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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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清单编制部门(单位):年月日

公务接待制度流程、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

精心整理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简洁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所、费用等。 第六条简化公务接待礼仪,不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 第七条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调研交流、学习实践的人员,包括政府

相关单位、同业人员、社会团体等组织,原则安排一名领导参加,同时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保障和服务。 第八条公务活动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接 过10 在 第十三条财务科要加强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在批准的接待费预算内,对有明确接待范围、对象和目的,经主要领导批准且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予以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 第十四条加强对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审计。严禁报销无公函的接待费用,严禁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公务接待费;严禁虚报公务接待人数、天数进行报销;严禁扩大公务接待费用开支范围,

擅自提高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严禁报销与公务接待无关费用;严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范围内实行公开。办公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加盖单位公章,重大事项经主任办公会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5日前公开上月公务接待情况,公开期限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加强对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办发【2013】22号)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

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摘要)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 第七条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制度。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

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简洁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对口接待原则,相关科室负责具体接待方案制定和业务活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实行接待公函制度。所有接待公务活动,由主要领导根据公函或公务通知审批,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办公室凭审批单安排公务接待工作。没有审批单的,办公室一律不准安排;自行安排的,一律不予结算,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负。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五条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

第六条简化公务接待礼仪,不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 第七条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调研交流、学习实践的人员,包括政府相关单位、同业人员、社会团体等组织,原则安排一名领导参加,同时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保障和服务。 第八条公务活动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接待对象伙食补助标准的自助餐、简餐或份饭,由接待对象选择使用并据实交纳伙食费。 第十条确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餐。 第十一条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以家常菜品为主,不提供香烟,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做好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由办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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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与前一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根据国家局、股东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接待工作的职责、计划与审批、安排与实施、费用管理、标准及检查与监督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公务接待仅指行业外的接待,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以来函单位作为判断行业内外的标准。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本公司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并不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具体承担本公司领导出面的公务接待,协同整合本公司系统接待资源。每年底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接待标准执行、费用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报备。 3.2各部门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公务接待,每年底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报备接待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3.3公司总经理负责重要来客接待方案、接待就餐及接待用品的审批。 3.4公司纪检审计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实施过程的归口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公务接待要求

4.1.1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极简主义,大礼必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严格遵守规章,按热情、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进行安排。 4.1.2 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 4.1.3 行业外公务、商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开支费用采取实名登记方式。 4.1.4 各单位如有设备调试、安装、维修、保养基数服务类或项目合作类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须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明确就餐相关事宜。 4.1.5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4.1.6 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严禁借走访、参会等名义变相进行公款旅游。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1.7 建立健全审批控制制度,严禁将公司系统内和行业内走访纳入接待范围。重要接待一般必须按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及来宾制定接待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4.1.8 工作餐和公务接待均不得饮酒。 4.2计划与审批

关于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及

关于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及 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及公务卡结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严格审批控制,严格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前要按规定填写接待审批单(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严把握。事后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见附件2),与公函、接待审批单及费用票据一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公务接待支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二、加强公务差旅费管理。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设立公务差旅审批单(见附件3),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三、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在实行公务卡结算办公费、差旅费、维护(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七项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图书资料费等五项内容。

对不具备刷卡条件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的,须严格审批手续,填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见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实,由学校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 四、上述管理要求适用于学校各类经费。 附件: 1.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 2.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3.山东农业大学公务差旅审批单 4.山东农业大学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 财务处 2014年6月20日

附件1 山东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单位(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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