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

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

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

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

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

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

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

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

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

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

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京大学图书馆2014年版)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 北大核心目录(第七版) 作者:北京大学图书馆 来源:北京大学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5-08-25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是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北京十几所高校图书馆众多期刊工作者及相关单位专家参加的研究项目,项目研究成果以印刷型图书形式出版,此前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了六版:第一版(1992年)、第二版(1996年)、第三版(2000年版)、第四版(2004年版)、第五版(2008年版)、第六版(2011年版)。第七版(2014年版)于2015年9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序号中文刊名 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 1中国社会科学 2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3学术月刊

4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6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8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1社会科学 12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3江海学刊 1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5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6文史哲 17学术研究 18江苏社会科学 19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1社会科学研究 22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3社会科学战线 24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5浙江社会科学

26江西社会科学 27南京社会科学 28天津社会科学 29学习与探索 30河北学刊 31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2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3学海 34江汉论坛 3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36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37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8甘肃社会科学 39浙江学刊 40人文杂志 4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2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3求索 44求是学刊 45贵州社会科学 46思想战线 47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 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 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医学部分)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 年版) 北大核心目录(第七版医学部分)以下仅为R类(医药卫生)杂志 R.综合性医药卫生 1 中华医学杂志 2 第三军医大学学报 3 南方医科大学学报 4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 5 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 6 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 7 第二军医大学学报 8 解放军医学杂志 9 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 10 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 11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12 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 13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14 医学争鸣 15 复旦学报(医学版) 16 重庆医科大学学报

17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18 中国全科医学 19 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 20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 21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 22 中国医科大学学报 23 重庆医学 24 医学研究生学报 25 实用医学杂志 26 广东医学 27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8 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 29 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30 安徽医科大学学报 31 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 32 上海医学 33 军事医学 34 东南大学学报(医学版) 35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 36 山东医药 R1预防医学、卫生学 1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 中国卫生经济 3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4 中国公共卫生 5 卫生研究 6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7 中国卫生统计 8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9 中国医院管理 10 营养学报 11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12 环境与健康杂志 13 中国感染控制杂志 14 环境与职业医学 15 现代预防医学 16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17 中国卫生资源 18 卫生经济研究 19 中国健康教育 20 中国消毒学杂志 21 中华疾病控制杂志 22 中国学校卫生 23 中国疫苗和免疫

2015最新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工程勘察设计所使用的标准和书籍汇总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6.《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E40-2007)+ 7.《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 B02-01-2008)+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11.《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 12.《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2007)+ 1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14.《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 15.《水运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2013)+ 1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17.《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J124-2007)20.《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

2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4.《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 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2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2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 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3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3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 50869 - 2013)3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6,2009年局部修订) 3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3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7.《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3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3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4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4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

2017年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标准(最新版)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2)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3)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6)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7)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1)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1)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9)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4)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5)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2)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4)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0)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4)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0)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4)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9)

最新法定传染病种类

最新法定传染病种类 (40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2019新型冠状病毒(新加)(甲类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类管理)、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甲类管理)、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INI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项包括: 1、尖锐湿疣 2、生殖器疱疹 3、水痘 4、肝吸虫病 5、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6、姜虫病 7、森林脑炎 8、结核性胸膜炎

9、人感染猪链球菌 10、人粒细胞无形体病 11、不明原因肺炎 12、不明原因 13、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 14、其他 以上种疾病请填入传染病报告卡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 传染病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注: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4月30日发布2009年第8号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北大2016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北大核心目录(第七版) 序号中文刊名 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 1 中国社会科学 2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3 学术月刊 4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6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8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1 社会科学 12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3 江海学刊 14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5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6 文史哲 17 学术研究 18 江苏社会科学 19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1 社会科学研究 22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3 社会科学战线 24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5 浙江社会科学 26 江西社会科学 27 南京社会科学 28 天津社会科学 29 学习与探索 30 河北学刊 31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2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3 学海

35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36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37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8 甘肃社会科学 39 浙江学刊 40 人文杂志 41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2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3 求索 44 求是学刊 45 贵州社会科学 46 思想战线 47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 探索与争鸣 49 广东社会科学 50 中州学刊 51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2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3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4 国外社会科学 55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6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7 东南学术 58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9 山东社会科学 60 东岳论丛 61 云南社会科学 62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3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4 河南社会科学 65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6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7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8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9 社会科学辑刊 70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1 学术交流

2015年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二、三级新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 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 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山西建筑资质代办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2013年11月3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文件中诸如“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按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乙类26和丙类11。 甲类传染病: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人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指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15岁以下儿童出现以下病例、列为报告的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 (1)脊髓灰质炎(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5)神经根炎(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7)单神经炎(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4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14)短暂性肢体麻痹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015年最新)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毕经理:一八九零三四六五五五三扣扣:一零一八九一六零三五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XXXX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XXXX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XXXX年政治学院学报83.云南社会科学84.北方论丛85.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6.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87.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8.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9.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0.东疆学刊91.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92.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3.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5.湖北社会科学96.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7.齐鲁学刊98.高校理论战线99.北京社会科学100.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01.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02.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03.贵州社会科学10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5.社会科学家106.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7.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08.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09.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0.湖南社会科学111.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12.学习与实践113.内蒙古社会科学114.广西社会科学1.哲学研究2.心理学报3.心理科学4.哲学动态5.心理科学进展6.世界哲学7.B(除B9) 哲学心理发展与教育8.中国哲学史9.伦理学研究10.道德与文明11.周易研究12.现代哲学13.孔子研究1.世界宗教研究2.宗教学研究3.世界宗教文化4.中国宗教5.中国穆斯林6.中国道教7.法音 1.统计研究2.数理统计与管理3.中国统计4.统计与决策B9 宗教C8 统计学C91 社会学 1.社会学研究2.社会3.青年研究4.妇女研究论丛C92 人口学1.人口研究2.中国人口科学3.人口学刊4.人口与经济5.人口与发展C93 管理学 1.管理科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 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 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 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 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另外,针对近年来各地普遍反映车辆折算系数偏小的问题,“新标准”将大型车折算系数由2.0增至2.5,新增的汽车列车折算系数为4.0。该项调整将提高公路的经济评价水平,提前最佳投资时机,延迟升级改造时机。 3.着眼基础:服务水平分级进一步细化优化 公路设计交通量是基于服务水平的基础确定的。“新标准”采用v/C 值来衡量拥挤程度,并作为评价服务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时采用限速值与自由流

2015年最新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 )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办理此项资质总共需要55人,其中1人为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工证,49人为中级技工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5人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俗称:"八大员"),并且此项资质中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中级技工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能为同一个人,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本证书只能用其中一个专业的证书。 二、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南京融之臻总结>>:标准中要求八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建筑类技工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我们都可以办理。 三、以下为最新资质标准与旧标准的区别: 以下为旧标准与新标准的对比栏,其中包括了名称、企业资产、运营状况、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业绩方面要求等等; 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 《旧标准》对劳务分包资质共划分了13个类别,分别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且部分类别还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但是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常常碰到如下问题: 一是,上述13个类别的劳务分包资质主要是基于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划分的,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难以适应其他工程如电力工程、港口与航道等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施工合同无效。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

2015最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9.1 一级资质标准 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9.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9.2 二级资质标准 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9.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2018-2014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第七版)

序号中文刊名 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 1 中国社会科学 2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3 学术月刊 4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6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8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1 社会科学 12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13 江海学刊 14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5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6 文史哲 17 学术研究 18 江苏社会科学 19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20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1 社会科学研究 22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3 社会科学战线 24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5 浙江社会科学 26 江西社会科学 27 南京社会科学 28 天津社会科学 29 学习与探索 30 河北学刊 31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32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3 学海 34 江汉论坛 35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36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37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38 甘肃社会科学 39 浙江学刊 40 人文杂志 41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42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43 求索 44 求是学刊 45 贵州社会科学 46 思想战线 47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 探索与争鸣 49 广东社会科学 50 中州学刊 51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52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53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54 国外社会科学 55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56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57 东南学术 58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9 山东社会科学 60 东岳论丛 61 云南社会科学 62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3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64 河南社会科学 65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66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67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8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69 社会科学辑刊 70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71 学术交流 72 学术论坛 73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4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75 学术界 76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77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78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7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80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1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82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83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版) 84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85 湖北社会科学 86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7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88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89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0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1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92 北方论丛 93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94 齐鲁学刊 95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版) 96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97 江淮论坛 98 北京社会科学 99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100 学习与实践 101 天府新论 102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03 湖南社会科学 104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 105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106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107 理论月刊 108 学术探索 109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版) 110 社会科学家 111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112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13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114 内蒙古社会科学 115 兰州学刊 116 高校理论战线(改名为:中国 高校社会科学) 117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 118 广西社会科学 119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20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121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改名 为: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122 宁夏社会科学 B(除B9、B84).哲学(除心理学) 1 哲学研究 2 哲学动态 3 道德与文明 4 世界哲学 5 中国哲学史

2014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核心)-2016.1.1起

name学科序号中文刊名 中国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学术月刊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学术月刊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5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6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 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7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8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9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0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1社会科学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2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江海学刊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3江海学刊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5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文史哲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6文史哲 学术研究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7学术研究 江苏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8江苏社会科学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9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0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社会科学研究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1社会科学研究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2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社会科学战线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3社会科学战线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4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浙江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5浙江社会科学 江西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6江西社会科学 南京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7南京社会科学 天津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8天津社会科学 学习与探索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29学习与探索 河北学刊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0河北学刊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1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2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学海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3学海 江汉论坛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4江汉论坛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6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7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甘肃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8甘肃社会科学 浙江学刊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39浙江学刊 人文杂志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0人文杂志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2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求索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3求索 求是学刊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4求是学刊 贵州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5贵州社会科学 思想战线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6思想战线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7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探索与争鸣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8探索与争鸣 广东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49广东社会科学 中州学刊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50中州学刊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51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52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53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国外社会科学A/K.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54国外社会科学

39种法定传染病分类

39种法定传染病分类 35种后增加到37种,至2009共39种。 2008年5月2日手足口病被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2009年4月30日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备注: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有: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甲型H1N1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备注: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 页脚内容1

H5N1流感),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制定此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遵循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 2、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或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3、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要求上报的传染病后,应立即询问患者,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要求上报的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楚,并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送交本单位网络直报人员。 4、网络直报人员在审核传染病卡片(有无逻辑错误、填卡是否正确和完整)后,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及防范措施 一、病区环境 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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