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控流工作一直是学校长抓不懈的工作,控流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但是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及社会、家庭原因,有部分学生丧失了学习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或因家境贫困没有经济能力继续就读,为了使濒临辍学的学生和已经辍学的学生重新回到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如下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一、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班主任对无故旷课三天的学生,要立即进行家访,主动宣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说服家长,教育学生返校就学,但超过七天仍未到校者,即要确认为流失生,应立即填写流失报告单上报学校;

二、控流工作不单是学校单方面的职责,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的责任。学校在接到教师上报的流失生名单后,立即上报县政府,由政府出面对辍学学生所在的片区的领导进行教育,通过以依法控流的手段,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

三、学生流失后,班主任和包班领导和教师要深入到学生家中,对家长及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和理想前途教育,帮助家长和学生提升法律观念,自觉送辍学学生入学;

四、学校对辍学返校学生要给予关爱,对于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学校要求科任教师降低教学起点,布置难度适宜的习题,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善于发现这部分学生的闪光点,让他们在班

级有事可做,有事可为,能够体现其自身的价值,用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留住他们;

五、学校对因家庭困难可导致辍学的学生,学校要采取减免政策。班主任也可开展献爱心活动,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初中学业;

六、对已经上报为流失生但经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努力动员返校重新就读的学生,学校要上报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小学劝返复学制度

第三小学劝返复学制度 为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 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教办,请示县教育局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

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小学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优选.)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二、劝返复学工作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统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县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掌握和了解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劝返复学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生劝返复学。对经乡(镇)政府组织劝返两次仍不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六、学校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生台账并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对辍学生进行家访动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学校应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完善相关复学手续。 七、因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便更改

初中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pdf

XX学校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为贯彻落实“控辍保学”三项制度以及县教育局关于“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切实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学生,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教体局教育股,请示县教育局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XX学校 2017年9月1日

辍学学生劝返复学方案PDF.pdf

求真求新 至善至美 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实施方案 六十铺镇战沟小学 2018年2月

六十铺镇战沟小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控辍保学”三项制度以及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开展,要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

(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中心校,请示乡政府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6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导处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年部承包中层领导于当日同班主任及班级承包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导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导处登记。教导处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导处报告。 2、教导处:及时向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年部承包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与村委会沟通、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教导处主任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X 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学校(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收表人签字:

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请示有关部门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的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

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各小学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各中心小学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为招生第一责任人。各初中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名单,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同时,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填写义务教育登记卡。 4.各中心小学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各初级中学必须把所有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招收到校就学方能算完成招生任务。 博白县“控辍保学”情况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学校要严格执行《博白县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和《博白县动员学生返校复学制度》,并对辍学学生和流动学生情况进行“周查月报”: 1.学校每周统计辍学学生和流动学生情况,填好周查表,周查表学校自存。 2.学校以每月20日的数字为准统计学生变动情况,并填报相关报表:小学填写《博白县小学控辍保学动态管理月报表》上

辍学报告制度

X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一0二团学校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二、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三、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学生所在单位汇报,协调单位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四、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团镇和师市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师市教育局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为第一报告人,学生晨检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在晨检结束后按程序上报。 2、教务处、德育处:负责此项工作,对发生的情况登记清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拖延。 3、年级挂包领导:负责组织该班家访调查工作。 4、副校长:负责与单位沟通及学生家境调查。

劝返复学制度

三站镇中心校劝返复学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教办,请示县教育局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

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三站镇中心校 2018.3

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二、劝返复学工作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统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县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掌握和了解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劝返复学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生劝返复学。对经乡(镇)政府组织劝返两次仍不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六、学校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生台账并上报当地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对辍学生进行家访动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学校应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完善相关复学手续。 七、因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祠堂小学

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制度

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控辍保学小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为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教办,请示县教育局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阚疃学区茆庙小学 2019.2.21

实验小学辍学生劝返复学

实验小学辍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措施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

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各小学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各中心小学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为招生第一责任人。各初中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名单,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同时,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填写义务教育登记卡。 4.各中心小学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各初级中学必须把所有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招收到校就学方能算完成招生任务。

2020年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实施方案.pdf

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控辍保学”三项制度以及“控辍保学”工作的开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岭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为深入推进我乡教育精准扶贫,不忘教育初心,牢记学校使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据州市教育体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使接受义务教育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真正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切实保障适岭学生接受教育权利,有效遏制学生中途辍学,绝不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因贫辍学,结合我校实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成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措施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和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通过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动员劝返学生复学,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

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減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市教育体育局,请示乡政府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2、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开展细致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不能及时返校的同学多次电话联系,直至学生返校为止。 3、对班主任电话联系动员后仍不能复学的学生,班主任上报学校,学校根据学生来源,学校领导及班主任组织劝学帮扶工作小组,安排专门时间下乡,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说服学生家长督促学生返校学习。对不能及时返校的同学要多次做工作,直至学生返校为止。

学校控辍保学报告制度42653

学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用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学生科,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晰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学生科报告。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学生科报告。学生科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学生科。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学生科登记。学生科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学生科报告。 2.学生科: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详尽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从头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学校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实施方案

镇雄县第三小学 辍学学生劝返安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精准扶贫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以及镇雄县教育体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不忘教育初心,牢记学校使命。为使接受义务教育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真正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切实保障适龄学生接受教育权利,有效遏制学生中途辍学,绝不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因贫辍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实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辍学学生劝返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毓政(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人) 副组长:龚成伟刘政曾德胜成联长文良润汪义挺潘杰孙远青龚勇胡秀梅 成员:35个班主任 二、坚定不移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1.认清严峻形势,把控辍保学当作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几年来,我校干部和群众都牢固地树立起“有生则校在,无生则失业”的观念,明白了“皮之不存,毛将焉

附?”的道理。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的命运与个人的生存的必然联系,都发自内心的决心把这项“重中之重”、“难中之难”的工作做好,倍感肩上责任之重大,充分认识到了控辍的重要性、紧迫感、使命感。 2.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树立教师眼中无差生的观念。针对本校师资队伍现状,结合控辍保学工作,学校班子狠抓师风师德建设,旨在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重塑教师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加强对领导、教师的培训教育,不断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确立以学生为本,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尊重、关爱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使领导、教师都深刻认识到,学生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的道理。大力倡导教师眼中无差生,“献给学生都是爱”的观念。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增强师生间的亲合力。 3.改革和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按照国家部颁标准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努力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次;不歧视学困生、学差生;不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擅自补课;学校倡导为学困生、学差生知识补差,开展梯次教学,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展示自我,发挥特长,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中心小学劝返复学制度

中心小学劝返复学制度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控辍保学”三项制度以及县教育局关于“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教办,请示县教育局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随着辍学劝返机制的建立,在对在校生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学校。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班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上报校长。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学校(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收表人签字:

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控流工作一直是学校长抓不懈的工作,控流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但是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及社会、家庭原因,有部分学生丧失了学习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或因家境贫困没有经济能力继续就读,为了使濒临辍学的学生和已经辍学的学生重新回到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如下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 一、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班主任对无故旷课三天的学生,要立即进行家访,主动宣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说服家长,教育学生返校就学,但超过七天仍未到校者,即要确认为流失生,应立即填写流失报告单上报学校; 二、控流工作不单是学校单方面的职责,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的责任。学校在接到教师上报的流失生名单后,立即上报县政府,由政府出面对辍学学生所在的片区的领导进行教育,通过以依法控流的手段,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 三、学生流失后,班主任和包班领导和教师要深入到学生家中,对家长及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和理想前途教育,帮助家长和学生提升法律观念,自觉送辍学学生入学; 四、学校对辍学返校学生要给予关爱,对于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学校要求科任教师降低教学起点,布置难度适宜的习题,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善于发现这部分学生的闪光点,让他们在班

级有事可做,有事可为,能够体现其自身的价值,用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留住他们; 五、学校对因家庭困难可导致辍学的学生,学校要采取减免政策。班主任也可开展献爱心活动,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初中学业; 六、对已经上报为流失生但经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努力动员返校重新就读的学生,学校要上报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新华小学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田坪镇新华小学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劝返复学工作由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公安派出所、民政都门、村(居)委会和学校等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困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学校上报的辍学生名册,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和责任,组织实施劝返工作。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赴)组织劝返仍不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各学校负责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生台账,进行家访动员,按规定时限逐级将辍学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协助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失踪学生进行追踪。 四、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应在本校辍学生台帐中消帐,

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有关都门依法进行处理。 六、任何用人单位不得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以收留流浪儿童为名变相招用。 七、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 八、困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根据崇明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生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望班主任及相关责任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告内容与程序 1、实施点名制度,班主任每天清点班级学生数,如有缺席学生,必须填写 《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交医务室。班主任如发现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不到校原因,并在《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要及时向教务主任报告。教务主 任接报告后应作好登记,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副校长于当日安排班主任与有关人员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并商定控辍 方案。同时,学校与失学学生所在村(居)委沟通,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居)委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并家访结果报校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务主任必须填写《崇明县中小学(职校) 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保委。 5、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崇明县中小学(职校)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15日和9月25日之前上报县教育局。二、责任与要求 1、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2、一经出现学生辍学,学校立即启动上报程序,同时迅速做好劝导复学工作。 3、必须如实上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违者按教育局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保委的报表以书面与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附件:1、《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 2、《崇明县中小学(职校)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 3、《崇明县中小学生(职校)辍学情况统计表》 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 班级学生姓名性别是否请假请假人请假原因请假日期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崇明县中小学(职校)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 崇明县中小学(职校)学生辍学情况报告表 (本表由学校教导处填写) 学校名称: 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学籍号班级现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邮码户籍地址邮码学生类别(打"?") 1.普通学生; 2.特殊教育学生。 学生户口性质(打"?") 1.农业居民户; 2.非农业居民户学生户籍(打"?") 1.本县;2.本市其他地区;3.外省市区 姓名与学生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 辍学起始复学起时间始时间 辍学学生家庭状况(打"?") 父母失孤儿或准父母单亲离异再婚双留单留低保其他踪或一孤儿残疾方失踪 辍学原因在校学习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