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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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我部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

一、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扩大内需,振兴农机工业,促进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意义重大,事关全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是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环节。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补贴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重点监督补贴产品确定的公平公正性、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规范性、补贴额确定的合理性等,确保将企业提出的补贴范围内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机型全部纳入补贴目录,确保全国通用类产品

全部列入承诺销售省份的补贴目录,确保同类同档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各县对省级目录只能取舍类别,不能取舍具体型号,不得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补贴目录不得公布产品价格。

2.加强对农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的监管。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的要求,要加强对各地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各地对补贴目录、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宣传和发布情况,要让广大农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省域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让农民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切实保障农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

3.加强对补贴机具价格情况的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公布补贴产品的价格,机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的要求,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对于乱涨价,损害农民利益的应取消补贴资格。

4.加强对确定补贴对象工作情况的监管。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求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

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对于违反规定,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情况监督。重点检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认发布、补贴机具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使用、补贴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同时,对试点省份开展补贴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规范性进行重点督查。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结算进度以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3.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制定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方案,经过质量调查等方式,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重点加强对补贴产品的质量鉴定、推广目录的评审把关、产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承诺兑现、质量监督投诉电话的公布、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等主要环节的督查。

4.有关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八个不

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落实情况,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农机购置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5.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要结合近两年电话抽查、各地农民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题监督抽查。

三、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一)开展重点督查(4-5月、9-10月)。在补贴工作的关键时期(春秋两季),成立督查组,到重点省(区、市)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每个督查组可抽调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同志参加,开展交叉检查。监督检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认真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落实任务和责任人,确保督查效果。

(二)开展农户抽查(5-9月)。农业部将委托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500个县,每县选10个购机户,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同时也要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农业部。

(三)做好政策效果评估(9-10月)。经过座谈会、调查问卷、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四)开展重点案件核查(全年)。对于举报情节具体、反映问题较严重、影响面大的举报或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严格责任追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或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纪律,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董涵英任组长,农机化司副司长刘恒新、财务司副司长秦维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岳金凤任副组长,成员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农机化司、种植业司、农垦局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农机化司产业发展处,负责日常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由有关司局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我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据统计,当前我国农业人口占我全国人口总数的70%左右,农业是立国之本,三农问题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为支持农业发展,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其中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与技术支撑,产生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 2013年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加大投入力度,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最多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 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上述具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原始的农业耕作方式,使农业机械化开始遍布到全国各个农村,各片农田,农业生产方式有了革命性的改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利用政府财政手段,给予农民购买农用

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2020年)

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2020年) 我公司自愿参与浙江宁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并郑重承诺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一、质量承诺 (一)保证所销售的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标准等与检测报告或定型证明文件一致且符合补贴要求。 (二)补贴产品为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 二、价格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产品销售价格真实有效,当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发生明显变化导致补贴额可能出现异常时,及时向宁波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汇报说明。 (二)不借补贴之机随意涨价,相同配置的补贴产品价格不高于未享受补贴的产品价格。 三、管理承诺 (一)将本企业管理系统与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 方式与授权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二)通过非现金 ... 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 (三)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授权经销商与内部人员通过收集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补套补、抢占补贴行为。

(四)督促授权经销商规范补贴机具销售台账记录,台账内容应至少包含购机者姓名、机具型号、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发票号码等信息。 四、宣传承诺 (一)正确宣传补贴政策,主动向购机者说明产品技术优势、潜在风险,提示购机者知悉产品使用风险,引导购机者理性购买。 (二)补贴产品标志标识规范,合格证、铭牌样式统一。产品出厂编号规范并按要求打印在铭牌和机体固定位置。机具明显部位喷涂或粘贴“2020年国家补贴产品”标识,保证标识字迹清晰,粘贴的标识牢固不易去除。 五、服务承诺 (一)严格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售后服务承诺,在浙江省境内设立售后服务中心(点),保证作业季节零配件的及时供应,且质量不低于原件。 (二)对所售的植保无人机,免费赠送至少一年的全额财产损失险、操作人员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对所建设的标准化设施大棚,免费向用户提供保险期至少1年的设施大棚保险。 (三)对购机者符合规定的退(换)货要求,首先确认购机者尚未领取补贴或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后,再为其办理退换货,并主动报告当地农机化、财政部门。 六、合规承诺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一步加强农业机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收,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农来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 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3、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二、补贴对象、机型及标准 1、补贴对象为真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

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严格执行。 三、全额购机及其结算程序 1、政策公告。及时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年度补贴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 2、购机者申请审核。农机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对购机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3、确定补贴对象。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 4、全额购机。购机者公示合格后,自主选择经销商处自主选机、议价购机。经销企业供货后,及时将补贴机具铭牌上传农机信息管理系统,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 5、补贴机具核实。县级农机部门现场查验核实补贴机具、现场办理有关补贴手续,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机具信息及购机资料核查元误后,审核通过。 6、资金结算。农机局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汇总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生产企业操作说明书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

因为本系统是B/S系统,所以只需要在网站浏览器(比如:IE等)中输入网站地址,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系统了。 以下主要讲讲生产企业在系统中的流程和功能。 一、企业操作流程 1、流程图: 生产企业的操作流程图如下: 2、生产企业提供信息的要求 提供准确的生产企业名称、机具信息。 如果系统正式使用后,将不再更改企业的名称和机具信息,所以请先核实好 本企业的信息,如果修改其信息会导致机具信息和申请信息的丢失。

二、生产企业功能模块 三、经销商管理 功能:给予经销商销售企业机具的权利。 1、选择经销商: 功能:根据经销商列表选择或取消我的经销商。 详细功能: (1)页面刚加载的数据是属于这个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如果需要再添加一些自己的经销商,请在上面的条件选项中选择否,然后在将其设置为自己的经销商。 (2)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经销商后在销售机具区域中为其分配机具和区域。 (1)若已经审批通过,修改其相应的信息可能会导致经销商不能在销售机具。 (修改之后状态成为待上报,需要省里再审批) (2)单击“生成Excel”按钮将生成我的经销商内容的Excel文件。 (3)单击查看按钮可以查询每一条经销商记录的详细信息。

2、销售机具设置: 功能:选择并上报经销商销售机具及区域信息,并查看和编辑经销商销售机具。 详细功能: (1)单击编辑按钮给经销商分配销售机具及销售销售区域。 (2)分配完成之后,单击“上报经销商销售机具及区域信息“按钮,上报的经销商是你为其分配机具的经销商,如果区域未分配系统会自动默认销售的区域是全省。如果你的经销商列表中分配状态是未分配,那么你不会将这个经销商上报到省里。 若生产企业没有给经销商手动分配销售区域,系统将销售区域默认设为全省。 上报经销商还有一个条件限制,如果你没有在省里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你的经销商,你就不能在上报。 四、结算管理 功能:申请结算数据。 1、申请结算: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样本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样本 Signing an agreemen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9117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样本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_________ 乙方(购机者):___________________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格 中央财政补贴金额

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实际支付金额 二、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1.按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至少10天前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协议;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我区农机化发展进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计发[XX]39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全区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食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 (三)绣迸农机彦号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坚持农机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机具 第 2 页共 7 页

配套,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XX年区财政安排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专项资金50万元。实施范围为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实行“直补农民、定额补贴、补完为止”的办法。 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状况,XX年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育秧催芽机四类机具。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方式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农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农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抽签或申请人一致认同方式确定。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对四类机型的补贴标准是: 1、耕地用农用轮式拖拉机补贴XX元/台; 第 3 页共 7 页

自查报告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 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功能的迫切需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一) 一、实施总体情况 根据《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中提出将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目标要求。20xx7月以来,县农机局号召农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紧紧抓住振兴发展这个机遇,围绕《若干意见》提出的五个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通过努力,三年来,实施适宜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7.0246万元;到20xx6月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4.253万瓦特。 二、具体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 (一)具体实施情况 《若干意见》实施以后,县农机局结合县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和省、市、县一系列农机化工作措施,以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三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如下: 20xx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7.634万元,购置5955台套

农业机械,有5955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43万元,购置239台套农业机械,有221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3.4256万元,购置742台套农业机械,有709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6月底以前,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5350万元,购置344台套农业机械,有343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三年来(至20xx6月)完成农机补贴资金627.0246万元,引进应用各类农业机械7280台套,有7228户农民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二)效果评估 全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后,20xx农业机械总动力28.5643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0.667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58.32%,乡村农机从业人数6100人。20xx农业机械总动力34.5628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1.207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61.27%,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180人。20xx农业机械总动力14.4627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5.012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82.07%,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000人。20xx6月30日农业机械总动力14.023万瓦特,6月前实际机耕面积14.113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77.16%,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120人。预计到20xx底农业机械总动力14.828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4.235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77.82%,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200人。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供货企业(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生产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对经销商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第四条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备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必要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保证质量、优质服务、动态管理、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第二章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零配件库,仓储场地面积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 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提高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的是农业科技进步,增强的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的是农村市场经济,实现的是农业增效,增加的是农民收入,促进的是农业发展。 一、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2004年我省开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今年已是第四年了。四年来,全省共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3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45000余户,拉动农民群众投入购置农机资金近1.1亿元,共补贴农机具48500台(部),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机销售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整个农机市场启动早,淡季不淡,旺季更旺,大中型、高性能动力机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特别是今年,在中央、省、市、县等多重资金累加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出乎预料,但由于受补贴指标限制,只能满足部分农民的购机愿望。据调查,2007年陕西省有18100余户农民提出购机申请,而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满足已报名农民购机需求的50~60%。如西安市9区县报名购机户为646户, 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仅有352户,占报名购机户54.5%,其中,周至县报名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农民120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3.3%;咸阳市13县区购机报名户为2088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8%。礼泉县是我省果业基地县,果农购买果园机械积极性高涨,报名购机户达580户,而真正享受中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仅占51%;另据了解,大量群众短期内因无法解决购机资金,并未报名,待筹到款,补贴资金计划早已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发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优化了农机产品结构,形成了以质量、服务和规模取胜的良好运行机制,提高了优势产品的竞争力,也极大地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有效增加农机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四年来,全省农机原值达到94.6亿元,增长40.4%;农机总动力达到1519.7万千瓦,增长20.7%;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1.7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新增188台;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机械、新型秸秆饲草加工机械新增1.35万台,增速明显加快。随着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发展,促使大型高性能动力机械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6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购买量占补贴动力机械的38%,80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资金占补贴动力机械的41%;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买量占补贴农具的56%;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如:果园作业机械购买量占其它补贴农机具的34%;西安、咸阳、榆林等市还利用市、县级补贴资金,对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及果园机械进行重点补贴,有效地提高了农机装备总量,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增加了农机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机购买成本,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农机户得到了实惠。农机总量的增加使得农机作业价格下降,促使更多的人愿意使用农机,农机专业户作业量的提高,农机作业收入相应增加,从而达到了购机户增收、农户受益的“双赢”效果。

2020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2020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 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 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 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粮食收购政策发布 一、最低收购价涉及4个品种: ①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斤(三等); ②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元/斤(三等); ③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6元/斤(三等); ④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5元/斤(三等)。 附: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行省份和参与企业 实行省份: 包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安微六省在内的小麦主产区;早稻主产区,即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五省。中晚稻主

产区,即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参与企业: ②上述省份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 ①国家将引导各地通过订单收购、加工收购、打造品牌等措施,进一步活跃市场、促进流通。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30-230元/亩)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马铃薯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轮作区(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补贴标准为150元/亩;休耕区补贴为: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五、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六、粮棉油高产高效创建 中央财政按照主产省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创建县补助600万元、其他作物创建县400万元。项目县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的农户和新型经营组织,在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县政府制定。 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20-40元/亩之间)

三级安全承诺书

三级安全承诺书 三级安全承诺书 三级安全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 (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依法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xx-xxx-x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我承诺,在我担当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4、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人人有责。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且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工作,解决企业中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法人:承诺人:日期:年日期:年月三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统一实行目标

管理,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推进我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若干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由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责任书和项目部安全承诺书。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负伤率不超过5‰。 2、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一次,每月其中主要领导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施工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3、在国家和省、市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其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省市组织的“创优”、“创模”等检查中不失责任分。 4、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目标责任指标落实到班组与施工人员,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5、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上报,并“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查处腾班组和责任人。 6、责任班组在考核期内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考核为不合格。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负责兑现与项目的本责任所承担的标准。班组安全员每50人不少于1名报项目部备案。 2、负责本班组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施工中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具)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X省农业机械管理局、X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农机发〔X〕X号)和《X市X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市农机〔X〕X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在《X省X~X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实现农业(果业)作业机械化为目标。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需要,加大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全面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促进农业(果业)生产快速发展。 二、补贴对象及要求 补贴对象为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

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对象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补贴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县农机中心审核备案。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补贴机具种类、要求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产品资质和具体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列入X年度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铭牌必须规范,

最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与种植业、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公示公告、购机核实、档案登记汇总、结算报账及项目监管等环节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农[]号)精神,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检查验收、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我区财政比较紧张,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申请给予适当支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作为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农机补贴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区、市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机购机,自主谈价议价,不得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补贴产品与市场销售产品须保持同地、同期的同一价格,严惩借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乱涨价行为。严格落实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实现购机申请、审核、公示、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

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假借或利用其他农民等补贴对象身份购机,一经查实,永久取消该家庭成员和实际购机者受益权。受益者两年不得转卖或转让所购农机,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区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否则取消五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扶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机化主体;要结合当地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按照春夏秋主要农时季节,有效合理使用补贴资金;要突出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节水灌溉设备、马铃薯全程机械化作业机具、畜牧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还草工程项目的补贴。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五项制度”、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和“四严禁”要求,严禁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擅自将服务性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农机管理、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强化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农机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监督力度,提高监管实效;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购机手续签订环节、购机补贴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办机[2011]33号 【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5.27 【实施日期】2011.05.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推进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各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政策信息公开内容与各方面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为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一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二是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

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模板

湖南省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6 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 积极发展畜牧 1

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 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注重统筹兼顾, 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农机化发展; 注重扶优扶强,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 注重阳光操作, 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 强化绩效考核, 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确定我省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等12 大类33 小类77 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 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 品, 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kg 以上(含)的超低空遥 控飞行植保机, 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省农机化发展方式, 优化农机 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政策解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国家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给予一定的补贴。 1、那些购机者可以享受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市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2、补贴机具有哪些,怎么查询? 答:2016年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购机者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购置补贴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531182324.html,)、铜川市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531182324.html,)及区县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年2016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及《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信息表年度内分批次公告)。 3、补贴数量、标准是多少?怎么查询? 答: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

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购机者可通过《2015-2017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查询对应机具的补贴额度。《补贴额一览表》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31182324.html,)、所在市、区县购机补贴专栏及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 4、购机者如何办理补贴手续? 答: 2016年起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采取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由于年度下达的补贴资金有限,在此提醒购机者在自主购机后切记要及时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5、全市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 铜川市: 政策咨询:8165627 投诉受理:8165628 质量监督:8163583 王益区: 政策咨询:2158988 投诉受理:2158988 质量监督:2158988 印台区: 政策咨询:2683506 投诉受理:2683506 质量监督:2683506 耀州区: 政策咨询:6583365 投诉受理:6583363 质量监督:6583363 新区: 政策咨询:3182812 投诉受理:3182812 质量监督:3182812 宜君县: 政策咨询:5281419 投诉受理:5281419 质量监督:5281419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描述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描述 一、区委、区政府战略目标 《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以高水平组织化生产为主线,以高水平设施建设为方向,以高水平科技为支撑,形成以精品农业为品牌,以生态农业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格局。闵行区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鼓励和支持闵行区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是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印发的《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中央财政、市级财政资金累加后按机具价格的50%进行补贴,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发展闵行现代都市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4)1号),对粮食、蔬菜生产机械的更新添置,在市财政补贴基础上,区财政配套补贴至70%;对列入市、区重点示范推广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提高到90%;对引进的试验性新型农机具,补贴标准

提高到100%。补贴对象主要为本区农机服务合作社、各类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兼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必须在《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范围内(根据本区农业发展实际和农业机械推广前景作为引进、试验、示范的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目录范围内)。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1、年度预期目标是:完成农机购置186台(套)财政补贴。 2、绩效总体目标 (1)、预算编制正确率97%以上; (2)、项目资金执行率98%以上; (3)、农机购置实际完成率100%、农机购置质量达标率100%、农机购置完成及时率100%。 3、年度效益目标: (1).大中型拖拉机数量能满足二耕一耙作业面积2万亩。 (2).插秧机数量能满足机械化插秧面积1.9万亩。 (3).收割机数量能满足机械化收割面积1.9万亩。 (4).机械化育插秧水稻增产率5% (5).蔬菜和粮食生产的综合机械化率突破70%。 (6)、机械化作业还田农民增收90万元。 4、项目预期效果 (1)、继续降低农民劳动强度。从粮食生产上以往农民手工作业

2020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2020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我州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加大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切实提高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州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20xx年,我州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范围为15个县。项目资金总规模:州级财政资金180万元。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对各项目县的补贴资金控制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实施或结算进度慢、影响全州项目实施进度的县,州农业局商州财政局进行调整。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种类。一是进入国家、省补贴范围,我州急需的关键、薄弱环节的农机具;二是未进入国家、省补贴范围,但我州广大农牧民急需适用的机具。补贴种类为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耕整地机械、田间管理机械及排灌机械共7大类13个品目。其中: 1、种植施肥机械包括:麦类播种机、玉米播种机; 2、收获机械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小型联合收割机、割晒机; 3、收获后处理机械包括:玉米脱粒机、稻麦脱粒机; 1 / 5

4、农产品加工机械包括:磨面机; 5、耕整地机械包括:双铧犁、三铧犁、四铧犁、五铧犁; 6、田间管理机械包括:果(茶)树修枝机; 7、排灌机械包括:抗旱机泵。 (二)补贴标准。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突破农业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20xx年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对我州适用急需的麦类播种机、玉米播种机、轮式联合收割机、小型联合收割机、割晒机、磨面机、玉米脱粒机、稻麦脱粒机、果树修枝机等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详见《州20xx年州补资金补贴机具及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 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参照各县申报的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需求计划并考虑资金因素而确定。资金指标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包干使用”的原则切块下达到各县,详见《20xx年州级财政资金分配表》(附件2)。各县在使用中优先对纳入国家、省补贴范围的联合收割机进行累加补贴,其次才是对其他机具进行补贴。请各县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突破。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服务队。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依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平安农机”示范户、普通农机户。在购机申请超过计划指标且申请人员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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