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中文一级学术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类(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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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中文一级学术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类(2015版)

科学通报(中文)

中国科学A辑(数学)(中文)

中国科学B辑(化学)(中文)

中国科学C辑(生命科学)(中文)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中文)中国科学E辑(技术科学)(中文)中国科学F辑(信息科学)(中文)中国科学G辑(物理学.力学.天文学)(中文)

物理学报

光学学报

低温物理学报

原子分子物理学报

数学物理学报

天文学报

天文学进展

数学学报

计算数学

数学年刊(A,B刊)

应用数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激光

光子学报

红外与毫米波学报

统计研究

系统工程学报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化学物理学报

分析化学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高分子学报

化学学报

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化工学报

催化学报

无机化学学报

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地球物理学报

地质论评

地理学报

地理研究

地理科学

地质学报

地质科学

地球化学

古生物学报

环境科学

中国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学报

土木工程学报

岩土工程学报

建筑结构学报

水利学报

水科学进展

水力发电学报

固体力学学报

力学学报

应用力学学报

摩擦学学报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报农业工程学报

机械工程学报中国机械工程

复合材料学报

材料研究学报

材料热处理学报

无机材料学报

中国稀土学报

钢铁

金属学报

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动力工程学报

内燃机学报

工程热物理学报

自动化学报

控制理论与应用

传感技术学报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电工技术学报

电力系统自动化

半导体学报

电子学报

电路与系统学报

仪器仪表学报

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通信学报

电子与信息学报

数据采集与处理

软件学报

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

中国图象图形学报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报 (英文版) 计算机学报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学刊

建筑学报

建筑材料学报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中文版)煤炭学报

硅酸盐学报

遥感学报

测绘学报

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安全与环境学报

土壤学报

水土保持学报

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作物学报

中国农业科学

农业生物技术学报中国水稻科学

菌物学报

动物分类学报

昆虫学报

植物保护学报

植物病理学报

核农学报

农药学学报

果树学报

园艺学报

林业科学

林业科学研究

生态学报

应用生态学报

植物生态学报

生物多样性

微生物学报

遗传学报

植物分类学报

植物生理学报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生物工程学报

分子细胞生物学报

茶叶科学

中国烟草科学

中国粮油学报

食品科学

水产学报

水生生物学报

草业学报

畜牧兽医学报

中国兽医学报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动物学报

动物学研究

动物营养学报

兽类学报中国中药杂志

药学学报

中国药学杂志

中国药理学报

药物分析杂志

人工晶体学报

生理学报

营养学报

病毒学报

中国病理生理杂志自然灾害学报

空间科学学报

大气学报

石油学报

贵州大学文件

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17〕97号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部分高校开展学分制收费试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446号)相关要求,学校制定了《贵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自2016级起本科学生学费试行按学分收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大学 2017年7月12日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7月12日印发

贵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部分高校开展学分制收费试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446号)相关要求,学校制定了《贵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自2016级起本科学生学费试行按学分收费。 一、学费构成及收费标准 1.学费结构。学生每学年缴纳学费分成两部分: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体现全校同分同费,专业学费体现专业培养的差异性。学生按学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按学年制收费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 2.学分学费。普通专业核算的学分学费为每学分100元。艺术类专业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学分学费核定为每学分100元,艺术类专业课程学分学费核定为每学分200元。 3.专业学费。第一类专业(哲学、历史学、农学)专业学费核定为每年590元,第二类专业(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专业学费核定为每年920元,第三类专业(理学、工学)专业学费核定为每年1040元,第四类专业(医学)专业学费核定为每年1400元,第五类专业(艺术学)专业学费核定为每年4800元。 4. 学分数核定。 以贵州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为依据,

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3版)

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13?60号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贵州大学 2013年8月29日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印

附件: 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贵州省高等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的高教系列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讲师、副教授、教授。 二、基本条件 第一条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所在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三个月),并考核合格。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

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贵州大学200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根据本届毕业生的学科专业,可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 3、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以上,或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证书。

5、外语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60分以上。 三、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者。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舞弊者。 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具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因第二条之第5、6款之规定(外语条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或在本专业综合排名75%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以上(含中等)者(计算平均成绩时,重修、补考科目一律以60分计算)。 2、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普通高等学校学报、CSCD源刊、CSSCI源刊,其它刊物论文须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教务处复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艺术类可为作品),或在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冠军者及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前八名的运动员。 3、非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程序员水平以上考试。 4、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

贵州大学文件

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办…2004?29 号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的 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大学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印章管理暂行规定通知通知 抄送:校党政领导、助理巡视员、校长助理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25份

贵州大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印章包括“贵州大学”印章(含钢印,以下简称“校印”),校领导公务签字章,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及科研机构印章,学校专用印章(如财务专用章、招生专用章、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等。 2、学校各类印章统一由校长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刻制、压印登记后正式发文启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和启用学校印章。 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及科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监印人)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印章,监印人名单要报校长办公室。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对擅自使用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监印人的责任。 4、未经学校授权,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及科研机构印章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在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内使用,除开具介绍信和证明用于一般工作联系外不得对外使用。严禁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合同及其它契约类文书。 5、学校各类印章要确保存放安全,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处报告,并登报声明该印章作废。单位更名或撤销时,须及时将印章送交校长办公室封存。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印章要及时向校长办公室申请更换,更换的印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印发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印发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 规定的通知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16〕8号 关于印发 《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贵州大学 2016年1月12日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1月12日印发 附: 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黔财行〔2014〕19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贵州

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黔财行〔2015〕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一、本校教职工因公出差 1.校级领导从预算中安排的校领导办公经费中借支及报销。 2.其他人员。使用学校经费(含专项经费)出差,需经主管书记、校长同意,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使用部门经费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由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批。 二、职工经批准外出进修学习,使用师资培养经费的,需经教师工作处批准。 三、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差旅费国内部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外部分按《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贵州大学教务处文件

贵州大学教务处文件 校教发〔2007〕36号 关于编写(修订)本科实习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实习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实习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符合2006年培养方案中本专业培养目标对实习教学内容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2、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科学的工作作风。 4、注重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培养,不断改革实习内容和方法。 二、基本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实习环节,须制定(修订)实习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2、《大纲》名称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名称完全相符,《大纲》按实习类型制定。 3、制定《大纲》时,要按照了解、学习、收集、提高等词语写明实习目的与要求。 4、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各教研室应在深入调研、

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实习大纲,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方可报教务处。 5、实习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各学院不得擅自改动,执行一定周期后,如果确需调整,应由学院提出调整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基本内容 实习大纲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编码、总学时、总学分、实习学期、适用专业、实习周数、实习性质、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方式、实习内容、实习组织、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指导教师的职责、实习考核方式等。 四、撰写格式与要求 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时间要求 2007年7月31日前将制订的实习教学大纲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院(部)为单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8292071 附件一:封面 附件二:撰写格式与要求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07年7月2日 主题词:编写(修订)实习大纲通知 教务处办公室2007年7月2日印发

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12〕14号 关于印发 《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学风建设通知 抄送:校党政领导、助理巡视员、校长助理。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18份

附: 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风是学校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风气和治学原则的综合体现。学风既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学术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学术道德、学术精神,也包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学风建设既包括教师的教风,也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风气。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各级各类 学生。 二、总体部署 第四条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能否营造一个优良学风环境,关系到我校科学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我校的整体学风总体上是好的,但在教师

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中,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学生中,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考试舞弊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优良学风的创建,也造成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因此,全校上下应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学风建设工作。 第五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风建设,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学风建设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层层负责,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我校学风得到明显改善,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三、组织领导 第六条为加强学校对学风建设的领导,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包括工作部署、指导检查、教育宣传,制定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协调和督促调查取证及认定查处工作。 第七条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并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贵州大学教务处文件

贵州大学教务处文件 校教发【2012】96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的通知 各学院: 由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中国大学教学》编辑部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定于2012年12月14-16日在河南省开封市举行,本届论坛由河南大学承办。为促进教学交流与提高,学校决定,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简介 “中国大学教学论坛”始创于2008年的,每年一届,每届一个主题。本届论坛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100周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具体要求,将紧密围绕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以“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组织广大高校教学管理人员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中深入交流研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更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引领示范和服务支持作用,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本届论坛主题: 1.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观念转变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 2. 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认识与实践; 3. 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探索与实践; 4.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可持续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 二、我校组织参会方式 根据《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的通知》(高教研[2012]40号)

精神,每个学校限派2人参会。学校今年拟从学院选派2-3名教师代表参会。 请有兴趣的学院,于2102年12月6日10:00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综合科邮箱,学校根据学院前期课程建设情况遴选相关人员参会。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会议所需费用由教务处统一资助。 三、其他 1.会议通知等相关具体事宜详见https://www.360docs.net/doc/515825314.html,/。 2.联系人:黎应飞;联系电话:8292070;电子邮箱:aa@https://www.360docs.net/doc/515825314.html,。 第五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回执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大学教学论坛通知 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贵州大学教务处综合科2012年12月4日印发

贵州大学各单位办公电话

单位部门电话号码 校长办公室办公室3621956(传真)秘书科8292224 行政科8292178 信息科8292066 督办科8292066 计生办8290911 信访办8292130 接待办8293681 法律顾问室8292770 校友会8292420 人事处 综合科8292203 人事科8292205 职称师资科8292204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科8292201 人才引进与信息化管理科8291959 人才交流培训中心8292207 教务处综合科8292070 教务科 8292076 4732058(蔡家关) 教学管理科8292072 考务管理科 8292076 4735887(蔡家关) 教务信息维护 实践教育科 8292138 4730368(蔡家关) 电教科 8292901 3851264(南区) 4730358(蔡家关) 蔡家关校区 教学管理综合科 4730358 南区教务办公室3851173 教材科 8292165 3851507(南区) 8298050(蔡家关) 科技处综合科8292186 成果管理科8292187 计划项目管理科8292117 产学研合作科8292395 自然博物馆办公室8298762 研究生院办公室8290212 学科建设办公室8290212 招生办公室8292217

培养科 4732858(蔡家关) 管理科3621055 学位办公室3624290 学生处 综合科8292972 学生科8292197 蔡家关学生综合办公室4732735 国防教育科3621749 思想政治教育科3621001 心理咨询中心8292156 国防生选培办8291565 招生就业处综合科8292239 招生科 8292496 就业市场科8292238 信息管理科8292199 就业指导科4733175 计财处财务管理科8292243 监督科8292263 核算科8292246 房建基金科8292245 资金管理科8291278 蔡家关校区财务办公室4732896 南校区财务办公室3851537 太慈桥校区财务办公室5116251 罗汉营校区财务办公室5665028 茶店校区财务办公室 6608610 审计处工程审计科3621917 财务审计科3621695 综合审计科3622938 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科8292220 维护管理科8292296 后勤服务监管科8298220 公共卫生管理科8292125 房改工作科8292176 花溪南校区收发室8297853 花溪北校区收发室8292000 花溪南校区医院8298028 花溪北校区医院8292067 蔡家关校区医院4732911

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教育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 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提高学生提出问题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按教学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搞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保证和提高我校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务必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和实施。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教学要求 1.主要任务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选定的专题研究或设

计,并撰写出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文件。 2. 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4)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三个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个结合,实现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教学、教育功能和社会功能。 (5)毕业论文(设计)要规范化(具体要求见附录一)。 三、学生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审查 1.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经过毕业论文

《贵州大学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大学位〔2011〕5 号 关于实施《贵州大学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决定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经贵州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实施《贵州大学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附件: 贵州大学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实施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决定 主送:有关校领导、各有关学院、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抄送:校办 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月11日印

共印26份 附件: 贵州大学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授予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根据本届毕业生的学科专业,可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在校期间

贵州大学2019级新生网上选课指南

贵州大学2019级新生网上选课指南 2019级新生进校后,首先在阳明学院接受一年的通识教育,以增进对人类知识及其价值的综合理解与有效表达,从而在认知、思维、表达和应用方面达到融会贯通、厚积薄发的新高度。根据学校要求,学生每个长学期(一学年含两个长学期一个短学期)原则上需修读20—25个学分的课程,包含学科大类必修、通识类必修和通识拓展类选修课程。 新生进校后如何选课? 一、了解贵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贵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包含“通知公告、网上选课、活动报名、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维护、信息查询、毕业论文、公用信息”等8个功能模块。如图所示: 显示用户信息 教务管理系统菜单栏 通知公告栏,每次选课通知都可以在此查 1、“网上选课”模块:包括“学生必修课选课、学生体育课选课、重修课选课、院系选修课选课、全校性选修课选课、学生补修选课”等内容。 学生必修课选课菜单项介绍,点击此菜单显示如下界面: —1—

—2— 学生必修课选课界面涉及主要菜单有:本专业选课、跨专业选课、特殊 课程选课、已选课程、查看课表。如下图所示: 本专业选课:指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本学年不涉及) 点击“本专业选课”按钮,系统仅显示本专业的选修课程上课信息, 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课程,是否要预订教材后按“选定”即可。 跨专业选课:可以选本学院其他专业选修课程。 (本学年不涉及)点击“跨专业选课”按钮,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本学院其他专业其他年级的课程。学生信息栏:包括学号、姓名、专业、年级、学期 学生本学期课程列表这个提示很重要,没有弹出窗口, 学生无法完成选课

—3— 特殊课程:主要包括《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级程序语言设计VB》、《大学英语二》、《大学日语一》。 (重要,涉及本学年) 已选课程:显示本学期已选的所有课程。也可通过菜单“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方式来查询。 学生每学期选课结束后,必须认真核查自己所选的课程。如果发现所选课程与课表不符,应及时向学院教务办(或学院教学科研科)反映。

实名举报贵州大学院长腐败被校党委副书记警告别再折腾,被当事人威胁挑断脚筋2015.10.31

实名举报贵州大学学术腐败与“萝卜选举”,副书记警告别再折 腾,当事人威胁挑断脚筋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我们是贵州大学体育学院四位教师:陈腊安老师,龙光明老师,唐吉柿老师,马武云老师。现向网络实名举报:(1)实名举报贵州大学调查体育学院院长学术腐败不作为;(2)实名举报贵州大学涉嫌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萝卜选举”体育学院院长;(3)实名举报贵州大学调查体育学院涉嫌违规发放津贴20多万元调查不作为;(4)实名举报贵州大学学术腐败与“萝卜选举”,副书记警告别再折腾,当事人威胁挑断脚筋。 以下是我们四位教师与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杨伟民(前校纪委书记)的对话(地点:校党委办公室;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2点30分),整理如下: 1、副书记杨伟民:你们于3年前举报体育教学部刘炜部长与邱勇副部长在申报教授职称的学术论文出现严重抄袭,我们组织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对此事进行核实,在此期间,我是至始至终参与了对该事件的调查与处理,校党委组成校学术委员会(注明:当时校学术委员会主席是校党委书记姚小泉同志),通过对刘、邱二人的申报职称论文进行比对,认为刘炜学术论文抄袭谈不上,是引用文献不规范〔原分管体育教学部的副校长吴次南也是这样表述的〕。

教师发言:根据贵州大学二○○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发《贵州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书后30 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然而,贵大并没有按照该文件执行,没有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并且,2012年8月20日,刘炜的评教授假论文经过专业软件检测,其抄袭率是85%,邱勇论文抄袭率达71%;刘炜与邱勇野蛮抄袭论文的行径被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与南方日报等60多家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这次学术不端事件,并进行了严厉的谴责。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得到校方对刘炜与邱勇的任何处理答复的书面意见。 2、副书记杨伟民:你们举报我们在2014年12月24日为学术腐败者刘炜进行涉嫌萝卜选举体育学院院长,这不是事实,贵州大学还有一位肖树新院长〔明德学院〕具备我们出台的公推直选条件嘛,是2个人符合,怎么能说这次选举是萝卜选举呢? 教师发言:(1)、校党委没有把“全校公推直选体育学院院长”的文件在贵大教职工公文系统公布, 也没有在网上公示,只是口头来体育学院宣读。(2)、涉嫌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3)、涉嫌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4)、涉嫌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查处不力;(5)、符合条件的除了刘炜(在不考虑学术道德品质的前提下)具备你们开出的竞聘条件外,还有明德学院院长肖树新1人,但肖树新是1955年出生(即在2014年11月18日公推直选时的年龄是59岁),难道你们公推直选正处级干部没有年龄限制吗?因此涉嫌制定因人设置竞聘条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的教学投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范围及计算原则 1、本科教学工作量范围 (1)课程教学工作主要包含: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登录成绩等。 (2)教学基本建设工作主要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等。 (3)其他类型教学工作主要包含:承担本科生导师、对大学生开展的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指导。 2、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原则 (1)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尽力简化,方便操作。 (2)根据不同课程或教学环节的教学特点、劳动付出等,以“大系数”的形式折算为教师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的计算 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教学工作主要包含:教材选用、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答疑、习题辅导、考核、成绩评定上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 (1)计算公式:S=P×K 1×K 2 ×K 3 S——教学工作量; P——理论讲课计划学时数; K1——课程类型系数; K2——班级规模系数; K3——班级重复系数; (2)各类系数的确定 ●K1——课程类型系数的确定

●K2——班级规模系数 ●K3——班级重复系数 (3)注意事项 同一门课程若配备专职辅导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照《贵州大学助教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践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

贵州大学教职工请假规定

贵州大学教职工请假规定 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探亲假 第一条凡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所列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享受探亲假。 第二条原则上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符合享受探亲假的教职工,需本人提出探亲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 第三条探亲天数 1.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享受为期三十天探亲假一次。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享受为期二十天探亲假一次。因工作需要当年未享受探亲假,或本人自愿申请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享受为期四十五天探亲假。 3.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教职工,每四年可享受为期二十天探亲假一次。 探亲假期指教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四条探亲往返路费(不含飞机票)按相关财务制度据实报销。 第五条在见习期的教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六条女教职工在配偶工作地点生育,规定的产假结束后,继续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但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 第七条教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如符合探亲条件,按《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中劳薪字〔64〕第296号)办理。 第八条教职工在探亲往返途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教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待返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证实并由所在单位审核,报人事处审批后,其在路途耽误的时间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教职工探亲假期满,因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时(属于患急性或慢性病突然恶化挂急诊号治疗者),应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疗部门证明,经单位审核,报人事处审批,其因急病超假天数可按病假对待,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教职工当年由于出差、学习、调研、开会、招生、借调等原因和配偶、父母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贵州大学SRT申请表

附件一: 编号 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洗漱一体机的制作 课题负责人:张江江 申报单位: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指导教师:职称: 申报日期:2013年10月20日 贵州大学教务处

填写要求 1、填写申请书前,请认真查阅《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有关规定。 2、申请书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 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 3、格式要求:申报书中各项内容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 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或另附纸张;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4、凡选择性栏目,请在相应提示符A、B、C等之上画√。 5、联系单位:教务处实践科 6、联系电话:8292071、362102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洗漱一体机的制作 项目来源 A、自立项目 B、教师科研课题的子项目 C、其它 项目类型 A、实验研究 B、调查研究 C、软件制作 D、其他 经费来源 A、学校资助 B、学院资助 C、导师课题资助 D、企业资助 指导教师指导教联系 姓名师职称电话 项目负责人 学号专业班级电话E-mail 姓名 张江江11080304 机电信息 机自182851296 39118 49 项目组成员 学号专业班级项目任务分工姓名 嬴文高11080304 机械设计机自115 38 赵建堂11080304 机电信息机自118 42 申请金额2000 完成时间2014年10 月20 日 项目研究内容简介本项目针对人们对漱口而产生的问题,还有一定规范性的漱口常 识而设计的。洗漱一体机能够对刷牙需要牙膏的量,刷牙需要的最好温度,还有刷牙时间的控制。从而可以人们刷牙更舒适,更 加的规范还有节约,是牙齿更加美白达到应有的效果。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16〕8号 关于印发 《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贵州大学 2016年1月12日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印发

附: 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黔财行〔2014〕19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黔财行〔2015〕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一、本校教职工因公出差 1.校级领导从预算中安排的校领导办公经费中借支及报销。 2.其他人员。使用学校经费(含专项经费)出差,

需经主管书记、校长同意,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使用部门经费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由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批。 二、职工经批准外出进修学习,使用师资培养经费的,需经教师工作处批准。 三、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差旅费国内部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外部分按《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及符合探亲条件教职工的探亲经费报销,由人事处审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四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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