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一方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以及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负责对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可以就集体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均有权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不得拒绝。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六条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平等协商制度。

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平等协商。

第七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八条参加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各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由工会确定,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代表的确定,由全体职工民主推举并获得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全体协商代表推举。

企业一方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确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

第九条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应当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本方合法权益,接受本方人员咨询和监督。

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合同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企业商业秘密的,双方代表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集体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或者单项集体合同。

综合性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职业技能培训;

(六)保险福利;

(七)集体合同期限;

(八)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

(九)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因个人过错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经双方集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大会讨论、表决,获得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的方为通过。获得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获通过的,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协商出现意外情形时,可以中止协商,但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要求:

(一)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二)因企业改制、破产、兼并、解散、撤销等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另一方应当作出答复,并在七日内由双方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集体合同期满,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一方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以及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负责对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可以就集体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均有权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不得拒绝。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六条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平等协商制度。

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平等协商。

第七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八条参加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各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由工会确定,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代表的确定,由全体职工民主推举并获得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全体协商代表推举。

企业一方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确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

第九条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应当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本方合法权益,接受本方人员咨询和监督。

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合同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企业商业秘密的,双方代表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集体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或者单项集体合同。

综合性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职业技能培训;

(六)保险福利;

(七)集体合同期限;

(八)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

(九)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参加集体平等协商的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因个人过错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经双方集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大会讨论、表决,获得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的方为通过。获得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获通过的,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协商出现意外情形时,可以中止协商,但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要求:

(一)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二)因企业改制、破产、兼并、解散、撤销等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另一方应当作出答复,并在七日内由双方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集体合同期满,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省属企业、中央驻鲁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市(地)、县(市、区)属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其他企业的集体合同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解除集体合同的,应当在七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集体合同双方主体及其代表资格、协商程序和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说明,并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集体合同未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提出异议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集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双方应当向本方全体成员公布集体合同文本。企业工会应当将生效的集体合同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第二十条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低触。

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拒绝签订集体合同要求或者故意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签订集体合同有关资料的;

(三)解除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的;

(五)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

(六)企业不将集体合同文本报送审核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因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集体合同当事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现今社会的人们都会外出打工,就一定会碰到有些公司签集体合同的问题。网友们对于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相关知识不是很了解。很多网友们对于自己进入新公司之后怎么签合同的问题很头疼,网友们想知道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为此我我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单位的集体劳动合同应该书面形式订立。 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 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 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二、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3、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制度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组织企业行政和全体职工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使集体合同充分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篇一: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 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的通知 2008-05-29 浏览:1034 发表评论打印本页分享| 鲁劳发[1996]305号字体各市、地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各单位,济南军区,济南空军,省军区,海军青岛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管理工作,现制定《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并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集体合同审查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充实人员,保障必要经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催报补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请各市地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审查生效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统计表》报省劳动厅。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

工资集体合同

编号:YB-HT-004558 工资集体合同 Collective wage contrac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文档/ Word文档/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工资集体合同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公司工会和____________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 第三条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第四条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一年增长__________。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

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 第五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企业每月__________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________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第八条病假工资:按___________%发放。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样板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样板 You have to get the permission of all the signatories to the agreement if you want to change the terms.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样板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67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合 同标准版本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企业名称: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行业类别: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书样本

编号:LW-2021306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书样本 The parties shall, when making a contract, have corresponding 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 and civil conduct.

[标签: titlecontent]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 公司制订各

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

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和意义

篇一:集体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集体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1)对于劳动者来说,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手段。集体合同里规定了企业全体职工应该享受的一些基本的权益或者福利,企业既然通过协商同意了职工的这些权益和福利,就必须去执行,如果企业无法执行合同,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会抗议。对于单独的一个劳动者的抗议,企业或许不放在心上,但是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都进行抗议,那么企业就要慎重考虑了。 (2)对于政府来说,集体合同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劳资双方自主解决劳资纠纷的惯例,减轻了政府的压力,有助于保持劳资双方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3)对于资方或用人单位而言,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减少劳动力管理的成本。很多企业不愿意成立职工工会,认为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会和企业对抗。但实际上,工会的存在并不会对企业的利益构成威胁。 集体合同的意义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

一般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25714201.html, 一般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三)《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2017年8月1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四)《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2号令) (五)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体合同审查办法>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8]43号) 二、申请 (一)申请受理部门: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外资企业,以及注册资金一千万美元(或者相当于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的集体合同;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集体合同规定》指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 (3)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由其审查的其他集体合同。 2、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各区县行政区域内除应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范围之外的集体合同; (2)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3)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集体合同。 浦东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除国家特别指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之外的各类集体合同。 (二)申请时限: 企业与职工一方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职工一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将讨论通过的书面情况告知企业一方。企业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将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在草案通过后十日内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三)申请时须报送的材料:

工资集体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XX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和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二、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 第三条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第四条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比上一年增长。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 第五条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企业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第八条病假工资:按 %发放。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 第十一条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放假的,企业应发给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企业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应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应按规定加发补偿金。 第十三条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企业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五条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债务,无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用资产抵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资产保全。 五、合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遇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 第十七条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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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专业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某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集体合同典型案例

集体合同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例简介:2006年5月2日,某企业同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2007年1月2日,该企业刚刚结束试用期的王某发现,自己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该企业确定的王某劳动报酬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吗? 案例分析: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市场化、契约化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王某劳动报酬标准违反了法律规定,该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同时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若王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王某如与企业协商不成的,应适用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条链接:《劳动法》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 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案例二 案例简介:2001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3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1年 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此合同于2001年3月20日被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2001年8月1日,纺织公司从人才市场上招聘了一批女工,去充实新建立的一个纺织分厂。2001年8月3日纺织公司与这批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内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01年8 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工人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8个小时,上下午各4个小时;没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实行每月350元的工资制度。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当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最新版)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2015年版)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保障证号: 企业登记注册地:邮编: 企业实际经营地:邮编: 经济类型: 职工总数: 甲方(企业行政方)乙方(工会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代表人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元,比上年增长%。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等岗位的职工。 如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理由: 二、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内容: 三、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内容: 第四条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年月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完整版_1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完 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某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国有企业集体合同

XXX国有企业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名称: 企业性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 企业法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名称: 职工人数: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一方和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必须经由工会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条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标准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企业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工会应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五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订立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职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职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工会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企业或者职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在任职期间本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调动时,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企业采取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按当年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确定,效益工资根据劳动技能、工作量、企业效益等多方面考核后确定。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工资协议。 第十五条企业遵循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按月(小时、日、周)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企业在每月日前(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拖欠。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企业超过30日无法支付工资,工会或职工代表可与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企业职工集体合同模板范本

1、职工工资集体合同封面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文件 企业名称:唐山齿轮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合同审查资料一览表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合同送审表 甲方:企业乙方:(集团本部全体职工**人)企业名称:唐山齿轮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组织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济类型:国有独资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 法定代表人:***** 工会法定代表人:****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总会计师首席代表职务:工会副主席 协商代表人数: 7人协商代表人数: 7人 协商联系人: **** 协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代表产生方式(工会代表或职工推区火炬路***号举代表):职工推举代表 集团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就《唐山齿轮集团有限公司****年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广泛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通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乙方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时刻:受理人签字:

4、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唐山齿轮集团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唐山齿轮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以及唐人社办【2010】41号等文件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唐山齿轮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代表职工方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的要紧内容 1、工资制度 2、工资增长幅度 3、工资支付 4、其他 二、协商的时刻、地点 1、时刻:****年**月*日 2、地点:集团第一会议室 三、协商代表的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派七名协商代表。我方协商代表经推选确定,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请你方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做好协商前的预备工作。 四、请提供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相关报表。 以上建议望采纳,并于*月**日前书面答复。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书

篇一: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书 【文本1】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书 (参考文本)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经企业方与职工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1.在上年度企业人均工资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为 %。 2.工资调整方法:。 3.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发标准:。 4.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5.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日支付全体职工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7.职工在病假、事假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支付办法为。 —1—8.奖金的分配形式:。 9.生产性津贴的分配形式:。 10.生活性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1.各项福利待遇为:。 第三条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1.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集体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2.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职工实际工资收入。 第四条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合同双方发生重大分歧,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第六条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监督小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劳动部门和企业上级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企业(章):企业(章):年月日年月日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范本通用版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范本通用版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

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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