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手续流程全解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全解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全解

前期部手续流程

一、房屋征收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回迁区土地证办理

一、征地手续流程(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

1,土地局耕保科提供组卷批次号

2.政府同意旧村改造的批复

3.规划局的选址意见书

4.发改委立项、核准证

5.界定图平面图

6.测绘报告

7.收回旧土地证

8.耕地需报政府申请用地指标

9、组完的征地卷报区土地局,由区土地局报市局市局报省厅批复

审批程序桥西国土局经办人→科长→局长→市局耕保科→主管局长→局长→报政府

二、划拨方案报市政府批复

1、申请

2、省厅征地批复

3、划拨方案

4、征地卷

市局耕保科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报政府

三、签订划拨合同

1、申请

2、宗地界址图

3、缴纳征地管理费凭证

4、划拨方案批复文件

6、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利用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局长

四、划拨土地证办理

1、填写地籍调查表包括:区地籍科实际现场测量,四邻及土地勘测单位到场,填写地籍调查法人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2、填写国有土地权证申请表

3、法人身份证明

4、委托书

5、宗地图

6、土地划拨合同

7、征地管理费缴纳凭证

8、政府关于划拨方案的批复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地籍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出让区土地证手续流程

一、网上办理土地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出让)

1、申请

2、成交确认书

3、招拍挂公告和须知

4、宗地界址图(3份)

5、土地出让价款缴款凭证

6、出让方案批复文件

8、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9、交地协议

10、土地评估报告

11、承诺的开发总额

12、两种用途以上的规划部门确定每中用途的土地面积

13、与房管部门签订的保证性用房协议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的利用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二、出让合同上报市政府批复10个工作日

三、政府批复后办理土地证10个工作日

1、填写地籍调查表包括:区地籍科实际现场测量,四邻及土地勘测单位到场,填写地籍调查法人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2、填写国有土地权证申请表

3、法人身份证明

4、委托书

5、宗地图

6、土地出让合同

7、剩余土地款项缴费证明

8、契税缴纳证明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地籍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建设用地预审资料

一、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材料

1. 用地预审申请的正式文件

包括1.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2.占地情况(占地位置、面积、地类、权属)

2. 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3. 总体规划图

4. 现状地形图

5. 项目简介或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研报告

6. 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备案批准文件,或发改部门出具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7. 单独选址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土地灾害易发区内,还提供地质灾害危险

评估报告

8.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

二、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6、7、8项目材料。

三、原建设用地的用地预审的项目还需提供市政府批准项目建设的文件、城市规划部门的选

址意见、由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平面分布图、土地证或权属证明,其它支持性材料。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土地预审科经办人→科长→规划科→土地利用科→耕保科地籍科

→监察科→主管局长→局长→上局长会

环评批复意见

1、环境影响登记表及附件;

2、项目简介;

3、县(市)、区环保部门意见;

4、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文件。

审批程序审环保局窗口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备案及审核、申报

项目核准证办理

1、申请文件;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3、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限上项目提交《节能专项报告》,限下项目提交节能登记表;

8、根据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程序发改委窗口科经办人→科长→副主任→主任

规划局手续

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正文应有规划局技术服务中心填写);

2、委托书(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应与申报项目相一致;注明联系人电话);

3、审批双向廉洁责任书;

4、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表);

5、城中村改造项目责任书(城中村改造项目)。

审批程序规划用地科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局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

1、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2、委托书(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应与申报项目相一致;注明联系人电话);

3、发改委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4、双向廉洁责任书;

5、出让土地项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需核对原件)及宗地图

6、出让土地项目提供《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7、现状地形图(由技术服务中心出具;1:500或1:1000比例尺;出让土地按宗地图标注用地界线界线)

8、划拨土地项目提供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审批程序规划用地科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局长

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

1.7张总平面方案图

2.3张日照分析图

3.3份设计说明

4.3份土地界定图

5.4邻盖章图

6.日照分析报告及附图

7.区里人口证明

8.地形图

9、专家评审会通过

10、局长办公会通过

审批程序规划城市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

综合管网图、竖向图、给排水图(规划市政科)

1、申请书

2、总平面

3、界定图

4、地形图

5、小区竖向工程规划图纸

6、小区给水工程规划图纸

7、小区污水工程规划图纸

8、小区雨水工程规划图纸

9、小区管线综合规划图纸

审批程序规划市政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

规划设计方案批复要求

专家评审会评审文件深度要求

设计单位提交的评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汇编,格式为A 3版面,数量为l 0份,l份正本,9份副本。设计单位须在设计文件正本的封一上签署设计资质章和设计师资格章。

一、设计说明

1、设计理念;

2、建筑的体形、体量;

3、建筑风格与构图;

4、建筑色彩与材质:

外墙材质及颜色说明表格示例(参照中国建筑色CBCC或常

5、第五立面(屋顶)做法;

6、夜景处理做法;

7、细‘部构造处理手法:包括空调位、太阳能、落水管、散水、广告牌匾的位置等。

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二、图纸汇编评审文件均为A 3版面,比例自定,图面中

所注文字及尺寸数字应清晰可辩,且字高不小于2.5mm。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卫星图片及现状照片;

2、总平面规划图;

3、交通组织分析图;

4、建筑方案创意分析图;

5、彩色效果图:包括整体鸟瞰效果图;不同楼形、层次、组合的建筑单体全向人视角效果图(一个视角看到主次朝向,从相对的两个视角绘制);第五立面效果图(楼顶效果图),临街人视角整体效果图;临主干道建筑、高层建筑需提供夜景效果图;(须准确地反映设计意图及环境状况,不制作虚假效果)

6、建筑平面图:各层应标注总尺寸、柱网尺寸、其他主要尺寸及各部位用途,设计图尺寸标注要满足建筑面积计算需要,分层分区域计算建筑面积并汇总;

7、建筑立面图:至少反映两个以上外观特征的立面图;

8、建筑剖面图:剖面图均应标注各层标高。

三、专家评审会局长办公会规委会

审批程序审批程序规划建设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

2、委托书(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事项应与申报项目相一致;注明联系人电话);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项目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核准证、批复或备案证;(划拨土地、自有土地);

5、土地出让合同(出让土地)

6、双向廉洁责任书。

7、方案确定后审核完毕平立剖图纸6套。

审批程序规划城市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

公示牌

施工图审查

1、施工图纸到有资质单位审图

2、节能备案表6份

3、计算书

4、规划许可证

5、地质勘察报告

6、深基坑、支护方案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所需资料

1、申请人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同时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填写规范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发改委立项核准证或批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全套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标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4、消防专篇。限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所需资料

1、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和缴纳易地建设费审批表阶段提交资料:

(1)、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2)、市发改委批文;

(3)、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数据盘;

(4)、工程首层平面图;

(5)、设计单位出具的面积详单。

2、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阶段提交资料:

(1)、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合格证;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审批程序人防审批科经办人→科长

联合审图

1、经审查合格的圈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审查后的节能备案表

6、环评报告

7、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

8、人防合格证,质监备案

9、规划部门签字

10、安全部门

11、城市垃圾处置费

12、文物局签字

工程报建

1、招标登记表

2、项目核准证

3、土地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资金到位证明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7、招标代理合同

8、上网公示 20天开标后公示5个工作日

清欠手续办理

1、打保证金(2%)

节能手续办理

1、建设节能专项基金

2、墙改节能专项基

施工资料备案

1、中标通知书、招标备案意见书;

2、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意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4、建设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邢台建设局网站下载);

5、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一份);

6、完整的施工图纸;

7、施工组织设计(复印件一份);

8、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复印件一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1、建设工程登记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5、中标通知书;

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8、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9、建设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

11、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12、农民工保障金缴存证明;

13、勘踏现场人员出具“现场勘踏报告”

开工后:

规划放线

正负零规划验线

主体验收、外立面验收

竣工验收,办理规划认可

环保竣工验收提交资料

1. 验收申请

2. 环保审批手续(复印件)

3. 发改委手续(复印件)

4.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 规划申请书(复印件)

6.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 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8.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复印件)

9. 供热协议或有锅炉环保验收手续(如需新上供热锅炉,须提供政府供热办意见并到

我局办理锅炉审批手续)(复印件)

10. 供气协议(复印件)

11. 县(市区)环保局施工期环境监理表(复印件)

人防竣工验收提交资料

1.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申请

2.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一份(不变更不提供)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节能竣工验收提交资料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报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归档。建筑节能归档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1.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建筑节能部分、《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及《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图答复

2.设计变更文件(不能降低原节能设计标准,且需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签字盖章并在市建设局科技科备案后,方可有效)(原件)

二、建筑节能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实

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A)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三、节能各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资料(特别部位附影像资料)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当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应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

个检验

五、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验收资料;施工方案、验收记录、太阳能热水器检测报告(包括水

箱、太阳能真空管、支架等)、产品合格证;

六、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报告(节能构造钻芯、保温层与基层、面层现场

拉拔实验、门窗气密性、中空玻璃露点)

七、热计量装置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测报告

九、现场组装的给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十、设备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

十一、系统联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十二、建筑节能公示资料

十三、其它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消防验收提交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全套竣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的文件

7.看现场,抽检一些产品作检测。

清欠办竣工手续办理提交资料

建设单位提交:

1.诚信记录卡

2.结算承诺书(一式三份)

3.工程款拨付证明(附银行凭证)

4.施工合同(复印件)

5.质监站初验报告(复印件)

6.施工单位出具甲方已按合同拨付工程款证明(法人签字)

7.监理公司出具甲方已按合同拨付工程款证明

8.竣工工程清欠审查表(一式三份)

施工单位提交:

1. 诚信记录卡

2. 各工种班组不拖欠工资证明

3. 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4. 工程竣工结算书

5. 竣工工程清欠审查表(一式三份)

规划认可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批后跟踪管理表(或放线、验线单)

2.规划变更资料(没有变更不需提供)

3.经审完的综合管线竣工实测图

4.竣工实测总平面图、实测面积及其它电子版

5.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缴纳费用单或相关减免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联合竣工验收报告表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6、建筑节能验收报告

7、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档案馆存档提交资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2、竣工验收文件

3、监理文件

4、施工资料

1) 施工管理文件

2) 建筑与结构专业文字

3) 给排水与采暖专业文字

4) 建筑电气专业文字

5) 通风与空调专业文字

6) 电梯专业文字

7) 建筑智能化专业文字

8) 桩与复合地基专业文字

9) 地基处理专业文字

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竣工图

7、声像、缩微、电子档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提供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认可文件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意见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资料

7、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督报告

8、建筑节能部门出具的节能验收报告

9、竣工工程清欠验收资料

10、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住宅提交》

13、建设行政相对人首法情况证明

1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证明的证明

土地整理工作流程

“生地”变“熟地”的工作流程 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一)关于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已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此前, 2006年6月,我市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本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将列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土地实施收购、收回、征收,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并予以储存的行为。 上述两个概念,一个是着重从土地储备的目的和意义方面说的;另一个是从工作实施的程序上说的。两者是统一的,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二)为便于开展工作,统一统计、报表口径,结合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的特点,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又将其细分为三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标准不是国家或者市政府制定的,而是市土地整理中心制定的一个内部的工作阶段的分类方法,这里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土地收购阶段。 土地收购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被收购土地原权属方签订土地收购合同或协议,并将按合同或协议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在本市,以下行为可认为是土地收购。 1、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土地收购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拆除地上物及腾空、移交土地。

2、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拆迁实施部门,签订居民房屋拆迁协议,收回住宅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明确补偿标准和居民安置方案,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的期限实施拆迁并移交土地。 3、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或直接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等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第二阶段,土地整理阶段。 土地整理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根据土地收购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土地被收购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地上(地下)物拆除的过程。被收购土地达到场清地平(“净地”)并经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验收合格后,即为土地整理工作完成。 在统计时,土地整理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统计时点被收购土地的工作部位进行描述,分为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三种状态。 1、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基本达到“净地”条件。“净地”的含义为已收购土地的地上物拆迁完毕,且土地权属已注销登记至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名下。 2、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进度已达到50%以上但未达到80%的。 3、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工作已经开始,但尚未达到整理50%的状态。 三是土地储备阶段。 土地储备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实施收购的土地已经拆迁整理完毕,并已配备规划指标,可随时上市进行交易的土地,如果要用一个有别于“净地”的词汇,我们认为“熟地”比较恰当。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图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
国土可委托街道或征收办(有征收职能的)实施,但注意征收实施主体的统 一性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 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 途。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 意见。国土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 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 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部门组织下,由有资质的勘测单位负责。
立项
发布拟征地公告 征询村民意见
地籍调查和地上 附着物登记
“公共利益”立项,确需征收房属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 划(参照国有土地)。
征收办、发改委、城区开发公司或其他国有公司制作项目方 案,做可行性预测,报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审 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 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 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 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 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 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土地勘测界定
国土可委托街道或征收办(有征收职能的)实施。
拟定一书四方案 并上报审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 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 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 权的机关申清报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建设用地审批,涉及基本农田等法律 规定特殊情形的,由国务院批准。
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 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 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 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 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 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 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 的,依法进行修改。
市县级人 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 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 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 偿(实施)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土地征收报批
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及公告(批前/批后)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国务院批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 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 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 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 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改主管部门办理征堆补情登 记。
土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实施
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井签订土地补偿协议。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控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 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及公告
房屋征收调查登记
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 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根据调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证 书、违章搭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征收部门将调结果在房屋征 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如有条件,并进行分户告知。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 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 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评估报告作出后,应送达被征收人并告知复核的权 利,如有漏项或错误,应予更正并再次送达。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市县级国土部门应当 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 自补偿决定方案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意见井选择补偿方式。送达补 偿决定方案时应当书面告知被征收人,其逾期不选择补偿方式的,补偿方 式由补偿决定确定。 仍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情形下,由市县级国 土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作出听证告知书,给予合理期限内(5 个工作日) 的陈述申辩权利。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会,并在 7 日前告知 听证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听证记录并予以公布。
被征收人拒不履行交地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的。在前述行政诉讼期限(6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被征收人履行义务,催 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的,正式启动申请司法强制手续。
评估机构的选择 房屋价格的评估
征收补偿安置 方案实施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通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货币和产权置换方案), 根据被征收人选择的方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搬迁与临时安置的方案,并保证专项资金充足。
作出交地决定
以书面形式催告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方案,经催告后被征收人仍拒绝 签订协议的,作出交出土地决定听证告知书(听证时间内容同前项作出 征收补偿决定前的听证)。 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给予合理腾空期限。
申请司法强制

集体土地征收变化及操作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变化及操作程序 一、新法下集体土地征收的变化 (一)新法首次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界定 新法第45条采用列举式的方式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界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因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片开发建设及法律规定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征收集体土地。 (二)新法规范完善了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1.新法将征地批后公告调整为征地批前先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批后再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扩大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新法规定在批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步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集体土地征收批前新增的重要程序,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及重大决策暂行条例第22条规定,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社会矛盾十分重要。 3.新法将征地批后开展补偿登记、编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调整为批前开展补偿登记、编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且公告至少30日听取意见,多数村民有异议应当组织听证,征地报批以前,县(市)人民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笔者认为,新法通过上述安排,可以让更多被征收人在征地报批前充分的行使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征迁主要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征地批前,有利于批后征地的顺利实施。 4.新法将征地补偿费足额预存作为政府申请土地征收前置程序。新法规定,申请土地征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足额预存,未足额预存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实践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在土地征收补偿费没有足额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始启动征收,导致被征收人腾空土地房屋之后,没有足额拿到补偿款,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纠纷。笔者认为,新法将征地补偿费足额预存作为申请土地征收前置程序,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权益,也有利于政府的和谐征迁、社会稳定。 5.新法规定被征收人穷尽司法救济途径后方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新法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

前期部手续流程 一、房屋征收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 ↓ ↓

回迁区土地证办理 一、征地手续流程(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 1,土地局耕保科提供组卷批次号 2.政府同意旧村改造的批复 3.规划局的选址意见书 4.发改委立项、核准证 5.界定图平面图 6.测绘报告 7.收回旧土地证 8.耕地需报政府申请用地指标 9、组完的征地卷报区土地局,由区土地局报市局市局报省厅批复 审批程序桥西国土局经办人→科长→局长→市局耕保科→主管局长→局长→报政府 二、划拨方案报市政府批复 1、申请 2、省厅征地批复 3、划拨方案 4、征地卷 市局耕保科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报政府 三、签订划拨合同 1、申请 2、宗地界址图 3、缴纳征地管理费凭证 4、划拨方案批复文件 5、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6、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利用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局长 四、划拨土地证办理 1、填写地籍调查表包括:区地籍科实际现场测量,四邻及土地勘测单位到场,填写地籍调查法人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2、填写国有土地权证申请表 3、法人身份证明 4、委托书 5、宗地图 6、土地划拨合同 7、征地管理费缴纳凭证 8、政府关于划拨方案的批复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地籍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出让区土地证手续流程 一、网上办理土地出让合同 10个工作日(出让) 1、申请 2、成交确认书 3、招拍挂公告和须知 4、宗地界址图(3份) 5、土地出让价款缴款凭证 6、出让方案批复文件 7、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8、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9、交地协议 10、土地评估报告 11、承诺的开发总额 12、两种用途以上的规划部门确定每中用途的土地面积 13、与房管部门签订的保证性用房协议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的利用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二、出让合同上报市政府批复 10个工作日 三、政府批复后办理土地证 10个工作日

土地整理流程

土地整理流程 一级土地开发成本核算表 一个很好的一级土地开发成本核算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级土地开发成本估算表 流程收费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费率费用(万元)收取标准 一、征地、拆迁安臵补偿费及有关税费(一)征地1 征地补偿费元/亩按国家标准收取/2 青苗及地上物补偿费元/亩 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w 3 征地税费有收益的非耕地占用费元/亩 3-6倍 菜地补偿元/亩 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 新垦菜地基金元/亩 100万人以上按7000-1000元/亩缴纳 防洪费元/平米 20元/建设用地平方米 耕地占用税元/亩 9元/平方米 耕地开垦费元/亩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

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24元/平方米收取。 小计万元 (二)拆迁安臵补偿费 1 拆迁补偿费民宅拆迁补偿费元/平米 非民宅拆迁补偿费元/平米 回迁安臵用房亏损元/平米 2 搬迁补助费万元 3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万元 4 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万元 5 拆迁公司服务费万元 小计万元 二、收购和臵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 收购或臵换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元/平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 1 给水万元/延米 2 雨水万元/延米 3 污水万元/延米 4 电力万元/延米 5 电信万元/延米 * 6 天然气万元/延米 7 供热万元/延米

征地程序及法律法规

征地相关程序及法律法规 (培训材料,内部使用) 一、征地程序 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谓的公共利益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广义的还包括政府招商引资用地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都可以视为的公共利益的目的。 国家征收土地有哪些特点: 1、国家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具有主权性。 2、国家征收土地是一种行政行为。 3、无需征收土地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4、接收征地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国定的一种义务。 但是农民群众有知情权,确认权,听证权、参与权、监督权利。 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0号文),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定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告知,征求群众意见,对群

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民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征地的程序主要分为用地批前和批后两个阶段,即征地批前报批程序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一)批前阶段 1、确定征地位置范围相邻,四至要明确 根据城市建设需求情况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和城市规划用地区来确定征地块。 2、征地预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地块位置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发布迁坟迁社庙公告 告知听证权利:被征地村组对拟征收地块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争取群众支持。 对预公告后抢搭抢建抢栽的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执法检查:土地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执法巡查,严禁抢建、抢搭、抢栽行为发生。 组织调处部门对土地权属等纠纷开展调处。

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流程

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7〕74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保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补充耕地质量不高,数量不够。 2、不按立项标准,不细致了解现场实际,踏勘中降低立项条件与标准。 3、验收过程不细,不能发现问题;验收过程中主观降低条件和标准。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票据,放松审核,予以报销。 五、岗位防控措施 实行各相关科室参与会审和现场踏勘,实行邀请农业专家共同验收制度,落实多人、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保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强,造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 2、划定基本农田质量不高,数量不够。 3、在基本农田基础建设验收中把关不严。 五、岗位防控措施 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依法行政,落实多人、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8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地保护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有关政策掌握的不准,出现审查上的缺失;主观上降低立项的标准。 2、不按立项标准,不细致了解现场实际,踏勘中降低立项条件与标准。 3、验收过程不细,不能发现问题;验收过程中主观降低条件和标准。 五、岗位防控措施 1、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业务知识及廉政文化学习,提高自律能力。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我国的土地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一般城市里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基本上来讲都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一般来讲就是村民集体所有,有的呢,也是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概念理清之后,咱们来说说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其实归根结底,走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这种土地征收,是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才能进行的,最低审批级别是省级人民政府,再高就是由国务院直接进行审批,这个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是非常明确的,大致涉及国土局、各级政府、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 涉及国土局的文件就是相关报批手续。一般来讲就是用地预审、用地规划、征地红线图、土地报批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承报申请、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等)。 咱们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给老百姓出具补偿安置方案。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会出具土地的审批手续,对土地的征收进行审批。 接下来就是建设局:建设局分为两个部门,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在一起,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不在一起,规划局,有他的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局是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个建设局一个规划局,两个部门发出的。有的工程比较特殊的还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发改委:项目立项。 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发改委项目立项之前就应该出具。 所以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部门是非常多,而且很专业很复杂,如果老百姓想要调取是很困难的,一般都是由专业律师有针对性的发出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 以上说的是涉及征地相关部门应该发出的文件文书等,接下来呢,咱们说说涉及征地应该有什么流程,具体应该给老百姓出具哪些文件。 一、首先,要征收土地,就要发布征地公告,这份文件是由国土局出具的,是需要有文号,有政府盖章的。告诉咱老百姓要征地了,因为什么原因,范围,从谁家到谁家。大致情况应该让老百姓有所了解,对此不满意的话,咱们可以申请组织听证会。我们接到过很多被拆迁户咨询电话,许多当事人会问,说我们这边拆迁部门都没给我们举行听证会。这里我要讲一下,听证会一般是咱们老百姓自己要求举行的,这是咱们的权利,如果这个权利咱们不行使,一旦超期就等于放弃。在这我需要跟被拆迁户再明确一点,如果涉及补偿不合理或者拆迁不合理的话,咱们一定要及时主张权利,或者请专业律师维权或者自己及时提起法律程序,千万不能一味坐等,法律不保护权利的沉睡者。 二、接下来就是要进行登记调查,入户登记调查表需经老百姓签字确认。建筑面积多大,有多少间房屋,装饰装修,电视空调冰箱等等,是需要调查清楚,这个需要往上报批,直白说,报上去,政府往下拨款时是要知道,现在征收范围内的这块土地有多少亩,多少间房屋,面积多大,怎么安置,下拨多少资金,这是一个法律程序,也是报批的文件之一。

农村征地工作流程图

1 / 3 农 村 征 地 工 作 流 程 图 一、征地前准备工作 受领任务接收资料 制定征地工作方案 组织落实业务培训 召开四会发布征地公告 受领任务、收集征地项目要件: (1)征地红线图 (2)市政府批文(含通知) (3)区政府转文 (4)勘界报告 (1)现场勘察明确征地范围、摸清基本情况(2)拟定征地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明确负责人,确定调查登记人员 (3)拟报区政府征地公告 (4)确定安置房源地址、面积 召开征地前动员会,组织政策培训及警示教育、严格纪律 开好四会,做好宣传 (1)发布张贴征地公告 (2)部门工作会 (3)镇村社干部工作会议 ,推荐社员代表 (4)社员代表会(5)社员大会 (6)公布举报电话 调查登记 资料整理汇总 集体研究相关事宜 汇总资料数据公示 二、调查登记公示 调查登记五个要求: (1)要求采取3+1的组织机构 (2)要求实测平面图 (3)要求入户调查户籍及家庭情况、产权征、实测等登记 (4)要求被调查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注明日期 (5)要求登记资料清晰当天移给专人 (1)实测资料汇总、输入微机,计算补偿金额,输出补偿表 (2)发现问题,进行复核 (3)汇总调查资料及数据提交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阅 组织有关单位(1)推荐拟定农转非人员名单 (2)调查城市人员住房情况、拟定住房安置人员初步名单及方案 (3)拟定参保人员名单 (4)编号征地经费测算报告 (1)对登记汇总资料和农转非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2)同时对登记资料进行复查或复核、更正收集被告征地村(居委会)、社的意见

三、实施补偿安置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报批补偿安置方案和转非 人员 实施补偿安置督促拆迁 (1)依据征地拆迁调查资 料和公示情况,草拟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张贴公 示 (2)张贴听证告知通知, 需要举行听证的,依法申请 组织听证(3)督查安 置房源落实情况(4) 确定过渡费发放标准、时间 (1)《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方案》经修改后报区人民政府 批准(2) 会审转非人员名单,报送公安 部门审批 (3)督促安置房选址建设等 (1)发出补偿安置通知 (2)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3)现场办理拆迁补偿 (4)会同社保局办理农转 非人员社保手续 (5)发放个人应得安置补 助费 (6)委托评估公司对企业 设备等进行评估 (7)办理住房安置 (8)组织安置对象选房入 住 发出拆迁通知,拆除房屋、 处理青苗构附着物 四、处理遗留问题总结归档专题研究会依法处置遗留问题总结结算资料归档 由征地部门根据征地项目 中的政策未涵盖特殊问题、 实施补偿具体问题、来信来 访及群众举报,组织相关部 门专题研究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补 偿,不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的 拆迁户,经反复工作无果的, 由征地实施单位报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并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统计该项目各种数据,总 结工作情况,编制上报征 地费用做结算报告,报请 审计、监察部门审查 征地红线图、市政府批文、 区政府转文、登记资料、补 偿资料、农转非人员及住房 安置名单以及需要归档的 资料整理归档 2 / 3

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二、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开发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以招标方(或直委)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地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管理费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程]集体土地征用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程]集体土地征用流程 集体土地征用流程(一) 基本流程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部门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部门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及附具材料 1、呈报说明书的各项主要内容 (1) 项目用地安排情况; (2) 拟使用土地情况; (3) 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 2、附具材料 (1)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 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 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相关阅读: 集体土地抵押的相关问题 1、允许抵押的土地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允许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两种: 其一,乡镇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并不能直接抵押,但可以在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时,一起将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其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2、办理抵押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相关权属证书; 2、主体信息资料; 3、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权益确认文本。各文件之间应当相互印证。办理抵押时应当注意抵押证书与抵押合同的一致性。 3、抵押登记程序 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办理

征地工作流程范文

征地工作流程范文 1 2020年4月19日

征地报批工作流程(整理) 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 征地报批缴纳报批费用 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项目征地申请报告、:村镇建设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市国土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市发改委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省发改委项当前期工作的通知。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 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 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见征占林地流程 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土地复垦方案

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国土测绘中心地籍科规划科法规科耕保科 建设局规划处 国土测绘中心:受项目业主委托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内容包括用地界、村界、林地界(国有、国合、民营)等。 建设局规划处:接到国土测绘中心土地勘测定界图,现场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符合情况,符合后发出规划同意书及规划图。 地籍科: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图确定地块性质。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村庄等。 3 2020年4月19日

第三次国土调查流程

次全国国土 调查流程 目录 一、技术路线 (1) 二、前期准备 (2) 1、制定方案................................... - 2 - 2、人员培训................................... - 2 - 3、资料收集................................... - 2 - 4、资料分析................................... - 2 - 5、仪器和设备准备............................. - 3 - 三、内业数据处理 (3) 1、权属界线调查及上图......................... - 3 - 2、城镇村范围界限划定......................... - 3

- 3、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4 - 4、农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 6、属性完善................................... - 7 - 7、调查底图制作............................... - 8 - 8、数据检查................................... - 8 - 四、外业调查 (9) 1、实地举证................................... - 9 - 2、标注核实................................... - 9 - 3、地类核实.................................. -10 - 4、图斑边界核实.............................. -10 - 5、数据检查.................................. -10 - 五、专项用地调查 (10) 1、耕地细化调查.............................. -10 -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10 - 3、永久基本农田调查.......................... -11 -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征地审批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这是严格管理基本农田的主要措施。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收时只要被征收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就应当由国务院来批准。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2、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知情确认属于征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材料。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实践中,不少行政机关和被征收人对如何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感到困惑,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改前后的变化,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进行了梳理汇总,仅供大家参考交流! 一、根据修改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征收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如果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公告后,凡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调查结果 征收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收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权利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

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由征收部门根据前述程序,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行政机关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事项。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1.方案拟定、修改和报批 征收部门根据省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之后修改完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告内容一般包括: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 主要参考省区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易地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省财政厅国土基建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土地出让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编制阶段、项目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流程: 1、项目调查; 2、听取项目所在地权属单位、村民代表意见,举行听证会; 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 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5、组织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6、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上报材料: 1、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形图; 2、地类情况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投资概算; 6、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项目区应具备必要的交通干(支)线、水利设施等条件; 2、项目立项申报应实行听证制度,并保留听证记录; 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及农业生产条件; 4、地类情况表采用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5、应分析项目可增加耕地的潜力; 6、投资概算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7、年度申报项目超过一个的,应填写项目汇总表; 8、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申报的项目中,筛选出适宜建设的项目,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经市财政局会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流程: 1、现场勘踏调查; 2、项目区地形测量; 3、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4、向项目报在地公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征询土地权属人、村民意见; 5、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6、编写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报告; 7、组织专家评审; 8、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经与市财政局会审后,由市财政局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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