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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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春节来临,为确保机关内部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 为了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分局党委根据机关部、省厅、市局的有关指示规定精神,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到五严禁、五加强、八个不发生,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的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借拜年等名义到上级机关机关所在地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红包”及土特产;

二、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

三、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费用。

四、严禁动用公款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项并借机敛财;

五、严禁节日期间酗酒滋事、参与赌博,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六、、加强车辆管理,不发生无证驾车、酒后开车,杜绝交通违章事故;

七、加强文件、财务等管理,不发生被盗、丢失、泄密事件;

八、不发生值班期间脱岗、离岗等擅离职守的问题。以上通知请传达至全体干部,分局要求各单位领导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带领干部全力以赴投入节日保卫,同时要求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分局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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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协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篮球协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 (2005-2006赛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篮球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的健康、有序发展,净化联赛竞赛环境,制止赛场不文明现象和违背公平竞赛、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校区篮球协会、参赛俱乐部、运动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参与联赛的单位和人员,须严格遵守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以下简称校区)的有关规定。协会将依据本规定对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含官员,下同),俱乐部等违犯竞赛纪律和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违纪违规)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遵循及时、公开、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协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协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罚工作,处罚决定由该委员会发布。协会纪律委员会在接到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赛后12小时内上交的书面报告后,依据有关规定, 在经过必要的调查、认定事实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24小时内做出处罚决定。对严重的违纪违规而未书面报告的事件,校区协会在核实违纪违规情况后,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罚和追加处罚。 第四条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含内部提醒、内部警告和严重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停赛(停止参加联赛工作)若干场; 五、停止参加联赛比赛(工作); 六、撤销或降低或建议撤销或降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 九、取消注册资格。 上述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第五条裁判员依据《篮球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 第六条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违纪违规、寻衅闹事、比赛场外的打架斗殴等行为,由校区协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触犯法律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肇事者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章运动员违纪违规的处罚 第七条在赛区的生活、训练中有严重违纪或违犯篮球协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校区协会、俱乐部(篮球队)、比赛监督、技术代表报告并经协会纪律委员会核实,给予通报批评、停赛1-3场直至取消本次联赛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八条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因不良行为累计被判罚两次技

关于重申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纪律的通告

关于重申公司现行相关规章制度与纪律的通告 (试行) 各部门、车间及员工: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好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及其运行机制,经公司讨论、研究并报董事长批准,就我公司目前现行的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等诸方面的主要内容,特作如下通告: 一、职业与行为规范方面。 公司奉行公正而合乎职业、商业道德的经营方针,公司内部鼓励员工相互合作、相互尊重,营造良好的团队协作氛围,对外要求员工积极参与公平经营竟争,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员工务须遵循以下职业规范: 1、热爱公司,不做任何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的行为; 2、忠于职守,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奉行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3、遵章守纪,自觉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 4、维护公德,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讲礼貌,讲文明; 5、保守机密,严禁向他人泄露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6、克已奉公,提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积极倡

导并鼓励本公司员工依法缴纳社会法定的各类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循并履行好应尽的法律义务。 公司若有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时,将听取相关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商进行,公司保留按生产和业务需要调动员工到另一岗位工作的权利。 1、员工考勤。 a.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b.加班管理:公司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必须按排加班时,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必需要有书面的专门记录)。 c.公司组织开展的培训、文体、旅游等各类活动不视作加班。 d.所有假期必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使用,若因急诊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先打电话向主管上级报告,经批准后休假,事后(上班第一天)补办好请假手续。 e.考勤记录对个人和公司均很重要,它不仅反映了每位员工的工作态度,而且对团队的工作也有直接的影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员工沟通。 a.公司倡导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员工沟通,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b.部门内部的沟通,应经常、及时,主管与下属在需要讨论工作

体育竞赛工作手册

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 体育竞赛 工 作 手 册 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 体育组

目录 一、第一中学体育竞赛规划 (1) 二、第一中学教练员管理制度 (2) 三、第一中学运动员管理制度 (3) 四、第一中学教练员竞聘上岗制度 (5) 五、第一中学体育竞赛流程 (7) 六、第一中学体育竞赛工作安排 (10) 七、第一中学体育竞赛安全应急预案 (12) 八、各类表格 (一)篮球比赛报名表 (14) (二)篮球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15) (三)足球联赛报名表 (16) (四)比赛物品细目 (17) (五)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18)

第一中学体育竞赛规划 为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结合新课程标准及学校实际情况,确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快乐体育,探讨快乐体育的新思路与发展方向,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使学生在校期间能掌握相关的体育基本知识,提高学生体育活动的能力和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勇敢顽强的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体育业余训练,参加各种体育比赛,是我校体育的组成部分,也是一所学校学生体育技能、身体素质,组织管理能力的体现和扬校之本。为此,我校将加强对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的建设,利用业余时间定期开展训练活动,争取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教练员应加强对运动队的管理,主动和家长、班主任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取得家长和班主任老师的支持,防止因训练、比赛等影响他们正常学习和生活,使他们得到全面发展。

第一中学教练员管理制度 1、竞赛负责人和其他教练成员,共同构成对第一中学篮球队的思想作风、训练水平、组织纪律的主要责任人和责任群体。 2、努力做到把素养教育融入到每次训练中,全面的关注每一个队员。做到管训练、管思想、管训风、管学习、管纪律。 3、教练员要根据训练的任务与目的认真设计训练纲要,课时训练计划。并且认真执行培训计划。 4、教练员要严格执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循训练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的停训、串训。 5、每次训练教练员必须遵守并保证训练时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记录总结每次课的训练情况。 6、训练时段不脱岗、不离岗。不上无计划、无内容、临时应付的训练课。对待学生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7、教练员要与学校领导和负责人及时沟通,参与训练器材的购置、使用;提出训练场地的维护与清理的意见;在学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员的配合下保证训练的正常进行。 8、教练员要对训练过程的安全负责,训练采用的方法手段、器材设施方面不仅要保证队员的安全,也要保证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9、教练员应对比赛、训练总结,实事求是的总结比赛、训练情况,并送交学校备案。

高校体育竞赛规章制度

高校体育竞赛规章制度 【篇一:学校体育工作制度】 学校体育工作制度 一、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提高学生 运动技术水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 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 课程标准,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 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积极开展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保 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四、学校体育竞赛应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 约的原则。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五、体育教师应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先进的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 六、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 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及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 备体育教师。 七、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等,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 八、体育教师组织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学校给予一定的补助。 九、学校按照国家或地方制订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 十、学校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 责管理。 十一、学校根据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年度教 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十二、学校由一名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加强对体育工作的指导和 检查。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把体育工作列为重 要事项。

劳动纪律通告

劳动纪律通告 导读:本文是关于劳动纪律通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劳动纪律通告范文一 各部门: 兹有封装事业部* ***同志,5月20日上晚班期间在车间内睡觉,出勤不出力,对工作没有尽心尽职,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并影响了车间形象。为严肃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进行劝退处理,请**同志在5月23日前办好离职手续。 对于**同志作为本班组的班长有监督不力,宣导不到位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200元。 ***、***同志作为部门主管、厂长管理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爱岗敬业,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各事业部领导更应加强对自己部门的各项管理,今后,不管是谁违反劳动纪律,上班睡觉均对违规者劝退处理,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年五月二十一日 劳动纪律通告范文二 各部门、制造公司及家电事业部所属各公司: 为规范员工行为,家电事业部根据股份公司《员工管理手册》、《班组建设管理手册》中关于对劳动纪律的要求进行重申,现将违反劳动纪律的

处罚条例进行宣贯,此处罚条例适用于家电事业部所有员工。 公司对违反劳动纪律员工的处罚方式有解除劳动关系、调离原岗位、经济处罚等。 (一)、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全年内累计旷工9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故意破坏公司财产或损坏公司财物;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5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贪污、行贿、受贿、职务侵占的; (5)、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赌博、恶语冲撞、威胁领导或打击报复等扰乱办公秩序的; (7)、违章驾驶车辆或违章操作,导致事故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8)、酒后上岗造成他人伤害或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9)、工作时间内,不服从领导安排,造成事故的; (10)、违反《保密协议》规定而泄露公司机密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不按照防火规定随意处置火源和危险品,违反禁令吸烟,擅自动用明火导致事故的; (12)、在生产车间及相关场所、仓库、维修车间、办公区域等禁烟区域范围内吸烟的; (13)、煽动员工怠工、罢工、吸食毒品和参加非法组织的;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 总则 1.体育部系在学生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2.体育部旨在丰富校园生活,增强体育氛围,活跃大学生课余文体 活动,磨练学生的身体和意志,开战各项体育活动竞赛及相关活动,加强同学间的友谊和团结,使全院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基本职责 3.广泛了解同学对院学生会体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总结情 况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应活动。 4.组织同学参加校级,院级的各项体育活动。 5.开展体育宣传活动,提高同学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体育 赛事的影响力。 组织机构 6.体育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新生部委九名,连任部委四 名。 7.部长与副部长的权利与义务: 1)部长与副部长共同主持本部日常工作,并代表本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 2)部长与副部长有组织召开临时会议的权利。 3)部长策划开展大型体育活动的权利。 4)副部长有协助部长开展活动及组织协调活动的义务。

5)部长与副部长有开展本部活动的义务。 6)部长与副部长必须遵守院学生会章程,有服从义务,维护学生会团结的义务。 8.部委的权利与义务 1)部委有参加体育部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的义务及提出活动计划,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2)部委有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带动学院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积极性的权利与义务。 3)部委有服从体育部安排开展活动的义务。 4)部委必须遵守体育部章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本部团结的义务。 工作原则 9.团结协作原则。继承和发扬院学生会的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学生 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10.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工作中充分考 虑同学们的需求,并及时想主席团汇报。 11.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12.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例会制度 13.每次例会部委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部长及副部长需提前十五分钟 到场。 14.每次例会采取签到制,禁止迟到

关于举办乔官镇中学生体育节.doc1

关于举办乔官镇中学生体育节 的通知 各级部、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进一步推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县教育局阳光体育健身赛的有关竞赛要求,我校决定于今年3月中旬举办第体育节。 本届体育节坚持育人宗旨,面向全校中学生,突出阳光体育主题,切实推进校园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增进学生体质健康,选出优胜队代表我镇参加县、市有关比赛。现场设跳绳、踢毽子、田径比赛等。 希望各单位按照比赛规程认真准备,按时比赛,争取好成绩。 附件:乔官中学体育节竞赛规程 乔官镇中学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乔官中学体育节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乔官镇中学 二、承办单位 乔官镇中学 三、时间与地点 3月中旬在乔官中学体育场 四、参加单位 乔官中学各班级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1、跳绳(共5项) 多人跳长绳,男子、女子双人单摇跳绳,男子、女子单人双摇跳绳。 2、踢毽子(共5项) 男子、女子单人踢毽,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轮踢,混合三人毽子轮踢。 3、田径比赛分组及参加单位: 初一组:初一各班 初二组:初二各班 初三组:初三各班

4、初中男子组:100米 400米 1500米 跳高跳远铅球(6kg)初中女子组:除铅球(4kg)外,其它项目同初中男子组。 六、运动员条件 (一)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家长签字同意,并经镇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班的在籍在校学生。 七、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为严肃赛风、赛纪,在运动会各项比赛前、中、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时和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和比赛后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代表队团体比赛成绩,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组委会提交代表队领队或教练员核准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并配合资格审查组开展调查。

《关于重申考勤管理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重申考勤管理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处室: 自xx年5月7日公布实行以来,部分部门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致使考勤管理混乱,也扰乱了正常的管理秩序。为此,经研究决定,对职工考勤管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职工考勤实行日考勤月汇总制度,考勤表经考勤员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每月二十六日将考勤表报工资核算员计发工资,当月二十八日取回(遇休息日顺延)。职工休各种假的证明,应附于考勤表上。 严禁在考勤表上涂改乱划。对考勤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分别按每人次罚款200元。 二、事假 职工因私事不能出勤,经本人书面申请,行政领导批准后视为事假。事假最长期限连续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1)一般职工请事假一天及其以下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下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劳动人事处登记备案;超过三天的,由劳动人事处报请厂长批准。 (2)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三天及其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厂长批准,并到劳动人事处登记备案。 三、病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必须开具病休证明(非厂职工医院开具的证明必须经厂职工医院院长签字确1

认),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厂职工医院医生开具假条期限为两天,两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院长批准。 (2)患慢性病或重伤的,厂职工医院院长可酌情开具不超过三十天的休病假证明。 (3)停止工作医疗期间,根据本人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4)医疗期满,不回厂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旷工处理。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的职工,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又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厂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四、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安全环保处认定后,由职工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并到劳动人事处登记备案,按休工伤假考勤。 五、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各种假的,视为旷工。 六、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本通知中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第二篇:关于重申考勤管理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重申职工考勤管理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公平竞争原则,预防并制裁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观众以及各球队、赛区委员会、地方足球会员协会(以下简称会员协会)、中国足球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管理下涉及足球运动的相关领域。 第三条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需要相关部门认定的,在相关部门提交报告后,由纪律委员会做出处罚。 第四条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球队、赛区委员对违规违纪的处罚不服的,可依据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第五条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由纪律委员会执行。 第二章处罚 第一节处罚种类: (一)通报批评; (二)警告; (三)罚款; (四)停赛; (五)禁赛; (六)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 (七)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 (八)取消比赛资格; (九)其他处罚。

注: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适用。 第二节对比赛中被出示黄牌或红牌的处罚 第七条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中超、中甲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的,处停赛1场。其中: (一)同一场比赛中,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作累计; (二)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即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第八条在同一项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计算。 第三节对延误比赛、弃赛、罢赛、非正常比赛的处罚 第九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视为延误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弃赛;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虽未超过规定时间但造成不良影响的。上述情形可根据情节给予下列处罚: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 第十条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罢赛;对于罢赛或故意弃赛球队判0:3负于对方。 第十一条参赛球队或运动员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进行私下交易,经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认定,给予下列处罚: (一)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二)赛区通报批评 (三)停赛若干场 (四)罚款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四节对运动队(员)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十二条凡运动队(员)在赛区比赛、训练中有违纪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侵害组委会的权益,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经赛区组委会,比赛监督报告并经资格和纪律 监督委员会合适,给予通报批评,停赛若干场,直接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三条比赛中凡是对对方运动队(员)或其他人员出现侮辱性或暴力性违纪行为者除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出场外,视其情节,对违纪运动员将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比赛成绩。 2、停赛若干场。

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监督管理办法(草案).docx

全国羽毛球比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羽毛球比赛裁判员选派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使裁判员选派工作更加规范、透明,促进裁判员执裁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全国羽毛球比赛指,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单项重要体育赛事名录》的比赛。 第三条中国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羽协)在全国羽毛球比赛前与参赛队伍的主管单位(省区市体育局竞技学院、项目管理中心、体工队、俱乐部等)签订《中国羽毛球协会全国羽毛球比赛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在全国综合性运动会赛羽毛球比赛前,与各参赛的主管单位(省区市体育局竞技学院、项目管理中心、体工队、俱乐部等)签订《反腐廉洁公平参赛责任书》,严禁假赛黑哨、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为加强对羽毛球比赛裁判员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国羽协章程,成立裁判员委员会常委会(以下简称裁委会常委会)。裁委会常委会在中国羽协的指导和监管下,按照本细则,提出裁判员的培训、推荐、选派、管理、考核和奖惩

工作的建议,报经中国羽协研究同意后,具体实施。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裁判员包含赛事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编排长、副裁判长、检录长、司线长、技术代表、比赛监督、裁判员、编排员、司线员等。 第六条裁判员选派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中国羽协在全国羽毛球比赛举办前,要求裁委会常委会研究制定裁判员的选派办法,对拟选定的裁判员名单进行赛前公示,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决赛阶段的裁判员名单由体育总局统一公示。 (二)择优的原则 根据比赛重要程度,优先选派技术等级高,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口碑好,以往重要比赛中未出现过明显错判、漏判等重大工作失误的裁判员执裁。 (三)回避的原则 对公示过程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含)的参赛单位提出回避要求的裁判员,不得选派。 (四)均衡的原则 尽量避免在同一赛事中过多选派来自同一注册单位的裁判员。 (五)就近的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就近选派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 劳动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 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直接反映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关系到公司形象。针对近期中层干部、班子成员出现的迟到、早退、脱岗、精神面貌差等劳动纪律涣散的苗头,现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随政府通知的作息时间调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上网聊天、看电影、看小说、炒股、玩游戏、打牌、喝酒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上班时段内外出应严格实行报告制度。 职工上班时段内外出办事,实行事先报告制度,即:职工外出应向班长报告,班长外出应向分管副部长(副主任)报告,副部长(副主任)外出应向部长(主任)报告,部长(主任)外出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外出应向总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自脱岗,擅自脱岗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督查制度 1、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将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中层干部作为公司管理的中坚力量,应该带头遵守劳动纪律,抽查中发现中层干部在上班时间脱岗者,除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外,同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部、室负责人要加强本部、室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不得袒护职工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希望全体职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奋力开拓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磁峰镇健身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体育局京体群字(2008)4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俱乐部的形式为社区内的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体育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俱乐部定名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第三条:长安新城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由长安新城社区热心支持体育、热爱体育活动的单位和居民群众自愿组成的,是隶属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四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规定,大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五条:本俱乐部接受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俱乐部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大成南里长安新城社区。第二章会 员 第七条: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第八条:本章程所称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主要是长安新城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居住在长安新城社区内的人员,本地区范围内的体育爱好者,体育专长的运动员、裁判、教练、外援等,在各协会中参加活动人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第十 条:会员的权利 1、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优惠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及兴趣活动; 3、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建议的权利; 4、对俱乐部组织的赛事,各团体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冠名赞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的义务; 2、按时缴纳会费,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3、关心本俱乐部的工作,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第十二条: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会的会员,需要提出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退会。 第十三条: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会公益及损坏俱乐部利益的会员,俱乐部有权开出其会籍并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是: 1、要广泛吸纳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充分利用所依托的体育场地设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科学健康的、有特色的、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2、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增加体育骨干和社区指导员的数量; 3、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体育比赛、健身培训、健康咨询等活动; 4、组织各类体育社团交流,发展同其他体育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足坛暴力时发专家称应制定体育竞赛管理办法.doc

足坛暴力时发专家称应制定体育竞赛管理 办法- ; 教练擅闯赛场、河南赛区发生球迷骚乱、北京八喜和上海浦东中邦球员拳脚相向近来,足球暴力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些大家不愿看到的场面为何频频出现在中国足坛?应该如何规范球员、管理人员和球迷三方的行为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 行业自律机制没能有效运作 最近一段足球联赛中,有俱乐部的领导、领队、教练和运动员出现随意指责、辱骂裁判的情况,甚至发生了个别殴打裁判员的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认为,这是行业自律机制没能有效运作造成的。黑哨事件让裁判失去了公信力。 目前中国足协的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包括纪律处罚制度)主要规定在《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六章纪律和诉讼委员会、第九章罚则、第十五章争议处理以及《中国足协违规违纪处罚

办法》、《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行业规则中。正是由于这些行业规则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问题,例如俱乐部、球员不服中国足协纪律处罚,诉诸法院的事件层出不穷。 程啸指出,另一方面,如果出现球员违规,隶属的俱乐部会采取求情使得球员免受惩罚,而导致恶性循环。 程啸举例说,国外的专业人员例如医师、律师都有行业协会,如果他们发生违法行为,不仅要受法律的制裁,同时还要接受行业协会的处罚。这也是他们发生违法行为机率相对较低的原因之一。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对此表示,对于今后发生的违规性质严重的集体、个人,将予以扣分、取消注册、降级和取消转会资格的处罚,并且从重处理。对于其中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绝不姑息。 处罚与纠纷处理的机构过多 程啸强调,除了行业自律之外,足球管理部门要同时采取行政管理措施,并且要承担起处罚的责任。

关于重申和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部室: 为了贯彻落实辰旭公司十一月份经营调度会议精神,及早实现开拓公司煤矿试生产,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员工行为,巩固和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作风,树立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劳动纪律重申如下: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病、事、婚、丧、探亲、生育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假期到期后,应到总经办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勤、未办续假手续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作为考勤的依据。请假在2天以内者,由部门领导审批;3-6天者,由部门领导签注意见,经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准假;7-9天者需经公司分管副总批准,10天及以上者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属要害管理岗位人员须报总经办备案;项目部主要领导外出必须向主管生产的副总请假;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或外出均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四、加强考勤制度落实。各单位和部门要抓好考勤制度的落实,坚持按规定做好考勤记载工作,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如实填报清楚,记录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追究考勤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五、井下工种的生产和管理人员特做如下规定: 1、公司领导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和带班制度,行政正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5次。副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9次,如有特殊

情况须注明原因,否则,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中层领导正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副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有主管副总认可。否则,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工程技术人员(生产、机电)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8次,如有特殊原因须由部室主管领导认可,否则,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安检员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执行每月排班顺序。每班班中必须向调度室现场汇报当班生产情况,班后填写生产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50%,累计超过三次者,根据情节可以解除劳动(务)合同;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2个,否则,除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外,超过三次按违反制度论处,态度不端正者解除劳动(务)合同。 对上述行为,欢迎职工举报,职工举报一次,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300元,有关部门和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举报电话和联系人:总经办电话调度室电话(待定)。 各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所管的员工的劳动纪律负有检查、整顿、教育的管理责任。请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在职权范围内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工作。全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甘肃开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位员工: 严格执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体现公司良好风气和员工良好职业素质的一项重要标志。为纠正目前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松懈,加强劳动考勤制度管理,根据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现对公司生产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作休息时间规定 1、办公室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上班时间每日上午7:45—12:00 下午14:30—18:00 2、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2.1接班后遇临时停产、检修和其它原因未进行生产,当班人员不能离开厂区。 2.2接班后遇临时停产、检修和其它原因未进行生产,部门安排休息或调休可离开厂区。 2.3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班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在保证不影响生产前提下可合理安排人员调休。 2.4超出正常调休受批准的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调休、事假、病假、加班规定 1、部门负责人有批准事假3天的权力,3天以上请假由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请假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 2、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部门,由现场值班人员或部门对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进行严格掌握统计填报加班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认可,报公司领导批准。 3、在考勤监督制前提下,各部门、班组应同时严格执行考勤表制度,考勤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弄虚做假。 三、劳动纪律管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人员:(未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半小时内到岗或下班前半小时以内离岗。) 根据时间考核当事人20—50元,严重违反劳动作息时间视其程度考核当事人50—100元,对多次以上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2、不按规定作息时间旷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2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四个小时,视为旷工一天。)考核当事人当日工资并罚款200元,对2日旷工者除考核外予以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3、对擅离职守、消极怠工、有意推诿、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者,考核当事人100—2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秩序者,予以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分配,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者考核100—200元,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秩序者,予以调岗、开除处理。

体育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体育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服 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 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 体育设施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各类体育场馆。 本办法所称体育场馆运营单位,是指具有体育场馆整体经营权,负责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 务的机构。 第三条体育场馆应当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保障运 动队训练、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 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营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 经营和服务,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级体育场馆运营的监 督和管理。 上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体育主管部门体育场馆运营监督 管理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运营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体育场馆应当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突出体 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运营效能。 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 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 集群。 第六条体育场馆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需要、消费特点和趋势,统筹规划运营定位、服务项目和经营内容, 提高综合服务功能。 鼓励体育场馆根据运营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场馆闲置空间,依 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开展适用性改造,完善场地和服务设施。 第七条体育场馆应当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发挥场馆效能的运营模式。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场馆所有权 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鼓励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 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参与场馆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场馆通过连锁等模式扩大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资本输出,提升 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水平。 第八条体育场馆应当以体育本体经营为主,做好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 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

关于重申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重申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处、室、留守处: 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 一、签到时间:上午 8:00----12:00(11:50签退) 下午 2:30----6:30(6:20签退) 二、以考勤机录入时间为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发5元工资,迟到超过一小时按旷工论处。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记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如有奖金则扣发当月奖金。全年累计旷工三天,取消年终奖。 三、各单位行管人员(含留守处),必须按规定签到,一日4次。无故不签到又无备案的,除不发工资外,另按迟到、早退论处。四、因公外出办事(含因公出差至南阳地区以外),必须由本人在《因公外出备案登记表》上按要求内容填写,非本人填写、签字无效。 五、请销假制度,凡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到公司上班的,必须凭请假条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条交于办公室方可准予请假。否则,视为旷工。请假人员必须按照请假条批准时间及时销假,如不按时销假,超出天数则按旷工论处。若超过五天,既没有续假又未到公司上班的则视为其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关系。

六、旺季时间结束,即10月25日,备案不参与考勤机考勤的行管人员恢复考勤,执行考勤机考勤管理办法。 七、留守处人员自2014年6月26日起执行本通知,其他人员仍按照原通知时间执行。 八、特殊情况,如录不上考勤的,按集团公司要求,另行通知。以上再次重申和补充加强了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望各单位抓紧时间传达,认真落实执行。 此通知 南阳天冠啤酒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2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职工行为,巩固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作风,树立职工队伍良好形象,增强职工的劳动纪律性,保证企业生产经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当前生产形势及劳动纪律状况,特通知如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干满点,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职工因病、事、婚、丧、探亲、生育以及其他特殊性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职工假期到期后,应到********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勤、未办续假手续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三、加强考勤制度落实,坚持按规定做好考勤记载工作,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如实真报清楚,记录真实。 四、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严禁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串岗聊天、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视、小说、杂志、炒股等)。 五、公司门卫应每天上班***点后关门***分钟,在下班前***分钟关门,待下班时间到再开门。门卫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每次扣罚当班人员***元。 六、公司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抽查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劳动纪律,

一经发现迟到、早退、无故离岗、旷工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元。一个月内,职工被查出有违纪行为的超过实际出勤天数***%的加倍处罚。 对违反劳动纪律职工的扣罚,由办公室劳资员开具“扣罚通知单“,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公司领导对职工的劳动纪律负有检查、整顿、教育的管理责任。请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本通知回聘人员一同生效。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2年9月8日至18日在天津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甲组、乙组 (二)项目: 1.甲组(12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毽球、跆拳道、桥牌。 2.乙组(3项):田径、游泳、武术。 (三)经第一次报名后,如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设置。 七、竞赛项目

(九)定向越野(共10项): 1.个人赛: 男子:短距离、中距离、积分赛 女子:短距离、中距离、积分赛 2.团队赛: 男子团队赛、女子团队赛 3. 接力赛: 男子接力赛、女子接力赛 八、各项目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2.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 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4年8月31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者),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4.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注册,并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运动员不受上述第1和第4条款限制。 (二)参加甲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

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全国篮球竞赛的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赛场秩序,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及中国篮球协会、地方篮球协会、各参赛俱乐部、各运动队和各赛区组委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中国篮球协会章程》,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会员俱乐部主办或承办的篮球比赛。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比赛(部分条款称为竞赛),是指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的会员协会和注册俱乐部主办和承办的任何篮球比赛;所指的停止参加比赛工作为上述比赛,包括参加赛区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会员俱乐部(篮球队)、会员协会违犯竞赛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以下简称违纪违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处罚应遵循及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处罚的种类一、警告(含内部警告和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三、罚款;四、停赛或取消比赛资格;五、停止参加比赛工作 ;

六、取消执行(执裁、执教、参赛)资格;七、取消主场比赛资格;八、取消承办、主办篮球比赛资格;九、撤销或降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包括建议撤销或降低)。 本规定的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六条裁判员依据《篮球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声像等手段不能作为改变裁判员当场判罚的依据,但可作为调查违纪事件的手段和参考的依据。 第七条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违纪违规、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由赛区组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触犯法律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章纪律委员会第八条中国篮球协会成立专门的纪律委员会,依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负责处理篮球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纪律委员会由中国篮球协会指派的5名委员组成。 第九条赛会制全国篮球比赛的违纪违规事件,由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委托赛区成立的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罚。赛区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给予的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自动停赛处罚,须将处理结果报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备案;凡给予取消若干场比赛资格以上的处分,需报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主客场制全国篮球比赛的违纪违规事件,受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的委托,由专门成立的联赛纪律委员会和专门机构负责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纪律委员会在接到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赛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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