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规定

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规定一、学历要求及教育背景在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规定中,学历要求是首要考虑因素。
根据国家确定的学历要求,教师至少需要本科学历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对于中小学教师来说,通常需要具备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而对于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师来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是必要条件。
二、教育教学经验除了学历要求之外,教师任职资格规定还通常会考虑教育教学经验。
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以便能够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这可以通过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职工作来获得,或者通过相关培训和实习经历来提升。
三、专业技能和知识素养专业技能和知识素养是教师任职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并能够将其灵活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
此外,教师还需要具备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成长并维护学生的权益。
四、综合能力和素质要求教师任职资格规定中还会考虑教师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要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
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伦理,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为了适应社会和教育的发展变化,教师任职资格规定通常还会要求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并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保持教育教学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
六、职称评定和晋升制度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规定通常会与职称评定和晋升制度相结合。
根据不同的教师职称要求,教师需要达到相应的学历、教育教学经验、专业技能和知识素养等标准,才能申请相应的职称评定并进行晋升。
这样的制度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教师招聘和选拔机制与教师任职资格规定密切相关的是教师招聘和选拔机制。
学校通常会通过招聘公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对教师进行选拔。
公正公平的招聘和选拔机制对于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至关重要。
高校教师岗位聘任详细规定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高校教师岗位聘任详细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2 岗位职责1.3 招聘程序2. 聘任期限2.1 任期长度2.2 续聘程序2.3 解聘条件3. 工作任务与目标3.1 教学任务3.2 科研任务3.3 社会服务任务4. 劳动报酬4.1 基本工资4.2 绩效工资4.3 奖金与补贴5. 福利待遇5.1 社会保障5.2 医疗保健5.3 休假制度6. 培训与晋升6.1 专业培训6.2 职称晋升6.3 国际交流7. 工作环境与条件7.1 教学资源7.2 科研设施7.3 办公条件8. 知识产权归属与保护 8.1 知识产权归属8.2 成果转化8.3 保护措施9. 保密与竞业限制9.1 保密义务9.2 竞业限制9.3 违约责任10.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0.1 变更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合同解除11.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1.1 违约责任11.2 争议解决方式11.3 法律适用12. 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12.2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2.3 合同的保管与复印件13. 附件13.1 岗位职责描述13.2 教学与科研评价标准13.3 相关法律法规14. 签署页14.1 甲方(高校)签署14.2 乙方(教师)签署14.3 日期记载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2 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
1.1.3 具有相应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1.2 岗位职责1.2.1 承担规定的教学任务,进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1.2.3 参与社会服务,推广科技成果,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1.3 招聘程序1.3.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数量、要求和招聘程序。
1.3.2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
1.3.3 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

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高校辅导员队伍也属于教师队伍,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高校辅导员职称设置有助教(初级辅导员)、讲师(中级辅导员)。
包括班级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在内均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高校辅导员评审条件和程序。
一、辅导员职称评审标准条件1、基本要求(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工作态度端正,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3、结合从事的辅导员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1)申报前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2)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或责任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二、助教(初级辅导员)资格条件:获得本科学历后,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满1年,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直接认定初级辅导员资格。
三、直接认定中级辅导员资格条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满3年(其中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少于1年),教育教学及工作实绩符合要求,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
其他人员申报中级辅导员资格,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学士学位后,受聘初级辅导员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初级辅导员职务满5年。
2、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1)熟练掌握高等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 目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 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 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 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硕士研究 生或进修教师的能力, 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 或指导 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成绩显著。
(2)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 组织课堂讨论, 指导实习、 社会调查, 承担课程的辅导、 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政治辅 导员。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学时、180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 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2)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3)校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2项或省辖市、厅级科研、工程项目1项的主要完成人 (限前2名)。项目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水平。
(4)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或省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及 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高校岗位等级聘任申请条件

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和申请条件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各级职务的申请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完成岗位任务。
一、正高级岗位(一)一级岗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二级岗位:1、岗位职责:作为学科带头人,负责所在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带领该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并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同时培养一支竞争力强的学术团队;能够瞄准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研究解决国家科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或为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同时,完成校人字[2007]42号文件规定的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2、申请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和贡献,在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资历等方面,满足下列条件(指担任三年期教授后具备的,不含预聘期以及一年期聘任期,下同)之一者,可申报二级岗位:(1)担任教授以来具备①类条件一项以上(含一项,下同);(2)担任教授满五年,且具备②类条件三项以上;(3)担任教授满八年,且具备②类条件两项以上;(4)担任教授满十五年,且具备②类条件一项以上。
(三)三级岗位:岗位职责:作为学科或学术带头人,负责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建设和发展,带领该学科或研究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同时培养一支竞争力较强的学术团队,能够研究解决国家科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并取得重要进展或为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同时,完成校人字[2007]42号文件规定的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成就和贡献,在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资历等方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岗位:(1)担任教授且满足②类或者③类条件一项以上,或者满足④条件三项以上;(2)担任教授满五年以上,且满足④类条件两项以上;(3)担任教授满八年以上,且满足④类条件一项以上;(4)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且任教授满十年以上;(5)担任教授满十五年以上。
高校教师任职条件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号:新人发[2003]43号发布日期:2003年09月09日生效日期:2003年09月2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事局、教育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职字[1994]44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条件)的通知》(新人职字正1995)172号)文件停止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二00三年九月九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区各类高等院校的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条参加国家或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家或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参加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第六条参加国家或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助教任职资格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具备从事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识,能承担l门课程的辅导、答疑、实验课、批改作业、实习等教学工作,初步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技术。
高校讲师和副教授评审条件

讲师和副教授评审条件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承担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章节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
(二)工作业绩1、教学。
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3)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3)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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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一条高等学校教师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团结协作,热爱集体、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二条下列情况均应视为不具备晋升教师职务基本条件:
1、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
2、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3、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
4、作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
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
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学位、资历、进修
1、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两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含五年)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普通班及"文革"前入学的大专毕业生,后取得学士学位应担任副教授七年以上(含七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应担任副教授五年以上(含五年);一般本科毕业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
没有教师职务任职资历一般不能评定教授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任教,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试用,评定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不受初定教师职务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
4、不同类型学校、承担不同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评定教师职务,在学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处偏远地区的学校及特殊专业的教师没有学士学位的,应经过三年以上的见习考察,并经过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考试合格的,方可确定助教职务。
5、晋升讲师职务应区别不同情况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助教进修班或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晋升副教授职务应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或参加过反映本学科前沿水平课程学习二门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应参加过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及相应水平的研讨班、讲习班的进修。
第五条学术水平
(一)讲师
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
善于教书育人。
(二)副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
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
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五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或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
3、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4、师范院校、专科学校及基础课、公共课教师要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但在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及篇数、在著述字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
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至二篇,减少著述字数二至三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篇,减少著述字数二万字。
5、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五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三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三)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点。
2、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年轻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能力;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
3、公开发表过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的论著。
社会科学学科教师要求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两篇、公开出版上述水平论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或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通用教材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三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
公共课、专科学校教师论文数量可减少一篇。
4、获国家二等、或省部一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技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第六条实践能力
(一)讲师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领域生产、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文科教师应独立地开发调研工作,理科教师应具有较好的实验动手能力。
理工、农林、医药、财经、外语等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技能上应达到本专业相同级别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农艺师、主治?lt;药>师、经济<会计、统计>师、翻译等)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
公共课教师
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继课基本内容。
(二)副教授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或在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材建设工作方面有较大贡献。
或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方面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教授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具有重大的发明创造,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第七条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根据规定,应参加相应级别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