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有哪些

一、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

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大,不少国有企业发展到了瓶颈,急需进行一场改制来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使之能够继续良好的发展下去。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我国有不少的法律法规,接下来就让小编为您详细罗列一下。

一、基本法律法规:

《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企业重组法律法规: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东方电机厂股份制改制资产重组框架设计的批复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股权转让法律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27 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12 月31 日)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 年8 月25 日)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2002 年7 月27 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11 月30 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暂行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暂行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招投标暂行规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 年11 月30 日)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 年 5 月27 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003 年12 月31 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2 年7 月27 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 2002 年4 月26 日)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2002 年11 月8 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2003 年 3 月7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 年 1 月 3 日)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裕人员的实施办法( 2002 年11 月18 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 年7 月 4 日)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2005 年 4 月1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

导意见(试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

意见(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24 日)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 年1 月7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8 年 5 月8 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年 6 月14 日)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04 年 6 月14 日)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2004 年 6 月14 日)

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包括企业的股东、职工、债权人等等,因此在具体的处理方面需要小心谨慎,最好做好各方利益的平衡。要是你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国有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大纲

国有企业出售后对债务的承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企业改制与并购律师实务点睛网

企业改制与并购律师实务 主要问题: (一)当前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对改制与并购的影响; (二)改制与并购的基本法律问题以及律师的服务方式; (三)改制与并购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 一、当前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对改制与并购的影响 当今世界,社会转型的速度非常之快,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们的政治制度、经济结构、经济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速度与欧美国家相比,我们的二三年,就相当于别人的三四百年,可以说我们现在社会转型的速度非常之快。 这种转型经济的结构变迁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影响?我觉得认识当今中国的大趋势,最重要的一个关键词就是“转型经济”。所谓转型经济,是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这种转型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这种过程受制于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方面的影响,使得转制的进程并不是很顺利,

甚至是很曲折的,有时候还可能有一些倒退,总得趋势是不断往前发展的。 中国经济大势的核心特征就是转型加转轨背景 下整个结构变迁的经济,这种商业事件对于企业家来说、对于商家来说、对于我们律师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势,给我们提出了什么样的机会和挑战?它的关键命题就在于结构的变迁、格局的动荡下如何维持当前格局下的生存,同时又占领未来格局的先机。因为我们律师是感知社会变革最前沿的,“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在感知这种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他能够深切地感觉到这种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和冲击。 对于中国转型经济的特征,对于企业来说,它面临着什么?它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呈现出一种商业景象——“跑马圈地,逐鹿中原”。各类人马、各类组合、各类商家要在这种市场的变迁过程中,在这种市场份额的角逐过程中各显神通,通过占有各种市场的资源,去实现它自身的价值。这是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对于经营商家来说,他们的命运在转型经济的变迁过程中,决定中国大多数厂商的命运是结构的变迁和资源的占有。也就是说,你这个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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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8/31 2014/12 /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 理、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安网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 /31 2011/12/ 3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 查、法律责任 国家主席 令2011年 52号文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8 2009/05/ 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 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安全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 安全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 4 1982/12/ 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 平等。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2/ 25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汇总

200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 及答案

200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以法律作为人们的行动准则,其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人人守法 B.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个体现了依法行政的( )。 A.程序公开 B.合法行政 C.合理行政 D.高效便民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 )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A.国务院 B.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 C.国务院部委 D.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 4.《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一是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而是预防为主的原则,三是权责一致的原则,四是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五是( )的原则。 A.综合监管、联合执法 B.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C.政府监管、群众监督

D.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5.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均作出相应规定时,其法律使用原则是( )。 A.普通法优于特殊法 B.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C.普通法与特殊法同等适用 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 )法律。 A.基本 B.特殊 C.根本 D.经济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 )的处分。 A.罚款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8.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A.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B.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C.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D.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国有企业并购法律实务-王冠.

国有企业并购法律实务 主讲人:王冠 引言: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叫王冠,是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前段时间也参加了点睛网的培训,上次主要讲的是再融资、尽职调查方面的法律实务,这次本来安排我讲上市公司收购方面的法律业务,但因临时安排,刘老师安排我来做一个国有产权并购这方面的法律实务。 大家在以前的讲座中,老师把并购重组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可能已经和大家讲解,今天我主要强调对国有产权的并购法律实务。 今天讲的内容有六部分: 1.国有产权并购的主要政策、法规。这块除了一般公司法、证券法一般规定之外,我会重点讲国务院、国资委以及财政部所发的一些文件,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这些文件也是我们在执行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依据,我把一些文件做了罗列,基本上在国有产权并购的业务过程中要遵循、依照这些法律实行法律行为。 2.国有产权并购立法规范的核心问题。有很多政策法规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预防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分析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来看它是怎么样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来讲?其实在国有资产并购过程中,一般的产业并购主要区别在于国有程序、法规。 3.国有产权并购的一般操作流程。 4.国有产权并购的主要环节。这一块有5项内容,我会重点来讲这5项内容,这也是我们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 5.国有独资公司并购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这块内容比较简单。 6.管理层收购(MBO)问题。 一、国有产权并购的主要政策、法规 90年代中期国有资产产权并购这些法规不健全,在90年代初期国有资产管理局仅仅有关于国有资产评估方面的规定,关于国有资产评估主要认定国有资产价值,最后交易的依据是什么,具体对于国有资产、国有产权怎么进行交易,程序是怎么的,都没有做详细规定,在2003年,国务院以及国资委、财政部集中出了一些法规,其中国务院有个《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国务院发的一个条例,在这个条例基础上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指导性文件,在这3个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在2003年12月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了一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比较重要。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概念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大致经过这样的一个历程,由最初的行政措施的试行到中央政策主导与推动再到以法律为保证的规范发展这样一个复杂的、多维度政策化到法治化的历史变迁过程。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为支撑的法律体系。 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对于企业改制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即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一)国

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可见,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企业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进行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行为,是政府、企业、企业职工、外部投资者、企业的债权债务人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市场经济的重新调整过程。国有企业改制的形式,可以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界定及其分类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对“企业风险”进行了明确界定,该指引第三条规定,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可见,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作为企业五大类风险之一,并强调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从实践来看,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国有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全 1.第一部分国家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2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0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9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0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9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7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8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7 1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39 18.工伤保险条例142 1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1 20.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56

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62 2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65 2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68 2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73 26.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76 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79 2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83 29.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85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0 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93 32.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33.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197 34.第二部分地方法规、规章第三部分规范性文件 35.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263 36.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号274 3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277 38.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281 39.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

2016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安网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 2011/12/3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国家主席 令2011年 52号文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安全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 安全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最新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题汇总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题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 3E的原则 B. 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C. 预防为主的原则 D. 权责一致的原则 2.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是() A. 权责一致的原则 B.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C. 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D .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3.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描述不正确() A.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B. 上位法没有规定,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C. 从法的内容上,可以分综合性法与单一法 D.《煤炭法》既是煤炭工业的综合法,又是安全生产的配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的时间() A.2002年11月1 日 B .2002年1月11 日 C .2002年6月9日

D .2000年10月1日 5.关于《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说法不正确() A. 立法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B. 立法目的是促进社会稳定 C. 立法目的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D. 立法目的使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 6.《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法律制度、_____________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A. 安全生产责任制 B. 法律标准 C. 法律法规 D. 法律条文 7.关于《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叙述错误的是() A.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铁路交通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B.《安全生产法》确定的法律规定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无法确定并且没有规定的 C. 今后制定和修订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时,也要符合《安全生产法》 D. 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也得适用《安全生产法》 8. 《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现在“六先”,其中不属于它的是() A. 隐患预防在先 B. 安全意识在先 C.安全投入在先 D.以人为本在先 9. ________ 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A. 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 B. 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 C.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 D. 依法从事生产经营 10.下列哪个不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 厂长 B. 长期缺位的懂事长

国企改制的五种模式

国企改制的五种模式 作者:李静、程磊、荆博、崔巍巍、李智慧 国有企业改制操作实践中,对改制模式的选择是改制方案设计的关键与核心。选择怎样的改制模式,即意味着选择了怎样的改革方向、改革前途,决定着改制中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法律风险,奠定了改制后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因此,对改制模式的选择,极须谨慎。 作为一种审慎而经济的办法,改制企业及其委托的方案设计中介机构毋需急于直接撰写改制方案,而应首先致力于对本企业改制模式的研究与选择。不同的改制模式对各涉利主体(出资人、主管部门、经营者、职工、债权人等)现实利益与未来利益的影响皆不同。因此,拟订、变化使用甚至创新出几种较为适用的改制模式,经过各涉利主体的充分交流,其中最为可行的便是最好的改制模式。 本文选取几种重要的、典型的改制模式,以样本案例的形式进行展示,同时分别分析其适用条件及操作要点,以助于改制企业对改制模式的研究与选择。 ——编者

模式A——直接改制 样本 A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机械行业一家历史悠久的工厂,于上世纪90年代经政府批准成立国有独资公司,隶属某市经贸委。截至2002年末,A公司员工总数为1500人,其中在职员工1100人,离退休人员400人。公司总资产为3亿元,净资产1.2亿元。公司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稳定,2002年销售收入总计5亿元,实现税后利润300万元。 经过对A公司情况的反复分析,决定实施国有股完全退出的方案。 资产处置 经评估,A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可作为扣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和各项费用的基础。 在扣除员工身份置换补偿金3300万元、内退人员内退期间的计提费用4320万元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等共680万元之后,改制公司的剩余国有净资产为1700万元,由经营者和骨干员工现金出资全部购买。为了鼓励经营者和员工购买,可以打九折购买,其中经营者购买1150万股,骨干员工购买550万股,共变现资金为1530万元。 改制后的股权设计 改制后A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为评估后净资产值1亿元扣除计提内退费用4320万元和离退休人员计提费用680

新会计准则下国企改制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国企改制的账务处理 张晓庆 国际内部审计师 国有企业以整体或部分资产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依据新公司法及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企业改组时企业的净资产应当折价入股,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企业净资产额;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可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以资产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作为国有股股本的折股依据并进行验资。在实际操作中,折股净资产额的确定通常直接以评估结果作为折股净资产额。将主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出资以评估报告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对其进行验资;对其他发起人的出资以实际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作为出资到位。建账时采用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或沿用旧账册调整。实务中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建账一般采用在沿用旧联的基础上进行账务调整的方法。对于主发起人的投资即为按照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在原企业现有账簿基础上进行调账。但由于以公司设立日为建账基准日,它与评估基准日必然不一致,造成两时点资产类型和价值有所差异,而企业调账的数据必须按照批准的评估结果进行,该调账过程比较复杂;对于其他发起人投入资产按验资报告确定的出资额入账,此入账比较简单。以下为沿用旧账册对原企业的账务进行调整的主要步骤。 一、资产评估基准日(审计截止日)及其以前的会计事项调整 资产评估基准日一般与改制审计截止日一致,且资产评估行为常常建立在审计调整后认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基础上。 因此,首先应按照审计报告中所描述的调整事项对企业账务进行逐笔调整。但应注意审计截止日至建账基准日期间企业是否已对审计调整事项进行了有意或无意的账务处理,已账务处理的不能再次重复调整。 其次,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将评估增减值调整入账,这一步要对照资产评估明细表,将资产及相关负债的评估增值和减值记入账簿中。 再次,根据股权改革方案和验资报告确定的主发起人投入的实收股本(实收资本)注销原企业所有者权益,计入“股本”或“实收资本”。将评估后净资产与实收股本(实收资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另外,在调整账务的同时还应进行企业现有会计科目与改制后执行的新会计科目的对接调整。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I 1.资产评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I 对于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增值项目,应当按照评估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有关的资产账户,贷记“递延税款负债”、“资本公积”账户。对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则分三部分计入累计折旧(原值增值额与评估增值额之差)、递延税款负债(评估增值额扣除计入累计折旧部分后余额乘以适用税率)和资本公积(评估增值额扣除计入累计折旧部分与递延税款负 债后的余额账户。 [例l]某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该固定资产原值为600万元,累计折旧140万元,评估确认的原值为800万元,净值为58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经计算:原值增值额:800-600=200万元,评估增值额:580-(600-140)=120万元,根据评估结果会计处理如下: _ 借:固定资产 2000000 贷:累计折旧800000 (2000000-12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000 (1200000 *25%) 资本公积 900000 (2000000一800000一300000) 2.资产评估减值的账务处理 对于评估减值的账务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评估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增加相应的资产项目减值准备,然后转人损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汇编 二○一五年六月

《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3)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3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40)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50)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5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63)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7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7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285)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91) 信访条例 (299)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306)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12)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1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328)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

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和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五、国有小型企业出售。主要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小、经评估后国有净资产数额较小、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涉及法律关系较多,也较易产生纠纷,是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一种。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律师实务

党的十五大指出了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一即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这其中也包括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服务应是国企改制的重头戏,是改制成败的关键。 一、改制前的准备 在企业改制前,首先应进行企业现有资产的清查工作。企业应先组织内部的财务部门对现有资产进行逐项清查。通过清查,律师应对企业的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各类资产的存量有所了解。同时要注意了解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状况和企业的工资基金、福利基金、教育基金、风险抵押金和公益金的结余状况以及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负债的分布情况。 在这里还要重点强调,律师应掌握企业的净资产状况。所谓净资产,就是企业的总资产和负债的差额,在会计学上称为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和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也在盈余公积金帐户内核算。 其次,律师应对企业概况有所了解。包括企业的历史沿革、企业的初始投资人的情况、企业经济效益变动情况、企业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企业的发展前景等。 第一、律师应对企业的职工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包括企业的在职职工的自然状况、企业的退休职工的情况。 第二、律师应对企业的社会保障情况有所了解。包括(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状况;(2)企业 改制一次性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多少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3)企业改制时应一次性扣多少职工的大病统筹基金、多少失业保险金、多少工伤费、多少职业病诊疗费。第三、制定企业改制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改制的目的、改制的方式、新设公司的资本结构、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资产的处置办法、企业职工的安置办法、企业债权、债务处置办法、企业改制的步骤等。 二、改制有关事项的处置 (一)新设公司的资本结构 在经济学上,资本包括两种:一种是权益资本(注册资本),在会计上称为所有者权益;一种是借贷资本,在会计上称为负债。一定的负债,不仅不会增加公司的负担,相反在公司经营良好的情况下还可以起到减税、减少股金闲置、增加公司积累的效果。国际上流行的理论认为,资产负债率应在45%左右为宜。 律师在改制中,可以帮助企业正确确定权益资本和借贷资本的投入比例。 (二)公司的股权结构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的形式有: 1、国家股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2、法人股为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或所有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其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3、个人股为自然人以其个人合法财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社会个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可以职工持股会名义参股。 对上述几种股份,律师在制定方案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自合理的比例。 (三)企业资产的处置 对企业的资产,应分清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公司制改造中将经营性资产重组到企

(完整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主要法律法规(7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主要部门规章16个: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3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7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令30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3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协调字[2004]56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环保部令第3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2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5号) 主要国标行标25个: 《安全色》(GB289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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