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xx年修订)为规范我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本行电票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对象

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农、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营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以及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组织。

第二条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的条件

承兑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符合国家产业经济发展方针、政策要求,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

(二)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三)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符合《合同法》要求的真实、合法商品交易关系;

(四)与本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五)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六)保证金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总行贷审会通过的除外),并实行专户管理。其中,由本行存单质押担保作为保证金的,按本行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

额)提供本行同意接受的担保;

(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必须与商品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八)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为10亿元;

(九)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十)必须是我行网银客户;

(十一)符合贷款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管理

(一)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材料:

(1)承兑申请人与承兑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

(2)近两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3)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其项下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纳入档案管理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于该银票签发后二个月归档);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5)《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6)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查询系统查询借款人负债、对外担保等情况资料;

(9)承兑保证金进账凭证;

(10)担保合同及有关材料(保证金不足部分要签订最高额保证(抵押)担保合同,并在合同的其他约定中注明:

本合同包括对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足部分提供抵押(保证)担保。

(11)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的调查

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其经营变化情况,重点调查出票人经营行业风险、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资金回笼情况,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汇票金额以及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和抵(质)押物状况的价值变化的分析。

1、调查承兑申请事项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是否与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相匹配,并注意与报表数据的核查,关联交易的贸易背景是否真实、合理。

①出票人和担保人的身份与资格是否真实有效;

②出票人和担保人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③出票人申请承兑是否真正属于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套取资金的情况;

④购销合同标的物是否属于国家、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是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国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⑤购销合同内容是否超过出票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⑥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对出票人的实地调查,对其生产经营、材料储备的查验,是否属于出票人生产经营需要;

⑦需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进行查询、核实,且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不得超额重复签发银行承

兑汇票。

2、审查出票人对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偿债能力

①调查出票人到期支付汇票资金来源是否可靠,充分考虑商品是否适销对路及货款回笼周期是否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对称;

②对工业企业要调查其近期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销售货款是否顺畅;

③对物资贸易和批发企业要调查所购货物是否落实销售下游,先货后款方式清算的货物在运输中是否出现毁损;

④对施工企业要调查所承包工程的投资是否落实,工程材料是否按时到位等。

(三)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条件审查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由于电子银票签发的特殊性,经信贷管理系统审批结束后,即由客户自主签发,因此出票行应特别注重对三岗的审查工作,要按规定办理银票签发手续,对不符合信贷规定的,应对客户进行解释婉言拒绝其申请。审查内容如下:

1、承兑申请人的条件。承兑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产品是否有市场,经营是否有效益。

2、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3、商品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商品交易是否合法、正当,经济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申请承兑期与合同付款期是否一致;

4、保证金及敞口资金的相关情况。应缴存的承兑保证金是否到位,承兑金额缺额部分资金来源计划是否落实;

5、评价承兑申请人经营情况和支付能力。承兑申请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编号:YB-HT-02751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编号:()______字第______号 贴现申请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现人(下称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

网银管理制度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 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 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 (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 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 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全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本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保证我行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包括终端、打印机、UPS等外围设备,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通信设备,各种计算机等。 第四条总行信息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我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并确认计算机设备的选型。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依据全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行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信息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设备需求计划制定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并纳入我行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于临时性设备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部联系中标厂商进行采购。 第三章选型、购置管理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在组织软硬件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测试、评定的基础上,由信息技术委员会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和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设备选型(包括设备型号、参考价格、供货厂商等内容)。 第八条信息技术部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选型结果,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选购我行的计算机设备。 第九条总行统一组织、实施的计算机项目所需计算机设备和大批量购置的计算机设备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信息技术部对设备数量、外观及技术参数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行库管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计算机设备,信息技术部门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第十一条计算机设备折旧提足后,本着节约的原则,无重大故障,保养维修后继续使用。出现重大故障,无维修价值的采取报废更新。 第四章设备申请及实物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因办公需要申请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应提出设备需求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批,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向总行库管人员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 第十三条发放计算机设备时,要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总行库管人员应会同领用单位经办人对实物逐件清点,由领用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计算机设备的调配需经信息技术部门同意。计算机设备进行调拨时,需填制固定资产调拔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信息技术部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调拔。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部每年应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计算机设备配备明细表,确保账实相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视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电视银行业务处理,保障客户及银行资金安全,促进电视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支付结算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以双向数字电视网络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信息、金融及衍生服务。客户通过电视银行可以自助办理账户查询、转账、电视支付、信用卡还款、缴费等各种业务。 第三条开展电视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总行提供统一的电视银行服务界面,统一负责电视银行系统开发和维护,开展电视银行业务。各分行开发分行特色业务,必须报经总行批准,由总行组织开发。 第四条电视银行服务对象为在我行开立有借记卡(绿卡通副卡、军人保障卡等除外)、信用卡(附属卡除外)、本币结算存折的客户。 第五条各级机构(含邮政代理机构)经办电视银行业务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人员管理 第一节机构管理 第六条电视银行业务发展相关各级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其中,管理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营业机构包括所有邮政金融网点和一、二级分行营业部或直属支行营业厅。 第七条总行负责管理全行电视银行业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与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二)负责对电视银行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 (三)负责全国电视银行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四)负责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章程协议的制定; (五)负责电视银行业务功能场所、设备标准的制定; (六)负责办理电视银行业务准入资格; (七)负责对一级分行开办电视银行业务准入进行审批、授权等工作; (八)负责电视银行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及技术人员培训; (九)负责电视银行品牌的创建; (十)负责电视银行产品的设计、研发,策划与组织电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十一)负责全国范围内电视银行业务宣传和营销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电视银行业务计算机应用系统的集中统一开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说明

关于承兑汇票的说明 致各业务同仁: 为了各位能对承兑汇票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作此以下几点说明: 1、我司收承兑限银行名称: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 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招商银行、华夏银行(需跟客户提前确认沟通,如承 兑汇票到我们手上发现不是我们规定的这几家银行, 可拒收退票)。 2、地方性银行承兑不收,因为厦门市银行不接收地方性 银行贴现。且地方性小银行的票点要比股份银行的高 30%--40%。 3、承兑汇票,小额的散票不收(单张票面金额50万以下 的承兑汇票不收),目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如下:100 万以下月息12‰、100万—500万月息9‰—9.5‰、 500万以上月息8.5‰--9‰(限公司规定可以接收的 银行),贴现价格不稳定,还会上涨。 4、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原则上二手以上的拒收,承兑汇票 背面盖一家公司的背书章为一手,两个公司的背书章 为二手,以此类推。 5、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多手的不收,预防二查票(银行贴

现麻烦、甚至有些银行不接收二查票)。如:A—B(查 询一次)、B—C、C—D(或再查询一次)、到我们终端 客户手上要处理就麻烦了。 6、承兑汇票背书多手的,每背书一手客户都有赚票点, 如:A—B(赚一次)、B—C(赚一次)、C—D(再一次)、假如D客户就是我司,那我们要承担的点数就更高了,相当于收承兑汇票的价格也就高了建议两手以上的票 拒收。 7、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繁琐,时间要求比较长,除 公司目前批准可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的部门除外,一般 不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如有需要必须提前与财务沟通。 8、建议:收客户承兑汇票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一下当前 的市场价格(可致电财务让财务配合咨询),好跟客户 谈价格,保证我们收票的利益。 2011年07月29日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提高自助设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xx 银行现金清分和冠字号码留存管理办法》、《xx银行冠字号码查询涉假纠纷处理操作细则》、《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个人金融部涉及多家供应商的设备集中采购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原则,以实现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选型科学化、布局合理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自助设备业务服务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自助设备业务是指通过自动柜员机、多媒体自助终端、货币兑换机、自助开卡机、远程视频柜员机(VTM)等自助设备,运用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存取款、查询、转账、支付结算、修改交易密码、IC卡电子现金及行业应用、货币兑换、开卡、电子渠道签约、投资理财等各类自助式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业务。 第五条自助设备业务运营管理包括业务维护、设备配置、结账加钞管理、密码钥匙管理、账务差错处理、吞卡处理、设备上下线及业务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自助设备按服务类型分为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现金设备)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非现金设备)。现金设备是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非现金设备是指多媒体自助终端、自助充值机、自助缴费机等不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 第七条自助设备按安装场所可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在行式自助设备是指在银行网点内运行的自助设备,包括布放在网点营业区域内的自助设备和集中布放于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自助服务区与网点营业区相连、具

银行承兑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承兑合同

编号:FS-DY-20536 银行承兑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以下银行承兑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提供。 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 收款人全称____付款人全称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 号_____帐 号_____ 汇票号码_____汇票金额(大写)__

签发日期___年__月__日 到期日期___年__月__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下列条款: 一、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划,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票款转作承兑申请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五、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信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承兑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申请人___(盖章)承兑银行___(盖章) 订立承兑协议日期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网上银行管理,保障网上银行健康有序开展,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是指农发行通过互联网为在农发行开户的对公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农发行网上银行坚持“整体规划、统一管理、服务客户、安全高效”原则。围绕全行战略目标,在确保业务发展依法合规、风险整体可控基础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业务创新能力,实现流程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发行各级机构。 - 1 -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农发行网上银行实行总行统筹、逐级管理的体制。各级行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网上银行管理,积极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条总行网上银行主管部门为信息科技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考核评价,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 (三)负责开办机构审批和使用网上银行渠道的业务准入审批。 (四)负责参数管理,使用网上银行内部管理系统进行参数配置、机构及省级分行管理员维护、角色设定与分配等。 (五)负责制订网上银行价格标准与收费管理。 (六)负责组织网上银行培训。 (七)负责网上银行客户服务支持,配套客户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客户服务相关培训,网上银行公告发布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收集、分析与产品创新。 (九)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 - 2 -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73号(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电子设备的购置、维护、维修、调配、报废等行为的管理,发挥电子设备的使用效能,根据省联社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设备是指总行机关、各支行(部)业务及管理所用设备,包括: 1.硬件系统:主机、打印机、终端、磁带机等设备。 2.供电系统:不间断电源(UPS)、蓄电池等供电设备。 3.网络系统: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调制解调器等数据传输控制设备。 4.电子银行系统:自动柜员机(ATM)、制卡机等专用设备。 5.其它设备:用于检测、维修的设备、机房场地设施及领导交办的其它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是指: 1.全辖电子设备由本行科技部与相关部门统一购置、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2.总行各部、室所用设备由各部、室管理。 3.各支行、营业部所用设备由各支行、营业部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机关各部、室及辖内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科技部职责 第五条根据总行制定的费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全年电子设备预算。 第六条负责全辖电子设备购置报告的初审、提交及电子设备维护,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第七条依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登记簿。 第八条负责协调各支行、部、室富余电子设备的调配。 第九条负责各网点改造时线路规划及设备的安装、调测。 第十条定期对全辖电子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巡查。 第三章各支行、部、室职责 第十一条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的电子设备的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设备使用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向科技部反映。 第十三条非本部门人员不得操作本部门的电子设备。 第十四条需新增设备,应事先向科技部申请。 第四章购置管理 第十五条电子设备的选型及购置由总行统一管理。科技部负责审核各支行、部的采购需求及设备选型,报批后由总行相关部门统一购置。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

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以下通称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也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二十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通知存款业务作业指导书 附件1: 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2015年2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管理职责 (8) 第三章基本规定 (10) 第四章柜员管理 (21) 第五章参数管理 (22) 第六章移动数字证书管理 (23) 第七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24) 第八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25) 第九章电子银行业务特殊处理 (26) 第十章客户投诉及咨询业务 (27) 第十一章门户网站管理 (28) 第十二章自助机具管理 (30) 第十三章移动终端业务管理 (32) 第十四章短信业务管理 (33) (35)

第十六章业务检查 (36) 第十七章电子银行售后服务 (38) 第十八章电子银行客户教育 (39) 第十九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40) 第二十章附则 (4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电子 银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防范风险发生,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是经监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上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主发起行”)和其他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境内自然人共同出资并由上海农商 银行控股,主要为县(市)区域内的“三农”及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管理部是主发起行设立的,负责管理和推动村镇银行业务发展,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业务制度、防范各类风险的职能部门;村镇银行管理分部是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 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R5562-5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号:1.0 生效日期:##会年10月20日

修改记录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3) 第三章管理规定 (4) 第四章附则 (5)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规定其管理程序和控制要点,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包括采购、安装与运行、维护、移机、报废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自助银行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指独立于营业网点之外单独设立的机构(离行式)或在已有营业网点内部开辟一块专门的服务区域(附行式),利用多种自助设备,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向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网点。 自助设备: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自助终端等专用电子设备。 第四条本行自助设备的管理实行双人分管、双人操作、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行自助设备的运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全社自助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和组织推动。 1、负责全社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研发全社自助银行业务新品种,提出业务开发需求。 3、负责管理全社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的设计、建立和维护,定期汇总分析全社自助业务的报表和资料,为各类相关业务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提出自助设备采购申请。 5、负责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业务审批。 6、负责开展自助银行业务的相关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

承兑汇票证明标准格式范本模板

承兑汇票证明标准格式范本模板 承兑汇票是需要开证明的,那你知道承兑汇票怎么开证明吗?下面给大家分享的承兑汇票证明模板,希望能帮到你! XX承兑行: 我公司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号码为XXXXX,金额为XXXXX元,该票据流转情况如下:XXX---XXX---XXX---我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背书写错字,误将X字错为X字,特此说明,请贵行到期付款,由此造成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预留银行全印鉴 XXX公司(公章) 年月日 致:XX银行 兹有我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为xxx,金额:xxx(人民币大写)。出票日期:200x年x月x日,到期日:200x年x 月x日,出票人:xxx。收款人:xxx。 由于贵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签发承兑汇票时,不慎造成 xxxx(结果),致使背书不规范。 特此证明,请贵行在票据到期时予以解付。我单位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XXX公司 200X年X月X日 (另附上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鉴)

**银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出票日:********,出票人:********,票面金额:********,收款人:********,收款人开户行:********,到期日:********。我单位是第*手背书人,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骑缝章处盖的不够清楚(或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瑕疵原因)。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正确的印章为:(把骑缝处该盖的章盖清楚一点)(或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瑕疵原因 的正确描述方式)。 落款:****公司(公章法人章) **年**月**日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承兑汇票证明模板↓↓↓↓↓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DOC)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利用公众电子网络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九条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具有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以及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安全策略;

GY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GY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GY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我联社”,下同)电子银行(含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下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 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等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联社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电子银行风险的 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电子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 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业务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主要 体现为: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电子银行业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应遵守我联社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本办法重点规范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我联社实行电子银行年度评估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按事件性质和专项制度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我联社由监察稽核部对电子银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政策、监控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确定全社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活动目标、审批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监察稽核部、安全保卫部、合规部、银行卡部、信息科技部、会计结算部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操作风险管理缝隙,建立涵盖全社范围电子银行各项活动的风险管理系统。 第七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我联社风险管理体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自律监管、安全评估,有效识别、监测、控制和评估电子银行业务风险,及时向上级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告风险信息和处理情况。 第八条银行卡部是电子银行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落实电子银行监管的各项规定与政策;拟定电子银行管理、运营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辖内营业网点提供客户服务,组织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提出电子银行业务更新、升级需求,并组织相关测试和培训;落实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政策及内控要求,确保电子银行业务运行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会计核算规章制度,确保电子银行业务严格按照国家会计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流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管理流程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三、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臵及职责 (一)出纳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负责承兑汇票的台账登记;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等。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台账(附件

1)将收票日期、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票号、票面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账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再入账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五、承兑汇票收、付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⑴各单位出纳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⑵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出纳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取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有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收取。具体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⑴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前提条件是销售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可以承兑结算,合同中不注明的不能收取。 ⑵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及粘单需清晰完整,不能破损、水渍、油渍等,粘单中背书印章需连续清晰,外资银行出具的承兑不能收取,本地银行无法托收。 ⑶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要完整无误。出票日期1月、2月要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加零,其他均不可加零,出票日期至到期日一般为6个月(特殊短期票2个月、3个月可咨询出票银行),出票人及出票银行均需加盖印章,缺一不可,注意核对出票人和收款人信息与加盖的章是否一致,必须完全相符,出票金额大小写需相符。 ⑷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需连续,不能有回头背书,即包括出票人在内的所有单位不能重复出现,只能有一次,被背书人处或书写或盖章,必须清晰,书写不能连笔、错别字、涂改,背书处印章不能压框、出框,两个印章不能有重合,印

银行流动银行车管理办法

银行流动银行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有效地使用流动银行车,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贴身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我行品牌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银行车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流动银行车使用范围 第三条属于以下范围的,可申请使用流动银行车: (一)各二级分行,省分行各直属支行、营业部在机构空白县域、乡镇等区域需为当地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 (二)发生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当地营业网点受到破坏,短期无法恢复正常营业,需要为当地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因流动银行车具有临时、机动的特点,并以车辆形式存在,本着“个金条线牵头、分条线履职”原则,组织实施流动银行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分行个人业务部(个人金融)负责审批各分支行

流动银行车业务使用需求。 第六条省分行运营服务部(收付清算)负责流动银行车柜员/机构管理绑定工作。 第七条省分行运营服务部(运营控制)负责指导流动银行车按现金管理制度做好出纳业务工作,并对成都地区派出流动银行车所涉及的业务、操作监控查看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八条省分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流动银行车通讯、计算机等电子信息设备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各分支行做好相关维护、使用工作。 第九条省分行保卫部负责制定流动银行车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监督各分支行落实流动银行车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省分行总务部负责流动银行车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可运行状态,及时根据需求做好车辆派出准备,并指导使用行缴纳GPS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各分支行按照省分行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确保流动银行车安全运营。 第四章流动银行车使用流程 第十二条需求行使用流动银行车,应以行发文形式报送省分行个人业务部(个人金融),请示内容包括申请原因、业务内容、使用时间(含每日使用时段)、车辆行驶目的地等要素。原则上使用时间应为连续的自然日,如有中断需在行发文中特别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 )______字第______号 贴现申请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现人(下称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利用公众电子网络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九条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具有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以及电子银行业务发

银行承兑汇票情况说明

常州**分行营业部:(银票正面出票人的付款行全称) 贵行签发的银票: 票据编号:102000***7459(银票右上角两排数字编号) 出票日期:贰零壹贰年捌月零贰拾日(内容与银票一致) 出票人:常州****有限公司(内容与银票一致) 出票人账号:11050******76(内容与银票一致) 收款人:常州****科技有限公司(银票正面收款人) 收款人账号:320*****11620(银票正面收款人账号) 出票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内容与银票一致) 到期日期(大写):贰零壹叁年零贰月零陆日(内容与银票一致) 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延期,特此情况说明! 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昆山(有问题的背书人公司全称)公司 2013年02月19日

常州**分行营业部:(银票正面出票人的付款行全称) 贵行签发的银票: 票据编号:102000***7459(银票右上角两排数字编号) 出票日期:贰零壹贰年捌月零贰拾日(内容与银票一致) 出票人:常州****有限公司(内容与银票一致) 出票人账号:11050******76(内容与银票一致) 收款人:常州****科技有限公司(银票正面收款人) 收款人账号:320*****11620(银票正面收款人账号) 出票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内容与银票一致) 到期日期(大写):贰零壹叁年零贰月零陆日(内容与银票一致) 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印章盖章不清,特此情况说明!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昆山(有问题的背书人公司全称)公司 2013年02月19日

常州**分行营业部:(银票正面出票人的付款行全称) 贵行签发的银票: 票据编号:102000***7459(银票右上角两排数字编号) 出票日期:贰零壹贰年捌月零贰拾日(内容与银票一致) 出票人:常州****有限公司(内容与银票一致) 出票人账号:11050******76(内容与银票一致) 收款人:常州****科技有限公司(银票正面收款人) 收款人账号:320*****11620(银票正面收款人账号) 出票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内容与银票一致) 到期日期(大写):贰零壹叁年零贰月零陆日(内容与银票一致) 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粘单不规范,特此情况说明! 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昆山(有问题的背书人公司全称)公司 2013年02月1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