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3273-2014.4自考04231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考试准确资料(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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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04231)

1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答:(1)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4)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5)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努力开拓国际建筑现场。

2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答: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3、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犯罪。

3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

答:具体目标包括:(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投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议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3)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法律的要求。

4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答:(1)建设项目周期长;(2)工程价格高;(3)合同变更频繁;(4)合同管理工作复杂;(5)合同实施风险大;(6)合同管理职能的特殊性。

5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答:主要方法为:(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及时地收集整理(2)当接到对方索赔后,严格审核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争取以协商方式解决索赔(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对方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4)选择适宜的纠纷处理方式

6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手段。

答:(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4)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的评比活动;(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6)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规范和先进经验。

7 什么是法律关系?

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8 什么是合同法律关系?

是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合同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9 什么是自然人?

是指基于自然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0 简述法人的概念和基本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1 简述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和种类。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

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1)行为;(2)物;(3)货币;(4)有价证券;

(5)智力成果。

12 简述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

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13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可

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4 什么是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

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

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

15 什么是委托代理?

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一种

代理。

16 简述代理权的消灭。

答:⒈代理人死亡、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

代理事务完成,4、授权行为附有终期的,期限届满,

代理权终止。5、

17 简述《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答: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1.加强对建筑活动的

监督管理;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3.保证建筑工

程的质量与安全;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18 《建筑法》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几个

方面?

答:(1)有关国家机关;(2)建设单位;(3)建筑

勘测、设计单位;(4)建筑施工企业;(5)建筑工

程监理单位。

19 简述申请建筑工程许可的条件。

答: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

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

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

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

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 简述领取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答: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

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

许可证自行废止。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

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

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

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

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3、按照国务院有

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

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1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答: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

直接发包。

22 简述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概念。

答: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

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

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

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23 简述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

答:(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

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4 简述建筑职工的安全保障措施。

答:对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需考试

合格,建立档案。对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

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25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

答: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

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

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

综合要求。

26 《担保法》中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答: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

置和定金。

27 简述担保的特征。

答:1)从属性2)补充性3)财产性

28 简述担保的分类。

答:根据担保具体内容的不同,一般将担保分为人

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的担保三类。

29 什么是保证合同?

答: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30 保证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答: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31 什么是抵押?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2 什么是质押和留置?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履行,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33 什么是定金和定金合同?

答: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34 简述投标保证担保的概念和形式。

答:投标担保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般有: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2)保兑支票;3)银行汇票;4)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5)现金;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

35 简述履约担保的概念和形式。

答: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一般有三种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

36 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答:保险主要适用以下四种基本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2.可保利益原则3.补偿原则4.近因原则

37 工程建设领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工程经济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进度风险、工程安全风险、人员廉政风险

38 简述工程建设保险的作用体现在哪两个方

面?

答:工程保险的作用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

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

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

段。

39 简述工程建设保险的种类。

答: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二、建

筑意外伤害保险。

40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包括哪些?

答: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

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

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

等。

41 什么是安装工程一切险?

答: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

程,又称安装工作量。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

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等往

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

42 简述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的组成部

分。

答: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

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

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

43 什么是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4 什么是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答: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

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

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

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45 什么是诺成合同?

答: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46 什么是主合同与从合同?

答: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

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

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47 什么是要式合同?

答: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

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48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等、自愿原则(二)公平、诚实信用原

则(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四)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49 简述合同订立的形式。

答: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他形式

50 什么是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

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51 简述要约和承诺的生效。

答: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52 简述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答: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分为两类,第一, 提请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第二,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53 什么是格式条款?

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

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54 简述合同生效的条件。

答: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55 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和无效的情形。

答: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

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

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

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律法规注

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

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

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

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

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56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答: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

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57 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答: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事变更原则

58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答: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59 什么是保全措施?

答: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60 什么是合同变更?

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

61 简述合同终止的概念和原因。

答: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合同法合同法(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八)债务人死亡。

62 什么是违约责任?

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3 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答:(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罚则。

64 简述仲裁的概念和原则。

仲裁的概念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原则:(1)自愿原则;(2)公开合理原则;(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

65 什么是诉讼?

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66 简述现代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要求。答:(1)完备性;(2)工程合同定义清楚、准确;

(3)工程合同的制约性;(4)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

(5)合同标准化;(6)灵活性。

67 FIDIC编制的合同应当具备哪些特点?

答:(1)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2)公正合理、

职责分明;(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4)通用条

件和专用条件的有机结合。

68 什么是施工期和缺陷通知期?

FIDIC“新红皮书”施工期指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

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受

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

缺陷通知期指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

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69 简述指定分包商的概念和特点。

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

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

殊分包商。

70 简述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

讼四种。

71 什么是保留金?

答:保留金是为了确保在施工阶段,或在缺陷责任

期间,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由业主(或

工程师)指定他人完成应由承包商承担的工作所发

生的费用。

72 什么是履约证书?

答:履约证书(也称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是指在缺

陷通知期限内完成剩余的全部尾工和所有缺陷,在

缺陷通知期限期满14天内颁发履约证书。这也就是

意味着合同的实际义务已经完成,只剩下最终结算

了。

73 简述委托人的义务。

答:(1)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

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2)委托人应向

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授

权范围内处理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应清偿;(4)受托

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

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5)两个

以上的委托人需对完成同一事务的委托负连带责

任。

74 简述受托人的义务。

答:受托人的主要义务: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

事务,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3.报告义务。4.交

付财产义务5.谨慎处理义务。6.披露义务。

75 简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

答:(1)监理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

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

业单位、其它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

可以成为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2)建设工程委托

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3)委托监理合

同的标的是服务;(4)委托监理合同应与施工合同

同等配合履行。

76 什么是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附加工作、额

外工作?

答:(1)“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

件中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

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

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

阻碍或延误,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增加而增加的工

作。

77 简述委托人的权利。

答:(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2)选定工程总

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3)委托监理

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

监督控制权。

78 简述监理人在执行监理业务时可以行使的权

利。

答:(1)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2)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3)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4)在业务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

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

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通知委托

人;(5)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79 简述监理人的义务。

答; 1.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

理机构及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

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在履

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

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

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

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

不得泄露与监理工程及其监理业务有关的保密资

料。

80 什么是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在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81 简述勘察合同的主要条款。

答:(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2)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技术要求及期限。(3)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质量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4)勘察设计取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82 简述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答:发包人的违约责任:(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1)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2)工期按实际延误的工日顺延:3)补偿勘察人来回的进出场费和调遣费。(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1日,应按未支付勘察费的l‰偿付逾期违约金。(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的违约责任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83 简述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管理要求。

答:(1)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组织并参与评选方案或评标;(3)起草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及协议书;(4)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5)审查、批准勘察、设计阶段的方案和结果。84 简述施工合同的特点。

答:(1)、合同“标的物”特殊,(2)、合同履行周期长,(3)、合同条款内容多,(4)、合同涉及面广。

85 简述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答:(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

书已经下达。

86 简述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答: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

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

款;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

纳相关费用。

87 简述各种招标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答: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

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

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

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公开招标由于投标

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

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

方式;另外还有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由于有资格

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

成采购任务等,最好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

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弥补了公开招标的缺点,缺

点:1、“人情标”较多2、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成

了陪标串标联络会。3、中介机构从中粉饰4、陪标

串标方式多样。

88 什么是联营承包?

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联合投标,

共同承接工程。

89 简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答; 1)合同协议书(2)接受函(中标函)或中标

通知书(3)议标期间问答式书面文件(4) 投标

函及投标函附录(5)合同专用条款(6)合同通

用条款(7) 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规范) (8)

合同图纸(设计与施工相互制约)(9) 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90 简述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

答: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

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

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

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

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

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

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

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房屋

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

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

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

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

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

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

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

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

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

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

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

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

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

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1 简述暂停施工的原因。

答:发包人要求的暂停,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

主动暂停,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意外事件导致的暂

停。

92 简述提前竣工协议中应当包括的内容。

答:提前竣工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1)提前竣工

的时间;(2)发包人为赶工应提供的方便条件;(3)

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可能采取

的赶工措施;(4)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

93 简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

关房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答: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

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

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

程为2年。

94 简述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答: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

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

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

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

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

确认后执行。

95 什么是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答: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

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地下障碍物,如地下水管、

煤气管、电缆、光缆、地下建筑物等

96 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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