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方案]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方案]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方案]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方案] 专利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加强公司的专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专利管理。二、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1、研发部是公司专利统一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1)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战略,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服务; (2)组织对员工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适时自行办理专利申请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

(4)指导发明人或设计人撰写技术交底书专利请求书等有关专利申请文件; (5)组织公司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和转让;

)在专利被受理或授权后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在公司所属专利对外许可使用(6

或实施后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酬金奖励;

(7)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

(8)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2、总经办是公司专利申请的协办部门。主要负责:

(1)专利申报材料的递送;

(2)对公司的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3)对授权的专利产权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缴纳专利年费; (4)负责落实跟踪专利申请所获得的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进行专项资助和奖励的申请和落实到位情况;

(5)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专利申报管理

1、公司员工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具备申请专利条件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技术,应适时申请专利取得法律保护。

2、各部门对于具有市场前景或者在某领域处于领先,并适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在方案构思基本成熟后,可以利用专利先申请在先的原则尽早提交申请文件。

3、对具有良好国外市场前景,适宜于向外国申请的专利,应办理国外专利申请。

4、凡通过审定申请专利的技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下发以前,不得组织技术鉴定、新产品发布、新产品展示或发表相关文章等,以免丧失申请专利所应具备的新颖性要求。

5、公司员工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须持公司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署的非职务发明证明,到知识产权部门办理证明相应手续。

四、专利产权管理

1、公司对本公司的专利实施专利产权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由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范围内从事的发明、设计所申请的专利权,专利产权归公司所有。

2、公司专利的产权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3、专利产权管理的内容包括: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登记管理:

)专利档案管理: (2

(3)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管理: (4)专利诉讼管理:

(5)其他与专利产权有关的管理事项。

4、公司与国内外企业或个人订立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

(2)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转证权、许可权的归属:

五、专利技术的实施

1、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时,应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失时机地实施自有的专利技术或引进他人的专利技术:公司对不实施、无条件、不能充分实施的自有专利技术,可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2、公司实施他人的专利技术,可许可他人实施本公司的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备案。

六、奖励和报酬

1、由本公司技术人员开发的项目,并撰写和补充材料的专利申请,公司给与补贴与奖励;

(1)专利申请后给予撰写人补贴: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6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撰写人还要负责本专利申请材料的后续补充和修正; (2)地方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奖励兑现后,给予撰写人提成50%,其余50%作为部门费用由公司统一支配;对地方政府专利管理部门未给予奖励的专利申请,公司也给予撰写人奖励,其中,发明专利5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2、项目成果属于公司,由公司制指定专人撰写专利申请材料,公司将给与劳务补贴,其中发明专利5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100元,撰写人还要负

责本专利申请材料的后续补充和修正。所申请的专利授权后,公司另外给予撰写人奖励,其中,发明专利5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200元。

总经办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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