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营养成分表 强制标示

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摘要:一、营养成分表的定义和作用二、我国强制标示营养成分表的政策规定三、营养成分表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四、企业如何合规地标注营养成分表五、营养成分表对消费者选择食品的意义正文:营养成分表是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中强制标示的一项内容,旨在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信息,从而做出更加健康的饮食选择。
营养成分表主要包括食品中含有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根据这些营养成分计算出的营养素参考值。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示营养成分表。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能够清楚地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信息,从而做出更加科学、健康的饮食选择。
营养成分表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食品类别、营养成分名称、含量、营养素参考值以及NRV%等。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计算方法,准确、完整地标注营养成分表,确保营养成分表的信息真实可靠。
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合规地标注营养成分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营养成分检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检测,确保营养成分表的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营养成分表的标示要求。
营养成分表对消费者选择食品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查看营养成分表,消费者可以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从而做出更加健康的饮食选择。
例如,对于需要控制能量摄入的消费者,可以选择能量较低的食品;对于需要补充蛋白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蛋白质含量较高的食品。
总之,营养成分表的强制标示为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食品营养信息,有助于消费者做出更加健康的饮食选择。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是针对食品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一项规定。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食品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营养成分标注要求:食品营养标签所标注的营养成分应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类、纤维素、钠和维生素等信息。
其中,能量和部分营养成分的含量需按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含量标示,并注明每日参考摄入量。
2. 标签布局要求:食品营养标签的布局应清晰、合理,易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各类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表格形式标示,并标注每日参考摄入量的百分比,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其摄入量是否符合日常需求。
3. 标签字体要求:食品营养标签上的字体应为清晰、易于辨识的字体,并符合相关字体大小的规定,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看到标签上的信息。
4. 营养成分验证要求:食品企业在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之前,应进行相应的营养成分验证,以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营养成分验证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
5. 营养成分更新要求:食品企业应定期更新食品营养成分信息,以反映食品成分的变化。
当食品的配方或制作方法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更新食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并向监管机构报备。
6. 标签规范性要求: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规范,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性的信息,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7. 监管部门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管,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食品企业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的实施对消费者和食品企业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对消费者来说,能够通过食品营养标签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有助于选择更加符合自身需求的食品,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对食品企业来说,规范标注食品营养成分,有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范文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 (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附件 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成分kJ / g(*kcal/g)成分kJ / g(kcal/g)蛋白质17(4) 乙醇(酒精)29 (7)脂肪37(9) 有机酸13(3)碳水化合物17(4) 膳食纤维8 (2)*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小麦鸡蛋全小麦粉5.83 鸡蛋(整)6.25麦糠麸皮6.31 蛋黄 6.12麦胚芽 5.80 蛋白 6.32 麦胚粉 5.70 肉类和鱼类6.25 燕麦 5.83 动物明胶 5.55大麦、黑麦粉5.83 乳及乳制品6.38小米 6.31 酪蛋白 6.40 玉米 6.25 人乳 6.37 大米及米粉 5.95 豆类坚果、种子类大豆(黄)5.71巴西果 5.46 其它豆类6.25花生 5.46杏仁 5.18其他如核桃、榛子等5.30 其它食品6.25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食品营养标签标示标准

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本附件描述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能量和营养素的定义、分析方法、折算系数、营养素标示方法、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
一术语和定义(一)食品和食品成分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食品成分(food composition)组成食品的各种物质组分。
3. 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指食品中含有的具有健康益处的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及其它有效功能成分等。
4. 营养素(nutrient)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
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5.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单位以千焦(kJ)或焦耳(J)表示。
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如下:能量(kJ)=17×蛋白质(g)+17×碳水化合物(g)+37×脂肪(g)当食品含有乙醇(酒精)、有机酸、膳食纤维等的时候,也产生相应能量如表1所示。
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如下:能量(kJ)=17×蛋白质(g)+17×碳水化合物(g)+37×脂肪(g)+13×有机酸(g)+29×乙醇(酒精)(g)+8.5×膳食纤维(g)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成分kJ / g 成分kJ / g蛋白质17 乙醇(酒精)29脂肪37 有机酸13碳水化合17 膳食纤维8.5物6 蛋白质(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和折算系数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物,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食品标签上营养成分的标注规则

食品标签上营养成分的标注规则如下:
1.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食品安全的要求。
2. 食品标签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理解。
3.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都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完整。
4. 食品标签可以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提示、原料和辅料等内容。
5. 食品标签不得标注虚假、夸大或者容易诱导消费者购买的内容。
6. 食品标签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企业和地址,如果企业有两个以上的名称,必须标明主要名称。
7. 食品标签上的内容必须以原件为准,如果原件丢失,必须在补办手续后标明。
8. 食品标签可以加印或者附贴,但是必须在所标内容上加以说明。
9. 食品标签必须用中文标明,如果有外文标注的,必须与中文相一致。
10. 如果食品有不同的包装类型,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1. 如果食品是分装的,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分装单位。
12. 如果食品是新的或者被替换的,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3. 如果食品中含有其他食品,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4. 如果食品中含有添加剂或者调味品,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5. 如果食品是转基因的,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6. 如果食品中含有有机污染物,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7. 如果食品中含有无机污染物,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8. 如果食品中含有重金属,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19. 如果食品中含有放射性物质,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注明。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卫监督发[2007]300号附件1)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nutrients)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protein)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

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引言营养成分表是一种标示食品中所含营养成分的重要工具,它提供了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健康信息的途径。
强制标示营养成分表能够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食品选择,促进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
本文将详细介绍营养成分表的强制标示内容。
1. 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根据相关法规,以下是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示的营养成分: - 能量:以千卡或千焦单位表示。
- 蛋白质:以克为单位表示。
- 脂肪:包括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和不饱和脂肪,以克为单位表示。
- 碳水化合物:包括总碳水化合物、糖类和纤维,以克为单位表示。
- 钠:以毫克为单位表示。
2. 可选择标示的其他营养成分除了上述必须标示的营养成分外,以下是可选择标示的其他营养成分: - 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等,以百分比或国际单位为单位表示。
- 矿物质:包括钙、铁、锌等,以百分比或毫克为单位表示。
- 膳食纤维:以克为单位表示。
- 胆固醇:以毫克为单位表示。
3. 标示方式和要求营养成分表的标示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 易于辨识:标示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适当的字号,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辨认。
- 易于理解:标示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词汇。
- 易于比较:标示应采用统一的计量单位和格式,方便消费者对不同食品进行比较。
- 完整准确:标示应准确反映食品中各营养成分的含量,并且不能有误导性陈述。
4. 其他相关信息除了营养成分表外,食品包装上还可以标示以下相关信息: - 成分表:列出食品中所含主要原料及其含量。
- 过敏原信息:标示食品中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如花生、鸡蛋、牛奶等。
-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示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新鲜度和使用期限。
结论营养成分表的强制标示内容对于消费者做出健康的食品选择至关重要。
通过了解食品中各种营养成分的含量,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搭配饮食,维持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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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卫监督发[2007]300号附件1)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成分kJ / g(*kcal/g)成分kJ / g(kcal/g)蛋白质17(4) 乙醇(酒精)29 (7)脂肪37(9) 有机酸13(3)碳水化合物17(4) 膳食纤维8 (2)*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 (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小麦鸡蛋全小麦粉 5.83 鸡蛋(整) 6.25麦糠麸皮 6.31 蛋黄 6.12麦胚芽 5.80 蛋白 6.32麦胚粉 5.70 肉类和鱼类 6.25 燕麦 5.83 动物明胶 5.55大麦、黑麦粉 5.83 乳及乳制品 6.38小米 6.31 酪蛋白 6.40玉米 6.25 人乳 6.37大米及米粉 5.95 豆类坚果、种子类大豆(黄) 5.71巴西果 5.46 其它豆类 6.25花生 5.46杏仁 5.18其他如核桃、榛子5.30 其它食品6.25等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粗脂肪(crude fat)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
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
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方法测定。
总脂肪(total fat)食物总脂肪(或总脂肪酸)为各种单个脂肪酸含量的总和。
可使用内标法或外标法测定获得。
当使用索氏提取法测定粗脂肪含量时,可使用以下公式和脂肪酸折算系数来计算食品中总脂肪(酸)的含量。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见表3。
总脂肪(酸)含量(total fatty acids)(g/100g)=该食品中粗脂肪的含量(g/100g)×脂肪酸折算系数脂肪酸(fatty acid):脂肪酸指有机酸中链状羧酸的总称,与甘油结合成脂肪。
可分为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
饱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指碳链上不含双键的脂肪酸。
如软脂酸、硬脂酸等。
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饱和脂肪(saturated fat)。
不饱和脂肪酸(unsaturated fatty acid)指碳链上含一个或一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仅包括顺式(cis)部分。
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不饱和脂肪(unsaturated fat)。
其中单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一个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
反式脂肪酸(trans fatty acid)指加工中产生的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
在标签上也可标示为反式脂肪(trans fat)。
不包括天然的反式脂肪酸。
表3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食物名称折算系数食物名称折算系数牛肉(瘦)0.916小麦、大麦和黑麦全麦0.720 牛肉(肥)0.953面粉0.670 羊肉(瘦)0.916麦麸0.820 羊肉(肥)0.953燕麦0.940 猪肉(瘦)0.910大米0.850 猪肉(肥)0.953豆类家禽0.945大豆及制品0.930 脑0.561其它豆类0.775 心0.789蔬菜和水果0.800 肾0.747鳄梨0.956 肝0.7410.945坚果0.956 乳及乳制品花生0.951 蛋类0.830莲子0.930 鱼0.900油脂类鱼肉(含油多)油脂类(椰子0.956 鱼肉0.700油除外)椰子油0.942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7. 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食品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糖、寡糖、多糖的总称,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
糖(sugar):指所有的单糖、双糖。
如葡萄糖、蔗糖等。
寡糖(oligosaccharide):也称低聚糖,指聚合度(degree of polymerization,DP)为3-9的碳水化合物。
多糖(polysaccharide):指聚合度≥10的碳水化合物,包括淀粉和非淀粉多糖。
碳水化合物的计算食品营养标签中的碳水化合物是指每克产生能量为17kJ/g (4kcal/g)的部分,数值可由减法或加法获得。
减法:食品总质量分别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纤维的质量,即是碳水化合物的量。
加法:淀粉和糖的总和即为碳水化合物。
总碳水化合物指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的总和。
8. 膳食纤维(dietary fiber)膳食纤维是指植物中天然存在的、提取的或合成的碳水化合物的聚合物,其聚合度DP ≥3、不能被人体小肠消化吸收、对人体有健康意义的物质。
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纤维单体成分等。
9. 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指“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的简称,是专用于食品标签的、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
营养素参考值主要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
二、营养成分的标示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的标示,是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做出的确切描述。
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使用每100克(g)、100毫升(ml)食品或每份食用量作为单位,营养成分的含量用具体数值表示,同时标示该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一)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核心营养素指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食品企业对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和/或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标示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及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
1.能量:能量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
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例如:能量… kJ,或者能量…kcal ( xx kJ )2.蛋白质:蛋白质以“克(g)”的形式标示。
3.脂肪:以“克(g)”的形式标示,若同时标示饱和脂肪酸和其它脂肪酸含量时,可标示为:脂肪…克(g)-- 饱和脂肪(酸)…克(g)-- 不饱和脂肪(酸)…克(g)(自愿)-- 反式脂肪(酸)…克(g)(自愿)4. 碳水化合物:以“克(g)”的形式标示。
若同时标示糖的含量时,可标示为:碳水化合物…克(g)--糖…克(g)5. 钠: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二)宜标示的营养成分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与人体健康关系重要,是推荐标示的重要营养成分。
饱和脂肪(酸)、糖的标示如前所述,胆固醇、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的标示方法如下:1.胆固醇:以毫克(mg)标示,例如:胆固醇…毫克(mg)。
2. 膳食纤维:膳食纤维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及其他一些膳食纤维单体成分。
膳食纤维可根据其成分选择检测方法和标示方式。
1)以国标GB5009.88或GB/T 9822测定数据,标示为:不溶性膳食纤维…克(g);2)以AOAC 985.29、AOAC 991.43方法测定数据,标示为:膳食纤维…克(g);也可标示为: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可溶性膳食纤维,例如:膳食纤维…克(g)或膳食纤维…克(g)--可溶性膳食纤维…克(g)(自愿)--不溶性膳食纤维…克(g)(自愿) 3)以AOAC其他方法测定的膳食纤维单体成分的数据,可标示出膳食纤维和单体成分如“膳食纤维(以xxx计)…克或g ”,例如:膳食纤维(以菊粉计)…克(g)3. 钙: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4.维生素A: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均以“微克视黄醇当量(μg RE)”标示。
食品中总的维生素A(μg RE)= 维生素A(μg RE)+ β-胡萝卜素(μg)/6胡萝卜素转换为维生素A的公式为:维生素A(μg RE)= β-胡萝卜素(μg)/6(三)其它营养成分1. 维生素E:维生素E是指α-生育酚、β-生育酚、γ-生育酚、三烯生育酚和δ-生育酚的分析测定数值的总和。
维生素E用“总α-生育酚当量”表示,即 mgα-TE,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维生素E (mg α-TE)=α-生育酚(mg)+0.5×β-生育酚(mg)+0.1×γ-生育酚(mg)+0.3×三烯生育酚(mg) + 0.01δ-生育酚(mg)2. 叶酸:食品中天然存在和人工合成的叶酸吸收利用程度不同,所以叶酸的表达有两种形式:“微克( μg)”或者“微克膳食叶酸当量(Dietary Folate Equivalent, μg DFE)。
1 μg 叶酸当量(μg DEF)=0.6μg强化剂叶酸。
计算强化食品中叶酸的含量如下公式:食品叶酸当量(μg DEF)=食品中天然的叶酸(μg)+ 1.7×强化的叶酸(μg)3. 烟酸(烟酰胺):以“毫克(mg)”的形式标示。
4.其他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毫克(mg)”或“微克(μg)”的形式标示。
(四)营养成分标示的顺序为统一标示格式和方便消费者,营养成分表的成分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当缺少项目时,依序上移。
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钠钙维生素A其他维生素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其他矿物质包括磷、钾、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