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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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监理细则

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监理细

一.排水管道工程

1.1.1 审核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

1. 根据土质情况,管道埋深以及对道路的影响,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确定边坡支护、顶管等施工工艺。

2. 采用大开挖施工工艺时,主要审核开挖的放坡系数、回填材料的选择以及回填质量对路面质量的影响;采用支护时,应主要审核支护结构的安全,必要时应审核计算书。

3.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4. 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时,应另行顶管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

1.1.2 轴线位置及标高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并办理报验手续,经监理复核后方可施工。

1.1.3 管道、接口材料进场应办理报验手续,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产品合格证明,检查管材外形尺寸、外观质量。

1.1.4 基槽开挖与垫层施工

1. 施工期间应注意做好沟槽的排水、降水措施,槽度基土不得受水浸泡,不得受冻,槽底基土不得扰动,不得超挖。

2. 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办理验槽手续,检查槽底高程,基底土质情况,对于软土地基、流砂、溶洞、墓穴等不良地质时,应会同设计、业主、承包人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方案。

3. 垫层应在基槽验收合格后进行,垫层材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混凝土管用混凝土垫层,塑料排水管一般用砂石垫层),施工前应排除沟槽积水,清除淤泥。

1.1.5 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宜自下游开始,承口应朝向上游方向。为保证管道标高、坡度以及管道与

检查井的接口质量,管道安装应与检查井砌筑配合进行,检查井井壁砌筑时管口周围应用砂浆污实。

2.管道安装应在基槽执行层验收合格后进行。

3.管道中心、高程、坡度,管底不得出现倒坡。

4.相邻节管子的错口量,管口间隙应均匀;。

5.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木等杂物。

1.1.6 管道接口的质量控制

1. 承插口或企口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填料应密实、饱满,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缝现象。

2. 预应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乙型接口,对口间隙应符合表-1.1.6 a、1.1.6 b 的规定,橡胶圈应位于插口小台内,并应无扭曲现象。安装时,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

1.2.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图-1.2a)

1.3 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控制方法(见表-1.3)

1.4.检查井质量控制

1.4.1 检查井质量控制程序(见图-1.4.1) 1.4.2 检查井质量控制标准与控制

法见表-1.4.2

图-1.4.1 检查井质量控制程序

1.4.4 质量控制要点

1. 复核定位放线

所有管、沟的轴线位置及标高必须按规划要求,并办理报验手续.如因障碍需要移位的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2. 水泥、砖以及井盖等材料、配件必须办理进场报验手续后方可使用。

3. 基坑开挖

(1) 检查轴线位置、基底标高,平面尺寸开挖基槽时,必须留出外墙粉刷工作面。

(2) 开挖至设计标高应办理验槽手续,检查基底土质情况,有无积水、杂土,如有腐植土、淤泥或超挖,应进行处理。

4. 垫层与底板施工

(1) 检查井垫层施工应在基槽验槽合格后进行,并先于管道垫层施工;垫层材料应

符合设计要求。

(2) 混凝土底板浇筑前应对垫层表面高程、厚度、夯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 混凝土浇筑时基底不得有积水。

5. 砌体砌筑

(1) 砌体砌筑必须在砼底板验收合格后与管道安装同步进行(与管道连接部位),井壁与管道连接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

(2) 井的位置、尺寸、形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收口应注意收口坡度和收口方向。

(3) 预留支管的管径、位置、方向、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

(4) 砌筑前,砖应充分湿润, 底板表面必须清理干净,砌筑时不得留直搓。

(5) 砌筑砂浆必须饱满,与管壁接触处砂浆必须密实,顶部一皮砖应顶砌。

(6) 铁扒梯的位置、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筑时应注意保护,施工过程中不得碰撞,不得有松动现象。

6. 粉刷

(1) 砌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粉刷施工。

(2) 粉刷前应检查井壁与管道连接处是否密实,如有空隙,应先填实。

(3) 井壁的勾缝、抹面应符合质量要求。砂浆粉刷必须到位(到边、到底)。

7. 井框、井盖

(1) 井框安装应注意控制好顶面标高,以保证与路面的平整。

(2) 井框不应直接搁置在井壁砌体上,井壁顶部宜浇筑不小于12cm厚混凝土压顶,安装井框时再用水泥砂浆找平、圬实,并盖好井盖。

8.成品保护

(1) 井内不得有建筑垃圾等杂物。

(2) 井框、井盖必须完好无损。

1.5. 闭水试验

1.5.1 闭水试验的作业条件

1. 闭水试验必须在对管道安装、检查井完成,并经检查合格后于回填土前分段进行。

2. 试验管段应以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试验。

3. 排水管道闭水试验由承包人实施,监理见证,有关各方参加。

1.5.2 排水管道闭水试验方法、程序

1. 闭水试验应在管道灌满水后经24h后再进行。

2. 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道内顶至检查井井口的高度小于2 m时,闭水试验水位可至井口为止。

3. 当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地向试验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少于30min 。1.5.3 实际渗水量的计算:

q= W/(T.L)

式中: q-实际渗水量L/min. m);

W-补水量(L);

T-实际观察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1.5.4 砼排水管道允许渗水量按表-

2.5.4 确定。

二.沟槽回填土

2.1 沟槽回填土质量控制程序(见图-2.1)

2.2沟槽回填质量标准与控制方法

1. 沟槽回填材料、含水量应符合设计规定,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砖块、石块等杂物。

2. 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3. 管顶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时,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见表-2.2的规定。

2.3 沟槽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2. 3.1.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 排水管道必须经验收并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沟槽回填工序施工。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待水压试

图-2.1 沟槽回填土质量控制程序

2. 回填前应检查槽底的质量情况,淤质土、杂物必须清除,基槽不有积水。

2.3.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 回填时应检查回填材料、含水量、掺灰量。

2. 当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量条件, 不能达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应回填石灰土、砂等其它可以达到密实度要求的材料。

3. 施工时应分层填筑,分层夯实,分层验收。下层回填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回填。

4. 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可按表-2.3.2选取用:

5. 回填土每层压实遍数,应按要求的压实度、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经现场试验确定。

6.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 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 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超过30cm,压实时,两面应对称进行,且不得碰撞管壁。

7. 采用木夯、蛙夯等压实工具时,应夯夯相连, 采用压路机时, 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

8. 采用砂回填时,可采用洒水、振动的办法。

9.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2.4. 检查与验收

回填土应分层进行压实度检验,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见表-2.2。

三.检查井质量通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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