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1.目的

为了加强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粉尘作业生产、检维修活动全过程的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作业人员。

3.职责

3.1 总责

1)公司全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规定。

3)各类人员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粉尘作业安全生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公司主要负责人

对公司粉尘防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公司粉尘防爆装置、设备设施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粉尘防爆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粉尘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3安全主任

1)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负责组织建立粉尘防爆安全检? 查表和粉尘防爆安全管理档案。

3)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落实,组织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履行粉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5)组织实施管理人员、粉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的粉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记录建档。

6)指导和督促按规定为粉危害岗位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尘装备,以避免粉尘对人员的伤害。

7)组织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建立相关的职业健康管

理档案。

8)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4生产车间主管:

1)根据行政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对粉尘防爆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4)在生产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5)加强对粉尘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6)组织本车间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及时报告并消除粉尘爆炸隐患;督促每班按规范对粉尘作业区进行清洁。

7)教育和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8)对生产场所的日常监测活动,认真记录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上报明显超过相关规定标准的生产场所,并积极配合相关人员采取防止措施。

9)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5设备部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及维护保养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改各类粉尘

作业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在制定或审定有关粉尘作业设备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贯彻实施。

3)确保粉尘作业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4)负责公司设备的管理,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管理,保证各种机械、电气、以及通风防尘设备及安全装置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5)加强对属下的重点部位(配电房、打磨、抛光车间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发现异常进行应急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及使用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机构对除尘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3.6粉尘防爆专员(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

1)协助安全主任对粉尘作业岗位员工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对粉尘作业岗位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粉尘除尘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3)负责督促、检查粉尘作业岗位员工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

4)负责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进行维护保养。

5)负责岗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报告并消除事故隐患。

6)协助安全主任对新员工到粉尘作业岗位的安全培训。

7)及时报告安全事故,积极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7粉尘车间班组长

1)对本岗位员工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粉尘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对本岗位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粉尘除尘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3)组织本岗位员工每班按规定检测粉尘浓度和规范清理粉尘。

4)维护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5)负责岗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报告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应上报以求得妥善处理。

7)督促班组职工学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正确使用防护器材。

8)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8 粉尘作业岗位员工

1)积极参加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2)对本岗位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除尘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3)负责本岗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报告并消除事故隐患。

4)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5)规范作业现场货物的堆放,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做好上班前安全准备工作和负责下班后粉尘清理工作。

7)做好上班前安全准备工作和负责下班后粉尘清理工作。

8)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参与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考核

4.1 安全主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成《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所有职能部门和所有员工都必须向直接上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 《安全生产责任书》采取分级签订,即班组长同员工签,车间(部门)主管同班组长签、车间(部门)主管、安全主管同公司总经理签订。

4.3 《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保留一份自我检查,所在部门保留一份以备考核使用,经理以上的保留至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备考核使用。

4.4以责任书内的职责作为各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内容,每季度进行考核。安全主管对各部门(车间)及部门(车间)主管进行考核,部门(车间)主管对部门人员(车间班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对组员进行考核。4.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年度内若发现3项次以上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则评定为不合格,年度内若违反安全生产职责小于3项次则评定为合格,具体实施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实施。

表单/记录

《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199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的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国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

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发生的连续爆炸。 4一般规定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2企业法人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应对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 4.6生产粉尘防爆产品,必须经劳动部或其指定的单位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4.7安全、通风、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4.8建设工程的安全评估,应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等内容。 5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5.1防止散装粉料自燃 5.1.1能自燃的热粉料,贮存前必须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在室温下能自燃的粉料(自燃材料),应贮存在惰性气体或液体中,或用其他安全方式贮存。5.1.2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必须对粉料温度进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新版) 一、协助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定期起草和协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计划的实施。 三、协助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四、组织协助各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机械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

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编号:SY-GW-03798 ( 岗位职责)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Post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ersonnel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备注: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知识、产品 基本性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应当由国防科工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颁发《安全培训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做到执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领 导负责,实施本单位全面安全监督工作。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组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负责在本岗位危险因素较大的危险品仓库、消防设施、经营场所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监督特种设备、危险品的运输工具等,必须从专业生产单位购置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方可投入使用。 八、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十、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68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

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编号:SM-ZD-1058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 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精神,参与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制订,并实施生产作业现场(岗位)安全监管。 2、参与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制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计划。组织日常的安全学习,检查、分析培训计划完成进度。 3、熟悉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型、分布位置和受控状态,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档案。 4、坚持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问题,立即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对现场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跟踪整改落实。 5、检查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防护装置、警示标志、个体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现状,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与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原则及适用范围 1. 以限制火灾爆炸激发能源、杜绝易燃易爆物品意外释放、加强人员防火防爆组织管理为原则。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消防组织管理 1.1. 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总裁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各车间、部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1.2. 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1.3. 各部门要按职工总数的比例和危险性,建立义务消防队 并进行明确分工。每年都要进行两次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1.4. 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至少公司每周组织检查一次车间

每天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险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1.5. 按照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业务技术熟练,有灭火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 1.6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对重点工种的职工要专门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逐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对电工、焊工和从事操作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经常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定期考核。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逃生和组织逃生)的要求。 1.7. 健全防火档案,档案做到内容完整,随时更新。 1.8. 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 2. 火源控制管理 2.1. 全公司范围内为禁火区(食堂厨房除外),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宿舍除外),应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2. 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电动工具等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应按

企业粉尘防爆管理制度

企业粉尘防爆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各部门或车间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 公司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 4.3 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4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

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配备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严禁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包括非防爆型的机动车辆。 4.7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4.8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9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 4.10 作业人员不应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11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4.12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4.13 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公司安委会和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1.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则等,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任务及必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1.3研究、决定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1.4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5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1.6组织开展公司级的安全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竟赛、安全大检查等重大活动。 1.7表彰奖励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及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处理严重违章肇事责任者。 1.8讨论认定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行车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和经

济赔偿比例。讨论认定公司其它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和经济赔偿比例。 2.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3.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则等,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3主持公司安委会全面工作,按时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带领公司安委会成员切实履行安委会安全工作职责,发挥安委会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4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审定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5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任务;研究、决定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3.6建议建立和组织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7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 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参与或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7、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9、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10、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交底和行演练。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 故调查和处理。 责任人签字: 日期:2015年7月1日

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责任人签字: 日期:2015年7月1日

项目商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2.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 3.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 4.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责任人签字: 日期:2015年7月1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资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为了防止 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全公司火种的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公司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将酌情进行教育,甚至罚款处理,揭发有功的人员奖给予奖 励; 2.若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喷灯、熬炼、风镐、开凿等作业,必须按《三级动火安全规程》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易燃危险区域的照明、电线和电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的要求,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第四条易燃危险区域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要报安全部门批准后,按安全规定进行架设,并应限期拆除; 第五条区域内高大建筑物或设备装置,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的槽灌区等,都应装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和测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六条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和贮槽等较大金属物件,都应装设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第七条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验和将金属物品投入槽内;检测 获取杨影在装卸完毕后经过适当静止才能进行; 第八条禁止使用绝缘管件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第九条禁火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物品:如机械润滑油,应储藏在规定的地点,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丝应集中方在带盖的铁桶内,并经常进行清理; 第十条严禁在高温设备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灯泡、开关箱等下面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热酿成火灾; 第十一条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工棚,搭建的地点、面积、结构和使用时间报 告生产部,仅批准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各作业区、班组内放置的消防灭火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三班倒岗位,应将消防器材作为交接班内容,无故损坏和乱用消防器材,应视情节轻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形,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形。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要紧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咨询题。 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持续改善劳动条件。 四、按照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治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固。要支持安全治理部门、安全治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持续充实完善。 六、主动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排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峻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治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形,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形。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有用成效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持续提升宽敞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峻职业危害咨询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打算、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完全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专门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纳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形。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缘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形,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咨询题。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抑爆: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泄爆: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烧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降未发生爆炸的沉积粉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 清理: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37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①、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非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乱动该岗位任何设备和仪器。 ③、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绝热压缩等火源,并预防自动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发生,避免雷击和光热射线等等。 ④、在防火、防爆区必须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⑤、在防火防爆区域内闲人谢绝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⑥、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⑦、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4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

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

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63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安全委员会职责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秩 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 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 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 等(总经理审定后)颁发和实施。 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 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6、在上级领导指挥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定期召开下属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股份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及单位。 3.职责 3.1 安环节能部对公司的防火、防爆工作实施监督权限。 3.2公司的各职能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3.3安全处对生产系统的防火、防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权。 3.4保卫处负责公司内的爆炸品的保卫工作、消防监督工作。 4.总则 4.1公司所有区域实施禁烟管理 4.2公司内的所有化工生产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3公司内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安全技术规程以及事故紧急处理程序,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流(转)速,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严防负压吸入空气。 4.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区域的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发生事故。 4.5保卫处负责各类机动车辆进厂时佩带防火罩的检查,机动车无防火罩严禁进厂。 5.生产装置 5.1.1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

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联锁摘除必须制定好控制措施,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5.1.2在有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5.1.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1.4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5.1.5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并根据情况设置消防喷淋降温设施。 5.1.6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1.7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设定适当的流速,气速不得超过,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当设备或管道做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成一个导电整,并于大地相导通,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其他未尽事项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 5.1.8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置静电消除器,并确保静电消除器接地良好; 汽车槽车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静电导出仪或电缆做静电接地,防止静电聚集,火车装卸油类物料时也必须做专用静电接地。 5.1.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5.1.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必须按规定做水封井,并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切断阀每年最少检查1次开关动作是否灵敏,水封井每月检查1次是否存有物料,其他易燃易爆地沟、地井不得作为工艺处理排料(或高浓度废水)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危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知识、产品基本性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应当由国防科工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颁发《安全培训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做到执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实施本单位全面安全监督工作。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组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负责在本岗位危险因素较大的危险品仓库、消防设施、经营场所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监督特种设备、危险品的运输工具等,必须从专业生产单位购置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方可投入使用。 八、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十、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事故报告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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