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4)

第三章考勤制度 (5)

第四章请假制度 (7)

第五章会议制度 (9)

第六章奖惩及行为规范度 (18)

---序言

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是隶属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以“服务同学,回报社会”为宗旨、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为目的的优秀学生自治组织。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作为东北大学学生核心组织之一,以其特有的“以诚为本,开拓创新”的组织理念,创办十余年来,获得了全校广大师生的一致称赞!所以,为了更好地树立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的楷模形象,提高每个委员会成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规范每个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每个委员会成员的全面素质,保证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委员会内部的管理秩序,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监察管理细则。本实施细则本着赏罚分明的原则,有权力对各位成员的生活和工作进行相应的鼓励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的、自觉性,规范行为,提高素质,维护秩序,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1.辞职

委员会成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主管人员,并按要求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2.自动离职

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均作自动离职处理,记入相关人员人事档案。

3.降职

违反部门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但仍可留用。

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工作不负责,致使组织利益受到一定损失,利用职权做事,工作推诿.懈怠.导致人员强烈不满且影响人员热情,对其予以降职。

4.免职

触犯甲级过失,将对该生予以免职处理。

5.任职

部长,主席团竞选完成后将为新任部长,主席颁发相应的任职证书。

6.升职

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品行兼优,为委员会、学校树立良好形象、

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由团委老师予以升职奖励。原则(德才兼备,德和才二者不可偏废;机会均等;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模式(按工作表现晋升;按年资晋升)升职计划(挑选晋升对象;制定对象发展规划)

第三章考勤制度

1.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2.凡收到勤工助学委员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

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3.勤工助学委员会干事或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在勤工助学委员

会组织的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未经准假而不到场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缺席);会议时间已到而未到场者,即为迟到;未到会议结束时间而提前离场者,即为早退。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中任意一种,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扣3分,次数达两次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在勤工助学委员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若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处分并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

4.大型活动人员到位制度:每次勤工助学委员会大型活动,安

排部门到位的人员,到组织部签到,共签到两次,活动开始

前一次,活动结束后一次,少一次者按未到处理,活动结束后由组织部统计结果。无故不到者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迟到三次算一次无故不到,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五次不到者自动退出勤工助学委员会。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5.如有发现代签现象,代签者和被签者都将被视为缺席处理。

被发现一次代签者,予以警告处分;被发现两次代签者,予以记过处分;被发现代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处分。6.凡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

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部部长或办公室请假。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7.材料备案制度:勤工助学委员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

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结束一周内,把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总结等材料制定成册以及电子版材料上交勤工助学委员会组织部归档。无故不交者扣3分,迟交一次扣2分,三次迟交算一次无故不

交,三次无故不交者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五次不交者自动退出勤工助学委员会。此项由组织部统计。

8.勤工助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

分数将作为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9.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勤工助学委员会干

部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10.以上考勤制度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勤工

助学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11.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所有。

第四章请假制度

1.任何部员请假需提交请假条,如若有紧急情况,可事先向直属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2.部员请假不得随意批准,需要认真审核是否理由充足,无故不得请假。

3.如若部员未请假而缺席例会以及其他活动,一次可原谅,三次记过,且竞选职务予以最后考虑;五次记大过,最终考核不过关,严重可直接开除。

4.无论是主席团成员、部长还是普通部员都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请假条例请假,否则即记为缺席,参考第三条例处分。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会议要求:

1.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部门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会议应注重质量。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会的会议,尽量合并,要精简会议,讲究实效。

3.讲求效率。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4.严格会议纪律,保证会议的组织性、纪律性。会议主持人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要求见请假制度。

5.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由会议负责人解决(特殊情况在部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条中心各类会议及其安排

1.中心工作例会

(一)各部门部长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部长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主持人通报重要事项;各部门部长报告本部门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会议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三)部长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部长例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审核。

2.部门专项

部门专项会议是依据学校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部长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项会议由有关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项会议纪要》,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起草,经审核后交与办公室备案。

3.部门例会

(一)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但必须服从中心统一安排,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不得与中心会议冲突。

(二)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该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三)部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部门负责人传达本部门的会议精神,通报公司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每人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

求。

4.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第三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会议负责人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和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QQ群内通知,并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负责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

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中心召开的高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第五条会议跟进

一、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会议负责人跟进落实;

二、会议负责人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部长,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级会议的保密

一、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二、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三、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第七条管理权责和处罚

一、办公室及各部门的会议负责人负责中心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二、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三、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参会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2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下附表格:会议记录表

主持人:记录人:

第六章勤助奖惩及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勤助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东北大学校勤工俭学委员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一、坚持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制度

组织部具体主管勤工助学委员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各部门成员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奖惩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勤助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五条奖励制度

一、例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和年度干部标兵、年度干事标兵等。

四、集体奖:东北大学勤工俭学委员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 ;评选时间

一、部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二、勤助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和优秀标兵、先进个人和先进部门评选在每学年末大会上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部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依照组织部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个人不超过勤助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十分了解;

二、对勤助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主席团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先进个人奖。

三、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十条处罚制度

处罚类别:

一、个人处罚:警告、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各部门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吧!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

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

勤工助学规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北工职院学字[2008]6号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形势,完善学院教育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并促进我院学 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德、智、体、 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 知[教财(200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大学生在不影响学习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培养综合素质的要求和 学生本人的精力、条件、愿望参加由学院有关部门机构组织进行的,在课余时间利用自身的 智力、体力对学院和社会进行有偿服务的活动,其目的是缓解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学生在 勤工助学活动中培养和提高自立、自信、自强意识。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优先安排特困生。 第四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第二章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第五条学院设立“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办公室”,隶属学生工作处。办公室设 置专门岗位负责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任何用工单位或个人未经勤工助学办公室同意,不 得以勤工助学名义,在校园内发布用人信息,招聘学生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条学工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职能: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 条例,部署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 (二)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三)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勤工助学档案,制定全院勤工助学活动计划。 (四)随时了解并传达上级部门和学院有关学生勤工助学的政策及精神,及时向上级主管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四篇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四篇 篇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

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会费收入、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科技收入、编辑出版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 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下级上交管理费收入、赔偿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学校后勤及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并保证学校一切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最大限度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计外费、择校费、学杂费和转校费等合理收费以及勤工俭学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财务帐统一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收,同时,开出的收费收据应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票据。 二、所有经费开支要做到合理合法,开支的票据要符合财务管理要求,能经受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经手人要在单据上注明具体用途,证明人证明属实,经校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学校所有开支一律要由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核,由主管财务的校级领导审批。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需经集体研究决定。 四、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要妥善保管好所有帐目资料,帐目要日清月结,要做到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用钱。 五、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校务领导要定期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分管财务的领导要定期向校务会通报财务收支状况,每学年要请学校财务清查小组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清查,学校财务定期公开。 六、严肃财经违纪,禁止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和自收自支等违纪现象。对于开支不合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查处。

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以及师生的学习,生活基本条件,特制定如下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与各管理员每学期必须签订管理责任书。 二、学生用课桌凳按各班人数分配到班,并连同各班门窗现状进行登记管理,管理员必须与班主任签订保管责任书。 三、人为损坏课桌凳及门窗者,按两倍赔偿;正常耗损报总务处及时修复。 四、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学生公寓楼内床铺及门窗的登记,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由楼管员负责。楼管理必须及时清查并报修,督促相关责任人赔偿人为损失的物品。 五、每学期开学之际,相应科目的实验管理员必须对各实验的物品情况进行登记,并报总务处备案。实验员应负责各实验的财产管理,对于自然损耗应及时报修或请购,人为损坏者,须加倍赔偿。 六、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堂内所有校产进行登记,不得随意流失或有人为破坏,并确保责任经营合同期满后的清查与收回。 七、各处室、年级组内的办公用品由总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各处室、年级组自行负责管理。 八、校园内其它位置的公物由总务处统一实行登记,划片管理。所有财物,须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得随意挪动或带出校园,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泉州海洋学院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在全校范围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一、受聘对象及要求 1、全日制在籍家庭贫困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 4、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设置要求 1、本着必要的原则,因人设岗; 2、各用工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3、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4、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工作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三、设岗程序 1、由拟设岗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泉州海洋学院勤

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岗位; 2、未经学生处审核批准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学生处不予承认,责任自负。 四、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聘用程序 1、根据推荐人数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被界定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处从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中聘用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 4、受聘学生名单汇总至《泉州海洋学院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单》由学生处备案。 五、勤工助学岗位的考核 1、校内各用工单位须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本单位用工情况; 2、学生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学生上岗情况,一旦发现违纪情况,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的资格。 3、学生处不定期抽查校内用工单位设岗情况及工时使用情况,对存在虚假设岗或虚报工时的用工单位,取消设岗并上报学院党政领导,进行全院通报。 六、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1、原则上一般岗位按8元/小时计算; 2、固定岗位酬金按月计算,每月200元。

大学勤工助学承诺书

大学勤工助学承诺书 本人自愿接受xxx大学学生心电学院勤工助学服务分中心提供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自觉遵守各种相关制度,我郑重承诺: 1.积极认真对待工作,有责任心,若发现问题即时向基地岗位管理部或指导老师反映; 2.熟悉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及要求,不迟到、不早退,在岗期间不擅离岗位,即时认真完成工作; 3.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确保事先向岗位指导老师请假,做好工作协调安排;若有调班,事先向老师说明情况; 4.拥有在校勤工助学岗位不超过一个(临时岗位除外); 5.熟悉所在岗位的工资考核办法及所在岗位的工作当量,每月月末如实填写工资考核表,即时上交到相关负责人处(因为个人原因未即时上交而导致工资不能即时发放者自己负责),若被发现有伪造工作时间的现象,自愿接受相对应处罚; 6.因违反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纪律或操作要求而造成该岗位的损失时,自愿承担责任; 7.即时向学院基地岗位管理部上报有效银行卡号,若银行卡有遗失、变动等情况,即时报知基地岗位管理部; 8.若调动岗位或辞退岗位,提前两星期向基地岗位管理部提出申请; 9.积极配合基地岗位管理部的岗位查访工作,如实反映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义务参加基地岗位管理部召开的会议; 10.做到学习为先,工作为辅,学习与工作兼顾。确保考试无挂科(若考试有二门及以上挂科,自愿退离该岗位);

11.若在工作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寻求相关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协商解决; 12.工作过程中,维护好个人合法权益,当个人合法权益受损时,即时通过相关责任人实行协调。 13、接受基地岗位管理部的综合评定,对工作态度极差的,不配合基地岗位管理部及岗位指导老师工作的,予以退岗处理,所有在岗同学须予以配合。 工作岗位:承诺人: 年月日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设财务部,部门下设会计和出纳岗位。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部门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财务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七)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各项费用报账工作。 (二)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组织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账簿登记工作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三)组织公司仓库的盘点工作,撰写盘点报告。 (四)负责处理公司的各项税务工作。 (五)根据公司的要求,汇总编制统计报表。 (六)按规定装订和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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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使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勤工俭学岗位职责 (一)巡视员岗位职责 1、做好食堂考勤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并做好 勤工俭学学生考勤工作。 2、检查勤工俭学学生上班穿戴清洁工作服、帽、口罩、围身布,工 作期间务必带好值勤袖标。 3、搞好区域环境卫生,经常打扫。 4、衣柜每两人一格,每人配备一把钥匙。衣柜里的衣物不外露,个 人物品不放在桌子、椅子、柜子上,做到个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5、除填写勤工俭学考勤表、工资发放单等,须经常在食堂一楼、二 楼巡视,检查人员是否都到齐岗位等。 6、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在学生饭菜中发现虫子等,应立即联系总 务处老师。 7、检查并监督各组长的工作情况,不定时的检查各组长考勤情况。(二)组长岗位职责 1、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并协助巡视员做好食堂勤工俭学工 作,并做好时间签到制的考勤表,无作假现象。 2、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高

效优质完成。 3、检查组员务必佩戴值勤袖标。 4、组员请假需上报巡视员,并上交请假单或病假单。组员辞职需提 前一星期汇报总务处老师。 5、关心组员的中午就餐情况,听取意见或建议,写入每月总结中。 6、每月上交一份工作汇报总结,无任何要求,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 题、不足之处都可提出,比如人员不够、餐食不饱等。 (三)勤工俭学学生岗位职责 1、听从组长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换岗。 2、协助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工作。 3、穿戴整洁,务必佩戴袖标,以便检查。 4、自觉做好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本职工作。 5、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假或病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 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6、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上报组长或巡视员。 二、勤工俭学请假制度 1、每个月请假不得超过3次,请假必须有请假条。 2、请假条必须写清事由,并由班主任签字。病假须提供病假单。 3、辞职须提前一星期向总务处老师说明,以便及时安排人员工作。 三、薪资标准 勤工俭学学生的薪资标准按照学生处规定发放。 总务处2012-11-16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4、凭证的审核:对于会计人员编制的凭证,实行交叉审核;最终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最后审核。 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以防因记帐不及时造成核算控制的滞后,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 5、凭证的保管:凭证统一由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装订、保管,此人对凭证的总体情况负责。 三、帐簿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付帐款明细帐、工程施工明细帐、工程材料明细帐。 2、以上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按季度进行累计。如果有填写错误应使用划线更正法或红字冲消法,并由经办人盖章。 四、报表 1、报表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2、对外报表为向各主管机关报送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报表。 3、对内报表为公司内部要求填制汇总的各种报表,内部报表有:按部门分类的管理费用表,按区域、人员分类的经营费用表,按工程、供应商进行分类的进货付款表,按工程分类的项目管理费用表,按供应商、工程进行分类的应付帐款表,按工程、分包队伍进行分类的预付帐款表,以上报表为按月填报;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时,结合预算、结算、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报表。 4、以上报表由指定会计负责进行编制。并建立相应的编制审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释 1、预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分包队伍的付款情况,因此凡是分包队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进行 核算。 2、应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情况,因此凡是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级科目工程项目名称,三级科目工程成本明细项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用来核算公司各部门, 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二级科目部门,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5、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用来核算业务部门的所有费用,按照二级科目人员,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六、应付帐款的确认原则: 应付帐款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应付帐款的确认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用经过工程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的原始入库单原件和供应商的发货清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传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错误。 2、使用经过采供部、财务部要求的会签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成本。 3、对于应付帐款已经确认需要调整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入库错误应由现场出具调整说明,并结合材料部门的定料单,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如果是因为材料人员对材料价格等计算错误的情况,应由材料人员出具调整说明,并需附原书写错误的入库单复印件,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所有调帐必须经材料部门和财务部门最高主管领导签字。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学校规章制度之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勤工俭学的开展,对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作用。 第二条勤工俭学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有理想、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 2、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教学开展一些科学实验、科学种田活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学到一定的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 3、搞好生产, 创造物质财富,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提供一定的条件。

第三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学校的可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含林、牧、副、渔),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有条件的也要为外贸出口服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勤工俭学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的计划、经济、财政及其它有关部门,要把校办工业、农业做为经济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积极予以扶持和指导,把勤工俭学的事业筹划好、安排好。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 第五条校办工厂、农场实行经济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要加强经营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高经济效益。 各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 要根据教育部、财务部(82)教供字028号文件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生产劳动 第六条要按照中、小学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劳动。要正确处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使生产劳动与政治思想

《勤工助学部个人工作总结》

《勤工助学部个人工作总结》xx年3月到学期结束的这一段时间是我在勤工助学管委会市场部担任部门主管的第二个任期,在此期间主要完成的工作围绕着学期初开创的部门工作月份主题而具体开展,将一个学期的4个主要的月份按顺序分为3月份家教宣传、4月制度建设、5月份业绩考核以及家教电访6月份暑期家教宣传等四大部分。所以主要工作也是按照这个顺序逐一开展,下面是主要工作回顾。 一、部门月份工作主题。创建部门工作月份主题的思想源泉是之前的在市场部工作非常出色但后来辞职的助理彭珈,她给我指出了部门工作毫无目标的问题,所以设置月份主题是让每一个部门员工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更有核心或者重点,时刻保持个人工作计划与部门工作中心的一致,提高员工工作目标感以及积极性。具体每个月份工作主题的实施内容纳入部门总结,在此就不多赘述了。个人觉得实施效果还是不错的,改变了之前部门工作的只忙于处理部门日常业务以致将员工拖累而忽视业务绩效、业务拓展方面工作开展混乱的局面。 二、家教教员培训讲座。或许家教讲座已经成为每一个市场人的骄傲了。本学期初,市场部面向全校举办了两场家教讲座,并在推广部的技术支持下建立起了“网上教员库”,家教讲座的举办进一步扩大了“勤助服务系统”的影响,但“万事开头难“,虽然我们已经尽可能地借鉴了华师勤助家教教员培训的优良经验,但由于部门人员短缺、宣传基础薄弱等因素,家教教员培训讲座的整套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当然,这也为我们日后集训开展家教讲座工作积累了丰富的”

临床经验”,以举办家教讲座的形式进行教员培训的设想最先出自小助理传南,这项工作得到了两位李老师的大力支持,初步实现了“部门家教工作中教员培训”的夙愿。以后家教教员培训会继续进行下去,而家教讲座形式也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并得到更好的发展。本人最感欣慰的不仅仅是实现了部门的家教教员培训的夙愿,更多的是通过家教讲座的大量团队工作将部门人迅速地团结到了一起,自此后,部门人培养起了相互了解工作互相监督工作的良好团队习惯,作为部门的老一辈员工,一想到这就忍不住有点小小的激动。 三、本校外招生家教宣传。家教,似乎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部门工作的关键词。这其中有部分原因是在对外市场以及部门人员素质结构因素下,对外业务拓展工作进入了瓶颈状态。另外也是由于家教市场的略显“欣欣向荣”以及李老师的方针指导——立足发展校园周边家教,抓基础、做质量。所以才从教员培训以及建立“网上教员库”管理等基础措施着手做起。如果说“家教教员培训讲座”是当初个人竞选纲领的额外内容的话,那么家教外招生宣传工作就是个人一直的夙愿了。此项目是由传南主要负责由我协助跟进。中间就宣传海报的设计工作就反复地进行了多次的讨论以及修改,按传南的话说就是太长的时间辗转都快消磨了一个人最初的积极与耐性了,当然这是后话了,在实际工作中效率和质量还是不错的。在此不能忘记感谢一下推广部春枚的帮忙呵。这次的家教外招生宣传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临近期末外招生家教数量有明显的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的,如教员供应结构有待调整,学期末教员时间紧迫因素需要纳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最新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我校勤工俭学协会服从学工处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通过设立该中心,既可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实事,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勤工俭学中心职责: (一)负责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动态度和思想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规定和协议发放勤工助学报酬; (二)给特困生优先安置劳务岗位,确保学生和用人部门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课学习; (三)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协调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勤工助学活动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相冲突。 (二)擅自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发生问题及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三)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受严重污染等极易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岗位劳动。 三、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要求:(一)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影响教学及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二)由于校内岗位有限,我们将优先安排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困难的同学。一般经济情况很好的、成绩差的同学我们不提倡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四、勤工俭学的岗位安排 勤工俭学工作主要依托各种人脉关系,为各部门提供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安排是以贫困生、品学兼备生优先为原则,尽可能为广大的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勤工俭学协会”聘用同学的条件是: 1 、贫困的同学优先; 2 、学习态度端正,行为习惯良好; 3 、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 4 、有一定的耐挫能力; 5 、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

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财[2007]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三条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第四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学校和用工单位的规定,自觉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义务,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名誉和大学生形象的活动。 第五条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勤工助学基金,建立专户,专款专用。 第六条学生参加未经学院审核登记的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院设立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归属学生工作处,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服务与协调。 第八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

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职责: (一)制定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 (二)审定各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对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资格审查。 (四)建立勤工助学档案,优先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五)组织、监督和管理日常勤工助学活动。 (六)制定工资标准,确定各用工单位的月工资总额指标及岗位总数指标,结算、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统筹管理和使用勤工助学基金。 用工单位的职责: (一)确定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和岗位负责人。 (二)管理本单位勤工助学日常工作。 (三)按时报送学生的《工时表》和《工资表》。 (四)配合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信息发布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按岗位类别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固定岗位是指相对稳定、时间较长(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岗位是指时间较短、具有临时性、突击性的勤工助学岗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第十条校内有关单位和部门如需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可到“中心”填写《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需设立临时岗位的,可填写《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请表》进行登记备案,“中心”根据其岗位性质、职责及要求核定其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标准并公开招聘。 第四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S店财务管理制度

4S店财务管理制度

大邑县东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04月17日 目录 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存货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费用报销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印鉴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票据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商品车交车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维修车辆交车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招标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降低筹资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东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服务维修站。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现金使用范围: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出差人员差旅费; 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它零星开支;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它开支。 现金收付原则:

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出纳不予付款。 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第五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她人或其它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公司资金。 现金收入和支出: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全部送存银行。 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公司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公司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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