜,上海汽车变速器技术有限公司,无锡代傲,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泛洲中越等国内主要的齿环材料加工和使用单位进行发函评估。

2012年7月下旬在乌鲁木齐进行讨论稿行业讨论。

三、修订背景

由于我国在汽车同步器齿环用铜合金管中,一直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代而

行之的是行业标准。各大汽车配件厂商也一直使用汽车行业制订的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要求,由于汽车同步器齿环用铜合金管牌号众多,且各企业对加工精度、性能、组织均有不同的要求,给供需双方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为了汽车同步器齿环用铜合金管能向一个正确、全面、合理、规范的方向发展,特修订《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

项目组殷切期望本次修订后的标准升级为国标,同时也期望全标委能向工信部推荐给各个汽车整车厂及设计单位,强制执行本标准。

四、修订原则:

1.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促进同步器齿环零部件全面国产化,提升整个行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坚持在生产实际上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五、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1、产品化学成分的确定

由于国内绝大多数汽车制造企业主流车型均是从国外引进的,其零配件也是直接采用了国外汽车企业标准。因此,在确定产品化学成分时,我们主要参考了国外几家著名的汽车制造企业的企业标准,如德国大众、日本三菱、美国通用等。

产品化学成分的检测主要依据炉前分析及炉后分析确定。炉前分析一般采用直读光谱仪进行快速成分检测,达到成分控制要求再进行铜锭的浇铸生产,炉后分析

*:代表国内牌号;#:代表新增牌号

2、产品组织状态的确定

材料组织相成分及比例的要求:

根据国外主要几家汽车企业的标准,无一例外都对材料的金相组织做了细致的要求,如材料的晶粒度大小,各相组成及所占比例。以HAl61-4-3-1为例,要求材料中α相不得超过30%,且强化相要求必须球化。众所周知,α、β相比例的调整可直接影响到材料的强硬度,而强化相的形状几何分布对材料的耐磨性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结合汽车厂家的意见,我们此次将材料组织的详细相组成加入到标准修订中。

材料各相组成检验方法按YS/T 449规定进行,晶粒度大小检验按YS/T 347规定进行。

3、产品机械性能的确定

在确定材料性能指标如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布氏硬度、洛氏硬度、延伸率时,由于国内齿环零件制造企业标准均参考采用国外汽车零件企业标准,其对齿环材料机械性能要求也基本与国外标准一致,因此我们更多参考使用了日本三菱、美国通用、德国大众等国外企业的企业标准。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参考GB/T 228;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参考GB/T 230.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参考GB/T 231.1。

4、产品规格及表面质量的确定

由于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基本上每个汽车厂家不同型号的汽车使用的齿环规格形状都不同。往往同一牌号,就有许多规格。因此,对齿环材料生产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我们根据国内齿环市场需求,制订了一套推荐规格尺寸,想通过标准化使品种规格系列化、通用化,以最少的品种规格满足市场的最大需求,通过标准来引导市场,这样可以减少工模具等费用,降低生产成本,便于管理。

产品表面质量的确定参考了GB/T 1528。

六、技术经济论证

苏州撼力齿环材料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基建投资700万元,流动资金1200万元。年产复杂黄铜管材3500吨,平均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年平均总成本费用为7500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300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42.8%,投资回收期为2.29年。本项目已建成国家科技部高科技创业投资项目高强耐磨复杂黄铜管系生产线。已经完成的一种牌号HAL61-4-3-1Re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其专利申请号为:0313786.3,属于我公司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现已经批量供货,并同上海汽车确立了紧密合作关系。现公司总生产9个牌号齿环材料,申请专利3项。从经济分析来看,本项目的经济效益是好的。但后续可

能会出现如市场、价格等方面的影响。因此,企业必须加强管理,熟练掌握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使产品更具有竞争能力。

由于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对同步器齿环用铜合金管和高性能、高精度同步器齿环产品的需求增长迅速,整车汽车同步器齿环用铜管年需求量已达15000吨。但由于我国以前汽车齿环材料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生产中存在效率低下、产品成品率低、成本高、产品性能不稳定等问题,不能满足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的需求,尤其对性能要求较高的轿车用同步器齿环材料,高档车型仍旧大量依赖进口。

苏州撼力通过对该项目的研究、小批量供货到项目产业化装备线的建成,规模化生产,已获得了汽车同步器齿环方面的许多经验,同时也得到了行业的认同。而项目负责人赵祥伟团队以前制定的同步器齿环挤制铜合金管行业标准,已经运行了近五年时间,市场的规范正进行有序化运作,而且成为一种必然。

七、本标准是首次修订,建议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同步器齿环用挤制铜合金管》标准修订项目组 2012/07/02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行业标准和电力行业归口的能源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发布、备案、出版、复审、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应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有利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应有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受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及计划管理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行业标准的立项批准。 第六条任何政府机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应填写《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

第七条立项申请由中电联或归口管理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受理;标委会受理的立项申请,经标委会审查后报送中电联。 报送材料包括: (一)《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当多于两项标准时填报,一式一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2); (二)《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 第八条每年12月底前受理下一年度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立项申请。根据实际需要可受理当年补充计划申请,补充计划为年度计划中需要进一步协调的项目和急需项目。 第九条中电联对报送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并在中电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d15050933.html,/)上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确定计划项目草案,报送国家能源局审核下达。 第十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计划承担单位需对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的调整提出申请,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3),于原定计划完成年度的11月20日前报中电联。 第十一条标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4),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中电联。 第三章起草 第十二条设有专业对口标委会的行业标准由对口标委会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标准的编写,无专业对口标委会的行业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行标是行标,国标是国标,不一样的。 按照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doc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第七条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在制定行业标准计划时,必须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第八条在制定行业标准工作中,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 什么区别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由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制定。对没有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由省、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企业内部适用。 行标是行标,国标是国标,不一样的。 按照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各类行业标准制定流程及分级

各类行业标准制定流程及分级 1、标准的概念: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标准的分级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3、标准制定的路线 技术委员会负责,协商一致制定;公认机构批准。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C)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TC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 –TC组织起草标准的形式:1)主要起草单位;2)工作组 4、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废止 (一)预阶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预研阶段的前期:标准化科研。

预研阶段为TC评估项目提案(PWI)的过程。 –PWI,应附标准建议稿或标准大纲。标准建议稿应给出主要章条及各章条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大纲应给出标准名称和基本结构, 涵盖技术要素、列出涉及章条的标题。 TC应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终止。PWI不能满足要求。 –继续。PWI符合要求,由TC根据PWI形成项目建议书(NP),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 预研阶段的文件 –输入:PWI –输出:NP (二)立项阶段:对项目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充分论证。 立项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TC提交的NP进行审批的过程。 - 立项阶段自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NP时开始。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查、征求意见与批准。 - 立项阶段的周期一般不超过5个月。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终止,否决项目建议。 - 继续,批准项目建议,并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立项阶段的文件 - 输入: NP - 输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目前立项制度: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行业部门、TC和省级质监局负责征集项目,审查并随时提出项目建议(NP);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向行业部门、TC 、省级质监局或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项目提案(PWI);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的PWI ,委托行业部门或TC进行可行性研究,被采纳的,由行业部门或TC提出NP 。 -NP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全年开放,随时接受申报。 -国家标准委随时审批NP,分批次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批次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内部审批程序: 1)专业部审查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行标是行标,国标是国标,不一样的。 按照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编制计划、组织起草、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HG)、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代号为SH)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制定,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制定。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 (3)地方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地方辖区范围内适用。 (4)企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黄金、包装、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制定行业标准,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公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工作。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标准计划单列单位(以下统一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表1)。 第八条行业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院所(以下统一简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受理,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后报送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 第九条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材料包括: 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 2、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3、计划编制说明(包括计划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和重点等)。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报送的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汇总,在标准网()上公示一个月,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进行协调,并编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补充计划,统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属行业内专业之间的,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属行业之间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第十三条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可以提出调整申请。调整项目计划需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每年一月底以前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计划调整申请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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