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招待用品管理规定
招待用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招待用品使用管理,降低公司招待成本,制定本规定。
招待用品主要指公司工作必须的、公关所需的烟、酒、茶或其他消耗性物品。招待用品的使用管理坚持“节俭第一、确保最低限度所需”的原则,确保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公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公司招待用品的采购、发放、记录等工作由综合办统一管理,
并建立相应的招待用品台账。
二、各职能部门领取招待用品时,由领取人详细填写招待用品登
记表。
三、对于烟、酒、茶等贵重物品的领取
1)烟酒的领取
各职能部门单次领取香烟(酒)的数量低于等于两盒(瓶)时,可从综合办直接领取,做好相应的登记即可;超过两盒时,应向综合办索要《招待用品支领申请表》,注明使用品名、使用事由及使用数量,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综合办主管签字后方可领取。
2)茶叶的领取
除项目经理和工总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领取(招待除外)。
四、严格控制招待用品的使用,非必要情况不得支领。招待用品是辅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不得挪作他用。
五、领取人在领取物品时坚持低成本、低消费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的对象来选择物品,不得超额支领,如有未用完的招待用品,应及时交还综合办,不得个人私自占有公司财产。
六违反此规定的,不给予领取。
郑东新区龙尾河桥项目经理室
2014年6月20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