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配伍禁忌

(一)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β-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因此,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青霉素类药物是临床最常用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一,在严重感染或危重病的抢救中,常与其他药物配合使用,因此应注意配伍禁忌。
(1)不可与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如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等合用。因为红霉素等是快效抑菌剂,当使用红霉素等药物后,细菌生长受到抑制,使青霉素无法发挥杀菌作用,从而降低药效。
(2)不可与碱性药物合用。如在含青霉素的溶液中加入氨茶碱、碳酸氢钠或磺胺嘧啶钠等,可使混合液的pH>8,青霉素可因此失去活性。
(3)青霉素在偏酸性的葡萄糖输液中不稳定,长时间静滴过程中会发生分解,不仅疗效下降,而且更易引起过敏反应。如氨苄青霉素加入到葡萄糖中,比加入到生理盐水中发生输液反应的机率要高,这可能由于葡萄糖的弱酸性使氨苄青霉素降解生成微量致敏性聚合物的缘故。因此青霉素应尽量用生理盐水配制滴注,且滴注时间不可过长。
(4)青霉素在干燥状态下较稳定,一旦溶解即不断分解。其溶液放置的时间越长,分解也越多,且致敏物质也不断增加。因此要“现配现用”,不宜溶解后存放,以保证药效,减少致敏物质的产生。
(5)每日一次静滴给药方法并不可取。因为当停止滴入后,体内药物迅速消除,待第二天给药,因间隔时间过长,细菌又大量繁殖。
(6)在抢救感染性休克时,不宜与阿拉明或新福林混合静滴。因为阿拉明与青霉素G可起化学反应,生成酒石酸钾(钠),影响两者的效价;新福林与青霉素G钾(钠),可生成氯化钾(钠),使两者效价均降低。
(7)不可与维生素C混合静滴。因为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可使青霉素分解破坏,且维生素C注射液中的每一种成分,都能影响氨苯青霉素的稳定性,使其降效或失效。
(8)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氯霉素等均以乙醇为溶媒,乙醇能加速β-内醚胺环水解,而使青霉素降效。
(9)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臻、异丙臻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忌混合静滴。
(10)氟氯西林

勿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临床上常见的抗菌药物配伍禁忌

(二)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与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均为酸性溶液,二者直接混合使溶液pH值下降,出现混浊;加入碱性溶液后pH值升高,溶液变清,稳定性增加。因此,二者不宜直接混合使用。

在临床输液过程中,如同时使用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与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时,应分别配制,并在输入第二组液体之前用10%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将原输液管中药物冲净,避免两种药物直接接触而出现浑浊或沉淀;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头孢孟多,部分患者用药期间饮酒(甚至用酒精擦拭皮肤),可出现心动过速、血压下降、心律紊乱、意识障碍等双硫醒样症状,此与本品抑制肝脏醛脱氢酶,导致乙醛增高有关。

(三)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红霉素在长期大量及静脉快速滴注给药时也可发生耳毒性作用。因此,红霉素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用时也可使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副作用加强。合用需慎重。)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联合两种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联合抗菌谱不扩大,并因共同的毒性基础,反可增强对第八对脑神经和肾脏的毒性,特别是易引起永久性耳聋。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Ⅰ、头孢菌素Ⅱ、洁霉素、二性霉素B、右旋糖酐等药物联用可加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肾毒性,引起肾损害甚至急性肾小管坏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乙醚、地西泮、肌松剂这些药物合用时可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加强,引起骨骼肌麻痹。所以,对进行手术麻醉或术后恢复期的病人以及正在服用地西泮药物的病人,应慎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碱性药(如碳酸氢钠、氨茶碱等)联合应用,抗菌效能可增加,但同时毒性也相应增加,因此,合用时必须慎重。氨基甙类抗生素与硫酸镁合用,可加强硫酸镁引起的呼吸麻痹.羧苄青霉素与庆大霉素合用时革兰氏阴性杆菌有协同作用,但合用时不宜混合静滴,因易使庆大霉素灭活。因为β-内酰胺环与氨基甙类中氨基交叉了结,

使糖氨基断裂,产生氨基酰胺化合物(灭活)。灭活强度:氨苄青霉素>羧苄青霉素>甲氧苯青霉素>苄基青霉素>邻氯青霉素,所以庆大霉素最好单用,不宜混合注射,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西咪替丁配伍。

(四)大环内酯类药物 红霉素不能用生理盐水或其他无机盐溶液配制,以免引起沉淀。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致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以防意外。此外,本类药物对酸不稳定,因此,在5%-10%葡萄糖输液500ml中,添加维生素C注射液(含抗坏血酸钠1g)或5%碳酸氢钠注射液0.5ml使pH升高到6左右,再加红霉素乳糖酸盐,则有助稳定。另外,β-内酰胺类药物与本类药物配伍,可发生降效作用;与口服避孕药合用,也可使之降效(因本类药物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碱、口服抗凝血药、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三唑仑均显示更强的作用,对卡马西平、环胞霉素、己巴比妥、苯妥英钠等也可有类似的阻滞代谢而使作用加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异烟肼可使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升高,使之易出现毒性反应。

(五)喹诺酮类药物 碱性药物、抗胆碱药物、H2受体阻滞剂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服。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药)、氯霉素(蛋白质合成抑制药)均可使本类药物的作用降低,使萘啶酸和氟哌酸的作用完全消失,使氟嗪酸和环丙氟哌酸的作用部分抵消。将富洛克2ml与清开灵注射液2ml直接抽入1只注射器内,混匀后立刻出现白色絮状沉淀,并呈深褐色。放置24h后,仍为上述性状。另外,将清开灵注射液20ml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内,用5ml注射器1只抽出2ml,再抽入富洛克2ml,混匀后液体呈淡褐色,放置24h后,注射器内出现少量白色沉淀,颜色仍为淡褐色。氧氟沙星与丁胺卡那霉素或庆大霉素联用时,对革兰氏阳性菌有拮抗作用,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与氨苄青霉素稀释液直接混合,3分钟后出现晶柱状透明结晶,,在葡萄糖盐水中加入磷霉素钠,静滴后,接着静滴0.2%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输液管内出现白色混浊。经实验证实,沉淀变化点的PH值为4.62时沉淀溶解。这是因为磷霉素钠和不同的葡萄糖输液配伍后,溶液的PH值均在9~10之间,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是酸性溶液(PH3.5~4.5),PH的改变,使环丙沙星注射液产生沉淀。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与氨基糖类抗生素(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联合应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作用,但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之间存

在物理性配伍禁忌,因此两种药液不能直接混合。与肝素钠混合产生沉淀所以输完环丙沙星后不能直接用肝素钠封管.复方乳酸钠注射液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与乳酸环丙沙星混合后现配伍禁忌。因此应避免在初步溶解时使用该溶液,可采用两步稀释法,即先用灭菌注射用水进行初步溶解,然后再用复方乳酸钠注射液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从而得到能够相互配伍的混合药液。另外该药与下列药物注射剂也有配伍禁忌:多西环素、甲氯芬酯、安太乐、普鲁卡因胺、氨茶碱、细胞色素C、镇痛新、抑肽酶等。此外,氟喹诺酮类也可抑制茶碱的代谢。

(六)磷霉素与一些金属盐可生成不溶性沉淀,勿与钙、镁等盐相配伍。

(七)抑制肠道菌群的药物可抑制柳氮磺胺吡啶在肠道中的分解,从而影响5-氨基水杨酸的游离,有降效的可能,尤以各种广谱抗菌药物为甚。

(八)呋喃妥因与萘啶酸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呋喃唑酮有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可抑制苯丙胺等药物的代谢而导致血压升高;使用本品期间,食用含多量酪胺的食物,也可有类似反应。

(九)去甲万古霉素与许多药物可产生沉淀反应,因此含本品的输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药物。

(十)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络合反应,阻滞四环素类的吸收。牛奶也有类似的作用。如与青霉素类、二性霉素b、巴比妥类、氯霉素、氢化可地松、肝素、多粘菌素b、磺胺嘧啶钠、乳酸钠、碳酸氢钠、维生素c等药物混合静滴,将发生混浊、沉淀或效价降低。

(十一)磺胺类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效。

(十二)氯霉素类抗生素相互作用最好单独静脉滴注,忌与氢化可的松并用。巴比妥类药物有降低本品和血浓度及治疗性作用,故两者不宜并用。有人认为与红霉素、四环素、土霉素、氢化可的松等配伍可使效价减低,与万古霉素、卡那霉素、磺胺嘧啶钠,能量合剂等亦属配伍禁忌。

(十三)多粘菌素B与其他有肾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药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如与卡那霉素、青霉素g、细胞色素c、能量合剂、氢化可的松等配伍,有的可引起混浊、沉淀,有的变色。如与红霉素、土霉素、万古霉素、氨茶碱、氨化可的松、碳酸氢钠配伍,可使效价减低。

(十四)酮康唑和异曲康唑的吸收和胃液的分泌密切相关,因此不宜与抗酸药、抗胆碱药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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