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全校本科2010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全体2010级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XX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XX 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签署《XX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0级本科生参与第二课堂相关活动名单公示:3月22日

学部学院负责人第二课堂申报培训: 3月24日

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外国语学院

4月8日8:00至4月9日18: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管理与经济学部

4月10日8:00至4月11日18:30 数学科学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4月12日8:00至4月13日18:30 创新实验学院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4月14日8:00至4月15日18:3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4月16日8:00至4月17日18:30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4月18日8:00至4月19日18:30 建设工程学部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4月20日8:00至4月21日18:30

各学部学院一级(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

外国语学院

4月10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管理与经济学部

4月12日

数学科学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4月14日

创新实验学院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4月16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4月18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4月20日

建设工程学部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4月22日

各学部学院二级(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

学部学院审核时间

外国语学院

4月11、12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管理与经济学部

4月13、14日

数学科学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4月15、16日

创新实验学院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4月17、18日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4月19、20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4月21、22日

建设工程学部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4月23、24日

三级(校级)审核时间:4月25日至5月1日

注:校社联审核时间为一级(班级)审核结束后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图

学生个人网上申报

(操作详见《XX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报流程》)

校部网站后台导出学生个人申报信息并下发至学部学院第二课认定小组,由小组成员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

班级进行一级审核(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学部学院,学部学院根据班级审核结果

及校部公示名单进行二级审核

(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网上审核)

由校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校部三级审核

审核后学生方可查看个人申报结果,进行信息反馈

五、本方案不包含劳动、讲座、健康教育、竞赛等其他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内容。

六、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服务时长已按照团委在线的公示材料录入第二课堂网站后台,自动转化为同学此项第二课堂学分,各位同学确认无误后不必再提交此项学分申请,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提交申请待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二课堂活动对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其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各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6~10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本、专科学生,在业余时间,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数,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记录、统计工作由各系负责,教务处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的审批及学分的最终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工作由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协助教务处共同完成。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技能培训、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等取得,且科技创新活动学分不得低于第二课堂总学分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第二课堂具体学分分配一律参照《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进行,各系部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按该细则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及管理 第七条每学年前四周,各系部受理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申报,申请表盖活动组织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凡未经备案的活动,一律不予进行学分及工作量认定。特殊活动申报可不受时间限制。

第八条第二课堂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向系部提交活动成果汇报材料,系部依据《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记录相应学分。 第九条每年10月中旬(毕业班3月下旬),系部将上一学年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汇总、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在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协助下,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前有关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经济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经济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2010年7月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结合经济数学学院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分分配方案与修读基本要求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课时。 2、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本科期间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毕业前由学院学分认定小组统一认定。 学年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本科学习期间 学期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第二课堂应修学分 综合0.5 学分 综合0.5 学分 综合0.5 学分 综合0.5 学分 综合0.5 学分 综合0.5 学分 科研、 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1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与学校及学院评优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修满4个学分,方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合格。 4、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的6个方面, 合理地选择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必修学分所对应课时数的30%. 二、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1、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 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2.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成立以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监督小组。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十条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价大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的学习成效,提高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与课外实践活动两大类。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主要包括大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卫生与健康、创业教育、学科创新方法、毕业教育等;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学科竞赛类、科研(技能)训练类、学术研究成果类、读书活动与学术报告及讲座类、文体竞赛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就业实习(实训)与国(境)外交流类等。 第三条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采用学分来度量其学习的数量与质量。本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和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第二课堂至少完成学分(五年制至少完成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学生参加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类第二课堂活动,可参照《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教 1 / 10

〔〕号)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达到分(或“合格”等级)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方法详见附件。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成绩达到合格(及格)等级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学生在修读第二课堂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中获得的学分,由课程主讲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成绩。 第七条学校每年在月份对上一年度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集中审核与报送。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并组织审核,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送。 第八条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审核程序为: ()学生根据上一年度参加课外实践的情况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各班学习委员应在学院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学生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逐人逐项审定,并按学校统一格式进行汇总。 ()学院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个有效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学生第二课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学科竞赛类 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 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 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 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 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 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 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 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 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 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 完成人总人数1 1 2 0.7 0.4 3 0.6 0.3 0.2 4 0. 5 0.30.20.10 5 0.5 0.30.20.100.10 6 0.5 0.30.10 0.100.100.10 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 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 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

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 1、计算机能力考试 (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 (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 (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 (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3、学生取得其他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5个学分。如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书者,可申请获得5划入学分。 4、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及以上者,给予1学分。 5、参加汽车驾驶培训,通过正规学习获汽车驾驶C照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1学分。 6、学生在某方面有特长,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3学分,原则上以在校期间取得相应的专业等级证书为准。 7、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按1分计算。 8、申请该类学分不设上限,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学分计。(五)创业实践类 1、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其创业项目获得分院级(含)以上立项并结题或获得相关奖项,计1学分; 2、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认证证书,计1学分; 3、全程参加分院级及以上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并取得相关奖项或名次,计1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2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年4月1日?4月8日 认证网址:10.255.196.11 (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 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 * ”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①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1学分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 践,2学分 ②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0.5学分,共3.5 学分 ③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一个2分,共6分 ④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一年一届 一次2分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16分!一下就达到了14学分,轻轻松松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容?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级。院级奖 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纸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 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明并上交。 6.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难以PS

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全校本科2010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全体2010级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XX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XX 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签署《XX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0级本科生参与第二课堂相关活动名单公示:3月22日 学部学院负责人第二课堂申报培训: 3月24日 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外国语学院 4月8日8:00至4月9日18: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管理与经济学部 4月10日8:00至4月11日18:30 数学科学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4月12日8:00至4月13日18:30 创新实验学院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4月14日8:00至4月15日18:30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及步骤

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相应班级的“学生成绩单”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 一、学分认证程序: 二、学分补认程序: 将一份成 绩单和两 份汇总表 交校团委 秘书处 经秘书处核 对并与老师 认证学分 后,会在团 委网站上进 行公布 填写获奖同 学的“学生成 绩单”后,各 打印一份,不 能手写(具体 格式见附录) 将各项活动所有获 奖名单按学分的多 少汇总,打印一式 两份汇总表(汇总 表名单顺序需与成 绩单一致) 若同学在公布学分补认的个工作日内经查询发现学分未认证或有误在教务处 网站“文 件下载” 处下载 “学生成 绩单” 按要求(见 附录)填写 “学生成绩 记录单”按 一式一份打 印,不能手写 将成绩单、获 奖证书的原 件及复印件 交校团委秘 书处进行审 查核实

附录: (汇总表获奖者名单顺序与成绩单需一致) 汇总表格式 按如下要求制作汇总表: 、要包含活动名称、所有获奖人的学号、姓名、获奖级别、相应得到的学分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若是按项目评奖应把相应的项目也列入汇总表中;若同一个人有两项获奖的,则应该将各项获奖情况以及相应的学分对应填写好。如下是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的汇总表样板,供参考: 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 成绩单的填写要求: 1. 成绩单中原有的内容一律不 得改动,不要将无学分的同 学的名单删除,应完整地下 载,也不能用自己制作的表格,其中内容一律不可以手 写,要打印的。 奖项 姓名 学号 学分 一等奖 李泓寰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二等奖) 李武强(两个作品) 幻影显示屏(二等奖)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二等奖) 庞伟聪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班级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 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研科创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讲座以及在参加各级各 类学术、科研、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类:担任辅导员助理、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以及在校外进行的实 习工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 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会工作、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 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6、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等比赛 中取得的成绩。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与学校评优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6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 课堂共240课时。 2.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本暂行办法从2012年4月起开始试行,从2009、 2010级本科学生开始参照 本办法执行。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试行)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 根据学院要求,自2006级学生起,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除了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第二课堂的4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会活动,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三、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经管系专业的实际情况,之制定经管系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详见下表:

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备注 科研活动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 务 第1-5名 5 等差递减0.5分 院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 务 第1-5名 4 等差递减0.5分接受企业委托课题,且有成果材料第1-5名 5 参与人数限定:5 人 在教师指导下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 材料和证明 4 完成阶段性工作, 可酌情给予相应学 分 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 和证明 2 学科竞赛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艺术、 体育竞赛 国际奖或国家一等奖12 国际、国家级体育 竞赛前6名 国家二等奖10 国家三等奖8 国家级入围 6 省\部\市一等奖7 省市级体育竞赛前 6名 省\部\市二等奖 6 省\部\市三等奖 5 省\部\市入围 4 校级学科竞赛 校级一等奖 4 以团队形式参赛, 仅取前4名 校级体育竞赛前3 名 校级二等奖 3 校级三等奖 2 校级单项奖 1 院级学科竞赛 院级一等奖 3 以团队形式参赛, 仅取前4名 院级体育竞赛前3 名 院级二等奖 2 院级三等奖 1 院级单项奖0.5 发表学术论文SCI\EI\ISTP收录第1-5名10 等差递减0.5分中文核心期刊第1-4名 6 等差递减0.5分正式出版刊物第1-4名 4 等差递减0.5分非正式出版刊物第1-2名 2 等差递减0.5分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育人新形式、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高效化、个性化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结合我校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以第一课堂为主,第二课堂为辅以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体育部主任、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程序审查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制认证机构,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或导师)全面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第五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 第六条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一)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社团、年级所组织的各类竞赛及思想道德教育、文体等活动; (二)学校、学院所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者公益活动(不包括专业实习和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实践实习环节),省(部)志愿者管理部门所组织的公益活动; (三)论文、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的公开发表; (四)专利的成功申请;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2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年4月1日~4月8日 认证网址:10.255.196.11(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①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1学分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践,2学分 ②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0.5学分,共 3.5学分 ③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一个2分,共6分 ④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一年一届一次2分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16分!一下就达到了14学分,轻轻松松~~~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容~ 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 级。院级奖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纸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明并上交。 6.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难以PS。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 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2016年7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高素质卓越人才,特制订《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分修读规定及要求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完成第一课堂及第二课堂必修项目所规定的学分外,还需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项目所规定的总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要求和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相应学分。 第四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共计12学分,其中学术讲座和形势与政策1至少各必修1学分。 1形势与政策(2学分)包括课堂教学(1学分)和课外学习(1学分)。此处 必修的1学分为形势与政策课课外学习学分。

第五条学生需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 堂(实践教育)12个学分。其中,第一、第二学年 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所选学分均不能超过6学分。 第三章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主要内容 第六条学生可通过以下第二课堂(实践教育) 活动获得学分:1.社会实践类;2.团学联与社团活动类;3.学术报告与讲座类;4.学科与文体竞赛类;5.创新创业类;6.国(境)外访学游学类。 一、社会实践类 社会实践类学分适用于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 各类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实习(非毕业实习)等 活动。每学年每生社会实践类学分认定上限为3学分。 每学年学生参与实习累计5个工作日或参与社会 调查、企业参访、志愿者服务累计5次(活动总时数 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2,获取1学分。 每学年,每生参加同一或多项社会实践活动所获 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数可以累计。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获得表彰可取得相应的 加分学分。具体分值见表1。 2学生凭实践单位证明和实践小结至学院辅导员处认定。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 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认可的七类学生活动项目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具体细则及计分方法如下: 一、学术、科技活动 1、学生参加由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主要就是商道和企模)获奖(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2、院级学术、科技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只取最高分;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0.5分,多于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 二、文化、体育、艺术活动 1、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等相关竞赛活动获奖,包括演讲比赛、朗诵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合唱比赛、运动会、院系杯系列体育比赛等赛事,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2 3 2、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演出等,包括由学校、学院选送参 加的文艺演出、文化交流、体育活动等,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获得5分、4分、2分、1分、0.5分。 3、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活动只取最高分(就 是说比如一次演讲比赛,既有院级的分赛,又有校级的决赛,只取校级的加分,不重复加);符合校级及院级得分项的,校级、院级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多于2分的按照2分计算。 三、社会实践活动(都需要学院或者学校认定的实践报告) 1、经学校批准,学生自行联系、个人或组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 践报告(需要学院盖章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校认定达到一定水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0.3分。 2、参加院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院认定达到一定水 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0.5分。 3、参加校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校认定达到一定水 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分。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开展以提高大学生多方面能力和扩展学生专业知识为目标的课余活动,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基本框架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建立以满足学生需要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目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科学、规范、合理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及科技文化活动,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广的空间。 二、第二课堂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的范围为: 1、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2、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3、校区、学院组织的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1.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2.校、学院两级大学生科研活动; 3.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 4.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化和艺术活动; 5.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6.论文和成果; 7.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目。 三、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根据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6个学分后方能毕业,其中社会实践学分应不低于1学分。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四、分值及统计标准 为了便于考核,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评分采用分级记分制,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是否达到第二课堂活动的要求和程度。学分和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累计分值在5分(含5分)以上者,均记6学分;其中分值达到5分且未超过6分者成绩为合格,分值6分以上者成绩为良好,分值7分以上者成绩为优秀。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暂行)》由校团委另行制订。 五、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第二课堂活动认证标志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鉴于第二课堂学分校团委方面实施办法要求还不完善,具体加分办法可能随时有变,以下列举注意事项是在现有(2010~2011第一学期)的规定和实施办法下制定而成,若校团委具体实施办法有变,以新办法为准。 第一章:程序说明 (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各级团组织审核、学院审核时间,以下程序需在要求时间段内完成,每学期具体日期依具体情况而定。) 标志制作程序 (上学期各活动主办方工作) 1.名单整理、公示 院学生会、院青协在每学期各项活动完成后应完善整理该活动参加学生名单,标明该学生所属学院,名单按照本院、外院整理,本院名单按照第二课堂活动登记表进行整理,见附件1;外院学生名单按照固定模版整理,见附件2。(请各主办单位注意参加活动人员信息登记务必准确无误,如姓名无错字,学院无误等;登记表电子稿注意保留。)

各年级党支部、团总支及年级总班的相关负责人也需在相同规定时间内整理上一学期本年级各级学生干部清单。各级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学生干部,各级团组织干部,各级班委干部。整理内容严格按清单要求,见附件3。 以上清单均需在统计工作完成后公示5天,确认无误后将所需标志总张数上报至院团委。并需有所属组织盖章或负责老师签字证明,否则视为无效。由院团委审核通过后,由团委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存档。 2.编号登记 院会、院青协按照统一的编号方法对上个学期各自举办活动进行编号,并在接到标志小条后开始登记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①“Q”后分别写明“1”、“2”以区别活动主办单位,“1”代表院学生会活动,“2”代表院青协活动;其后空白填写活动编号,编制方法:“活动具体编号-人数排序序号”(即按活动参加人数排序的序号)。 例如: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院青协组织“清理课桌文化”活动,标志上字母“Q”后应书写数字“2”以表明此为院青协举办活动;以“4”作为该项活动编号,共有117人参加该活动;因此,此项活动的第二课堂学分编号为“4-001”~“4-117”。其他同理。 ②在第二课堂学分标志编号登记工作完成后,院会、院青协及时将电子及纸质活动登记表、填写好的活动标志小条送至院团委处;同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广州大学文件 广大〔2010〕108号 关于印发《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经广州大学2010年第 6次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构建第一课堂教育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学校成立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各学院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 第二章实施办法 第四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更为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五条凡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课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通识类选修课之规定学分外,还必须至少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中华经典诵读1学分为必修)。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或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地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第六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可申请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通识类选修课学分(累计抵免不超 过8学分)。 第七条第二课堂活动的类型与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技创新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二、社会实践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三、文化艺术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四、技能考证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第八条申请人每年4月应就上一考核年度(每年4月至下一年3月)内的相关经历及取得的成绩,分别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科技创新类学分 (一)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其中,经教务处、校团委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奖按以下分值计分(见表1);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奖则分别降一等级计分。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的若干意见》,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教学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大学生“第二课堂”的教学内容、学分管理、教师聘任等整体规划工作,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二课堂”的具体实施、过程管理和审核认定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第二课堂的内容包括以劳动、健康教育、讲座、社会实践活动、竞赛等形式开展的教学活动。讲座主要包括现代科学知识讲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讲座、专业技术知识讲座等;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社区工作或社会服务活动、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两组学习”、社团活动等;竞赛包括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 第五条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第六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及成绩登录办法:劳动、讲座的成绩由各学部(学院)统一认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健康教育成绩由校医院评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由校团委负责认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竞赛的成绩和学分每学期由竞赛组织单位进行认定,并报送学部(学院)、教学处审核、公示后登录成绩;其它第二课堂的成绩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会同各学部(学院)进行认定,并于每年春季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集中认定和成绩登录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修订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日期:2008-6-1 阅读次数:886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决定自2005级开始,学生必须修满第二课堂规定项目的4个及以上学分,方能毕业。为此,根据《***大学关于制定2005级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认定 1.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第二课堂项目及学分的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工处负责人。 2.教务处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及学科竞赛、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的认定;团委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社团及担任学生干部项目的认定;学工处负责学生干部、各类文体活动及荣誉称号项目的认定;宣传部负责艺术团、各类文艺活动项目的认定;各院(系)负责学生论文、著作、专利、汽车驾驶证等项目的认定。 3.经第二课堂领导小组认定的项目及学分,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正式颁布实施。学生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与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4.第二课堂实施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学分记录程序 1.从2005级开始,每个学生都建有第二课堂学分记录卡。年级主任负责保管此卡及学分的记录和填写工作,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记录的审核与监督工作。其中,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1~5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的监督、鉴定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6~10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监督、鉴定工作。 2.凡集体性的活动如竞赛、比赛、表彰奖励等,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把获奖学生名单送达各个院(系),年级主任按照具体实施项目和学分数的规定为相关学生填写学分记录卡,记录学分, 并签字。 3.凡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如获得驾驶执照、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学生 在每学期期末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确认后记录学分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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