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讲话稿

社区矫正讲话稿
社区矫正讲话稿

社区矫正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镇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同时也向按时到会的矫正对象表示亲切问候。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服刑人员的密切合作。只有上下联动、相互合作,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我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法治的本质是治理人的行为,德治的本质是治理人心。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不遵守相关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

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虽然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各种文明成果异彩纷呈,但人类实际上仅做两项基本活动,那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改造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改造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今天主要讲改造大家的思想,彻底消除沉积在大家内心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在主观改造工作中,毛泽东曾经说:“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因此大家首先要克服并消除内心的虚荣心、攀比心、无限膨胀的私欲、无伦理道德的行为恶习、非法的致富心理、唯我独尊的处世心理等。说到无道德的行为恶习、私欲、虚荣心和攀比心,有人曾经这样说:“说股票是毒品,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之源,都在捞;说美女是祸水,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都在爬;说烟酒伤身体,就不戒;说天堂最美好,都不去!!!当今社会,穷吃肉,富吃虾,老板贵族吃王八;男想高,女想瘦,狗穿衣裳人露肉;过去把第一次留给丈夫,现在把第一胎留给丈夫。”对以上说法和现象我的总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方能常乐。如果不学好的、先进的思想,落后腐朽的思想势必引向邪途。当自己的内心有不良想法时要时

时警醒自

己,去伪存真,修心养性,洗心革面,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内心的不良恶习。其次大家要树立吃苦耐劳,不畏惧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德处世,依法办事,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人生观,价值观。

科学与谬误同在,真理与糟粕并存。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使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主要还是通过学习、认识,学习、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实现的。人们常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因此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大家参加社区矫正集体教育学习,也就是上边说的改造思想、改造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在这两项改造中大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析一下法院对你们的判决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公正?从内心来讲,你们对这种判决结果能接受吗?针对法院对你们所判的罪行,能不能接受都要说明理由。

借助这次集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是守法的基础,

如果你连法律约束的内容都不知道,那么就无从谈守法了。

我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都比较好,但是有些人对自己所触犯的法律条文还不甚了解,甚至有些人有被冤枉的感觉。我们要相信法律,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要加强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矫正对象要放下思想包袱,加强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四要心存感恩,缓刑相对监禁刑是法治的进步,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各位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体现人生的价值。

最后恭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官庄镇社区矫正法制讲课稿

授课人:张春林时间:2011年10月31日

地点:司法所内容:认罪悔罪教育、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教育

如何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

社区矫正对象一般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认罪服法教育,因而一些矫正对象存在着认罪态度不端正,认罪不深刻,服法意识淡薄的问题,如果你们在纳入社区矫正之后还不能认罪服法,就会有较强的抵触情绪,也根本谈不上接受社区

矫正,更没有自觉改造的积极性,也就达不到社区矫正的目的。为此,解决好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的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社区矫正对象不认罪服法的几种情形及表现:

有错无罪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认为自己的问题不大,顶多算是错误,不应当判刑;有的还认为不构成犯罪,要不为什么不放到监狱内呢?批评批评就可以了。

犯罪无害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虽然认为自己犯了罪,但是与其他具有严重危害的犯罪相比,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因此罪责感不强,缺乏服法意识。

主观无意识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不是从主观上查找犯罪的根源,而是强调社会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原因,缺乏从心灵深处认罪、悔罪、赎罪的决心。

不接受社区矫正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有反改造情绪,认为自己是完全的受害者,社区矫正对自己没有真正的意义,不过是走形式而已,有强烈的逆反心理。

避重就轻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缺乏生活的信心,认为自己没有光明的前途了,政府就得管一切,他们只讲条件,不讲认罪服法,没有正确的矫正态度和改造积极性。

二、影响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的原因分析

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原因

承受刑罚心理压力小。除去预审、审判期间和羁押期间,

他们没有服刑的意识,普遍感到较轻松,社会舆论、道德等相对比较宽容,与自由世界没有不同。

接受社区矫正的内动力差。对生活缺乏信心,他们大多没有改造的紧迫型,不会积极投入到社区矫正中来,改造意识淡薄,混日子的心理较为普遍。

对待奖励不抱希望。他们认为奖励与己无缘,没有实惠,表现一般就行了,甚至认为表现不好也没有严厉的处罚手段。

抱侥幸心理。总认为这次是遇到了倒霉的事,以后不再出问题就可以了。不能真正吸取教训,没有下决心学法、用法、努力做新人。

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从法律制定到大众宣传媒介,对社区矫正是什么、有什么意义、如何执行等各个方面都没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有的还有误解,甚至有的罪犯还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罪犯身份。

三、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不认罪服法的实际情况,必须扎实抓好各项教育,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强化行为教育,使其适应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一定要坚持在各项教育中深化认罪服法意识,以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

第三章惩处

第十六条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惩处包括警告、记过、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惩处包括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和收监执行。

第十七条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连续六个月累计扣分超过二十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脱离监管且逾期三日以上的;

二次以上不按规定汇报思想的;

不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管理的;

违反社区矫正其他规定,应当给予警告的。

第十八条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过:巳受到了一次警告或记过处分,又有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

拒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管理,情节严重的;

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其他规定上,应当给予记过的。

第十九条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填写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应在做出处罚决定后

三日内,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副本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具有古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累计被记过二次的;

违反治安管理,被治安管理处罚,且已被记过一次的;

威胁、侮辱、报复受害人、举报人或司法工作人员的。

第二十一条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社区服刑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已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应当按时到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到,社区服刑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

未经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

未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拒不也行、改正的;

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二条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社区服刑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

未经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擅自外出,经警告拒不改正

的,或者拒不报告行踪、下落不明的;

骗取保外就医的;

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

采取自伤、自残、欺骗、贿赂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的;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

开拓进取,努力探求试点社区的新途径

---长城社区矫正工作表态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长城社区地处县城城郊结合部,是全县

农民和城市居民混居,外来流动人口、暂住经商户、务工人员较多的一个社区,人员构成比较复杂,犯罪频率较高,相对而言,吸毒、刑满释放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人员较多,因此,在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就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几点思

考,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

作小组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区资源,以召开研讨会、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全

面深入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构建网络,夯实队伍。

为确保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司法局和镇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成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县、乡派驻干部任副组长,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针对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可行的实施办法,形成有上级部门领导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奠定了基础。

三、开拓创新,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

详细记载了帮教协议、监督协议及矫正对象的思想分析、矫正措施、矫正方案等,建立了电话汇报登记簿、谈话登记簿、请假登记簿等,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及时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

成为守法公民。二是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矫正对象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标准管理矫正对象,以利于他们适应社会正常生活。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

一是开展感化教育。认真制定矫正个案,全面细致地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并定期考核,随时调整方案。二是开展公益性劳动教育。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组织他们在单位、学校、敬老院参加公益劳动。另外,为充分发挥矫正对象的特长,由其自定时间,为群众义务维修小家电,为社区出宣传栏,到社区卫生所服务病人,到老年活动室打扫卫生和送茶倒水等。

五、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好监督人的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绝大多数是矫正对象的配偶、

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他们绝大多数同矫正对象同吃同住,对矫正对象活动和思想情况最了解、最熟悉,在工作中,我们定期与社区矫正对象监督人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切实发挥好监护人的作用。

六、大胆探索,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的工作方法和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在工作中勤学习,多思考,常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我国刑法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用心帮矫,真心感动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主题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我叫章进,是弋矶山司法所一名普通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有2年多的时间,下面我就工作中的亲身经历来谈谈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见解和想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情境一青少年

情景二妇女

情境三老年人

刚才的三个场景,我想在座的每位工作人都不会陌生,这些都是我每天工作中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在我国,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张笑脸、一张纸,一把椅子,一杯茶。

这是我从事的工作的一个缩影,我面对的一些特殊人群,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但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人生。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

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矫正对象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

六个月,缓刑执行。因为本人自主创业,从事消防设备的安装,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心里负担很重,害怕以为此事而影响到工程和公司的声誉。针对这一情况,在工作,我主动与他谈心,知道他是因为义气用事,才造成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并主动开到他,让他放心,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全保密的,不会因为此事,而对本人的事业造成影响,同时还经常推荐他一些励志和经营类的书籍,打消他的一切顾虑,让他能安心接受改造,同时也能为自己事业更好的服务。

对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来说,一个“零”字,是对我们工作成绩的最好诠释。

正是这一个“零”字,却倾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与时间,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帮矫,真心感动则更好的说明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为更好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各位领导和同仁的支持和帮助,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镜湖区司法行政工作,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的演讲完了,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

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培训讲稿

第一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正确、规范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权,严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努力为维护社

会稳定作贡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如下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二、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接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

三、根据矫正对象实际,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依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

六、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 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七、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制意识。

八、对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提供指导。

九、对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不断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十、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十一、积极开展调研,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个案。

十二、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配合与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十三、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部门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十四、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部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几个问题的思考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保外就医、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其中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是重点对象。

目前,板桥街道社区矫正对象25人,今年六月份,我街道在全市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分析了

当前工作形势。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欲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就必须解决好四方面问题,否则将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矫正工作效果。

一、注意解决认识和定位问题

在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和规范状况下,社区矫正是什么性质?工作应如何定位?工作的核心是什么?如何处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与体现矫正工作的人性化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认识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

仅从分析社区矫正的概念入手可以看出,社区矫正首先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是与监狱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在非监禁状态下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因此,社区矫正的性质是刑罚执行活动。它与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社会工作本质上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作为一项刑事执法活动,社区矫正是对特定罪犯的刑事执法活动,而且是在社区中实施的刑事执法活动。针对如此性质,笔者认为,社区矫正的工作定位应该是一个目标、两个方面:一个目标就是促使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两个方面就是在非监禁状态下,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另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帮助和服

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应这一工作定位,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应主要放在“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避免其重新犯罪”上。

社区矫正虽然是行刑社会化和人性化的体现,但它毕竟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虽然惩罚的严厉性远远低于死刑和监禁刑,但并不能就此否认它的惩罚功能。因此,在这种大背景下体现人性化,必须是根据犯罪人个体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监督,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或承担必要经济责任,不能出现完全由着矫正对象的意愿行事或根本不考虑矫正对象实际的情况。

二、注意解决队伍和力量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而现在将这五种罪犯统一交给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团体、组织及志愿者的协助下进行矫正。由原先的“执行”改变为“矫正”显然“人性化”增强了,但是,这样做的法律依据仅仅是《通知》显然是欠缺的,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加以明确和完善。

《通知》中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显然,《通知》规定了一个混合主体:司

法行政机关的职责是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职责由原先的主角转为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及个人只是被组织协调参加。笔者认为这样一个职责、责任不明确的混合主体是难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因此,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矫正机构,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履行社会矫正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矫正真正走上正规,不致流于形式。因此组建统一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国家机关十分必要。但由于目前并没有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国家机关,因此,社区矫正工作历史地落在了三只队伍和力量身上:一是以司法所为主的司法助理员专业主导力量,二是以监狱、派出所警察为辅的专业辅助力量,三是以社会志愿人员为补的社区矫正工作补充力量。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我街道只有选择以司法所为主的司法助理员专业主导力量和以社会志愿人员为补的社区矫正工作补充力量,才能形成实施和操作社区矫正工作的两支中坚队伍。

目前,虽然街道司法所正在开展规范化建设,人员配齐逐步到位,但人员数量相对于司法所所承担的任务而言,显得力量普遍不足、人手

不够,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人力不足问题。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属于刑罚执行性质,在目前政府机构不断改革、公务员行政编制十分紧张和有限情况下,司法所想要通过增加行政编制渠道解决人员力量不足、人手不够问题不太

可能也很不现实。因此,必须走曲线救济路线,从聘用人员上想办法。聘请参与具体社区矫正的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监督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的,应进行身份授权和执法委托,而这种身份授权和执法委托期限不能太长,更不能一劳永逸,最好半年或一年重新办理或核准一次。对聘用人员的身份授权和执法委托可以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当然,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实施刑罚,因此社区矫正第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尤其是聘用人员素质必须得到切实保证。

以社会志愿人员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知名人士、社区居委会成员、离退休干部、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志愿人员的参与纯粹出于内心对某项事业的认同,因此其队伍的建设更需要摆脱计划经济的惯常模式。由于志愿者是一个颇具流动性的社会群体,因此稳定志愿者队伍的形成需要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投入。这支社会志愿人员队伍的构成不但应当吸引热心人士参与,更应当以志愿人员能够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或承诺为前提条件,不能徒有虚名或流于形式。否则,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和效果将难以得到落实和保证。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志愿参与某项活动的时间长短将志愿人员分类,分为长期、短期、临时志愿者;按照参与志愿活动的空间分为社区内、社区外志愿

在社区矫正集中培训教育会上的讲话

在全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培训教育会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7日 各位矫正对象: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其主要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大家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端正大家服从社区矫正的态度,使大家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成为一个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2012年3月30日交接仪式、2013年3月8日第一次集中培训),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92人,其中期满71人,目前在册的还有121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借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

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从去年至今,我们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好,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低保,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等等,这些都是司法部门给予帮助你们解决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对一些在监管过程中不按时报到、不进行思想汇报以及不服从监管等表现差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 第二要引以为戒。你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包容你们。所以请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不要放松自己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千万不能重做犯罪的事。 第三要加强学习。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虽然你们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你们不能放弃自己,应该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

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社区服刑人员须知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编制

前言 1、为了准确执行刑罚,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熟知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2、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3、司法所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内容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 2、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 3、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4、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每月安排不少于12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享受的权利: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一、报到登记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报告可以用电话形式。 3、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并递交书面情况汇报。无书写能力的,可以口头汇报。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视身体状况,经司法所同意,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递交书面情况汇报。 二、监督 1、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监督人,组成监督考察小组,与监督人签订监督协议,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淮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军华 (2012年4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是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刚才杨健和章丽同志分别组织学习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大家了解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今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当前,社区矫正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很多,对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长远目标的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我们的工作和全社会的努力,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至轻的发展趋势,从监禁刑行刑制度向非监禁刑发展,反映了人类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观念。严厉打击犯罪固然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但是,宽缓刑罚、争取人心,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助于促进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

社区矫正人员谈话笔录doc资料

社区矫正人员走访谈话记录 走访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走访地点: 调查人:记录人: 被调查人:性别:年龄: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调查主要内容: 您好,我们是方顺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现在按照相关规定对您进行例行家访,请您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我们就是对您最近一个月的各种情况进行一下了解,希望您能够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实事求是的回答我们的问题。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没听清 问:您最近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答:□较好□一般□较差 问:您最近在干什么? 答:□打工□务农□在家赋闲 问:您这个月的收入来源是什么? 答:□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卖农产品收入 □和亲朋好友借钱□没有收入 问:您最近对生活期望值有哪些?(可多选) 答:□家庭美满□衣食无忧□生活富裕 □安于现状□健康平安□没有希望

问:您最近现在的婚姻状况怎样吗? 答:□较好□一般□有危机 □未婚□已离异或丧偶 问:您最近目前经常同谁居住在一起? 答:□配偶、子女、父母或亲戚□同学、同事或朋友□与陌生人合租居住□一个人居住 问:目前家庭成员对您的关心程度怎么样? 答:□很关心□一般□不怎么过问 问:您的孩子或家庭成员最近学习或工作状况情况怎么样? 答:□较好□一般□较差 问:出现家庭矛盾时,您一般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可多选) 答:□谁也不找、自己忍着□积极与对方沟通□找邻居□有暴力解决倾向□找亲属□这个月没有矛盾问:您最近家庭成员和别人发生纠纷情况解决情况如何? 答:□已经解决□正在解决□没有解决 □这个月没有纠纷 问:您最近家庭环境对您有过不良影响吗? 答:□有□没有 问:您的家庭成员受歧视的情况怎么样? 答:□没有歧视□有点歧视□非常歧视 问:目前的家庭成员对您的矫正工作帮助程度怎么样? 答:□帮助很大□帮助一般□没有帮助 问:您最近对家庭生活状况总体感觉怎么样? 答:□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 问:您最近居住地周边治安有何变化? 答:□治安较好□打架斗殴现象增多□流动人口增多□入室盗窃现象增多□其它

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稿 篇一:社区矫正工作演讲稿 用心帮矫,真心感动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主题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我叫章进,是弋矶山司法所一名普通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有2年多的时间,下面我就工作中的亲身经历来谈谈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见解和想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情境一青少年 情景二妇女 情境三老年人 刚才的三个场景,我想在座的每位工作人都不会陌生,这些都是我每天工作中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在我国,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张笑脸、一张纸,一把椅子,一杯茶。 这是我从事的工作的一个缩影,我面对的一些特殊人群,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但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人生。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 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矫正对象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执行。因为本人自主创业,从事消防设备的安装,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心里负担很重,害怕以为此事而影响到工程和公司的声誉。针对这一情况,在工作,我主动与他谈心,知道他是因为义气用事,才造成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并主动开到他,让他放心,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全保密的,不会因为此事,而对本人的事业造成影响,同时还经常推荐他一些励志和经营类的书籍,打消他的一切顾虑,让他能安心接受改造,同时也能为自己事业更好的服务。 对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来说,一个“零”字,是对我们工作成绩的最好诠释。 正是这一个“零”字,却倾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与时间,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帮矫,真心感动则更好的说明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精品]社区矫正人员手册

社区矫正人员 手册

目录 前言 1、什么是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3、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4、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5、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6、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7、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些人员和部门承担…………………… 8、社区服刑人员“五不准”………………………………… 9、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 10、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应办哪些手续…………………… 11、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12、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3、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14、社区矫正的奖励有哪些…………………………… 15、社区矫正的惩处有哪些…………………………… 16、矫正期满的解除及程序…………………………… 前言 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手册》是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 《手册》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希望你在社区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各项制度;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希望你能与街道矫正办保持密切的联系,多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尽力为社区多做有益的工作,努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回报社会!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

社区矫正讲课稿提纲

社区矫正讲课稿提纲 王春梅 首先讲解一下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 1、先讲一下宪法的概念、地位和作用。 2、是宪法在我国的地位及作用。 3、是我国宪法原则及历史发展过程 我国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制订过四部宪法,现行的宪法为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4、是宪法的制定及修改程序的规定 5、是结合宪法法条讲解一下宪法总纲的内容 第二部分讲一下我国刑罚的种类及概念 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第三部分讲一下对罪犯被判处缓刑的有关法律规定 1、是缓刑的概念及特点 2、是缓刑的适用条件 3、是缓刑考验期限 4、是对缓刑犯的考察与处理 缓刑的考察内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的批准 5、是缓刑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制度的区别 第四部分讲一下假释的有关规定 1、是假释的概念 2、是适用假释的条件 3、是假释的程序 4、是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5、是假释的意义

第五部分是保外就医 1、保外就医的概念 2、保外就医的条件 3、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第六部分是管制 1、管制的概念 2、管制的特征 3、管制的适用对象 4、管制的期限 5、管制的执行 第七部分是剥夺政治权利 1、概念及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适用的方式 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4、刑期的计算 5、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春节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稿

春节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稿 春节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稿(一):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讲两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一是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好新职能,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改造,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提升刑罚执行能力水平、检验刑罚效果的重要平台。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这项新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社会创造了新契机。市司法局将与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改造,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不和谐因素,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法治浏阳和平安浏阳发挥职能作用。 二、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实施奖惩。二是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教育;三是根据矫正对象的需要,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四是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采取适当形式安排一定时间的社会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基层司法所要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1、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对象的交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十分重要。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合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已纳入各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马上面临上级对我市半年工作的考核抽检。所以,我们务必在6月10前完成第一批人档齐全对象的交接工作。司法所接收对象后,要迅速启动矫正执行流程,完善相关工作资料,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市社区矫正办为了使基层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更加形象、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请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资料送达、人员接收、登记建档、制定矫正个案、日常监管、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稿全文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稿全文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稿全文,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稿全文(一)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强化社会服务管理、健全司法行政职能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晓辉、县司法局副局长耿宇同志分别传达了相关文件,县公安局郑存献局长、县司法局吕交通局长分别代表公安局、司法局就社区矫正移交接收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在此请大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事物,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尝试,是建设中国特色刑罚制度的积极探索,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机构依据法律在一定的期限内矫正其不好的犯罪心理状态和行为。因此,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强化政府管理职能的需要 当前,社会转型加快,我们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刑事案件高发期、人民矛盾凸显期,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努力。社区矫正,是在政府、人大的指导、监督下将五种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进行教育改造,既能够从根本上挽救失足者,强化政府对社会面的控制管理,降低从新犯罪率;又能够帮助这些失足人员获得重新适应社会的能力,尽快融入社会,促进县域各方面建设。目前,我县的社区矫正的对象多达数百名,如果管理不到位的话,则会成为社会治安不稳定源头。因此,加强和规范管理迫在眉睫。各镇司法所、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正视现状,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

社区矫正讲话稿

社区矫正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镇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同时也向按时到会的矫正对象表示亲切问候。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服刑人员的密切合作。只有上下联动、相互合作,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我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法治的本质是治理人的行为,德治的本质是治理人心。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不遵守相关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

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虽然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各种文明成果异彩纷呈,但人类实际上仅做两项基本活动,那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改造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改造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今天主要讲改造大家的思想,彻底消除沉积在大家内心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在主观改造工作中,毛泽东曾经说:“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因此大家首先要克服并消除内心的虚荣心、攀比心、无限膨胀的私欲、无伦理道德的行为恶习、非法的致富心理、唯我独尊的处世心理等。说到无道德的行为恶习、私欲、虚荣心和攀比心,有人曾经这样说:“说股票是毒品,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之源,都在捞;说美女是祸水,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都在爬;说烟酒伤身体,就不戒;说天堂最美好,都不去!!!当今社会,穷吃肉,富吃虾,老板贵族吃王八;男想高,女想瘦,狗穿衣裳人露肉;过去把第一次留给丈夫,现在把第一胎留给丈夫。”对以上说法和现象我的总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方能常乐。如果不学好的、先进的思想,落后腐朽的思想势必引向邪途。当自己的内心有不良想法时要时

社区矫正人员考试题

社区矫正人员考试题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考试时间: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 C )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A、三 B、五 C、十 D、十五 2、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 C )批准,并告知()。 A、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 D、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3、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 C )提出书面申请。 A、十天 B、二十天 C、一个月 D、二个月 4、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 B )小时。 A、四 B、八 C、十六 D、三十二 5、应当立即直接上调为严格管理的情形为( C ) A、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一次基本合格 B、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两次以上基本合格 C、受到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的 D、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 6、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 C )小时。 A、二 B、四 C、八 D、十六 7、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 C )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A、一、二 B、二、三 C、三、二 D、二、一

8、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 C )。 A、村、社 B、镇、乡 C、市、县(旗) D、省 9、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 )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 )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A、一 B、三 C、五 D、七 10、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 )。 A、十天 B、二十天 C、一个月 D、二个月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ABCD ) A、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B、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C、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的; D、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的; 2、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BC ): A、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C、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D、禁止进入超市购买商品; 3、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收监执行建议书、减刑建议书等和相关决定机关的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 BCD )

社区矫正几点要求讲话稿

社区矫正几点要求讲话稿 篇一: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之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 目录 一.活动的目的 (2) 二.分享的内容 (2) 1.社区矫正是什么? (2) 2.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 2 ①因为违反了刑事法律(即犯罪),应当受到 相应的惩罚 (2) 常见的犯罪行为及案例 (2) ②社区矫正最终目的 (4) 3.作为矫正服刑人员,我们该怎么办? (4)

①怀感恩心,做好自己 (4) ②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 (5) 三.结束语 (5) 一.活动的目的 此次活动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共同学习,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使自己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二是预防再犯罪,让自己有一个更好的生活! 二.分享的内容 1.社区矫正是什么?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之下,矫正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我们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在社区中对大家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2.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 ①因为违反了刑事法律(即构成了

犯罪),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 我们来看一下一些常见的犯罪行为及案例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可转化为抢劫罪。案例:在一个 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女性甲走在回家的路上,乙趁其不备迅速从后面夺过甲的手提包,之后看见包里没钱,又拿出刀威胁甲交出钱财。最后拿到6000元钱后逃走。 评价:本案就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因此定罪量刑时应以客观恶性较大的抢劫罪处置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顺序样本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矫正人员姓名 档案编号 立档日期 矫正类别 矫正起止时间 柘城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目录 法院监狱判决的有关手续 (1)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2) 社区矫正宣告书 (3) 社区矫正责任书 (4) 矫正方案 (5)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和活动情况汇报 (6)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情况记录表 (7) 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 (8) 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情况记录表 (9) 社区服刑人员谈话记录表 (10) 走访记录 (11) 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及就业情况记录表 (12) 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季度考核鉴定表 (13) 社区矫正人员表扬或惩处决定书 (14) 社区服刑人员期满鉴定表 (15)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16)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7) 其他应该归档的重要材料 (18)

社区矫正人员的法院监狱判决有关手续

文书2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文书4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 宣告禁止)。年月日经人民 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 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 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 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 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 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 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 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 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之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 目录 一.活动的目的 (2) 二.分享的内容 (2) 1.社区矫正是什么? (2) 2.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 (2) ①因为违反了刑事法律(即犯罪),应当受到 相应的惩罚 (2) 常见的犯罪行为及案例 (2) ②社区矫正最终目的 (4) 3.作为矫正服刑人员,我们该怎么办? (4) ①怀感恩心,做好自己 (4) ②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 (5) 三.结束语 (5)

一.活动的目的 此次活动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共同学习,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使自己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二是预防再犯罪,让自己有一个更好的生活! 二.分享的内容 1.社区矫正是什么?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之下,矫正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我们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在社区中对大家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2.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 ①因为违反了刑事法律(即构成了犯罪),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 我们来看一下一些常见的犯罪行为及案例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可转化为抢劫罪。案例:在一个

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女性甲走在回家的路上,乙趁其不备迅速从后面夺过甲的手提包,之后看见包里没钱,又拿出刀威胁甲交出钱财。最后拿到6000元钱后逃走。 评价:本案就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因此定罪量刑时应以客观恶性较大的抢劫罪处置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注意区别两者 案例:2000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甲伙同乙,丙,丁三人,对王某谎称其在工程承包中得罪了宋某,宋某要找人对其报复,并称对方需要8000元钱,他们可以出面“摆平”此事。王某在感到害怕的情况下,将8000元钱交给甲,甲等四人将钱瓜分。 评价:统观甲某及其同伙的行为,都是以骗作为前提,作为主要手段,贯穿全部行为,因此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案例:许霆案视频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广州一个叫许霆的来到某银行的

社区矫正讲课稿

珍惜机会服从管理迎接明天 ——在汪疃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在座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受领导指派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探讨社区矫正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感到非常荣幸。大家都知道,现阶段,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这一办法对我们基层司法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任务等重新做了调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也有了新的变化,由于实施时间比较短,许多人对一些规定不太了解,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天我就结合我们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大家谈一谈我对这一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一、社区矫正制度的积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并且,被正式纳入刑法。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刑

罚执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还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制度亮点 1、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主体地位及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更加明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主体,非监禁刑的执行由司法行政部门来管理。同时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同时这类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 2、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处罚措施更加清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列举了六种应当予以警告的情形、五种应当撤销缓刑和假释的情形及八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的情形。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特殊性,明确这类罪犯受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就可以收监执行。较之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处罚则更为严厉。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权责加重 《实施办法》一改试点工作中大部分工作由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做法,从交接、管理、处罚、解除矫正等各环节明确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为例,社区矫正人员必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谈话人:工作单位: 谈话人:工作单位: 记录人:工作单位: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罪名:刑期: 刑期起止: 户籍所在地: 现住详址: 工作单位: 本人电话:联系亲属:电话: 我们是奎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示证件)。问:今天你到这里报到,由我们跟你进行第一次谈话,主要是让你了解社区矫正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度规范等,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你本人的基本情况,你清楚了吧? 答: 问: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而进行的一项执法工作。现在这项工作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因此,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对象,这些你清楚了吗? 答: 问:在这期间,你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和监督,接受教育改造。要求你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活动情况,每季度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汇报本季度的思想情况、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进行社区服务以及社会活动等有关情况,并接受司法所的教育考察;对司法所和社区组织的集体学习和社区服务要按时参加,每月必须要完成教育学习时间8小时和社区服务时间8小时;在社区矫正期间原则上要在本市区范围内活动,包括找工作应尽量在本市区范围内。确需离开或迁居时,要提前向司法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开;会客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时,应向司法所请示,会客后要及时汇报情况。《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 禁止令,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以上这些规定已在宣告时进行了宣告,在这里再重复一遍,就是要求你必须遵守和做到的,你明白吗? 答: 问:在此期间如果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有什么困难,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尽力帮助。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不受侵犯,有辩护、申诉、检举等权利。以

社区矫正个别教育讲稿

社区矫正个别教育讲稿 上营司法所社区矫正学习讲话稿 20XX年1月28日 今天让两位参加上营司法所组织的学习,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在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想来来,想走走,按照程序,如果哪位被警告三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 下面我给大家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大家要认真听讲,学习相关内容,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鉴于两位的矫正类别都是缓刑,所以主要针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讲解。 1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报告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不准出境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不得出境。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县 《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

官庄镇社区矫正法制讲课稿

官庄镇社区矫正法制讲课稿 授课人:张春林时间:2011年10月31日 地点:司法所内容:认罪悔罪教育、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教育 如何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 社区矫正对象一般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认罪服法教育,因而一些矫正对象存在着认罪态度不端正,认罪不深刻,服法意识淡薄的问题,如果你们在纳入社区矫正之后还不能认罪服法,就会有较强的抵触情绪,也根本谈不上接受社区矫正,更没有自觉改造的积极性,也就达不到社区矫正的目的。为此,解决好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的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社区矫正对象不认罪服法的几种情形及表现: (一)有错无罪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认为自己的问题不大,顶多算是错误,不应当判刑;有的还认为不构成犯罪,要不为什么不放到监狱内呢?批评批评就可以了。 (二)犯罪无害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虽然认为自己犯了罪,但是与其他具有严重危害的犯罪相比,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因此罪责感不强,缺乏服法意识。

(三)主观无意识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不是从主观上查找犯罪的根源,而是强调社会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原因,缺乏从心灵深处认罪、悔罪、赎罪的决心。 (四)不接受社区矫正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有反改造情绪,认为自己是完全的受害者,社区矫正对自己没有真正的意义,不过是走形式而已,有强烈的逆反心理。 (五)避重就轻型。该类型社区矫正对象缺乏生活的信心,认为自己没有光明的前途了,政府就得管一切,他们只讲条件,不讲认罪服法,没有正确的矫正态度和改造积极性。 二、影响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的原因分析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原因 (1)承受刑罚心理压力小。除去预审、审判期间和羁押期间,他们没有服刑的意识,普遍感到较轻松,社会舆论、道德等相对比较宽容,与自由世界没有不同。 (2)接受社区矫正的内动力差。对生活缺乏信心,他们大多没有改造的紧迫型,不会积极投入到社区矫正中来,改造意识淡薄,混日子的心理较为普遍。 (3)对待奖励不抱希望。他们认为奖励与己无缘,没有实惠,表现一般就行了,甚至认为表现不好也没有严厉的处罚手段。

社区矫正人员手册[1]

社区矫正人员 手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编印 德江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德江县司法局

目录 前言 1、什么是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3、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4、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5、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6、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7、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些人员和部门承担…………………… 8、社区服刑人员“五不准”………………………………… 9、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 10、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应办哪些手续…………………… 11、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12、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3、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14、社区矫正的奖励有哪些…………………………… 15、社区矫正的惩处有哪些…………………………… 16、矫正期满的解除及程序……………………………

前言 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手册》是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 《手册》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希望你在社区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各项制度;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希望你能与乡镇矫正办保持密切的联系,多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尽力为社区多做有益的工作,努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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