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报道

模拟法庭报道

法制教育新形式“模拟法庭”进校园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活动,努力营造学生学法、知法的法制氛围,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2017年11月24日,在姚玲老师的带领下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在我校上演,学生们担任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和法警等角色,通过真实再现,模拟审判了一起偷窃案件,给师生们上了一堂鲜活的法制教育课。

本次模拟法庭分为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法庭教育、法庭判决等阶段。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同学们惟妙惟肖地表演展示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法律工作态度以及公平、公正的法律工作精神,营造出了法庭严肃、庄重的氛围,让所有在场的旁听人员都真正融入到了整个审判过程中。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组织学生参与、旁听“法庭”的“案件审理”,用发生在我们校园身边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说法,共同分析偷窃的原因,总结教训,使学生在实践中学法,知法,懂法进而成为守法的公民,也希望通过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推动学校法制教育更上一个台阶。

展示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受益匪浅,以后一定会更好的学法,要争做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为什么要用行车记录仪

什么是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是安装在汽车前挡风玻璃附近的一款配置广角或超广角镜头的摄像记录装置。经过专业安装和调试后,一旦汽车引擎点火,行车记录仪立即开始拍摄,用于记录行车过程中前进方向的所有影像,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效取证,当然同时也可以记录下你自驾游沿途的美丽景色。由于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取证。 记录仪一般采取存储卡进行记录,根据像素的大小和所配置的储存卡内存空间,记录时间从几个小时到几十个小时不等,记录仪采用循环读写,即拍摄满了后自动擦写最前边的记录数据。 大智旗下所有行车记录仪每一款都是具备高清车载DV摄像、拍照、录音、外接SD/TF 卡存储器于一身的多功能高科技新产品。主要用于车载拍摄,将车辆行驶途中的视频影像或声音完全记录下来,有效提高行车安全事故的取证和旅途过程中外景拍摄.。 产品采用全自动设计,开车自动录像、停车自动保存,录满自动循环覆盖,无需人工操作,方便省心。自带显示屏可以边录像边观看,也可以电脑下载视频浏览,。使用于日常生活、旅游、户外活动等。 行车记录仪商家 深圳台冠伟业科有限公司——DAZA大智 国内行车记录仪新兴知名品牌,专业研发、生产、销售行车记录仪、车载MP3、移动电源等汽车数码领域产品。目前DAZA行车记录仪在国内市场上已经有比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国各地有经销商,由于是国内专业行车记录仪生产商,相对于台湾的行车记录仪性价比更高,满足了国内用户的需求,得到的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与亲睐。 行车记录仪应用场景: 一: 1:记录行车过程:老公开车出行,老婆担心不安全,有了行车记录仪,拍摄行车路况、记录行车全过程,老婆高兴又放心。 2:自驾游沿途拍摄美好风景:开车出游,不用带专用的相机,不用专人拍摄美景。有了它,自动记录拍摄美人美景。 3:突发交通状况实时记录:偶尔的擦碰,事故的纠纷,责任找谁,事故原因全问它,记录交通事故全过程,方便交警办案。 二: 1、维护司机的合法权益,对不少横穿公路的人及骑自行车、摩托车在道路上乱窜者,或者其他违章车辆,司机可为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据。 2、回放监控录像记录,澄清事实,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便于交警快速准确地了解事故现场,分清事故责任,交警处理事故快速准确,更趋于人性化、法理化,既可快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又可保留事发时的有效证据,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如果每辆车上都安装行车记录仪,驾驶员不敢随便违章行驶,行车更加规范和更加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事故发生率也会大幅度下降,肇事逃逸的行为大大降低(被过往车辆拍摄到)。 4、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谁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一目了然,更利于法院在量刑和赔偿上将更加准确和有据可依,也给保险公司的理赔提供了证据,让保险公司理赔更

民事审判模拟法庭方案(完整版)

17级法律事务班民事审判模拟法庭方案一、模拟法庭与学习目标 模拟法庭就是指在教师的知道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程序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学生自己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摸拟案件的处理,以达到理论和实际相统一。 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同学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 程和细节,在具备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通过本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掌握有关法律,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使同学们进一步提高对法律的理解,掌握解决法律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策划组织与教师指导 本次活动有2017级法律事务2班班委会和团支部策划组织,由中山铁军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指导,指导老师:刘天君老师、王春穗老师、肖湘林老师、康佑发老师、梁智刚老师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四、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17:00) 地址:实训楼E505 五、活动内容及评比 1、法务1班与法务2班以比赛的形式各举办一场模拟法庭。 2、由邀请的评委老师评选优秀团队(优秀组织奖1个,优秀诉讼团

队奖1个)以及优秀个人奖(优秀审判长奖1个,优秀审判员奖2人,优秀代理人奖4人,优秀表演奖8人) 六、庭审活动安排 时间:2018.5.01,向各位导师和评委们发送邀请函。 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 演员角色根据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一人 审判员:二人 书记员:一人 原告:两人 被告:四人 第三人(证人):一人 委托代理人:六人 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 A、审判、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3、演练 1.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5月8日3-4节2班),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

模拟法庭活动策划和介绍

“模拟法庭”系列活动 1.实施背景 1.1活动简介 “模拟法庭”亦称“模拟审判”,从开始的学生特色活动,发展到现在的法学院的教学实践以及教学演示课程,既能检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效果,又能检验教师教学的成果,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活动目的 让同学们了解法律审判的流程,了解法制精神,同时也提高了学校和学院的知名度。 1.3活动时间:每年11月至12月 2.活动流程 2.1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最迟在10月下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确定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 2.2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2.2.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此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采取三校学生自主报名、评委择优录取的形式),确定人物性格。 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1名 审判员:2名 书记员:1名

公诉人:2名 辩护人:2-3名(视案件中被告的具体人数而定)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2名 2.2.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职务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使他们都大致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2.2.3彩排 三校在每周抽时间进行训练,每周末聚集被选拔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和分角色重点排练交流。大致在11月底至12月初进行实地彩排为了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重点模拟彩排: 第一次排练,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场次序,熟悉台词。同时各位演员要把握其角色所需的性格特征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演前,证人、被告、受害人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深入把握角色的情感变化;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2.2.4正式演出安排 在zz大学首次演出 在xx教育学院举行

模拟法庭 流程

模拟法庭流程 一. 书记员入场,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宣读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因审判需要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 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5)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6)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二. 传被告和被告代理人原告原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原告和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原告以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三、开庭并为正式审理做准备 审判长:开庭。开庭前法庭已经将起诉书副本和答辩状副本送达个当事人,双方是否收到? 当事人:收到 审判长:本庭于庭前已经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双方是否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知道 审判长:本庭由审判长王远勇,审判员张雪利、唐卡组成本庭合议庭,由唐卡担

任书记员,原告对本庭的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我是原告的代理人彭思,我的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这里是我的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我是被告代理人刘晓芬。我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这是我的委托授权书 审判长:现在本庭适用民事诉法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案件。 四、法庭调查 (一)审判长宣布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疑,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依据并说明理由。 (二)当事人陈述 长: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 长:代理人是否有补充。 (原)代理人: 长:请被告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 被告: 长: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被告代理人:

模拟法庭剧本完整

开庭陈述: 一个寡妇,一个单身母亲,她处于正当防卫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她杀死的不是她的儿子,而是一个经年吸毒的野兽,一个长期毒打她的人。 每一次来自山姆的暴力,都使她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无助,她别无他法,无处可逃,只能杀死山姆。 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扪心自问,你们会不会这么做。我们的法律是要使公民更幸福,而不是面对暴力只能忍受。 一、控方律师:谢晨辩方律师:张文(韩梦雪)证人(山姆女朋友伊丽莎白):控方第一位证人 控方: 控方律师:我要请出控方第一个证人,受害人SAM的女朋友伊丽莎白,用以证明被害人没有对被告人实施暴力的可能,而被告人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请问你和受害人SAM的关系是? 伊丽莎白:我是SAM的女朋友,我们感情一直很好的,他虽然性格比较安静与人交流不多,但是很多想法和事情都会跟我讲的。 控方律师:那请问你知道SAM平时是怎样对他母亲吗? 伊丽莎白:知道一些的。。。SAM很爱他的母亲,绝不会伤害她。。。 控方律师:请问案发前SAM有跟你说一些有关于他自己或者是家人的、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伊丽莎白:SAM贩毒都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但他不想再贩毒了,也不想他母亲再这样下去。。所以偷偷录下了KELLEN 讨论贩毒事业的对话。。。山姆那天打电话给我。。。他说他要告诉凯伦那卷录音带的事,他觉得那会让她停止贩毒,他自己也会停止吸毒,他知道他犯有毒瘾,但那是因为他整天与毒品为伍。 控方律师:你说SAM帮他母亲贩毒,那你知道他们从中赚了多少钱? 伊丽莎白:他每天帮他妈妈,在派对或夜店里贩毒,他帮她赚了很多钱 控方律师:伊丽莎白,你曾经听过山姆和他母亲讨论有关毒品交易的事吗? 伊丽莎白:是的,他告诉她他们应该退出贩毒行业他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的,但她就是不听,所以他才录了那卷录音带。。。逼迫她听话。。。但。。。他却惨遭杀害 控方律师:由此可以看出,被害人并没有对被告人实施暴力的倾向,相反,他很爱他的母亲,甚至还帮她贩毒。但是当被害人欲阻止被告人贩毒时,被告人HELLEN却残忍地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杀害,这是确信无疑的、有动机、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辩方: 辩方律师:你没提到你自己的吸毒行为以及你非法持有毒品的前科 伊丽莎白:我不否认它们 辩方律师:山姆以前会给你一些他贩毒赚的钱对吗?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这件事 伊丽莎白:并不是我跟他要的 辩方律师:你只是没有拒绝因为你爱钱 这是辩方物证41号这是书本的合约你正在计划出一本有关本案的书你也把这本书的内容卖给电影公司了是不是? 伊丽莎白:我说的是实话 辩方律师:但你没告诉陪审团这些合约的事你也没告诉他们你写的故事你把我的委托人写成了杀人犯如果她被无罪释放你的书就会一文不值这个理由足够让你说谎那卷录音带也是个谎言吧? 伊丽莎白:录音带是真的山姆告诉我的 辩方律师:他告诉你?你亲眼见过或听过那卷录音带吗?你能形容它的内容吗? 伊丽莎白:不行 辩方律师:你在山姆死前利用他来赚钱现在他死了你还在利用他 控方律师:抗议 法官:抗议无效 伊丽莎白:我没有说谎! 辩方律师:你在卖出了书本版权后才出面是因为你想要宣传如果你卖了更多书你就能有更多的钱买更多的毒品因为你还在吸毒 伊丽莎白:你说谎! 辩方律师:那就现在做毒品测试 控方律师:我反对,被审的不是这位证人 辩方律师:对,目前还不是。但,做假证也是犯罪吧。我没问题了。 伊丽莎白:我没有说谎,是海伦杀了山姆。。本来他要告她的密,所以她才杀了他。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法学院“学术文化月”系列活动之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三、活动宗旨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 四、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1年6月15日14:30-17:00(具体时间视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度而定,拟于6月中旬完成) 2.活动地点:逸夫楼104室 五、参加对象 组织我院08级、09级、10级学生参加,届时将邀请法学院领导、老师及其他社团到场观摩,共同探讨模拟法庭在专业学习中所发挥的作用。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在6月上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主要由我院07、08级学生扮演),确定人物性格。 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1名

审判员:2名 书记员:1名 公诉人:2名 辩护人:2-3名(视案件中被告的具体人数而定)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2名 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三)彩排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场次序,熟悉台词。同时各位演员要把握其角色所需的性格特征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演前,证人、被告、受害人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七、庭审现场过程 1、主持人介绍相关人员及嘉宾,介绍此次庭审案件的相关情况,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并选出“最佳演员”两名,全体工作人员、演员及嘉宾合影留念。 4、本次活动正式结束。 注:现场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将在庭审前确定,并将工作落实到人。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同学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活

模拟法庭活动流程

模拟法庭活动流程 一、剧前主持:主持人发言 主持人: 1,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2,今天由我们xxx学院法艺系xxx届法学专业同学组织策划,在这里为我们xxx级的法学同学们举行题为“购房纠纷”的模拟法庭活动。 3,很荣幸,这次活动我们请到了xxx、xxx、等老师莅临指导这次活动。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 4,作为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我们举行这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在于让同学们在欢快的活动中体验一下法律角色和法庭气氛,了解我国司法系统的运作及它是如保证公民权利的。同时,作为法学系的学生们,这次活动锻炼了我们的活动组织能力,提高了我们记忆,掌握,运用法条或者法律知识的水平,这次活动还让同学们学会了团结互助,激辩讨论,学以致用的技巧,进而能把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于生活中来。 5,最后,让我们简单了解今天开庭的案件:一对夫妇攒了5万多元,打算去房地产公司买个房子,以后能幸福的过日子。他们预计付了首付5万多元后,其余20多万元的余下房款向银行贷款,不料这对夫妻在首款交付的途中家庭出现变故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但又阴差阳错的得到了银行的房屋抵押贷款。房地产公司在催缴首付款未果后将这对夫妻告上了法庭,但这对夫妻却以他们事出有因为由表示反对。对此房地产公司和这对夫妻各说各的理。那么到底他们谁对谁错,到底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法官对此又应该如断案呢?那么。事不宜迟,让我们一起走进模拟法庭,一同体验当时法庭的审理场景,现在有请我们表演的同学—— 二、剧本程序简介: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则,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宣布开庭。 (2)审判长检查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告合议庭组成情况,告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休庭,合议庭合议, (6)继续开庭,宣读法庭判决 (7)当事人在庭审笔录及判决笔录上签字。 (8)闭庭。 三、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布如下: 法庭纪律:一、法庭要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鼓掌和其他防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浅析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教学方法_以重庆高职人才培养为例_梅象华

浅析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教学方法 —— —以重庆高职人才培养为例 □梅象华 摘要:高职院校主要为企业培养和输送高端技能型人才,但基于某些主观和客观原因忽视了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等人文素质的培养。人才培养的规律应遵循专业技能与品德教育双管齐下,才符合社会对人才德才兼备的要求,逻辑上也应把这两种能力的培养平衡地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但现实中天平总是偏向前者。高职院校素质教育课教师在此背景下就有必要进行新颖的教学尝试,找寻符合培养高职人才人文素质要求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素质教育课;人才培养;人文素质 作者简介:梅象华(1969-),男,河南信阳人,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民族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基础理论与实践、民族习惯法。 基金项目:2013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一般项目“重庆高职人才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以两江新区人才需求为背景”(编号:133271),主持人:梅象华;2013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一般项目“思政课教师实践素质培养长效机制研究”(编号:GZJG131813),主持人:梅象华。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5)17-0067-04 重庆是传统的重工业基地,依托汽车、摩托车产业的发展以及新兴的电子工业产业的引入,结合中央把第三个国家级开放新区“两江新区”设置在重庆市,已然为重庆工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这个大的社会和历史发展背景下,重庆除了拥有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和重庆理工大学等本科院校外,仍需要更多的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目前,重庆配置了一批在全国有名气的高职院校,为重庆和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实践型人才,满足日益增长的传统和新兴工业发展要求的应用型人才需求。 高职院校基本上是培养工业和经济发展应用性人才或者说主要是工科应用性人才,客观上学生来源中理科背景较多,主观上重理轻文的观念作祟,对于教与学矛盾双方的主体而言,学校往往忽视了人才培养中的人文情怀和基本道德素养上的教育,理科背景的学生对人文素养和道德修养也没有引起重视是不争的事实。学校和学生本人都非常注重自身“硬”本领的锻炼即专业技能上的培训,这是学校就业导向和学生本人就业压力使然,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等人文素养的“软”本领上自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不可避免地会侧重于学生硬技能的开发而忽视学生软实力的培养。其原因:第一,高职一般以工科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为目的,生源多来自于理科和中职学生,学校发展方向和学生自己定位都是为一线工业企业服务。在实用主义导向下,学生在“硬”技术和“软”实力两方面发展不平衡。而且,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短暂,在三年有效时间内仍需有许多时间在企业内实习,专业技能培养占据了学生大部分时间,人文情怀、人文精神和法律素养方面的培养自然得不到全面系统发展。第二,高职院校以工科居多,教学实践上注定了素质教育课的教师在队伍配置和教学资源配备上不能与专业学科相提并论,素质教育课没有实训和实验基地及相应课程安排,也没有更多时间安排学生进行社会实践锻炼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书记员:原告王菲与被告张乐奕、海南天涯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书记员:传原告、被告到庭就坐。 书记员:请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书记员: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王菲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1:原告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2:原告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已到庭。 被告:被告张乐奕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1: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春谊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2:被告委托代理人李诗已到庭。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明已到庭 被告天涯代理人:被告天涯在线委托代理人蒋桂阳已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全体人员坐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首先核对原告及代理人身份: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6号。 原告代理人1:张雁峰,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原告代理人2:董宇琼,男,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一般代理。 审判长:下面核对被告及代理人身份; 被告:张乐奕,男,1975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北京家古文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UHN国际村9号楼8单元803室。 被告代理人1:李春谊,女,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特殊代理,包括代为出庭、

模拟法庭策划书-活动方案.doc

模拟法庭策划书-活动方案 第一篇:大学生模拟法庭策划书 在二零零九年的五月,我们将迎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三届泮池五月风科技文化节,为了配合好这项活动的开展,同时丰富广大同学业余生活,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法律服务团将发起并组建模拟法庭。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三、活动宗旨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即本年度的法制宣传的主题。 四、活动地点 3教408 五、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1、在四月中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 2、本次模拟法庭案例初步定位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根据案情确定人物性格。 2、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一般情况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一名 审判员:两名

书记员:一名 公诉人:两名 辩护人:两名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若干 其他诉讼参与人:若干 2、在彩排前完成对演员的培训工作,主要针对初次参与此次庭审的演职人员。 3、在适当时候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任务。 1)、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所有文件在彩排前完成,并提交。 2)、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三)排演 排演前安排所有人员开会,做最后安排。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件资料 案件1:公司解散案 原告陈某与被告章某系干姐妹,为共同致富寻求创业之路,二人于2003年12月1日共同出资设立某销售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陈某出资20万元,章某出资30万元,章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为公司监事,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起初公司经营得红红火火,盈利颇丰。但是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各自的权益逐渐发生纠纷,直接导致公司于2004年12月停止经营,最终闹上了公堂。2005年1月,销售公司起诉陈某丈夫返还截留的公司资金20余万元;2005年5月,销售公司再次起诉陈某及其丈夫,要求其赔偿侵占公司门面房的损失;2005年6月,陈某以章某及章父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2006年1月16日,在新修订公司法施行后不久,陈某将章某及销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散公司并对公司进行清算。 案件2: "假一罚十"承诺是否有效案 案情介绍 2006年10月12日,王女士在北京公主坟地区买手机时,见某手机超市入口处贴有一张告示"郑重承诺:手机'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因为有这个承诺,郭女士便花2310元现金在XX公司购买了一部摩托罗拉A388手机。不久,她将手机送给朋友。在给手机充电时,王女士的朋友发现手机电池鼓起了一块。经摩托罗拉公司鉴定,这个手机不是摩托罗拉公司原装手机。而XX公司只同意双倍赔偿,并称"十一"期间广告已过时。王女士便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诉至法院。 案件3:“兰贵人”商标侵权案 案情介绍 万昌苦丁茶场于1993年开始苦丁茶的规模种植和生产,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兰贵人”商标。2003年5月28日,“兰贵人”商标核准。但是市场上却存在大量将“兰贵人”作为商标和商品装潢的现象。2005年10月,万昌苦丁茶场向海口中院起诉海口松岛名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茶叶包装上突出使用其茶场的注册商标“兰贵人”的香圣牌兰贵人茶,侵犯了万昌苦丁茶场的商标专用权。万昌茶叶场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其“兰贵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调查、取证费80余元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案件4:支票纠纷 钟少强向石鸿江出具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支票,支票号码为07035879,出票日期为2004年7月20日,付款行为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均安支行,收款人为石鸿江,记载金额为45440元,付款期限为十天,用途为往来款,并加盖有付款人钟少强的印章。石鸿江于2004年7月27日持该支票向付款行请求兑付时,付款行以钟少强的帐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并出具了退票通知书。石鸿江因支票无兑现,于2004年8月4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钟少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书记员)在宣读法庭规则: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和摄影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被告人已在羁押

室候张、赵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 (审判长):传第一被告人张、第二被告人赵到庭。 (审判长):(待被告人到庭后)第一被告人,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 张:我叫张,1990 年4 月11 日出生,出生于黄石市黄石港区 (审判长):你的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张:我大学文化、是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住在… (审判长):有无犯罪前科? 张:没有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因什么事情被刑事拘 留? 张: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2011 年2 月28 日被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被逮捕的? 张:同年3 月1 日被逮捕 (审判长):被告人张,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张:已经于2011 年4 月1 日收到。 (审判长):第二被告人,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

模拟法庭案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下面核对双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双方将出庭人员的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 [审判长]:原告:杨信,男,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杨信民族艺术工作室,艺术总监,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张龙,北京市郦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盛建军,男,1956年11月21日出生,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地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址略。 [审判长]:被告:北京国际饭店,法定代表人陈旭华,总经理,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 委托代理人:王伟,北京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审判长]: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原告]:属实 [被告]:属实 [审判长]:双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杨信诉被告北京国际饭店公司其他著作权纠纷一案。本案由法官裴桂华担任审判长,与本院法官樊静馨、梁延昊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亓蕾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原告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播放。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公正费用和律师费用。 [原告]:事实与理由,杨信系京城著名民俗画家。自1995年开始独立创作大量展现老北京民俗风情的彩铅笔画,并先后出版《捧读胡同儿》、《京城老行当》等美术作品集。 [原告]:2007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同意,擅自在其星光旋转餐厅内使用原告美术作品集中七十余幅作品,制作喷绘壁画作为餐厅墙壁的装饰,用于餐厅的商业推销活动。 [原告]:此外,被告还使用原告的作品制作了电视宣传片,在餐厅内不定时播放。原告认为被告是为营造就餐环境使用原告作品,并且改变了部分作品的颜色、字体以及图案的完整。侵犯了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 [审判长]:原告方,就立即停止侵权这一项诉讼请求,你们对被告现在的侵权状态是否经过确认? [原代]:现在被告方应该是停止侵权了。 [审判长]:那你们是否还坚持第一项诉讼请求? [原代]:不坚持了。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就原告方提出的第二、第三项诉讼请求,以及指控的事实理由进行答辩。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如下,1、对于原告出版过诉状中提到的作品集,我们有异议; [被告]:被告的28层餐厅,在进行装修改造中以老北京为主题的设计时,委托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进行整体设计及装修,同时要求北京

模拟法庭 彭宇案

模拟法庭(民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不用读) (二)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 6.衣着庄重整洁,除特殊情况外,应摘下墨镜、脱帽。 7.审判人员入庭、退庭及宣判时应当起立。 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没收有关录制器材、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请坐。 书记员:(不坐)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现均以到庭,庭审工作以准备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审:(先敲击法槌,宣布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回答)徐寿兰 66岁汉族 1942年9月8号生南京市雨花台区邓府山村41幢的1 03 退休在家 审: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原告委托代理人:童铮恺,正日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权限 审: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彭宇,男,1980年7月2日生汉族,江苏豪威有限公司职工,现住南京市鼓楼区司马街南宁花园13号

审: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被告委托代理人:何尧,锦天城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权限 审: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 审: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无 审: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请求调解、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有权放弃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反诉也是如此,同时当事人对提出请求或者反驳应当提供证据,上述诉讼权利和义务在应诉通知和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对此,当事人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审: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今天依法使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寿兰与被告彭宇人身纠纷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审判长孙芮,审判员许洁、蒋艳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蒋艳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已经在庭前书面通知了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合议庭人员,书记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当事人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

模拟法庭案例 完整程序

[背景说明] 本案以现实中发生的实际案例改写而成。法庭审判模拟真实庭审过程,具体程序根据需要有所简化。 [法庭场景和演员] 审判庭(中间高悬国徽,肃穆) 审判席(3人) 书记员席(1人) 公诉人席(2人) 辩护人席(3人) 法定代理人席(3人,设臵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本案中虚设,不发表意见) 被告人席(上述相关席位上摆放好身份标志牌:审判长、人民陪审员2个、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 法警席(3人) [法庭审理程序开始] 书记员(起立)宣布:“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依次入庭就座)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座。

书记员:“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法庭审判准备就绪。” 审判长:“现在开庭!”(使用法棰) 审判长:“传被告人白宁、李刚、赵楠到庭!” 三名法警将被告人白宁、李刚、赵楠押解到被告席。法警分别回到自己的位臵立正站好,对面而立。 [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立,宣读起诉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京海检刑诉[2003]997、1013号 被告人白宁,男,15岁,198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高中二年级文化程度,北京市胜利中学学生,户籍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小区1号楼1门7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3年3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3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逮捕,现押于海淀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刚,男,16岁,1986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高中一年级文化程度,北京市胜利中学学生,户籍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新华路甲4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3年3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3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逮捕,押于海淀区看守所。 被告人赵楠,男,15岁,1987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

模拟法庭活动要点

模拟法庭活动要点 一、活动背景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发生经过,再以此为依据进行庭审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让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同时学生的亲身参与,可以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基本法律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 该模拟法庭活动由学院基础课部政治教研室主办,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对象是2013级的新生,是与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所开课程相结合的。课程讲解到第12周时基本能把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主要内容教授给学生,在第15周的时候举行模拟法庭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让学生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加强法律意识,对学生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综合素养。 三、资源需要 1.教师方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任课老师在11周前讲解庭审相关知识或布置法律作业让学生明白庭审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即要预留2-3个星期给学生准备,并在15周的上课时间、地点举行模拟法庭活动。 2.学生方面 每班每组推选成员。余下成员查找资料。 3.教室方面 需要教室,布置成法庭样式。 4.多媒体方面 需要照相机与至少一个话筒。 四、活动展开 (一)前期安排 选择老师给出的一个案子,进行模拟演出。每个班演一场,由课代表、组长和班长负责,每个班演出时间不少于20分钟。(注:在当天课中必须完成,无拖延到下次上课演出的情形,否则以零分记录,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期中作业分数计入平时成绩,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是出勤率与新闻汇报。 (二)角色确定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确定人物性格。 (1)事实部分 事实演绎应尽量与真实相符,也可加入夸张或搞笑。 (2)庭审部分 案子根据自己队的演出事实来审案子。根据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一名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两名书记员。

模拟法庭案例选

模拟法庭案例选 案例1:赵某诉许某离婚案 原告赵某和被告许某从小相识, 1975 年建立恋爱关系, 1978 年 10 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 1980 年 12 月出生,次女 1983 年 5 月出生,幼子 1988 年 1 月出生。结婚后,赵某与许某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好转。 1986 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聚宝修配厂”,经营机械修理业务,许某一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家务及农活,有时也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 1988 年两人拆了老房修建了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5 万元。 1989 年赵某与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赵某与许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聚宝机械厂,并贷款添置了设备。 1991 年两人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10 万元,同时还陆续投资扩大再生产。 1993 年赵某在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个体女业主林某,不久两人即关系密切,许某对此不满,与赵某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缝。 1995 年下半年赵某结识了寡妇肖某,两人很快勾当成奸,赵某因此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曾公开责骂赵某与寡妇肖某,赵某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肖某成婚之念,拒绝与许某同居,公开称肖某为其“爱人”。 1998 年 5 月 25 日原告赵某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于 1999 年 6 月 10 日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好协议,但是,此后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仍然分居,原告赵某仍保持与寡妇肖某的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打骂不断,当地乡村领导也多次进行教育,但无济于事。 2011 年 5 月 30 日原告赵某第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查明,赵某与许某的财产有: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50 万元;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 100 万元;微型汽车一辆,折人民币 10.2 万元;现金 80 万元、彩电、冰箱和其他家具等折人民币 16500 元;债权 10 万元。债务有:银行贷款本息共 40.4 万元。被告许某宣称赵某曾为寡妇肖某置办了 2 万余元的金银首饰,此应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2 :共同出资购买彩票中大奖奖金分配案 林某、王某、李某、秦某四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2002 年国庆节四人相约,每人出资 2000 元外出旅游。旅游归来仅剩 8 元,恰好附近正在销售体育彩券,每张 2 元。秦某建议,这 8 元钱已不值得一分,干脆买 4 张体育彩券,每人一张,说不定还会中大奖,其他三人均表示同意。于是他们买了 4 张体育彩券,每人分了一张。后来,此期体彩揭晓, 4 人发现林某分得的彩券中了 15 万元的大奖,其余 3 人的彩券均未中奖。于是,王某等人要求与林某平分这 15 万元奖金。林某认为,体育彩券已分给个人,谁中奖就归谁所有。 4 人为此争执起来,王某等 3 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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