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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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范文(六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范文(六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院工会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____、推进公司____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坚持、完善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共同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条公司职代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公司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公司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和实行司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职工奖惩办法、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薪酬改革方案、合同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在审议、____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同意或否决决议。

三、评议监督权。

建立健全每年评议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度,按规定的评议程序和评议的原则进行;以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向职工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五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五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

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____%至____%,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____%,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____%,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第九条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样本(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治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机制。

在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旨在实现职工自主管理、协商共治、共享发展的目标。

职工大会制度范本

职工大会制度范本

职工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大会的组成和职权第五条职工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参加,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

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大会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一)听取、审议企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二)讨论和通过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福利政策等有关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三)审议通过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监督企业财务状况;(四)选举和罢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推荐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五)讨论决定企业改制、裁员、重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监督企业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情况;(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职工大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第八条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召开职工大会应提前通知全体职工。

第九条职工大会的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第十条职工大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通知工作。

第四章职工大会制度的保障和实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障职工大会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职工大会的正常召开和议事活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将职工大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职工大会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职工大会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职代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职代会职权的严肃性,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维护集团公司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正确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愿。

第五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代会赋予的职权,按照本规则议事。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审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二) 审议公司重大改革、改制事项;(三) 审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实施情况;(四) 民主评议公司中层干部;(五) 其他需审议的事项;第七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处理职代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职代会通过民主程序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生活福利工作小组、提案审查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职代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职代会审议、审查的重大事项,由公司工会召集会议或召开职代会代表组长和相关专门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

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第九条职代会召开之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由工会牵头组织协调,党、政、工三方组成职代会筹备组,提出大会方案;(二)向党委汇报会议筹备情况;(三)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草案;(四)收集提案;(五)做好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篇: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集团机关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一、集团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集团机关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二、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四、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集团机关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六、集团机关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016年8月10日第二篇:董事会议事规(香港)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第二章董事第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七日发给公司。

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罢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提出的索偿要求不受此影响)。

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一、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规范和有效地组织公司职工大会,增强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员工参与度,特制定此议案。

本议案确立公司职工大会议事规则的基本原则为民主、公开、平等、有序,并提供公司职工行使表达意见、参与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

二、会议召开与形式1.会议召开:公司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会议频率。

2.会议形式:公司职工大会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线下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应提前通知。

三、职工代表和选举1.代表产生:公司从全体员工中选举产生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代表人数和比例应根据公司总人数和规模进行合理设置。

2.代表资格:代表候选人应当具备优秀的业绩、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离任代表应当立即转移团队合作经验给新上任代表。

3.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平等。

选举前应广泛宣传,提供候选人申报和表决等环节,通过投票产生职工代表。

四、议案的提出和审议1.提案途径:公司职工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公司提出议案。

其中,合理性、可行性和重要性较高的提案将被优先考虑。

2.提案审议:公司应设立议案审议小组,由职工代表、管理层和工会代表组成。

小组成员应对提案进行认真审议,分析其影响、可行性,发表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3.提案决策:提案决策原则上采用民主表决方式,对于争议性较大的议案,可以根据情况采用公开辩论、专家评审等方式做出决策。

4.提案反馈:公司应当及时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审议结果,并在确保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布部分重要议案的决策结果。

五、会议议程与记录1.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公示,包括会议主题、议题、报告人和讨论时间。

会议主体部分应留足充分的时间用于提案讨论和决策。

2.会议记录: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议程、决策、意见,并于会后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通过邮件或公司内部网站向全体职工公布。

六、会议程序与表决1.会议程序:会议应当按照议程有序进行,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

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

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

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一、目的与原则二、会议类型和议题1.定期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的会议。

2.特别会议:因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需要召开的会议。

3.议题确定:由公司领导层提出议题,确保议题与公司发展相关。

三、会议召开程序1.会议通知:由公司领导层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

2.出席人员:全体职工应按时到达会议现场,迟到人员需向组织者说明原因。

3.主持人:由公司领导层任命,主持会议的顺利进行。

4.会议记录员:负责会议信息记录,并制作会议纪要。

四、议事规则1.发言规则:全体职工有发言权,但需有序进行,遵循提前申请发言、一次发言不超过规定时间等原则。

2.提问规则:全体职工可向公司领导层提问,提问前提需与会议议题相关,遵循提前申请提问、提问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等原则。

3.投票规则:若会议需要进行表决或选举,应事先确定投票方法及次数。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决策规则:根据公司管理规定,重大决策需全体职工中的多数人支持。

如遇到重大,需全体职工中的绝大多数人支持。

五、会议纪要和决议1.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根据会议实况撰写,包括议题、讨论内容、提问答复、投票结果等。

会议纪要需在会后三天内分发给全体职工,并保存备查。

2.决议:经过全体职工表决后的决策事项,将写入决议,公司领导层必须照此执行。

决议需在会后三天内分发给全体职工,并保存备查。

六、会议违纪处理1.迟到处理:迟到超过15分钟的全体职工需事后向组织者请假说明原因。

2.无故缺席处理:无故缺席的职工需进行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会议评估和改进1.会议评估:全体职工可对会议进行评估,通过意见收集、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职工对会议的意见和建议。

2.会议改进:公司领导层需根据会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完善会议规则和程序,以提高今后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八、附则1.本规则由公司领导层制定并不断完善。

2.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6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6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

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1、届期和召开次数。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____届。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议题。

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3、预备会议程序。

(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1报告;(e)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f)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

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a)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b)交职工代表讨论;(c)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d)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e)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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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全体职工大会的组成)
本全体职工大会由本公司的全体员工组成。

本全体职工大会设立的职代会为执行机构。

本全体职工大会于年月日的首次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全体职工大会宗旨)
本全体职工大会代表是为了能够进一步发扬民主决策,实施科学管理,创建和谐汇丽,构建更为有效的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特别是职工代表的积极性,让职工更多地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发展和管理中来。

第二章全体职工大会
第四条(全体职工大会议事内容)
(一) 听取和讨论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二) 听取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三) 讨论审议通过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报告;
(四) 听取公司职工劳动卫生和安全保护措施及职工培训计划,职工
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公司的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奖惩办法、职工加班加点制度的方案;听取公司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听取和讨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和讨论公司员工的奖惩决定;
第五条(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形式)
全体职工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职代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六条 (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由员工参加全体职工大会会议;
(二)由员工推选员工代表参加会议。

员工推选员工代表参加员工代表会议的,员工代表产生方式如下:
1、代表的选举以一级部门(公司行政以办公室为部门)进行选举,并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少的部门联合组成代表团;
2、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
3、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员工代表的职责)
员工代表应当在参加全体职工大会会议3日前,就全体职工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员工意见,并向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八条(全体职工大会表决形式)
全体职工大会采用以下第种形式进行表决:
设投票箱:在全体职工大会区域内设投票箱,由员工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已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单,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议的条件)
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全体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代会应当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临时会议:(一)20%以上员工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员工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议的程序)
全体职工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工作
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员工的提
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员工情况。

(二)发布公告
全体职工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内全体员工公告。

(三)征询意见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全体职工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公司内员工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
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员工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员工的查询和监督。

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全体职工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公司内公告。

职代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当做好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一条(提议再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议的限制)
全体职工大会对所提议案已经作出决定的,员工代表在月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三章职代会
第十二条(职代会职责)
(一) 听取和讨论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二) 听取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三) 讨论审议通过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报告;
(四) 听取公司职工劳动卫生和安全保护措施及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公司的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奖惩办法、职工加班加点制度的方案;听取公司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听取和讨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和讨论公司员工的奖惩决定;
第十三条(职代会委员条件)
职代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公司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员工;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员工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职代会组成和任期)
职代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


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职代会每届任期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职代会会议)
职代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职代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职代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告。

第十六条(职代会委员的的缺额补选)
职代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的,应当在月内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及时完成职代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十七条(职代会代表的资格终止)
职代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职工大会会议通过,其职代会代表资格终止:
(一)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职代会代表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全体职工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职代会。

第十八条(印章的使用管理)
职代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

全体职工大会印章、全体职工大会财务专用章和职代会印章由职代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十九条(全体职工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职代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全体职工大会档案资料,由职代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条(职代会活动经费)
职代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全体职工大会、职代会会议开支,计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费用;
(2),费用;
(3),费用。

经费收支帐目由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月在公司内公布一次,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全体职工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
本议事规则和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生效。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全体职工大会补充。

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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