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一、提出决策议题。社区“两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综合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决策的社区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本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财务预决算和大额开支;集体兴办公益事业,集体资产及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及执行情况;生活困难户、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帮扶照顾;社区建设规划、宅基地安排方案;土地调整方案;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居规民约和有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其他居民普遍关心、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酝酿。酝酿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先征求党员的意见,然后在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退离职老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驻社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干部群众中进行充分酝酿。

三、制定初步方案。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社区“两委”成员会议,就社区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出初步决策方案。

四、形成具体方案。召开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对初步决策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和修订,形成具体方案。

五、公示。对社区“两委”研究决定的方案在本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公示。

六、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社区“两委”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讨论决定。

七、讨论表决。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两委”提交的方案依法进行表决。

八、组织实施。社区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后,由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组织实施。

九、监督执行。由党员、居民代表和全体居民对社区决策的实施进行民主监督。

胜利社区党支部

2011-10-08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 第三条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经营事项; (二)重大投资事项; (三)确定年度借款总额、担保方式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重大购买、销售合同; (二)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赠与或受赠资产; (五)公司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债权、债务重组以及资产置换; (三)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四)新建生产线; (五)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六)委托理财;

(七)委托贷款; (八)对子公司投资; (九)提供财务资助; (十)证券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投资。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重大合同签订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 公司总裁有权签订标的额未超过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和未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 (二) 标的额超过3000万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公司总裁应报告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裁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第八条公司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 购置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二) 由于技术更新等,出现多余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经总裁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应按固定资产净值或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租入、租出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租入、租出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赠与或受赠资产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公司赠与或受赠财产,经财务部审核报总裁,凡未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由总裁批准;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请示董事长批准;200万元以上至一年内赠与、受赠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赠与、受赠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或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 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为规范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的从政行为,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升集体领导决策水平,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 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制度所称的集体决策是指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和校长办公 会议两种决策形式。 2、重大决策的范围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含学校办学的方向与方针、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和队伍建设规划、科研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 (4)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含学校年度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财务改革、后勤改革、学区建设、各学部改革与整合等。 - (6)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学校学科设置和调整,教学改革,学校申报省级及其以上的重点课题。 (9)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 (10)以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和学校名义行文的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麦除;含干部人事及奖惩制度、分配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 (11)工资、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政策与 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14)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5)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16)其他应当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3、重要干部任免的范围(包括向上级或其他单位推荐后备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集体决定的有: (1)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确定。 (2)向上级和其他单位推荐的干部。 (3)学校对于中层管理(包括学部管理干部、年级和学科管理干部)干部 任免、奖惩。 (4)涉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各类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X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X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作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 二、“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定: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方面 1、公司的发展规划; 2、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增减资本、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 3、董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的选定及其报酬事项; 4、监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 5、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委派; 6、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9、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10、重大诉讼等法律事项; 1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1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制度,公司员工的福利、奖惩方案; 14、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的确定; 15、公司员工的调动; 16、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3、公司员工的聘用及解聘; 4、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担保; 3、公司投融资、产权转让、贷款担保等事项。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实行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决策的形式和规则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党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或需要,党组会议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 二、决策的范围和内容 1、讨论和研究中央、省、市、县和上级人事部门的指示、决议和决定贯彻落实事项。 2、讨论和决定本局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事项。 3、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的配备、任免、考察、培养等事项。 4、讨论和决定本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5、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党组认为有必要提交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确定决策议题的原则和程序 1、党组会议讨论的决策,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2、凡须提交党组会议的讨论事项,事先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由书记审定同意后列入议题,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对需决策事项事先要作充分准备,并拟定提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供讨论参考。 3、未经党组书记审定同意和未作充分准备的议题,不列入党组会讨论和研究。 四、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实行民主集中制。 2、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提出或指定专人汇报。决策议题应逐项汇报、讨论,一事一议,事事有结论。

3、在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应综合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慎重考虑;对问题的看法或意见差距较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或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或将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求裁决,但必须议而有决,决而必行。 4、对重大决策应认真作好记录,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露会议讨论经过。 五、决策的实施检查 1、党组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贯彻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重大决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沟通情况,并积极主动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提请党组会议专题讨论。 3、凡按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受上级领导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制度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临沂正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成员 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助理、执行董事、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或是合约部负责人)和监事组成。 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规定 由总经理召集重大事项委员会成员召开; 由办公室作详细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对有关重要事项,经相关参会人员审核通过后印发会议纪要,会议有影像资料记录; 会议开始前,由办公室整理需要汇报的议题材料。会议应安排充足时间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 原则上重大事项委员会全部人员必须参加相对应类型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讨论表决可采用投票表决、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重大事项类型 项目立项、项目执行。

●项目立项 承接项目前必须项目立项研讨审核,项目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成本预估和项目利润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可行性报告》,提交总经理。 项目工程量在20万以内总经理审批,工程量超过20万(含),总经理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表决(需参会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董事长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联合审批后执行。 ●项目执行 1、《施工合同》确定流程 2、原材料采购 采购金额在5万以内总经理审批,采购金额超过5万(含),按照采购招标流程执行。 采购招标流程: 采购流程财务部和采购部必须全程参与; 采购招标确定会议参会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采购负责人。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推进乡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1、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 2、乡镇经济和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的出台; 3、乡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调整、选拔任用,党内表彰和党员干部奖惩; 4、重要行政执法行为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乡镇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6、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的招标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 7、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村容整治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农村城镇化的重大措施; 8、其它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或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重大事项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和集体决定,坚决防止“一言堂”和“一个人说了算”。 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通过乡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确定。研讨重大事项必须

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分管领导必须参加。 2、提请党委会(联席会)研讨的重大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议题应提前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通报,乡党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不得搞临时动议;需要相关资料的,应由分管领导提前准备;分管领导要提前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3、坚持依法行政,所有事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4、会议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主持。讨论时,乡党委书记(乡长)不得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待听取其它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方可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重大事项决策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6、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7、重大事项一经决策,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对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会议事规则》和《贯彻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高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质量和水平,促进集团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明确责权,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会前充分酝酿、多方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重大决策的类别 (一)贯彻执行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 2、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主要措施、重要决议、及所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 (二)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 1、发展战略、规划; 2、年度综合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生产经营中的重

大事项; 3、体制改革、生产能力布局及其调整方案; 4、管理创新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方案。 (三)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 1、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审定; 2、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其重大调整方案; 3、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四)组织人事类 1、派往所属各单位的出资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免、更换、考核、奖惩等的建议; 2、公司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 3、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 4、所属单位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及工资、人工成本总额控制方案。 (五)财经类 1、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本金方案; 2、融资计划和方案,大额资金的支付和内部大额资金的调度; 3、贷款担保、履约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 4、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重要长期资产的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结合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议事原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第三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重大决策主要内容: 1.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任务; 2.公司内部重大改革方案、措施; 3.涉及公司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涉及公司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5.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内容: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与奖惩;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 3.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轮岗; 4.评先评优与奖惩处罚; 5.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

第五条重大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本公司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5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购置、装修改造; 2.本公司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内容:1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第四章议事要求 第七条会议名称: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 第八条与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必要时中层管理人员列席。 第九条会议记录部门:办公室。 第十条会议通知送达时限:两天。 第十一条须到会人数比例:研究重大问题二分之一以上,讨论人事问题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二条决策形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书面表决。 第十三条通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四条纪要抄送单位和领导: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国资办,有关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 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

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doc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三重一大”事项决由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大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策建议的提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议拟解 提交书面建议书决的问题、建议理由的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解 决问题的方案、可行性分析及其他相关材料 局党支部研究不能列入及时反馈结果, 是否列入并说明理由 列入 局党支部确定承办承办股室或部门应当根据决策 股室或部门目标的要求,拟定决策方案 报请 分管 领导 进行 协决策方案征求相关 调, 不能 协调 的, 报 不一致不一致 请院领导班子认定 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协商意见意见仍 进行 向院办 意见一致公室提 交书面报告 报告应当写明承办科室及责任人、前期协调及论证情况、主要方 案的比较分析、具体决策内容、决策事项大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 题及对策、倾向性意见等。 院务会 议讨论 须经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 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院办公室审查该决策 方案是 须有院务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 报告后,提请院务会议否列入 “三重 一大”事 会前由相关科室准备规范化的会议材料,包括决策方案和科 学论证材料 讨论项 院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前会议通知送达参加人员。 院务会的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表达 个别细节和院务会议讨 部分内容需论决定进行表决通过决策执行与调整督查检查深入研究 的,修改后最终审查决定分歧较大或发现 重大问题应暂缓 决定 必须公开的事 项按规定公开 分工落实, 定期报告, 按需调整。 纳入党风廉政工作 重点,纪检组负责落 实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精)

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尽量减少决策的失误,应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实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公司决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订制度如下: 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通过最高决策层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才能最终确定。公司最高决策层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组成。若是个别专题讨论还可邀请个别专业人员参与;参加人员名单最终由董事长确定。 二、公司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各部门的部长各岗位的责权划分,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各单位完成目标的制定,由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经副董事长审核同意,并报董事长签署后执行。 四、凡公司较大项目的投资(10万元以上)或商贸活动,必须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后确定;副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公司各部门的机构设置的改变,人员编制和部门副职级以上人员的调整,必须经经营决策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总经理签署后执行。下属子公司的增设或撤销也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董

事长批准后执行。 六、公司部门副职级(含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晋升或开除、辞退,必须经由用人单位拟定书面申请报告,报经营决策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办公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执行。如是各二级单位总经理级以上人员还需报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七、年度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或激励方案的兑现等都要经经营决策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操作程序是:年度员工的工资调整先由人力资源部做好初步方案,交经营决策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年终奖金分配和激励措施的兑现,总经理根据考核评比结果作出初步方案交经营决策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和董事签署意见后执行;激励措施的兑现,具体奖励方案必须事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后3天之内由人力资源部搜集各种意见并汇总整理好各种意见,交经营决策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若意见分歧较大时交董事长最终裁决,裁决后执行。 八、各部门或下属各单位对外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各单位经营责任目标和经济指标的确定,必须经经营决策小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九、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表格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表格

龙溪口中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学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以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精神,根据海原县教体局党委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涉及到学校重大事项的都适用于本项制度。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及上级行政领导部门对重大事项有决定的,一律从其规定。 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需要学校党组织审议的,则按照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四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事项决策: 1、教育改革发展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3、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4、重要考核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5、重要专题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6、学校机构的设置更名撤消的确定。 7、学校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 8、教工工资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9、对外重要合同协议的确定和调整。 10、各类评优奖励处罚的审议和决定。 二、岗位人员安排: 11、中层干部的任免。 12、教研组长指导教师的确定和调整。 13、其它岗位有关人员的确定和调整。 三、重大项目安排: 1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确定和申报。 15、年度校舍维修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16、学校重要设备采购的确定和调整。 四、大额资金使用: 17、预算外3000元以上人员资金的使用。 18、预算外2000元以上活动资金的使用。 19、预算外1000元以上维修资金的使用。 20、预算外1000元设备采购资金的使用。 第三章重大事项决策形式 第六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一般行政会议商量确定,再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最后由党组织会议决定。如属行政会议可决定的项目,则按行政议事形式决策,如需经校务会议决策的,再按校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卫生院重大事项 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医院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医院章程、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医疗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医务人员工作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各组组长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2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院务会议,实行院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医院重大事项的院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做到:(1)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医院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医院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3)在充分讨论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避免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结合我局(公司、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问题决策必须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包括: 1、研究决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决定本部门年度业务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3. 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职能划分; 4. 研究决定本委人员调整、推荐和奖惩; 5、涉及到本(公司、单位)工作以及诸多情况的,需要向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汇报的。要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统一思想,由书记、局长(主任)汇报。 第四条会议集体研究及汇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任(局长)办公会,遇到紧急情况可

随时召开。 2、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3、本局(公司、单位)党组会应采用“党组会议专用记录簿”由专人负责逐项逐事记录,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参加成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主要议程等。 4、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的,党组书记(成员)可即时处置,事后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 5、如党组会的议题涉及到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需回避的,本人应主动回避。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书记或委托其他成员及时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7、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由书记签发,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主任代签发。凡涉及有关重大重要事项需向区委、区政府请示的,先向本委书记或主任汇报请示,按区委、区政府批复组织实施。 第五条认真学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组要努力提高工作和决策的透明度。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流程图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流程图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①: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前未能听取各股室、站工作人员意见,做好局工作。风险②:在重要人事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问题的决定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或虽提交会议研究,但未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风险③:在决定重大事项中未履行会议表决通过程序。风险④做出的决策,未形成会议纪要。 防范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制度》、《干部任免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3、设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岗,实行公示监督。 党委、行政办公室提出重 大事项决策内容 充分听取各股室、所工作 人员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党委、局长办公室会议集 体讨论决定 做出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表决通过 风险① 风险② 风险③ 风险④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流程图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①: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风险②: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保密;未经组织批准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风险③: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违纪案件不报告、不及时处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风险④:个人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反馈纪检监察室后未进行备案。 防范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设立监督岗,局监察室加强督察,强化责任追究。 个人(包括家属、子女)重大事项(如:经商、出国等)情 况列出书面材料 风险① 副科级以上干部报市局党 委、纪委审定 局纪检监察室根据审批情况通知干部本人,并传达有关要求或 解释有关情况 副科级以下干部报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审定 个人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反馈局 纪检监察室备案 局纪检监察室视人员性质和事由分类整理后行文报有关部门 风险② 风险③ 风险④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侍庄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 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侍庄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侍庄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侍庄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臵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讨论研究财政预决算及其重要调整事项;讨论决定财政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安排、重要国有资产处臵等问题;讨论研究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安排。 6、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定乡管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和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7、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8、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9、审定侍庄乡投资项目立项方案;审定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乡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年度安排方案。 10、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11、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12、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会议事规则》和《贯彻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高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质量和水平,促进集团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明确责权,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会前充分酝酿、多方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重大决策的类别 (一)贯彻执行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 2、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主要措施、重要决议、及所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 (二)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 1、发展战略、规划; 2、年度综合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3、体制改革、生产能力布局及其调整方案; 4、管理创新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方案。 (三)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 1、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审定; 2、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其重大调整方案; 3、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四)组织人事类 1、派往所属各单位的出资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免、更换、考核、奖惩等的建议; 2、公司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 3、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 4、所属单位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及工资、人工成本总额控制方案。 (五)财经类 1、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本金方案; 2、融资计划和方案,大额资金的支付和内部大额资金的调度; 3、贷款担保、履约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 4、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重要长期资产的出售、转让、划转、报废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资产处理事项;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程序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领导个人智慧与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表彰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与支出; 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建管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干部职工工资、补助、福利及奖金分配; 5、参建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6、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内容提前通知班子成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 5、如需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重要事宜,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4、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

国有房地产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模版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明确决策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使企业的决策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决策制度。 笫一条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重大生产经营事项 1、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的制定; 2、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包括销售指标、利润指标、生产指标、质量指标、设备安全指标等)的制定; 3、公司经营品种及规模的重大调整; 4、公司销售策略与销售方式的重大调整; 5、公司认为须按本制度决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二)重大投资事项 1、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 2、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方案; 3、公司的各项投资决策,包括: (1)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包括:金融、房地产、向其他行业投资、收购或兼并其他企业); (2)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技术改造的投资决策; 公司新增业务的投资决策; (3)公司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决策; (三)重要财务事项

1、公司年度资金筹措计划及重大银行借款; 2、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3、公司年度财务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外担保事项 1、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对其他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 笫二条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重大生产经决事项策 1、公司销售策略与销售方式的重大调整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2、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经营业务及规模的重大调整方案由总经理提出交集团审议批准; 3、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的重大调整方案由总经理提出经集团审议通过后批准营; (二)重大投资事项决策 1、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由总经理提出交集团审议通过后批准; 2、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方案由总经理提出交集 团审议批准; 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之外的各项投资决策审批权限; (1)投资额不足200万元的投资,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资立项申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2)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投资行为,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按要求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审议批准实施; (3)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行为,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及结果

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及 结果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田家沟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1.村支部会议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镇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审议内容告知送交全体党员,由党员进行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

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审议内容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村务公开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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